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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4月底,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江苏省政府原副秘书长、省体制改革委员会原主任李三元(正厅级)及其妻张静华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以犯受贿罪,判处李三元有期徒刑11年,没收财产人民币5万元;以犯受贿罪,判处张静华有期徒刑7年,没收财产人民币2万元。李三元、张静华受贿赃款24.57万元人民币予以追缴,上缴国库。宣判完毕后,一些知情人议论:“要不是他老婆贪财,李三元何至于会有今天的下场!”李三元自己也说:“由于妻子贪心,进钱容易出钱难,家庭小环境不好,我犯错误在所难免!”时下一些贪官犯罪,动辄就把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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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齐鲁晚报》载:“国内一套3万元左右的阿玛尼西装,在这里只要500美元(约合3200元人民币)就可以买到:国内标价4.6万元的劳力士手表,在这里售价不到4000美元(约合2.6万元人民币);一台国内售价达50万元左右的宝马z4轿车,在这里标价只有2.1万美元(约合13.6万元人民币);这里商场里的化妆品价格仅相当于国内同类产品的30%至40%……”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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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11月16日,中国水产舟山海洋渔业公司(下称舟渔公司)原总经理(副厅级)孙信昌因利用职权,收受贿赂共计折合人民币29.45万余元、美元500元及戒指1枚,贪污人民币4.5万元,被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万元。他的妻子陈莲青也因共同受贿上述钱物及贪污人民币62.46万元,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0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4万元。消息传出后,一些熟悉内情的职工纷纷议论:孙信昌走到今天这一步,是咎由自取,但他那个贪心的老婆也实在坏透了,她没起过好作用!曾共甘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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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CNN)目前载文称:根据“胡润富豪榜”显示,已拥有87.5万个千万富豪、5.5万个亿万富豪的中国,目前至少有1360人的资产超过1.5亿美元(约合10亿元人民币以上),近190人的资产超过10亿美元(约合66亿元人民币以上)……中国人近年来快速增长的财富,不仅大大刺激了中国富翁们的飞天雄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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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1993年2月10日福建省福大汽车服务中心主任江某持福建省华林贸易公司介绍信与玻利维亚在华独资企业南通玻华车辆更新有限公司总经理季忠洽谈购买汽车事宜。江某看了玻华公司的营业执照,并在季的带领下到玻华公司仓库看了停放的汽车。2月15日,江与季签订了一份购销汽车的协议书。供方为玻华公司,需方为华林公司。协议约定:供方接受广西边贸的委托,代办汽车16辆销售给需方,每辆计统价16万5千元,其中每辆支付现金5千元,需方现付人民币160万元,余款2月25日前归还。需方按已付款有权自行销售9辆,另外7辆需余款到后再由需方处理等。江、季分别在协议上签字,但均未盖单位印章。同日,江某按照季忠的指定帐户交付了汇票,汇款人民币160万元至南京军区司令部南厦公贸部的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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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9月19日,是江苏省南京市粮食局原局长陈聚华(副厅级)的54岁生日。过生日自然少不了礼物,以往每到此时,携红包上门贺寿的人几乎踏破了陈聚华家的门槛,可他万万没有想到,如今的生日礼物却换成了冰凉的手铐。因为在担任南京市六合县(现为六合区)县委书记和南京市粮食局局长期间,陈聚华利用职权,为他人在税收返还、企业改制、工程承包、职务升迁、工作调动等方面谋取利益,先后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55.7万元及字画2幅,另有违法所得人民币5000元。2004年9月2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陈聚华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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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7月29日,贵州省贵阳市中级法院对贵阳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市长助理、金阳新区管委会主任樊中黔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定:樊中黔长期大肆收受王刚、崔全庆等50人贿赂共计人民币1005万余元,美元4万元、欧元0.8万元、港币24.8万元、金条50根(价值人民币18万余元)等。另尚有人民币246万余元、美元25万余元、欧元12万余元和港币36万余元不能说明合法来源,判处樊中黔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樊中黔提出上诉。