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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2006,(35)
《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办学管理办法》已于2006年7月19日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15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10月1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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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公报》2020,(13):46-48
<正>《广东省职业技能培训合格证书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已于2020年4月13日正式施行。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一、为什么要推行职业技能培训合格证书?答:2019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提出要大力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支持各地调整完善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对劳动者参加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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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公报》2023,(20):8-19
<正>粤人社规〔2023〕13号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现将《广东省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任何问题和建议,请径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反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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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公报》2003,(7)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已经2003年2月19日国务院第6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3年9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中外合作办学活动,加强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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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公报》2003,(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372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已经 2 0 0 3年 2月 19日国务院第 68次常务会议通过 ,现予公布 ,自 2 0 0 3年 9月 1日起施行。总 理 朱基二○○三年三月一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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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03,(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已经2003年2月19日国务院第6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3年9月1日起施行。总理朱镕基二○○三年三月一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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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于2003年9月1日开始实施。外国教育机构同中国教育机构(以下简称中外合作办学者)在中国境内合作举办以中国公民为主要招生对象的教育机构(以下简称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活动,适用本条例。条例规定:“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依法自主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中外合作办学必须遵守中国法律,贯彻中国的教育方针,符合中国的公共道德,不得损害中国的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中外合作办学者可以用资金、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以及其他财产作为办学投入。”“中外合作办学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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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文化管理能力对中外合作办学的影响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黄桂芳 《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0,(4)
当前,世界经济一体化的趋势使跨文化交际能力已经成为人们现实生活中十分重要的能力.由于不同国家的文化背景所产生的文化差异常常直接严重影响到中外文化与经济交流的顺利进行,所以,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或项目中的跨文化交际与管理能力的高低也直接影响到中外合作办学的成功与失败.因此,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跨文化意识与跨文化管理能力显得尤为重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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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公报》2020,(13):24-26
<正>粤人社规[2020]17号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将《广东省职业技能培训合格证书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实施中如有问题及意见,请及时反馈省厅职业能力建设处。2020年4月13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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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合作办学与教育国际化--宁波大学中外合作办学之个案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外合作办学不仅是教育文化交流活动,而且是经济交流活动。这是因为在知识经济出现的当代,教育既是国家文化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一种重要的产业活动,既是文化活动,又包含经济投资行为。教育投资对个人、家庭、企业和社会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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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五”时期,是江苏中外合作办学发展比较快和比较好的时期。在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的亲自关心下,我省积极利用国内国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引进国际优质教育资源,扎实推进中外合作办学。目前,全省已与17个国家和地区合作建立高等教育办学机构4个、合作项目158个。五年来中外合作办学高等学历教育受益人数6万人、非学历教育受益人数达3万余人。中外合作办学已经成为我省教育事业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有力地促进了高校整体学科专业结构优化和水平提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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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合作办学在投资主体上,既牵涉国内投资主体,又牵涉国外投资主体;在投资对象和投资领域上,又是比较特殊的教育服务业。所以,在法律适用上比较复杂,既要遵循国内相关法律,又要符合国际规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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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2022,(42):92-107
<正>京人社能发〔2022〕34号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商务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行政审批局,各有关单位:现将《北京市营利性外商投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办学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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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06,(34)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85号《保安培训机构管理办法》已经2005年11月23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部长周永康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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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12,(18):67-75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4号新修订的《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已经2011年12月31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3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2004年12月28日公布的《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同时废止。局长骆琳二○一二年一月十九日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