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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一、人民法院有权要求当事人提供或者补充证据行政诉讼法第34条规定:“人民法院有权要求当事人提供或者补充证据”.“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行政机关以及其他组织、公民调取证据”.此条规定,既是人民法院有权获取证据的法律依据,同时也概括了人民法院依职权获取证据所包括的两方面内容.  相似文献   

2.
我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行政机关以及其他组织、公民调取证据。"该规定既没有调取证据的条件和范围,也没有调取证据的程序性规定,以致在审判实践中,出现了审判人员代替当事人调查收集证据和举证的错误现象。本文结合最新规定,对依职权调取证据的目的、条件、范围和程序提出如下一些浅见。  相似文献   

3.
海事行政案件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海上或内河行政管理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以海上或内河行政主管机关为被告提起诉讼的案件.海事行政案件的诉讼则是人民法院在有关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审理解决因当事人不服海上或内河行政管理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而产生的,并以海上或内河行政主管机关为被告的海事行政案件的全部活动.海事行政案件的诉讼管辖则是指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海事行政案件的职权划分,即确定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分工和权限,也就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海上或内河行政管理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时,是向地方人民法院起诉还是向海事法院起诉,是由地方人民法院受理还是由  相似文献   

4.
【裁判要旨】如果第三人能够提供相应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相应证据从而证明被诉行政行为合法,则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被诉行政行为有相应的证据,而不应直接作出其违法的认定。如果当事人主张的其双方之间的民事争议的认定对于行政登记是否正确合法具有关键影响,即当事人之间民事争议的认定能够直接决定行政登记是否正确合法的,则人民法院可以参照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一条所规定的行政诉讼一并解决相关民事争议制度,对相关民事争议在行政诉讼中一并审理解决,并在此基础上认定相关行政登记行为是否合法。  相似文献   

5.
刘晓军 《人民司法》2012,(15):10-16
商标授权确权行政行为是对商标授权行政行为和商标确权行政行为的统称。商标授权行政行为是指国家商标行政主管机关针对当事人提交的注册商标申请决定是否授予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政行为,商标确权行政行为是指国家商标行政主管机关针对已注册商标作出的撤销或维持其注册的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国家商标行政主管机关作出的商标授权确权行政行为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将获得对商标授  相似文献   

6.
离婚登记是婚姻登记机关依当事人的申请,对当事人之间就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及对于子女抚养、财产分配等问题所达成的协议予以认可,并以颁发离婚证的形式确认当事人之间婚姻关系解除的行政行为。离婚登记一经完成,当事人之间的婚姻关系即告解除,婚姻解除情况即产生对外效力,具有社会公信力。不具有级别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为符合离婚实质要件的涉外婚姻当事人进行离婚登记,其后又以无管辖权为由、以自行纠正方式确认离婚登记行为无效的,对于该自行纠正的行政行为,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相似文献   

7.
对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应当由原告承担举证责任,行政机关不能提供证据证明其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合法,则无须原告证明其行为违法,也无须所谓法院依职权不能查明其行为合法的证据,就应当径行判决行政机关败诉。  相似文献   

8.
在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审查和确认行政机关依职权所为的某种行政行为,如行政处罚、行政处理决定等是否合法、正确,从而作出正确的裁判。所以,了解行政行为的概念和内容,对于人民法院正确地审判行政案件具有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9.
民事审判实践中,有人认为,法院依职权调取的证据可信度大于当事人所举的证据,因此,无需加以质证便可用作定案证据。其实,这种观点与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相悖。民事诉讼质证,是在审判人员的主持下,由当事人就其举证和法院依职权取证而获得的证据通过出示、辨认、询问等质诘方式证明证据效力的一种诉讼制度。因此,法院依职权调取的证据,也需加以质证。  相似文献   

10.
或然 《中国公证》2009,(9):50-51
公证证据收集是指在办理公证过程中,公证员依公证职责要求当事人提供证据或公证员依职责直接调取核实的证据的行为.公证证明是指依据公证证据收集情况,公证员依职权对公证证据证实的内容进行确认的活动.综合来讲,公证证明是公证证据收集的体现和结论,但是两者并非简单的一对一对应的关系,而是存在较为复杂关系的,必须结合具体公证事项进行分析.  相似文献   

11.
陈贤逊 《法制与社会》2011,(30):108-108
人民法院的调查取证,主要包括主动调查和收集及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进行证据调查两个方面,本丈主要从法院在民事诉讼活动中依职权进行证据调查及根据当事人申请进行证据收集的几种情况进行探讨,查明事实,实现民事案件的公正裁决。  相似文献   

12.
编辑同志: 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依法撤销了行政机关的处罚决定,并判决行政机关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如果该行政机关又以同一事实和理由作出了与原具体行政行为基本相同的处罚决定,当事人仍不服又提起诉讼,法院应如何处理?请  相似文献   

