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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目前,我国市级检察院管辖案件①普遍存在由县、市两级检察院双重审查起诉的现象.实证调查表明其未能提高案件的审查起诉质量,相反有违司法公正和诉讼效率.所以,应当将县级检察院对案件的实体审查改为程序审查,使程序向常态的单级审查起诉制度回归.  相似文献   

2.
安智 《方圆》2023,(6):74-75
<正>品牌名称:“精卫”职务犯罪检察团队检察院:天津市检察院第一分院500余册案卷材料,不仅在限定时间内完成了卷宗审查,还制作出了50余万字的审查报告……我们在职务犯罪检察工作中的高效和专注,练就出了一支拥有“精卫”精神的职务犯罪检察团队。2023年1月19日,天津市检察院第一分院职务犯罪检察部门被确定为“首批全国检察机关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办理团队(基地)”。这样的一份肯定,也为我们的职务犯罪检察工作积蓄了不断奋发向上的力量。  相似文献   

3.
编辑同志:实践中,存在以下情况:甲检察院接受一起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审查了一个半月后,认为该案不属本院管辖,移送到有管辖权的乙检察院。乙检察院受理后,又用了一个半月时间进行审查才移送起诉。对此,有不同看法。一种意见认为,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对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应当在7日内审查决定是否受理。对移送审查起诉案件是否受理进行审查的内容包括案件是否属于本院管辖。换言之,人民检察院对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是否属于本院管辖进行审查的时间也应当在7日之内,如果认为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应当在这7日内将案件…  相似文献   

4.
编辑同志:被告人方某某、龚某某因犯盗窃罪被县人民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判决生效后,公安机关发现被告人方某某还犯有抢劫罪,同时两被告人还有判决前来供认的盗窃罪行,遂再次立案侦查。侦查终结后,公安机关依法将案件移送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县检察院审查后认为方某某犯抢劫罪情节严重,该案应由检察分院管辖,即将该案移送到检察分院。检察分院经审查后认为该案不符合诉讼程序,理由是:该案两被告人所犯盗窃罪部分已由一审法院作了判决,如果遗漏的部分盗窃犯罪事实由中级法院判处,对犯罪数额不好认定,也不好量刑。因而,应适…  相似文献   

5.
编辑同志:最近,某地检察院在审查起诉中,发现涉嫌盗窃犯罪的张某对部分事实翻供,且该案的一个重要证人无证词在卷,因而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经二次退回补充侦查后,公安机关再次将该案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审查期间,检察院还未作出起诉或不起诉决定时,公安机关已将该案予以撤销。请问:公安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有权撤销该案吗?重庆市潼南县人民检察院蒋洪波蒋洪波同志:撤销案件和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是公安机关两种截然不同的结案方式。撤销案件是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对依法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作出的处理决定。撤销案件时…  相似文献   

6.
目前,有些基层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经审查、退查或自行补充侦查后,发现符合不起诉条件的,常常以检察建议的形式建议公安机关撤回起诉意见,甚至撤案。笔者认为这种做法不妥,应由检察机关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第一,建议撤案的做法有悖刑诉法的立法精神。刑诉法第一百四十条、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案件的最终处理方式应为作出起诉决定或不起诉决定,并未规定建议撤回起诉的方式。检察实践中,对符合不起诉条件的案件,建议公安机关撤回起诉意见,于法无据,也不符合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分工负责、准确有…  相似文献   

7.
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作为逮捕必要性审查制度的延伸,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重要体现。通过对T市检察院2017年至2021年办理的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数据的分析,发现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数量呈现先上升后下降再上升趋势,羁押必要性审查大多依职权启动,并主要发生在审查起诉阶段,案件类型主要集中于侵犯公民人身、财产类犯罪,审查后变更强制措施理由呈现多样化。对此,应从非羁押候审的常态化应用、设置公开听证程序、构建依申请启动与依职权启动相辅相成的实质化运行机制、充分发挥刑事执行检察部门职能作用等方面完善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以真正实现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在人权保障方面的价值追求。  相似文献   

8.
针对《民事诉讼法》修改后的新形势以及新时期检察工作面临的新挑战,江西省高安市检察院与司法局联手合作,在全省率先推出民行检察申诉代转站工作机制,即为律师事务所、乡镇司法所接受检察院民行检察部门的委托.对已生效的民事行政案件判决裁定,认为存在错误或者诉讼中有其他违法情形的,代替检察院受理民事行政案件当事人、近亲属的申诉,然后转交检察院民行检察部门予以审查处理。  相似文献   

