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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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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云南人大》2009,(11):I0003-I0005
1979年7月1日,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正宪法若干规定的决议》和《地方各级人大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设立常委会,作为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行使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权。  相似文献   

2.
监督权是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最重要也是最经常使用的权力.宪法规定,国家各级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地方组织法关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权也作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相似文献   

3.
<正>1979年7月,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若干规定的决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大设立常务委员会作为本级人大的常设机关,对本级人大负责并报告工作,这意味着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在闭会期间仍然可以履行职责,保证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运行不至于中断。因此,地方人大设立常务委员会,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在2019年7月17日作出的重要批示中指出:"县级以上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是发展和完善人民  相似文献   

4.
人们常说要"居安思危",意为处在平安的环境,要想到可能会出现的困难和危险。人大"居权"要"思为"又是何意?众所周知,宪法和法律规定,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依法管理地方国家事务。《地方组织法》规定:全国及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有15项职权;全国人大常委会有21项职权;县级以上地方人大常委会有14项职权;乡镇人大有13项职权。这些职权,人大及其常委会都用到了吗?用足了吗?人民群众对此满意吗?这就是人大"居权"要"思为"的重要内容。  相似文献   

5.
肖兵 《人大研究》2002,(5):39-40
地方组织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改变或撤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不适当的决议”,“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不适当的决议”,“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也就是说,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本级人民政府具有否决权,人民代表大会对本级人大常委会具有否决权,人大常委会对下一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具有否决权。  相似文献   

6.
执法监督是人大监督的重点一、执法监督是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首要职权。地方组织法在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职权中,都把"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放在第一条,这就说明保证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是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首要职权,也是它的首要任务。如何保证法律、法规的实施,检查监督是重要手段。二、加强执法监督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需要。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和现代化建设的发展,要求我们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  相似文献   

7.
一、充分认识人大及其常委会开展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监督的重要意义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宪法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宪法还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经常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地方组织法规定,县级  相似文献   

8.
地方组织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15项职权;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有15项职权;全国人大常委会有21项职权;县级以上地方人大常委会有14项职权;乡镇人大有13项职权.对于这些职权,人大及其常委会都用到了吗?用足了吗?  相似文献   

9.
王宜峻 《辽宁人大》2006,(11):32-32
上级人大常委会可否表彰下级人大常委会?回答这一问题首先得搞清楚上下级人大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各国家权力机关,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务委员会。地方组织法还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相似文献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以下简称地方组织法)第42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每届任期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它行使职权到下届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选出新的常务委员会为止"。笔者认为,"它行使职权到下届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选出新的常务委员会为止"的规定似有不妥,其理由是:一、地方组织法第41条中规定,"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在代表中选举主任、副主任若干名……"这里告诉我们:常委会组成  相似文献   

11.
马骏  曹子洪 《人大研究》2005,(12):14-18
一、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组织机构的设立及演变过程从1979年下半年到1981年底,全国大部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代表大会相继设立常务委员会,作为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在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依法行使各项职权。为了保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正常运转,根据地方组织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及实际需要,人大及其常委会需设立内设机构,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服务,为人大代表和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依法行使职权服务。地方人大机构的设置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20世纪70年代末至80年代中期,为创立探索阶段。随着地方各级人大常…  相似文献   

12.
《政策》2009,(7):12-15
一、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有效地加强了地方人大的各项工作 1979年7月,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若干规定的决议》和地方组织法,规定县以上地方各级人大设立常委会,作为本级人大的常设机关。这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地方政权建设的重大改革.也是完善我国政权体系的一项创举。  相似文献   

13.
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司法案件的监督工作 ,既有宪法和法律的概括授权 ,又有直接的法律依据。我国宪法明确规定 :“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 ,对它负责 ,受它监督。”地方组织法也规定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监督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工作 ,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由此可见 ,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司法机关的监督是全方位的 ,不仅包括宏观意义上对其整体执法活动和全面工作的监督 ,而且包括对具体案件的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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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远兵 《公民导刊》2013,(11):46-46
<正>根据宪法、地方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的有关规定,笔者认为,地方人大常委会考评同级人大代表没有法律依据,是不合适的。常委会的性质决定不可。地方组织法规定,常委会是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是为代表履职服务的机关,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常委会的职权决定不可。地方组织法规定,常委会的职权包括立法权、监督权、选举任免权、重大事  相似文献   

15.
正加强国家权力机关组织建设,优化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结构,是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责、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越性的重要保证。宪法和地方组织法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是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行使国家权力。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从代表中选出。因此,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构成情况直接影响人大常委会职能作用的发挥,关系到我国民主政治的发展。党的十九大提出"完善人大  相似文献   

16.
浅谈县级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法律地位和工作孟基常主任会议的法律地位《地方组织法》明确规定了县级人大三大会议的法律地位和职权。一是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有十五项职权;二是人大常务委员会,是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  相似文献   

17.
《辽宁人大》2008,(9):28-28
人大及其常委会是国家权力机关 按照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务委员会,作为它的常设机关。可见,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与其常务委员会有很大的区别:一是性质不同。前者是国家权力机关,后者是国家权力机关的常设机关。二是产生方式不同。县级(不包括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由下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人大代表产生,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解放军选出的代表产生的;县、乡级人民代表大会由选民直接选举人大代表产生,  相似文献   

18.
<正>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推动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进程。自此,我省和全国一样,进入了民主法制建设的新阶段。1979年,全国人大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组织法》(以下简称《地方组织法》)。这项法律规定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设立常委会,并且规定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可以在与宪法、法律、  相似文献   

19.
1979年7月以前,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不设立常设机构。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务委员会”;它“是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相似文献   

20.
宪法和地方组织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监督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工作。监督权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胡锦涛同志指出“,监督‘一府两院’工作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责,这种监督既是一种制约,又是一种支持和促进。”吴邦国委员长在十届人大三次会议上也指出“,一定要把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和支持有机结合起来,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这些论述精辟地阐释了监督与支持的关系。监督与支持是相辅相成的,是既对立、又统一的辩证关系,在工作实践中必须做到有机结合。地方各级人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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