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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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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公约缔约国,希望创立适当方法,以确保须予送达到国外的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在足够的时间内为收件人所知悉,希望通过简化并加快有关  相似文献   

2.
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批准加入1965年11月15日订于海牙的《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公约》  相似文献   

3.
委员长、各位副委员长、各位委员:我受国务院的委托,现就建议我过加入《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公约》  相似文献   

4.
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1967年斯德哥尔摩文本),同时声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公约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予以保留,不受该款约束。  相似文献   

5.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法兰西共和国关于民事、商事司法协助的协定》(以下简称《中法司法协助协定》),已由国务委员兼外交部长吴学谦和法兰西共和国对外关系部长雷蒙分别代表本国政府于1987年5月4日在北京签署。《中法司法协助协定》是中法双方在各自提出的协定草案基础上,经过友好谈判达成的协议,是我国同外国签订的第一个司法协助协定。建国以来,我国有关司法协助事务都是逐案通过外交途径解决的。近年来,由于我国执行对外开放政策,同外国在经济、  相似文献   

6.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男女工人同工同酬公约》,是国际劳工组织于一九五一年通过的。该公约规定批准国应通过立法及其他方法保证在全体工人中实行男女同工同酬。该公约因涉及维护劳动者基本权益的重要原则而受到国际劳工组织会员国的广泛重视,截至一九八七年底,已有一百零八个国家批准。批准国超过国际劳工组织会员国总数的三分之二。  相似文献   

7.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意大利共和国关于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以下简称《中意司法协助条约》),已由我国国务委员兼外交部长钱其琛和意大利外交部长贾尼·德米凯利斯分别代表本国于一九九一年五月二十日在北京签署。《中意司法协助条约》是中意双方在各自提出的条约草案基础上,经过友好谈判达成协议的。经审核,已签署的《中意司法  相似文献   

8.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在国务院各部委的机构改革工作基本完成以后,国务院对直属机构的改革进行了研究,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保留十五个国务院直属机构,即:国家物资局、国家物价局、国家统计局、国  相似文献   

9.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加拿大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已由我国国务院副总理兼外交部部长钱其琛和加拿大外交部部长安德烈·乌莱特分别代表本国于1994年7月29日在  相似文献   

10.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南极条约是由在国际地球物理年期间考察南极的十二个国家(美、苏、英、法、日、比利时、挪威、新西兰、澳大利亚、阿根廷、智利、南非)于一九五九年十二月一日在华盛顿签订的,一九六一年六月二十三日生效。条约适用于南纬60°以南地区,对联合国一切成员国开放。迄今,已有二十五个国家批准或加入了条约。  相似文献   

11.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摩尔多瓦共和国领事条约》(以下简称《中摩领事条约》),已于一九九二年十一月七日,由我国外交部长钱其琛和摩尔多瓦共和国外交部长尼·安·奇乌分别代表本国在北京签署。《中摩领事条约》是在中摩双方提出的条约草案基础上,经  相似文献   

12.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印度共和国领事条约》(以下简称《中印领事条约》),已由我国国务委员兼外交部长钱其琛和印度共和国外交部长索兰基于一九九一年十二月十三日在新德里分别代表本国签署。《中印领事条约》是在中印双方提出的条约草案基础上,经过友好谈判达成协议的。经审核,该条约的内容符合我国的法律、法规,也符合中印两国的实际情  相似文献   

13.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伊拉克共和国领事条约》的决定 (1990年6月28日通过) 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批准外交部副部长齐怀远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于1989年10月27日在北京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伊拉克共和国领事条约》。  相似文献   

14.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突尼斯共和国领事条约》(以下简称《中突领事条约》)已由我国驻突尼斯特命全权大使安惠侯和突尼斯外交国务秘书努尔丁·马吉杜卜于一九九二年三月三十一日分别代表本国在突尼斯签署。《中突领事条约》是中突双方在各自提出的条约  相似文献   

15.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古巴共和国领事条约》的决定(1991年6月29日通过)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批准外交部副部长刘华秋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于1990年8月28日在北京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古巴共和国领事条约》。  相似文献   

16.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乌克兰领事条约》(以下简称《中乌领事条约》)已由国务委员兼外交部长钱其琛和乌克兰外交部长阿·马·兹连科分别代表本国于一九九二年十月三十一日在北京签署。《中乌领事条约》是在中乌双方提出的草案基础上,经过友好谈判达成  相似文献   

17.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罗马尼亚领事条约》(以下简称《中罗领事条约》)已由我国外交部副部长田曾佩和罗马尼亚外交部副国务秘书特奥多尔·梅列什干努分别代表本国于一九九一年一月十六日在北京正式签署。  相似文献   

18.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边界条约》已由国务院总理李鹏和老挝总理坎代·西潘敦于一九九一年十月二十四日在北京分别代表本国正式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边界条约》是中老双方以历史上有关中老边界的条约为基础,本着平等协商、互谅互让、公平合理的原则,经过谈判达成一致意见的。条约的各项条款符合我国的基本利益和中老边界的实际情况。条约的签订,有利于  相似文献   

19.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领事条约》的决定 (1990年6月28日通过) 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批准外交部副部长刘述卿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于1989年10月8日在北京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领事条约》。  相似文献   

20.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玻利维亚共和国领事条约》(以下简称《中玻领事条约》)已于一九九二年十一月十八日,由我国驻玻利维亚大使谢汝茂和玻利维亚外交部第一副部长肯普夫·苏亚雷斯分别代表本国在拉巴斯签署。《中玻领事条约》是中玻双方经过友好商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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