13.
一、改革法庭调查方式必须更新观念 改革必须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改革法庭调查方式,应从指导思想上实现四个转变。 首先,在执法观念上,由职权主义向当事人主义转变。传统的诉讼方式,以国家干预原则和职权主义为主,过份强调人民法院的职权而忽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在证据收集上,法官包办取证。法庭调查中,法官是导演,操纵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进行庭审。审查证据、确认事实均由法官依职权进行。这种扩张的职权主义不仅加重了人民法院的负担,也强行干预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转变观念,就是要由职权主义转为当事人主  相似文献   

14.
行政强制证据制度初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行政强制证明对象包括实体性事实和程序性事实。行政强制程序中,行政机关依职权调查案件事实,承担案件事实的证明责任,但并不排除社会公众、当事人提供证据的权利和责任,也不排除社会公众协助的义务。行政强制措施不能确定过高证明标准,强制性行政检查措施应当采用“有理由的相信”证明标准,应急性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确定“合理根据”证明标准。行政强制执行应当采用排除合理怀疑证明标准。  相似文献   

15.
周波 《中国版权》2023,(1):14-20
图书馆提供的馆藏文献复制证据已经成为当事人证明案件事实的一种常见证据类型,但由于其不符合《著作权法》合理使用制度的相关规定,在证据合法性上存在较大隐患。考察国外相关立法例后,本文给出解决这一问题的两个建议:一是在获得馆藏文献线索后,由当事人申请法院依职权调取馆藏文献复制证据;二是完善《著作权法》合理使用的规定,取消执行公务类合理使用的主体限制,改为从行为性质和行为目的方面作出规定。  相似文献   

16.
司法信箱     
单行法律有关申请强制执行具体行政行为的规定应如何适用?编辑同志:  我国现行法律规定,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有以下四种形式:一是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如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二是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如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三条的规定;三是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起诉,又不履行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如环境保护法第四十条的规…  相似文献   

17.
证明责任包括主观证明责任和客观证明责任,前者的适用条件是辩论主义和法官阐明义务的行使,后者的适用条件是主要事实真伪不明。证据调查是指法院对证据的取得和审查。从证据调查和主观证明责任的关系方面来说,第一,法院依申请进行的证据调查增强了当事人收集证据的能力,为当事人履行主观证明责任提供了保障。第二,法院对证据的审查减轻了部分当事人的主观证明责任。第三,法院依职权对证据的调取和对证据的审查免除了部分当事人的主观证明责任。从证据调查和客观证明责任的关系来说,第一,法院通过依申请的证据调查和依职权的证据调查,积极帮助当事人完成举证活动,以发现案件真实。第二,在对证据的审查过程中,综合运用多种证据调查方式,如推定、证明妨碍规则、司法知悉等等方式,减少事实真伪不明的情况发生。  相似文献   

18.
任权  温贵能 《人民司法》2022,(5):104-106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判令行政机关继续履行行政协议,行政机关在诉讼中作出单方变更、解除行政协议的行为,此时人民法院应当在行政协议履行之诉中对行政机关变更、解除协议的行为一并进行合法性审查,并以变更、解除行为的合法性审查结论为据,对当事人提出的履行协议诉讼请求作出裁判;而不能迳以该行政协议已被变更、解除,当事人所诉继续履行协议的前提条件及事实依据已不存在为由,驳回其诉讼请求。  相似文献   

19.
中央级"拨改贷"、"特种拨改贷"及"基本建设经营性基金"转为国家对企业的出资,系分别根据原国家计委和财政部相关实施办法,通过用款单位申请、原国家计委和财政部批复的方式进行的,并未体现代行国家资本金出资人职能的单位和被出资单位的意志,不同于普通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发生的债权转出资,其性质属于政策性债权转出资。故上述债务能否转为国家出资、由谁代行国家资本金出资人职能、转为对谁的出资等问题,均属于国家有关行政主管机关行使行政职权的内容,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当事人之间因上述问题发生纠纷,应当通过有关行政主管机关协调解决;对有关行政主管机关协调解决的具体行政行为存在异议的,可以根据行政法的有关规定寻求救济。  相似文献   

20.
卫生行政执法程序中的期限:是指法律(含行政法规、行政规章下同)规定的卫生行政机关进行或者完成某项具体行政执法行为连续经过的时间上的限制。它是一种法定期限,除法律对某些情况有例外规定外,卫生行政机关不得依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予以变更。规定卫生行政执法程序中期限的意义:首先有利于具体行政执法行为的顺利进行,提高办事效率,保障法律的正确实施;其次保障卫生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第三卫生行政机关如果不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某项具体卫生行政执法行为,就有可能以不作为(如未发放卫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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