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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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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法院,铁路运输高级法院: 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沿海港口城市设立海事法院的决定》业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李先念命令公布施行。据此,现对有关设立海事法院的几个问题决定如  相似文献   

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各海事法院: 为适应我国经济建设和对外开放的需要,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在沿海港口城市设立海事法院的决定》,决定设立海口海事法院和厦门海事法院。 海口海事法院、厦门海事法院与当地中级人民法院同级,内设海事审判庭、海商审判庭、研究室和办公室等机构。  相似文献   

3.
1.2013年5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79次会议通过2.2013年6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3.法释〔2013〕16号4.自2013年6月26日起施行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你院《关于海事法院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请示》(沪高法〔2013〕5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2012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简易程序一章规定了  相似文献   

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各海事法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同意广西壮族自治区设立北海海事法院的批复》精神,现就北海海事法院正式对外受理案件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北海海事法院管辖广西壮族自治区所属港口和水域以及北部湾海域及其岛屿和水域内发生的一审海事、海商案件,与广州海事法院的管辖区域以英罗湾河道中心线为界,河道中心线及其延伸海域以东由广州海事法院管辖,河道中心线及其延伸海域以西,包括乌泥岛、涠洲岛、斜阳岛,属北海海事法院管辖,不服北海海事法院一审判决的上诉案件由  相似文献   

5.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你院《关于海事法院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请示》(沪高法[2013]35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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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0 0 1年 8月 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 1 1 87次会议通过 ,2 0 0 1年 9月 1 8日起施行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已于 2 0 0 0年 7月 1日起施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以及我国参加和批准的有关国际公约 ,参照国际习惯做法 ,在总结我国海事审判实践经验的基础上 ,现将海事法院的收案范围规定如下 :一、海事侵权纠纷案件1.船舶碰撞损害赔偿案件 ,包括浪损等间接碰撞的损害赔偿纠纷案件。2 .船舶触碰海上、通海水域、港口及其岸上…  相似文献   

7.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已于2000年7月1日起施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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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已于2000年7月1日起施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以及我国参加和批准的有关国际公约,参照国际习惯作法,在总结我国海事审判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现将海事法院的收案范围规定如下:  相似文献   

9.
《中国海商法年刊》1994,(1):424-427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的有关规定,参照国际惯例和国际习惯作法,结合我国海事审判实践,对诉讼前扣押船舶规定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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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的有关规定,参照国际惯例和国际习惯作法,结合我国海事审判实践,对诉讼前扣押船舶规定如下: 一、诉讼前扣押船舶 诉讼前扣押船舶,是指海事法院根据海事请求人在提起诉讼之前的扣押船舶申请,依照法律程序,对船舶实施扣押的诉讼前财产保全措施。  相似文献   

11.
<正>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设立国际商事法庭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决定》已于2023年12月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908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2023年12月18日法释﹝2023﹞14号根据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的相关规定,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设立国际商事法庭若干问题的规定》作如下修改:  相似文献   

12.
《中国海商法年刊》1994,(1):428-4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在总结审判经验的基础上,参照国际惯例和国际习惯作法,对拍卖被扣押船舶清偿债务规定如下:一、拍卖船舶(一)船舶被扣押后,申请人提起诉讼的,扣船由诉前保全自动转入诉讼保全,诉讼保全扣船不受诉前扣船期限限制。船舶所有人在法定期限届满拒不提供充分、可靠的担保;或者船舶本身机件、设备不宜继续扣押的,海事法院应申请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被扣押船舶拍卖。被拍卖船舶的所有人必须是被告,且应对该项海事请求确实负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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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在总结审判经验的基础上,参照国际惯例和国际习惯作法,对拍卖被扣押船舶清偿债务规定如下: 一、拍卖船舶 (一)船舶被扣押后,申请人提起诉讼的,扣船由诉前保全自动转入诉讼保全,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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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1年8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2.法〔2011〕267号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以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海事法院的特殊情况,现就海事法院人民陪审员的选任、使用等问题规定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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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上海海事法院: 为了适应长江的进一步开发利用和对外开放的需要,经研究,决定调整武汉海事法院和上海海事法院对长江干线的管辖区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武汉海事法院管辖区域为:自四川兰家沱至江苏浏河口的长江干线,包括重庆、涪陵、万县、宜昌、枝江、沙市、城陵矶、武汉、黄石、九江、安庆、铜陵、芜湖、马鞍山、南京、镇江、江阴、张家港、南通等主要港口;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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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根据审判工作需要,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对外称"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请设置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机构的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参照办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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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天津、山东、上海、湖北、浙江、福建、广西、广东、海南省(市、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大连、天津、青岛、上海、武汉、宁波、厦门、北海、广州、海口海事法院:为适应洋山深水港区的建设和发展,经研究,决定调整上海海事法院和宁波海事法院对洋山港及附近海域的管辖区域:洋山港及附近海域发生的海事、海商纠纷案件由上海海事法院管辖。本通知自即日起开始执行。在执行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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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梨树县人民法院院长陈家祺同志,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的方针,在工作中忠实于法律,忠实于人民利益,忠实于事实真相,秉公执法,尽职尽责,做出了显著成绩。根据《人民法院奖惩暂行办法》第四条、第  相似文献   

19.
全国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各级军事法院、各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各海事法院: 现将《关于海事法院收案范围的规定》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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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鲁高法函[1994]37号请示及鲁高法函[1995]74号请示均已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在当事人双方或一方全部没有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下,发生纠纷提起诉讼,如当事人在诉讼请求中明确要求全部履行合同的,应以合同总金额加上其他请求金额作为诉讼标的金额,并据以确定级别管辖;如当事人在诉讼请求中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其具体的诉讼请求金额来确定诉讼标的金额,并据以确定级别管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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