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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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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转基因植物的专利保护探讨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转基因植物在解决粮食、环境问题等方面起到重大的作用,具有重大的经济价值和社会意义,一些发达国家认为有必要用专利法来保护转基因植物。本文介绍了欧洲、美国、日本和中国对转基因植物保护的现状,分析了转基因植物的可专利性和用专利保护的可行性。通过分析,本文认为对转基因植物的专利保护从技术上是可行的,但是为了保护中国的利益,暂时还不应对转基因植物提供专利保护。  相似文献   

2.
随着现代基因技术的发展,转基因植物的专利保护问题逐渐成为学术界关注的一个热点与焦点。转基因植物特殊的技术特征对现代法律制度提出了挑战。从转基因植物的技术视角入手,通过对比美国、欧盟和日本以及我国的转基因植物知识产权法律保护实践,具体考量转基因植物保护的利益博弈—新技术发展与社会公共安全、专利技术的垄断性与社会公共利益,进而初步构建转基因植物的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法益衡平理念、具体制度设计和利益分享机制。  相似文献   

3.
TRIPS与非洲植物品种保护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由于《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的适用,植物品种保护已迫在眉睫。它特别提及了对植物品种的法律保护形式。27.3(b)规定成员国要通过专利、有效的基因保护制度或任何综合的措施为植物品种提供保护。协议要求,成员国可以不授予植物新品种以专利,但必须以其他专门法给予保护,不允许在这项智力成果的保护留下空白。在非洲,除了少数国家,植物品种保护的引进还是新奇事物。非洲国家在植物品种保护制度的设计方面进展  相似文献   

4.
罗霞 《知识产权》2020,(2):39-47
美国对植物品种通过授予植物专利、实用专利以及植物品种保护证书,对育种者提供多重保护。欧盟对植物品种制定专门立法进行单一保护,对植物品种之外的其他植物通过判例明确给予专利权保护。澳大利亚对植物品种亦实行专门立法保护,但比欧盟自由,并不排除植物品种的专利申请。本文通过比较研究植物育种技术成果的专利权保护,提出中国在现有法律框架下,应当对植物品种以外的植物给予专利权保护,为植物育种科技创新提供知识产权的大保护。  相似文献   

5.
转基因技术对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的挑战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陈超  展进涛 《知识产权》2006,16(6):44-47
近年来,随着生物技术的飞速发展,尤其是基因工程技术的进步,令我国的植物品种保护体系面临着转基因技术的挑战。本文在研究欧美国家植物品种保护的前提下,分析其对转基因作物保护所采取的对策,并针对我国现有的植物品种保护体系提出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6.
对植物新品种的工业产权保护,不同的国家有着不同的规定,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三种形式:(1)用授予植物专利的方式保护;(2)用植物新品种保护法保护;(3)用授予发明专利的方式保护。一、用授予植物专利的方式保护世界上对植物新品种给予专利保护的第一个国家是美国。美国在颁布其第一部专利法(1790年)140年后,于1930年对可获专利的主题作了补充规定:“任何人发明或发现,运用无性繁殖方法培育出有特性的、新的植物品种的,可以取得申请和取得专利保护的  相似文献   

7.
张冬 《知识产权》2009,19(4):78-82
金融危机加速了中国市场的全球化科技竞争,为了扶持中国传统技术代表中药从低迷走向强大,识别中国中药专利的法律桎梏问题正在引发新一轮的跨国关注.研究发现,中药拥有其自身特质和外延界限,它属于特殊植物复方制剂,但是中国现有专利保护范围与中药复方的保护需要严重脱节;加之提纯和量化高新技术的薄弱等原因,本土中药企业能够申请到的核心中药专利凤毛麟角;归纳现实中的矛盾,我们透视出了中药专利法律存在的三大错位问题,即现有中药立法行政色彩偏重、中药专利技术保护范围过窄、中医专利保护与公共健康的平衡问题等.中国要从中药大国转变为中药强国,应当在提高专利利用手段和抓住中药核心技术主题上下功夫,通过有序地完善专利法配套体系,才能逐步实现本土中药振兴和中药国际化的国家科技发展战略.  相似文献   

8.
植物和动物品种知识产权保护问题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就生物技术的发明而言,许多国家的专利法中都有排除其专利保护的条款。在一些工业化国家,老的专利法都有基于其政策考虑,对以化学方法得到的物质、医药品和食品不授予专利的条款。但随着技术进步和国际经济、技术交流的深化,自70年代大多已逐步取消了这些排除条款。目前,涉及生物技术的发明在一些国家法律中仍保留的排除主题,只有植物和动物品种,以及生产植物和动物的基本生物学方法。  相似文献   

9.
我国现行专利法是符合中国国情的,但是该法第25条之〈六〉明确规定植物品种不受专利保护,这在当前世界生物工程技术日新月异、国际竞争日益激烈的情况下,显得很不合适,有必要进行修改。一、保护植物新品种专利的基本依据及作用专利是国家授予发明人对其发明创造在一定时期享有的独占权,也就是说发明人依法享有制造、使用和销售专利产品以及使用专利方法的专有权。  相似文献   

