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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职务犯罪主体包括自然人主体和单位主体两种。从现行法律规定看,职务犯罪自然人主体包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的人员和受委托从事公务的人员三类。在司法实践中,对此三类人员的认定存在较大的分歧,尤其是其中对以国家工作人员论的人员的认定争议最大。 相似文献
2.
论单位犯罪自然人承担刑事责任的根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许海波 《山东警察学院学报》2005,17(5):40-42
在我国,单位犯罪既处罚单位本身同时又处罚单位内部的有关自然人。在单位犯罪中,单位内部的自然人承担刑事责任是实现刑罚目的、预防单位犯罪的需要,这一需要是单位内部自然人承担刑事责任的出发点和归宿所在。单位内部自然人作为单位的有机组成部分以及单位犯罪行为所具有的自然人属性,分别为单位内部自然人承担刑事责任提供了法律上和伦理上的依据。 相似文献
3.
谭鲁生 《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1998,(1)
犯罪主体的研究是整个犯罪研究的中心,各种防范工作、防范措施实际是围绕或针对犯罪主体提出的,检验司法工作者的工作成效,检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成败的最终标准,就是看能否有效地抑制和阻止有犯罪倾向的人由犯罪意识转化为犯罪行为,由一般犯罪转化为严重犯罪,由单一犯罪转化为多重犯罪,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预防犯罪的发生。本文就犯罪主体防范,尤其是从专业预防的角度谈些粗浅的想法。一、现今犯罪密度最高的三大群体八十年代以来,我国社会经济发展进入了一个重大历史转折时期,犯罪作为这一历史时期的社会反映和社会现象,在犯罪主体… 相似文献
4.
董士昙 《山东警察学院学报》2018,(4)
犯罪条件是犯罪学的一个重要范畴,是犯罪发生的必要条件。控制犯罪发生的条件同预防犯罪产生的原因几乎具有同等重要的价值,二者构成了犯罪防控的主要内容。其中,社会预防关注的是犯罪的产生机制,本质上是消除行为人的反社会人格;条件控制关注的是犯罪行为的发生过程,本质上是遏止行为人犯罪动机的外化。将犯罪条件纳入犯罪原因结构体系,清晰了犯罪社会预防与条件控制的关系,明确了犯罪防控目标和犯罪治理走向。一方面,打破了传统犯罪原因论的结构层次,丰富和完善了犯罪学的罪因结构体系,实现了犯罪原因与犯罪社会预防、犯罪行为与犯罪条件控制的有效对接;另一方面,打开了一条理论通往实践的更具操作性的路径,有效弥合了犯罪预防中宏观与微观、战略与战术、治标与治本、虚与实的裂痕,由此终结了亦步亦趋对接传统犯罪学犯罪预防范式的单向性学术传统,犯罪多元化治理体系得以确立。但社会预防与条件控制毕竟是两种不同性质的犯罪治理方式:一个治本,一个治标。因此,二者应有机结合,不可偏废。 相似文献
5.
曹坚 《四川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6,18(5):33-37
最高法院已经出台关于单位犯罪主体否定的相关司法解释,但是尚未全面涵盖司法实践中形形色色的“假单位、真个人”的现象,导致司法机关把握单位犯罪与自然人犯罪的界限不准。引进“揭开公司面纱”理论,重单位犯罪成立的实质要件、轻单位犯罪成立的形式要件,在特殊情况下否定单位犯罪的主体资格而直接认定为自然人犯罪,正是本文意旨所在。 相似文献
6.
龚大春 《江苏公安专科学校学报》2008,(6):30-34
单位犯罪的特殊性在于犯罪主体是单位。单位作为我国刑法的法律用语,与法人不同,单位是经法律确认的独立的社会系统。单位的社会学本质在于单位是与自然人并列的社会主体,其哲学本质在于单位是人格化的社会系统。在内部结构上,单位犯罪中相关自然人的行为在主体、行为和罪过等犯罪构成要件上均具有二重性,这是界定单位犯罪和对单位犯罪实施双罚制的基础。 相似文献
7.