9.
一、论题之界定关于刑事办案期限,我国刑事诉讼法有明文规定,以检察环节为例,有关审查起诉的期限为:1.审查起诉时间为一个月,重大、复杂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2.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3.退回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每次一个月;4...  相似文献   

10.
一1995年2月9日,湖南省西部的怀化市,两名远道而来的检察官风尘仆仆,走进了怀化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官来自怀化铁路运输检察院的上级单位——广州铁路运输检察分院。他们带来了两封举报信和一份《交办案件通知书》。  相似文献   

11.
一、基本案情 2007年8月.李某在得知其子李小某被某市公安局以涉嫌故意杀人罪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后.为减轻其子的刑责,托其女婿陈某找办案人员疏通关系。陈某通过劳教所干警林某认识了负责审查该案件的于某。请托于某在审查该案时予以关照。  相似文献   

12.
伤害案件中的影像资料的审查是法医文证审查工作的一部分,影像资料的审查可以直接影响案件的定罪量刑,下面就几个案例来说明影像资料在法医学文证审查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案例一:某区检察院起诉科审查起诉的张某受伤害案。2008年7月22日,张某(女,22岁)被他人打伤后,7月24、25日胸片均显示左侧气胸、纵隔气肿,某区公安局法医鉴定为重伤。该检察院和市检察院法医阅胸片认为未见明显气胸改变。认定纵隔气肿为重伤所致依据不足,  相似文献   

13.
一、法官在审查起诉到开庭审判前准备阶段、开庭审理阶段、执行裁判阶段的心理活动问题 (一)法官在审查起诉到开庭审判前准备阶段的心理活动 在审查起诉阶段,法官要根据刑诉法的规定,对检察院起诉书中进行全面审查。经审查,认为全部符合起诉条件时,心理上主审法官会对检察院的这次起诉  相似文献   

14.
一、案件移送告知制度的涵义和种类 案件移送告知制度是指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在侦查终结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或检察院在审查起诉终结移送法院时,应当将案件移送的信息告知案件相关关系人以及法院终结民行案件后一方当事人不服上诉至上级法院而由下级法院移送至上级法院时应当告知相关关系人的制度。案件移送告知是属于程序性问题,是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制度,也是体现司法公正和司法为民的重要理念。  相似文献   

15.
一些基层检察院在上级检察院出台的有关规定下对轻微刑事案件适用刑事和解处理进行了尝试。在检察环节适用刑事和解主要集中在审查起诉阶段和审查逮捕阶段①。审查逮捕阶段在检察环节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审查逮捕环节案件尚处在侦查阶段;办案期限较短;审查逮捕部门仅有就案件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权力。基于审查逮捕阶段的特殊性,在此阶段适用刑事和解存在理论层面存在一定的障碍;在实务操作层面上存在一定的困难;在刑事和解后,可能会出现当事人反悔的风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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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侦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应引用哪条程序性规定?编辑同志: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侦查的案件,自侦部门侦查终结,移送起诉部门审查起诉时,在《移送审查起诉意见书》中应援引哪条程序性规定?徐州铁路运输检察院陈东陈东同志:你来信提及检察机关自侦部门侦查终结后移送刑事检...  相似文献   

17.
<正> 人民检察院经济检察部门与法纪检察部门侦查的案件,应该由谁来审查批捕、审查起诉?是由经济检察部门和法纪检察部门自己审查批捕、审查起诉,还是由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来审查批捕、审查起诉?这是检察工作中一个有争议的问题。  相似文献   

18.
我国的民行检察工作开展十余年来已经取得了不菲的成绩,然而由于种种原因,目前的工作中还存在着不少问题,民行检察制度还存在着一些缺陷,有待于进一步完善。下文拟对该问题作一探讨,与同仁商榷。 一、我国当前民行检察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抗诉案件注重实体审查,轻视程序审查 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公开审查程序试行规则》中要求检察院在办理抗诉案件时以公开审查为主,不能调查新的或者采纳当事人提供的新证据。实践中许多检察院办理抗诉  相似文献   

19.
根据修改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的规定,驻所检察部门在驻所检察工作中发现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可以提出释放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根据规则的要求,驻所检察部门可以在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全过程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为保障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正常有序开展,维护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本文从驻所检察工作的角度,以C检察院为视角,探讨对羁押必要性的认识及羁押必要性审查中提出建议的思路。  相似文献   

20.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的羁押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0 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但司法实践中却大量存在公安机关在用足30日期限提请批捕后又“主动”撤回案件,借检察院的法定审查时间延长拘留期限;对一些不能及时侦查终结,不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先移送检察院起诉,然后再“主动”撤回案件,从而为自己“借”得1至2个月的补充侦查期限的现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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