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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正>2019年8月18日,第十七届"海峡法学论坛"在厦门举行。本届论坛以中国法学会为顾问单位,由福建省涉台法律研究中心与福建省文化经济交流中心、厦门大学法学院、台湾中国文化大学法学院、香港律师会、澳门大学法学院等18家机构共同主办,来自海峡两岸暨港澳地区200多名法学专家及法务人士围绕营商环境与法治政府建设、营商环境与司法保障、营商环境地方立法保障等议题展开热烈研讨。  相似文献   

2.
郑凌燕 《人民政坛》2008,(10):38-39
以中国法学会为学术顾问单位,由福建省文化经济交流中心、福建省涉台法律研究中心、厦门大学法学院、福建省法学会、福建省律师协会、福建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福建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福州大学法学院、中国文化大学法学院、台湾华冈法学基金会、香港律师会等12家教学科研机构和学术团体共同主办的第六届“海峡法学论坛”于2008年8月18日在福州开幕。  相似文献   

3.
正2020年8月18日,第十八届海峡法学论坛在福州如期举行。本届论坛以中国法学会为顾问单位,由福建省涉台法律研究中心与福建省文化经济交流中心、厦门大学法学院、台湾中国文化大学法学院、香港律师会、澳门大学法学院等19家机构共同主办。与会代表通过线上线下联动,围绕民法典的制度创新、理论发展、时代特色及有效实施等议题,提出富有建设性的见解,对学习和贯彻实施民法典,推进全面依法治省,建设更高水平、更高质量的法治福建,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4.
正2017年8月18日,第十五届海峡法学论坛在福州举行。本届论坛由中国法学会担任顾问单位,福建省涉台法律研究中心、厦门大学法学院、福建省法学会、台湾中国文化大学法学院、台湾华冈法学基金会、香港律师会、澳门经济法律学会、澳门大学法学院、澳门城市大学法学院等二十家单位主办,由福州大学法学院具体承办,来自相关高校、政府机构及法律实务部门的一百余位代表和嘉宾共襄盛会。第十五届海峡法学论坛以"借鉴与融合:绿色发展的法治保障"为研讨主题,抓住了新一轮改革发展的关键问题,对着力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推进生态文明法治建设具有积  相似文献   

5.
周松  张郁 《人民政坛》2006,(9):F0003-F0003
2006年8月18日至19日,第四届“海峡法学论坛”在福州举行,该论坛系由福建省文化经济交流中心,福建省台湾法研究中心等数家法学研究机构和学术交流罢休共同发起,与中国文化大学,华冈法学基金会,香港律师共同举办,旨在为海峡两岸法学交流与理论研讨开辟一个交流平台。  相似文献   

6.
正2016年8月18日,第十四届海峡法学论坛在福州举行,这是两岸法学界、法律界加强交流、增进了解、深化合作的又一次盛会。本届论坛由福建省涉台法律研究中心等内地以及台港澳17家机构共同举办,以"民法现代化与城市发展"为主题。来自海峡两岸近两百名专家学者齐聚一堂,共同商讨民法的现代化建设以及城市的永续发展等问题,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7.
金秋八月,由中国法学会为学术顾问单位,福建省涉台法律研究中心等19家团体和教学科研机构共同主办的第九届“海峡法学论坛”于2011年8月18日在海峡西岸的历史文化名城——福州隆重开幕。来自台湾地区、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祖国大陆从事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制度理论研究的200多位知名专家学者和实务界、实业界人士,围绕“两岸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制度的协调与互动”深入研讨,共谋知识创新,共话权益保障,共商合作机制,为促进海峡西岸经济区的经济转型积极建言献策。  相似文献   

8.
<正>2016年12月16日至18日,由《两岸关系》杂志社与山东威海市台办、市民政局,以及台湾中华两岸医疗事务交流协会等有关机构共同主办的第二届海峡两岸养老文化与产业发展论坛在威海举办。威海市台办主任李英春、市民政局局长栾波、市台协会长吕台年、台湾中华两岸医疗事务交流协会会长吴一昌和80多位两岸养老事业产官学界代表参加论坛有关活动。  相似文献   

9.
5月13至18日,由湖北省台办、湖北省民宗委、十堰市政府主办,湖北省鄂台交流促进会、武当山道教协会、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承办的“海峡两岸武当文化论坛”,在湖北武当山成功举行。280多名台湾道教界人士参加论坛,参加活动的总人数近500人。此次论坛,是海峡两岸道教交流的一次盛会,对增进两岸道教界的相互了解,弘扬武当文化,促进两岸交流,都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相似文献   

10.
《台声》2016,(12)
正6月12日至18日,第八届海峡论坛·两岸同名(同宗)村交流活动在厦门、漳州、泉州石狮等地隆重举行。该论坛由福建省台联、省海外联谊会、省闽台交流协会、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中国华艺广播公司华广网,台湾闽台同宗同名村交流中心共同主办,厦门市台联、漳州市台联、泉州市台联、龙岩市台联、福建省海峡谱牒文化研究院具体承办。本届两岸同名(同宗)村交流活动主要分为两个部分,即"同名村·心连心"联谊活动和闽台同名村镇叙缘  相似文献   