10.
浅谈植物品种知识产权保护的权宜之计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方志辉  宁星耀 《知识产权》1996,6(5):39-39,20
保护植物品种知识产权,最根本的方式是专利保护,或UPOV式专门方式保护,或同时采用这两种方式保护。只有这样,才能达到既充分保护育种者的合法权益,又能推动农业科技和农业生产发展的目的。但是,新的法律产生需要一段时间。在现有法律条件下如何保护植物品种知识产权?根据目前我国的实际,笔者认为有如下权宜之。 一、改革目前种子管理行政、事业、企业不分的现象。打破现有种子公司体制,将其行政、经营职能彻底分  相似文献   

11.
国际生物技术保护与中国专利法修改思考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生物技术发展对专利制度形成冲击,促使各国不断调整国内专利策略,以保障经济的持续发展与满足新兴产业之需要;比较欧美国家,我国对生物技术的专利保护略显迟滞.本文在论述发达国家对生物技术知识产权保护方式及国际趋势的基础上,对我国专利制度中的转基因生物技术保护问题作出分析,提出修改意见.  相似文献   

12.
《科技与法律》2000,(2):87-87
2000年6月20日至22日,由科学技术部农村与社会发展司、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司联合主办,中国科学技术法学会、外经贸部中国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中心协办,科学技术部知识产权事务中心承办的“转基因植物研究与产业化专项知识产权保护培训研讨会”在京召开。国家转基因植物研究与产业化专项各参加单位的代表、中国科学技术法学会部分理事等130多人出席了会议。外经贸部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中心以及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科技室的领导、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和部分省市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的法官出席了会议,并对研讨会给予了指导和帮助。 本次…  相似文献   

13.
《司法业务文选》2012,(13):46-48
1.2012年3月14日农业部令2012年第2号公布2.自2012年4月15日起施行第一条为规范农业植物品种命名,加强品种名称管理,保护育种者和种子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第二条申请农作物品种审定、农业植物新品种权和农业转基因生  相似文献   

14.
严永和 《知识产权》2007,17(3):31-36
传统资源保护对现行专利法构成了挑战. 我国专利法第三次修订草案虽然增加了传统资源保护条款,对传统资源的法律保护做出了可贵的探索.但是仍存在一些问题,如设置非法获取利用不授权条款理由欠充分,将其列入专利排除制度在专利立法技术上欠妥当、保护范围太窄等.  相似文献   

15.
美国对植物的知识产权保护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美国是世界上最早给予植物以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国家之一,而且保护的形式、保护的范围均较为完备,这对推动其他国家制定植物保护方面的法律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本文从美国植物保护的历史、保护的形式以及各种保护形式的相互比较等方面对美国的植物知识产权保护进行简要介绍。 一、植物知识产权保护的历史和形式 1.1930年的植物专利法案  相似文献   

16.
生物技术对专利制度的挑战与中国专利法修改探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乔生 《法律科学》2005,23(2):66-72
蓬勃发展的现代生物技术已对传统专利制度形成了挑战。美国率先对基因、转基因技术授予专利 ,欧盟随之对生物技术发明出台法律保护指令 ,中国虽早有水稻等基因技术产品的发明与大面积种植 ,却在 2 0 0 1年修订的专利法中回避了生物技术发明的可专利性 ,使生物技术陷入努力开发但得不到充分法律保护的窘境。因此 ,阐明生物技术对专利制度的挑战 ,比较欧盟立法 ,探讨中国生物技术专利保护对生物技术发展的影响 ,及生物技术专利的国际合法性 ,对中国专利法修改提出意见 ,当前亟具意义  相似文献   

17.
我国目前已基本形成较完善的以《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和《专利法》两套体系和保护模式的植物新品种保护框架。但与国外相比,我国的植物新品种保护还有一定的差距,还存在立法位阶低、相关法律规定不完善等问题。当务之急是尽快出台高层次的《植物新品种保护法》,拓宽专利保护客体,从而更好的保护育种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8.
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的基本现状与对策措施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植物新品种保护是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和科教兴农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业科技创新的重要原动力.为了积极应对加入WTO之后面临的挑战和机遇,有效构筑国家种质资源保护壁垒、促进我国农业科技自主创新,我国于1999年4月23日加入了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UPOV),并正式启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简称<条例>),我国的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开始为保障农业安全和促进经济发展发挥作用.  相似文献   

19.
杜菁 《行政与法》2009,(2):96-99
植物新品种作为知识产权的一种保护形式,正越来越受到关注,各国都在探讨更为行之有效的植物新品种保护方式.本文将从国外植物新品种保护的立法模式出发,分析其主要内容及对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立法模式的借鉴,并进一步探讨各国相关立法对完善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的具体问题及其启示.  相似文献   

20.
在知识产权的法律制度中,利益平衡机制的构建依赖立法的创制,以及相关制度的完善.对转基因植物知识产权保护还要妥善平衡其所保护并且可能为违法行为所破坏的社会公共利益.对稀缺资源进行合理分配,必须兼顾农民权的实现,才能平衡协调不同主体、不同层次、不同区域间的利益冲突,有利于对社会利益进行最佳配置,促进分配正义向矫正正义以及形式公平向实质公平的靠近,从而实现社会公平,促进基因资源因利益分享机制的构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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