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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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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简称贸仲)既受理国际、涉外案件,也受理国内案件。贸仲的仲裁程序快捷高效,其受理的涉外程序案件绝大多数均在仲裁庭组成之日起6个月内结案,国内程序案件一般在仲裁庭组庭之日起4个月内结案,简易程序的案件在仲裁庭组成之日起3个月内结案。  相似文献   

2.
《仲裁与法律》2002,(1):6-7
2001年中国顺利人世,成为世界经济全球化体系中的重要成员;改革开放稳步深入,对外贸易往来和经济合作持续发展。伴随着国家经济贸易的可喜发展,贸促会所属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下称贸仲)的仲裁工作也乘风破浪,受案总量再创新高。  相似文献   

3.
《仲裁与法律》2004,(4):1-4
经国家有关主管机关批准同意,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仲裁院于日前作出决定,将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更名为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并同时启用中国国际商会仲裁院华南分院的名称,新名称于2004年6月18日正式生效。  相似文献   

4.
《仲裁与法律》2006,(1):1-9
一、2005年案件受理及审结情况 (一)经贸仲裁办案情况 2005年,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贸仲委)受理案件的数量创历史最高纪录,共计受理仲裁案件979件(涉外427件,国内552件),其中北京总会462件,上海分会304件,华南分会213件。与2004年全年受案850件相比,增加129件,增长率为15.2%。案件争议金额为人民币120.6亿元。北京总会争议标的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案件有8件。2005年,贸仲委共结案958件,其中北京总会448件,上海分会301件,华南分会209件。  相似文献   

5.
现行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自2000年10月1日起施行以来,对改进仲裁程序、完善仲裁制度、进一步促进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贸仲)仲裁的现代化和国际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近年来,仲裁理论与实践有了长足的发展,一些仲裁机构纷纷修订仲裁规则,采纳先进仲裁理念。经过多年的努力,贸仲自身取得了很大的发展。但贸仲现行的仲裁规则与当前形势的发展要求还存在差距。为了更好地满足仲裁使用者在新的经济环境下对仲裁服务的要求,保持贸仲在仲裁服务市场上的优势,有必要与时俱进,对贸仲仲裁规则进行修改。  相似文献   

6.
各位顾问、各位委员:我受仲裁委员会主任的委托,并根据主任会议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就仲裁委员会2003年的工作情况和2004年工作计划向各位顾问、委员作工作报告。  相似文献   

7.
张维 《公民与法治》2014,(24):42-43
自1994年8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颁布至今,已满二十年。二十年不长,与仲裁在中国生根落地之前已在西方世界运行三百年之久相比,如白驹之过隙,忽然而已;二十年亦很长,中国仲裁在此间走过了发达国家几百年的发展道路,已经成为运用仲裁方式解决民商事纠纷最多的国家之一.二十年,中国仲裁事业走过了一条怎样的轨迹?立法初衷是否得以实现?有哪些规律性的认识将指导下一步的仲裁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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