同年9月8日,该案终审宣判:维持原判,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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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商务部全国整顿市场经济秩序办公室信用组组长.原商务部办公厅秘书一处秘书吴功阳,于2001年底至2005年初,在先后担任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商务部办公厅专职秘书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接受李涵静等人的请托,为中国煤炭地质工程总公司、中国南方机车车辆工业集团公司、乌鲁木齐市华懋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大连市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西省焦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河南南光进出口有限公司、中国南洋进出口有限公司在申请汽车进口配额和焦炭出口配额等方面提供帮助.先后9次非法收受上述人员给予的贿赂款人民币93万元,美元339万元,共计折合人民币121万余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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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月。兴达皮具有限公司经登记成立,公司注册资本为50万元人民币,股东为黄某与蔡某二人,其中黄某占公司股份的40%,蔡某占公司股份的60%。黄某为该公司法人代表。2011年9月,黄某、蔡某为兴达皮具有限公司向银行贷款等需要,经股东会商议决定将公司原有注册资本50万元人民币,再增加500万元人民币,但二人均没有自有资金,于是由蔡某在2011年9月12日向天成担保有限公司的刘某以手续费5万元借款人民币500万元,并以股东蔡某、黄某的名义存进该公司基本账户作为注册资本进行验资.润成会计师事务所于当日出具了验资报告。随后,蔡某、黄某即将上述款项抽出归还了刘某。2011年9月13日,兴达皮具有限公司经工商部门变更登记后,注册资本由原来的50万元人民币变更为550万元。整个验资变更过程都由公司法人代表黄某一手操办。该公司在设立后因一直处于亏损状态.黄某、蔡某二人为经营周转长期以高息向他人借款,导致公司资不抵债。在2012年4月该公司资金链断裂后,黄某、蔡某逃匿。二、分歧意见第一种观点认为,黄某、蔡某的行为构成虚报注册资本罪。第二种观点认为,黄某作为公司股东兼法人代表.在增资过程中与股东蔡某一起用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骗取公司变更登记,其行为应视为公司行为,应当将兴达皮具有限公司作为虚报注册资本的犯罪主体。黄某、蔡某作为公司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其刑事责任。第三种观点认为,该公司、黄某、蔡某的行为符合虚报注册资本的行为特征,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以下简称《标准(二)》),认定虚报注册资本数额巨大必须超过法定出资期限,本案虽然虚报金额500万元,但时间未超过法定出资期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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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介绍与模式总结1998年4月,“五一文”(0787)以股权置换方式成功地进行了以大股东易位为主要标志的资产重组。操作程序是:原“五一文”第一大股东长沙五一文化用品商场集体资产管理协会(以下称“协会”)以其持有“五一文”的1315.15万股法人股作为出资(折人民币4165万元)与湖南创智软件园有限公司以净资产出资(折人民币4335万元)共同设立湖南创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创智科技”)。“创智科技”注册后,于1998年4月3日与“协会”签订《股权出资协议》,正式受让‘协会”持有的“五一文”1315.15万股法人股,成为“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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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2006年3月,时任兰州大学第二医院(以下简称兰大二院)党委书记的丁某,在家中收受某建筑公司经理张某(承建兰大二院医疗综合大楼和萃英门花园住宅楼施工建设)给予的人民币50万元。丁某将其中15万元用于孩子上学,剩下的35万元以他人名义存入银行。至案发前,请托人张某尚未向丁某提出给予帮助的要求,丁某也尚未利用职务之便为其谋取实际利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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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4月30日,被告人贺某从天津市佳友汽车救援有限公司骗租两厢夏利汽车一辆(价值23000元)后,于2005年5月27日谎称该车为自己的汽车,将该车抵押给被害人许某某,骗取被害人许某某现金人民币2万元,被告人贺某将该款用于个人还债及挥霍。2005年10月13日,被告人贺某又从天津市瀚洋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骗租黑色桑塔纳汽车一辆(价值54500元),于2005年11月8日谎称该车为自己的汽车,将该车抵押给被害人刘某某,骗取被害人刘某某现金人民币4万元,贺某将该款用于个人挥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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