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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代表和緬甸聯邦政府代表為實現一九五四年四月二十二日在仰光签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緬甸聯邦貿易協定,經過誠懇友好談判,在一九五四年十一月三日在北京签訂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緬甸聯邦關於緬甸大米同中國出口商品換貸議定書。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對外貿易部部長葉季壯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簽字。緬甸聯  相似文献   

2.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代表團和印度尼西亞共和國政府代表團,已於一九五四年十一月二日至一九五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在北京舉行了關於雙重國籍問題的初  相似文献   

3.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印度共和國的第一個貿易協定於今日在新德里簽字。中國對外貿易部副部長、貿易代表團團長孔原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簽字,印度工商部秘書艾揚格代表印度共和國政府簽字。參加簽字儀式的有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印度大使館臨時代辦申健、貿易代表團副團長楊琳及圣體團員、中國大使館商務参贊杜子毅及大使館人員和印度中央政府工商部、外交部及財政部代表。  相似文献   

4.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錫蘭政府雙方的代表,根据一九五二年十二月兩國政府所締結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與錫蘭政府關於橡膠和大米的五年貿易協定」的規定。在北京進行商談後,確定了一九五五年橡膠和大米的價格,並分别簽訂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向錫蘭政府購買橡膠五萬公噸的合同和錫蘭政府向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購買大米二十七萬公噸的合同。此次是中錫兩國政府第三次分別簽訂買、賣橡膠、大米合  相似文献   

5.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南斯拉夫聯邦人民共和國政府同意在兩國之間建立正常的外交關係,並互換大使街的外交代表。  相似文献   

6.
为了協助恢復越南民主共和國的交通運輸和水利事業,保證中越兩國間的經濟和文化的進一步的交流,中華人民共和國方面以鐵道部副部長呂正操为首的  相似文献   

7.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印度尼西亞共和国政府為了合理解决雙重國籍問題,曾於一九五四年十一月二日至一九五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在北京舉行初步談判,兩國政府並以在北京達成的協議為基礎,於一九五五年三月二十九日至一九五五年四月二十日在雅加達和萬隆繼續進行談判。雙方在談判中根据平等、互利和不干涉內政的原則,在友好合作的基礎上,進行了  相似文献   

8.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阿富汗王國政府基於增進雙方關係的共同願望,雙方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和阿富汗王國之間建立正常外交關係,並互派大使。  相似文献   

9.
在一九五零年和一九五一年,依照中國政府和蘇聯政府間所達成的協議,根據平等的原則創辦了四個中蘇股份公司:依照中团政府和蒸珊政府周所篷成的傣栽,根檬平等在中肇人民共和团新裹省朋探有色及稀有金属的公司; 在中苹人民共和团新疆省朋探和提燎石油的公司; 大莲建造和修理翰船公司; 粗撤和趣管民用航空路  相似文献   

10.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政府確認,在兩國間日益發展的全面合作方面和對於形勢的各項問題上,兩國的觀點是完全一致的。在中國人民取得歷史性的勝利並成立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之後,五年來,中華人民共和國和蘇聯建立了完全符合於一九五零年二月十四日的友好同盟互助條約的密切合作的關係。這一條約是以中蘇兩國人民的真誠願望為基礎的,這種願望是互相援助,促進兩國經濟和文化的發展,促進兩國間的兄弟友誼的進一步鞏固和擴大,從而促進符合聯合國  相似文献   

11.
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会一九五五年四月十二日第十二次會議决定,任命:国務院總理兼外交部部長周恩來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席亞非會議代表團首席代表,  相似文献   

12.
中華人民共和国貿易訪問团团長叶季壯在訪問苏丹共和國首都喀土穆期間,同苏丹共和国工南供应部部長易卜拉欣·阿尔·穆弗蒂、財政部部長易卜拉欣·艾哈迈德,就發展中華人民共和國和苏丹共和国之間的經济合作和贸易关系举行了会談,广泛交換了  相似文献   

13.
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根據波茨坦協定的規定,日本應當得到完全的民族獨立,建立自己的民主制度,发展自己镯立的和平趣鸿和民族文化。但是,封波茨坦决定的轨行负有主耍青任的美团-日本的主要估镇圃,却粗暴地破壤了疽些决定,跋踏了日本人民的利盆,把同上述  相似文献   

14.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代表同柬埔寨王國政府代表于1956年4月10日至1956年4月24日的期間內在北京進行了有关發展兩国經济貿易关系的商談。根据商談的結果,双方代表于1956丰4月24日在北京签訂了中華人民共和国和柬埔寨王國之間的貿易协定和支付协定。  相似文献   

15.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葡萄牙共和國政府滿意地回顧了兩國建交以來兩國政府和兩國人民之間的友好關係的發展,一致認為,由兩國政府通過談判妥善解决歷史遺留下來的澳門問題,有利於澳門的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並有助於進一步加强兩國之間的友好合作關係,為此,經過兩國政府代表團的會談,同意聲明如下: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葡萄牙共和國政府聲明:澳門地區(包括澳門半島、氹仔島和路環島,以下稱澳門)是中國領土,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將於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日對澳門恢復行使主權。  相似文献   

16.
由於聯合國秘書長在他一九五四年十二月十日的電報中建議進行當面會談,並由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總理兼外交部長在一九五四年十二月十七日囘電歡迎的結果,我們在一九五五年一月六日、七日、八日和十日在北京舉行了會談。同時,在會談中涉及  相似文献   

17.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政府和蒙古人民共和國政府,為了加强三國相互間的經濟和文化的聯系,曾經在一九五二年九月十五日簽訂協定,修建從中華人民共和國集寧到蒙古人民共和國烏蘭巴托的鐵路。這條鐵路將同從烏蘭巴托到蘇聯的鐵路接通。從集寧经二連到中國國境的鐵路由中華人民共和国政府負責修建,從烏蘭巴托經扎木烏得到蒙古人民共和國國境的鐵路由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政府和蒙古人民共和国政府共同負責修建。三國政府將在一九五五年內全部完成上述鐵路的修建工程並組織聯運。  相似文献   

18.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南斯拉夫联邦人民共和國于1956年12月間在北京進行了談判,中南科学技術合作委員会也同时举行了会議,并于1957年1月4日在北京签訂了关于延長1956年2月17日在贝尔格莱德簽訂的貿易协定和支付协定有效期限的議定書。双方進出口总額为七百万英鎊。代表我方签字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国对外貿易部副部長孔原,代表  相似文献   

19.
以捷克斯洛伐克共和國总理威廉·西罗基为首的捷克斯洛伐克共和国政府代表团应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的邀請,于1957年三月間在中國進行了友好訪問。捷克斯洛伐克共和國政府代表团的成員是:國家計划委員会主席奥·西穆涅克工程师,捷克斯洛伐克共產党中央委員会書記奥·契尔尼克,外交部長瓦·戴維,財政部長  相似文献   

20.
艾揚格先生:我謹收到你一九五四年十月十四日照會內開:在談判中印貿易協定的過程中,雙方認為有關检查、驗貨、航運、保險和商人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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