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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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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论没有履行期限债权的诉讼时效起算□李静山多年来,对没有履行期限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从何时起算问题,一直存在着分歧。主要有两种观点:一种是债权关系发生说,即认为诉讼时效应从债权关系确立之日起计算;另一种是主张权利说,认为诉讼时效应自债权人主张权利时起算。...  相似文献   

2.
诉讼时效制度是民法的一项基本制度,近年来,诉讼时效制度在具体适用中出现了一些立法上未予明确的问题,理论界和实务界在许多问题上的观点和看法也不相一致,本文采撷其中的三个问题加以探讨,以求抛砖引玉。 一、履行期限不明的债务诉讼时效如何起算 实践中,有的债权债务,当事人并没有约定履行期限,那么,诉讼时效如何起算?对此问题存有争议。一种观点认为,此类债权债务的诉讼时效应从债权成立之时起计算,以2年计算诉讼时效期间。审判实践中,有的同志经常援引最高法院1994年3月26日法复[1994]3号《关于债务人在约定的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间应从何时开始计算问题的  相似文献   

3.
现行民法以“权利被侵害时”为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 ,在适用于未定期限债权时 ,其效果与诉讼时效制度限制权利的功能不甚契合 ,在法技术上亦欠完善和周延。比较而言 ,以“请求权可以行使时”代替“权利被侵害时”可以较好地解决现行法的问题 ,是更好的立法选择 ,但必须同时对未定期限之债的清偿期规则进行修改 ,将债权可以行使的基础定位于客观标准而非债权人意志之上 ,才能从根本上贯彻“行使论” ,避免重蹈现行法的覆辙。在上述分析的基础上 ,本文就未来民法典提出两点建议 :第一 ,诉讼时效期间起算点规则应规定为 :“诉讼时效期间从请求权可以行使时起开始计算” ;第二 ,未定期限之债的清偿期规则应规定为 :“履行期限不明确的 ,债权人可以随时请求债务人履行 ,债务人也可以随时履行。但是 ,根据债的性质或诚实信用原则不宜立即要求债务人履行的 ,债权人应于必要期间经过后请求”。  相似文献   

4.
民事案件、经济案件情况复杂,因其具体法律关系不同,各类案件的诉讼时效期间之起算点也不相同.有的有章可循,有的尚无法律明确规定.如对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债权,诉讼时效期间从何时起算,就存在着不同认识,在审判实践中,具体掌握也不尽一致.因而,有必要就此问题进行探讨. 在当今,对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债权,其诉讼时效期间从何时起算,多数资本主义国家规定从债权成立时起算;苏联规定从债权人请求而债务人不履行时起算.我国目前也有两种主张:一是从债权关系发生时起算;二是从权利人主张权利时起算.上述主张都有一定道理,但根据我国当前社会经济生活的现状,  相似文献   

5.
《人民法院报》2001年12月13日第5版刊登杨传国同志《未约定还款期限的欠条诉讼时效应从权利发生之日起算》一文,该文认为,未约定还款期限的欠条,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说明债权形成之时,债务人就有履行债务的义务,若不履行,即证明债权人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故诉讼时效应从权利发生之日起算。对此观点,颇值商榷。  相似文献   

6.
论继续性合同中的抗辩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李玉文 《法商研究》2004,21(3):87-91
时间因素是继续性合同的本质属性 ,由此决定继续性合同在抗辩权的运用和诉讼时效制度的适用方面有其特殊性。继续性合同可以存在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继续性债权在诉讼时效期间和起算点上也有自己的特点 ,不能适用统一的诉讼时效起算点 ,而应从那些个别、支分给付不同的生成时点分别起算  相似文献   

7.
迟延履行违约金因其递增性而具有金额的持续变动性、与迟延履行的关联性、各期债权产生原因的同一性、履行期的未定性等特征,其性质是作为次债务的一种约定的、转变的损害赔偿之债。现行法对其诉讼时效自何时起算无明确规定,导致理论与实务中缺乏统一见解。现有的四种立场均存在理论逻辑和可操作性上的不足。此类违约金之债的诉讼时效应从履行迟延终了时起算,这符合诉讼时效的基本宗旨和迟延履行违约金设定的本意,也更为公平合理。  相似文献   

8.
<正>【裁判要旨】诉讼时效起算点的确定体现了诉讼时效正当性的价值,且与权利人的权利是否受司法强制保护密切相关。在判定未约定付款期限买卖合同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起算点时,应当按照特别规定优于一般规定的原则,优先适用买卖合同特殊规定。反之,则会导致对权利人的过度保护,不符合诉讼时效的立法宗旨。  相似文献   

9.
孙永一 《山东审判》2004,20(3):67-68
依我国现行法,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不行使权利 的状态,持续经过法定的期间,则该期间届满后,权利 人丧失其请求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 务的权利的制度。作为民法上的期间制度,诉讼时效期 间何时起算无疑在该制度中占据举足轻重的地位。通 常,审判实践中遇到的多为有履行期限的债权。履行期  相似文献   