张晓辉 《云南警官学院学报》2003,(1):67-70
受贿罪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以特殊主体为重要犯罪构成要件的犯罪 ,对受贿罪犯罪主体的认定 ,历来是司法实践中的一个难题。根据我国《刑法》对受贿犯罪主体的规定自 1979年以来有几次变化 :一是要严格限制受贿罪的主体范围 ;二是应当依法确定受贿罪犯罪的区别及受贿与贪污罪的区别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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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情简介于某某 ,原系上海锦江麦德龙购物中心有限公司采购部采购员。1 997年 1 0月 ,上海锦江麦德龙购物中心有限公司 (简称“麦德龙购物中心”)决定举办名酒促销活动 ,于某某遂向广东省汕头食品进出口 (集团 )世界名酒行 (简称“世界名酒行”)经理黄某某订购价值人民币 73万余元的轩尼诗VSOP、轩尼诗XO、人头马XO等进口名酒 ,黄某某允诺供货 ,但提出因所购物品价格太低 ,其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于某某便要求上海锦实贸易实业公司 (简称“锦实公司”)法定代表人江某某代世界名酒行开具供应该批名酒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1 0…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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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一人公司属于刑法上的单位主体。经公司人格否定评价后的一人公司仅就特定事项在公司法上丧失公司人格,但仍具备成立单位主体的前提。如果因为犯罪行为而构成特定事项上的人格否定,则不能成为单位主体。经“单位主体否定”评价后的一人公司若属于有组织犯罪,应追究其自然人的刑事责任。 相似文献
11.
犯罪主体可以分为一般主体和特殊主体,单位犯罪亦不例外。刑法分则中某些单位犯罪之单位主体,除了需要具备单位的一般主体要件以外,尚需具备某种特定的刑法身份。这些特定身份可以分为四种类型:以特定的所有制为内容的特定身份、以从事特定行业为内容的特定身份、以进行特定法律行为为内容的特定身份和以负有特定法律义务为内容的特定身份。 相似文献
12.
13.
王良顺 《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2008,21(3):40-46
单位犯罪的成立是为了确定犯罪的"单位性",以区分单位犯罪与自然人犯罪.单位犯罪成立的标准是单位犯罪的成立条件,而不是另一类的犯罪构成.单位犯罪的成立条件包括单位、单位罪过和单位行为.单位的两个具体要素是单位的类型与单位的特征,单位罪过具有不同于自然人罪过的形成机制,单位行为具有三个不同的特征. 相似文献
14.
条件是影响事物发生、存在和发展的因素。犯罪条件是指有利于犯罪发生的各种因素。从人与事物的关系上讲,我们将犯罪条件分为主观条件和客观条件;对客观世界而言,我们将犯罪条件分为内在条件和外在条件。 相似文献
15.
浅析单位犯罪主体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程启芬 《湖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2,18(3):13-15
为了准确适用刑法,有力地打击单位犯罪,我们必须正确认定单位犯罪的主体。单位犯罪主体只能是单位本身,不应当把单位犯罪中直接负责的主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作为单位犯罪的主体;单位犯罪主体只能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合法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集团等新出现的“单位”,目前还没有法律或者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可以作为单位犯罪主体;刑法还规定了一部分单位犯罪的特殊主体身份。 相似文献
16.
杨清惠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8,23(2):86-92
自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商品经济的迅速发展,法人参与经济犯罪活动的问题越来越突出,兼之我国刑法采用"单位"犯罪这个外延宽泛的概念,造成理论与实践对单位犯罪主体的认识和理解不统一.应当参考国外关于法人犯罪的立法经验,立足本国国情,研究我国刑法典已经确定的犯罪主体,明确单位犯罪的标准,确定单位犯罪主体的范围,排除机关作为单位犯罪的主体. 相似文献
17.
史社军 《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1,(6):30-32
新刑法明确规定了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只对八种犯罪负刑事责任,将绑架罪排除在外。立法的缺陷,导致司法实践中有些情节特殊的绑架罪在定性上存在重大分歧。 相似文献
18.
方岩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8,(4)
洗钱罪的主体是否包括上游犯罪的本犯,在刑法理论界存在争议。由《反洗钱法》可以推定我国刑法规范中洗钱犯罪主体并不包括上游犯罪的本犯。洗钱罪犯罪主体排除上游犯罪本犯的主要根据是事后不可罚行为说。洗钱犯罪日益猖獗、甚嚣尘上,洗钱犯罪的发展演变要求将上游犯罪的本犯包括在洗钱犯罪的主体内。从刑法规范和刑法论的角度,也应如此。 相似文献
19.
20.
周丹露 《云南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4,(3):162-163
被害人承诺,是指被害人对他人侵害自己的权益表示承诺。被害人承诺在刑法上承担着重要的意义,可以影响量刑,甚至可以影响定罪,阻却行为的违法性。目前各国刑法理论界普遍认可其作为违法性阻却事由。但是在立法实践中,除了少数国家明确将被害人承诺写入刑法外,大部分国家包括我国,并没有对其进行相关的法律规定,而学术界也是将其作为超法规事由进行研究和探讨。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