11.
《台声》2019,(3)
<正>2月27日上午,由福建省台联举办的两岸婚庆行业座谈会在福州召开。福建省婚庆行业协会会长林德斌、台湾婚俗文化发展协会理事长杨博裕、台湾婚礼产业联盟发展协会荣誉会长欧阳慧等两岸婚庆行业专家20多人参会。座谈会由福建省台联副会长梁志强主持。座谈会上,两岸婚庆行业专家们交流了两岸婚庆实训营的合作,探讨了两岸民俗、婚俗文化活动的交流与联谊,并协商研究了海峡论坛期间两岸婚庆行业联谊活动有  相似文献   

12.
2005年5月13日至18日,由湖北省台办、湖北省民宗委、十堰市政府主办,湖北省鄂台交流促进会、武当山道教协会等承办的“海峡两岸武当文化论坛”在湖北武当山举行,有280多名台湾道教界人士参加论坛。这是海峡两岸道教交流的一次盛会,对增进两岸道教界的相互了解,弘扬武当文化,促进两岸交流,都产生了积极的影响。专程从北京赶来参加此次论坛的全国人大常委、中国道教协会副会长、中国统促会理事张继禹评价说:“两岸的交流很多,但是举办两岸道教文化论坛这是第一次,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通过举办两岸‘武当文化论坛’,能进一步地促进两岸道…  相似文献   

13.
8月18日至19日,2012海峡法学论坛在福州隆重召开,200多位来自台湾地区、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祖国大陆从事行政法学理论研究和实务界的菁英,汇聚论坛,共商依法行政与社会治理问题,为繁荣法学研究,促进海峡两岸暨香港、澳门的法学交流做出了积极贡献。  相似文献   

14.
《台声》2017,(19)
<正>第13届桂台经贸文化合作论坛暨第10届两岸产业共同市场论坛(以下简称桂台经贸论坛)于9月15日在广西南宁市举行。两岸工商界、农渔界、文创界人士及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的专家学者出席此次论坛,探讨深化桂台交流合作和两岸产业共同市场合作的新途径。本届桂台经贸论坛以"共享丝路机遇,深化融合发展"为主题,充分  相似文献   

15.
吴师 《两岸关系》2009,(6):16-18
5月15日-22日,首届海峡论坛在每峡西岸的福建省隆重举行。与以往两岸大型交流活动不同的是,以“扩大民间交流、加强两岸合作、促进共同发展”为主题的本次大会,在突出经贸交流的同时,还将两岸民间交流提到了很高的层次,包括两岸民间习俗、传统文化在内的对接和互动活动吸引了两岸同胞和媒体记者的密切关注。  相似文献   

16.
正7月17日至18日,第四届海峡两岸中山论坛在广东省中山市成功举办。论坛以"弘扬中山精神、共谋民族复兴"为主题,举办了"台商一起来融入大湾区"主题活动、中山精神与民族复兴研讨会、两岸青年研习营、"中山杯"大湾区台企慢投垒球邀请赛、孙中山文化史迹游等系列活动,就中山思想与民族精神、孙中山文化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山精神与两岸青年等议题进行交流研讨,对话沟通,达成重要共识。  相似文献   

17.
朱文成 《两岸关系》2014,(12):42-44
<正>10月26日至30日,首届海峡两岸博物馆弘扬中华文化论坛(社会教育专题)在武汉举行。来自台湾、香港、大陆18省市的80余位博物馆馆长、专家学者及文创机构代表齐聚武汉围绕博物馆文化推广、开展社会教育等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与探讨,就两岸博物馆未来开展交流与合作达成广泛共识。群贤毕至少长咸集10月26日,论坛开幕式在湖北省  相似文献   

18.
2006年12月11日至13日,海峡两岸56所高等院校的校长相聚美丽的榕城,参加海峡两岸大学校长论坛,以因应和把握全球化浪潮的冲击和机遇,促进两岸高等教育的交流与合作,加深两岸学界同仁和青年学子的了解和友谊,共谋两岸高校的改革与发展。此次论坛参会校长之多、规格之高,为历年来两岸教育交流活动所未有。参加论坛的有台湾大学、成功大学、政治大学等24所台湾高校的当家人,福建省外的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南京大学等15所知名高校的校长或副校长,福建省内的17所本科院校校长。与会者围绕“全球化进  相似文献   

19.
郑凌燕 《人民政坛》2007,(10):44-45
2007年8月18日,第五届“海峡法学论坛”在福州召开。围绕“现代金融法制:理论与实践”这一主题,来自两岸四地的几十位金融学、金融法学界的专家学者和金融实务界的人士在研讨会上发表了自己的研讨成果。这些报告集中在金融法制的现代化与国际化、金融监管与风险防范的法律研究、金融产品与证券市场法律制度研究、非典型金融问题的法律研究、区域金融合作及其金融法制比较研究等五个方面。  相似文献   

20.
美国的法律教育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美国的法律教育体制具有不同于其他国家的特点。申请入法学院的学生必须已在其他专业获得了学士学位。法学院在学位和课程的设置上有很大的灵活性.一般来说,学位有法律博士、法学硕士和法学博士三种,法律博士的课程是法学院的基本教育课程,学制为三年,法学硕士和法学博士属于法学院的研究生教育.美国法学院的教授在教学过程中多采用“案例教学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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