10.
企业之间借款,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是一种不合法的行为。但在该类合同纠纷的诉讼中,对如何确定其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有不同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企业之间借款合同关系无效,其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应当从法院确认合同关系无效之日起算。第二种观点认为,企业之间借款合同关系无效,应当以起诉之日作为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第三种观点认为,企业之间借款合同关系是自始无效,应当以借款合同订立之日作为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第四种观点认为,企业之间借款合同关系无效,应当以合同约定的借款到期之日,作为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笔者倾向于第四种观点,其理由如下:  相似文献   

11.
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债务人在约定的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诉讼时效期间应从何时开始计算问题的批复》(下称《批复》)中已经明确指出:"对此应认定诉讼时效中断,如果供方在诉讼时效中断后一直没有主张权利,诉讼时效期间则应从供方收到需方所写欠款条之日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但是随着理论研究的深入,越来越多的人认为未约定还款期限的欠条的诉讼时效起算时间应该从债权人主张权利,债务人拒绝履行义务时计算。因此,未约定还款期限的欠条的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有必要加以重新认识。  相似文献   

12.
一般情况下,在欠条与借条都约定了还款期限,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届满时开始计算,这不会产生多大争议。但是,如果欠条和借条中都没有约定还款期限,诉讼时效从何时起算,常产生较大争议。本文将主要通过诉讼时效是针对原权还是救济权角度予以分析,进而探讨未约定还款期限的欠条和借条的诉讼时效及其起算问题。  相似文献   

13.
李冰 《法制与社会》2012,(27):120-121
诉讼时效是现代私法制度之重要部分,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更是重中之重.本文通过分析诉讼时效期间起算的现行规定,归纳出立法的相关问题,并通过类型化具体问题的具体起算标准,对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和观点.  相似文献   

14.
企业之间借款是一种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的行为。在该类合同纠纷的诉讼中,对如何确定其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理论与实务界有多种不同观点。第1种观点认为,企业之间借款合同关系无效,其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应当从法院确认合同关系无效之日起算。第2种观点认为,企业之间借款合同关系无效,应当以起  相似文献   

15.
无效合同诉讼时效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雷鑫 《时代法学》2009,7(5):75-79
我国《合同法》对无效合同确认是否受诉讼时效限制没有作出相应规定,因此,无效合同诉讼时效问题引起了合同法理论界和实务界的争论。通过对无效合同的确认是否适用诉讼时效的各种观点及理由的评析,认为无效合同的确认应受诉讼时效限制,无效合同确认的诉讼时效以合同义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为准,无效合同所产生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分别从合同义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内和合同被确认无效之日起二年内。  相似文献   

16.
没有约定履行期限之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是多少,从何时起算,目前,在我国法学界存在着不同的看法。人民法院在审判实践中,不仅在理论认识上存有分歧,而且对于具体的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债权债务纠纷案件,也出现了截然相反的判决。例如,个体汽车匍机张X,到汽修厂修理汽车,口头约定修理费3500元。汽车修好以后,张X无钱付修理费,即写了一张欠条,欠条上没有约定还款的期限。欠条上注明了出具欠条的时间是1987年10月15日。此后,张X一直没偿付修理费。1992年10月8日,汽修厂诉至法院,要求法院判令被告张/偿还汽车修理费。一审法院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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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未约定履行期的债权诉讼时效的开始朱爱莹关于未约定履行期债权的时效从何开始的问题,法学界存在不同的观点。概括起来主要有两种:一种观点认为,当事人未约定履行期债权,诉讼时效从法律关系成立时开始计算;另一种观点认为未约定履行期之债权,其时效从债权人请求履...  相似文献   

18.
李磊 《法制与社会》2013,(22):73-74
抵押权的存续期间与主债权的诉讼时效是挂钩的。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的期限为主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即债权人应当在对主债权提起诉讼时,同时要求实现抵押权。否则,抵押权未及时行使应当归于消灭。  相似文献   

19.
关于《民法通则》第137条“20年期间“的定性已经出现了除斥期间、最长诉讼时效期间、最长权利保护期限、最长期间限制等四种学说,其中前三种学说都没有显示“20年期间“产生的制度根源和独特功能,而只有最长期间限制说鲜明表达出“20年期间“与诉讼时效主观起算标准的内在关联及其规范目标,最符合第137条的立法本意。  相似文献   

20.
魏盛礼 《河北法学》2006,24(12):145-151
我国的诉讼时效制度存在普通诉讼时效期间过短、短期时效期间规定存在严重缺陷、时效延长有悖于司法确定性原则和最长诉讼时效性质不明等诸多方面的弊端.究其原因,既有理论上对诉讼时效制度的误解,更多是对前苏联诉讼时效制度的照搬.科学的时效期间制度应当根据诉讼时效的债权信用保障功能,依据民事债权与商事债权相区别,一般民事债权和特种民事债权相分离的原则,设置普通诉讼时效、长诉讼时效和最长诉讼时效三种诉讼时效期间,取消短诉讼时效,废止时效延长制度以维护司法确定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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