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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2 毫秒
1.
伪造、变造、买卖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是指违反我国刑法规定,行为人实施了伪造、变造、买卖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侵犯的客体是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的正常管理秩序和部队的信誉,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伪造、变造、买卖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本罪的立法存在两点不足:犯罪行为方式的规定不完善、缺少罚金刑的规定;因此,应该完善犯罪行为方式、增设罚金刑,以更好地防治此类犯罪。  相似文献   

2.
法律问答     
非法贩卖伪造的国库券行为如何定性编辑同志:最近,我处查获多起贩卖假国库券案,由于案情各不相同,对这些案件的定性产生了分歧。请问,对非法贩卖伪造的国库券行为应如何正确定性?甘肃毛冬毛冬同志:公安部法制局对《关于对非法贩卖伪造的有价证券行为如何定性处理的请示》的答复(公法[1997]133号)中规定,对于行为人明知是伪造的国库券或其他有价证券而冒充真国库券或其他有价证券进行贩卖,数额较大的,应以《刑法》第197条有价证券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果行为人贩卖时告知对方是伪造的国库券或其他有价证券,且情节严重的,可以…  相似文献   

3.
如何区分运输毒品罪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运输毒品罪是指行为人以营利为目的或出于其他原因 ,明知是毒品而采取携带、邮寄、利用他人或者使用交通工具的方式 ,为他人运送毒品的非法行为。要划清运输毒品罪与非罪的界限 ,应从分析情节入手。运输毒品罪与走私毒品罪的表现行为不同 ,侵犯的客体不同。运输毒品罪与贩卖毒品罪的界限主要在行为、所有权、获取非法利益的途径三方面。运输毒品罪与非法持有毒品罪的界限主要是犯罪的目的不同  相似文献   

4.
法律问答     
非法采伐珍贵树木就一定构成犯罪吗编辑同志:岑某非法采伐一棵直径为20厘米的国家二级保护珍贵椿树,卖得50元后,被林业公安查获。经查,岑采伐前并不知道椿树是国家保护的树种。请问,岑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贵州岑启洪黄汉文岑启洪、黄汉文同志:根据刑法第344条的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非法采伐、毁坏国家保护的珍贵树木的行为;在主观方面是故意的,即行为人明知所采伐、毁坏的是国家保护的珍贵树木。过失采伐、毁坏珍贵树木不构成本罪。从本案看;岑某虽然实施了非法采伐珍贵树木的行为…  相似文献   

5.
洗钱罪司法认定与立法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郭伟 《青年论坛》2002,(4):70-71
一、洗钱罪的司法认定(一 )罪与非罪的界定。主要可从三个方面界定 :主观上 ,只有直接故意构成本罪 ,即行为人“明知” ;看洗钱行为对象的性质 ,是否属于法定的三种犯罪的非法所得 ;看数额多少。另外 ,对于接受赠与的行为 ,有观点认为该行为不构成洗钱罪 ,但承认受赠财产是非法  相似文献   

6.
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之包庇行为只能是出自故意 ,而纵容行为则可出自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本罪并不以行为人主观上必须明确认识到对象是黑社会性质的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为不可缺少的条件。只要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是包庇、纵容犯罪的人 (包括犯罪组织及成员 )的违法犯罪活动 ,便构成本罪故意所必需的认识因素。  相似文献   

7.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以网络信息安全与管理秩序为法益,是片面帮助行为正犯化的立法现象。构成该罪的行为人主观上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活动,明知的内容为被帮助者实施刑法所规定的犯罪行为。这里的"明知"既包括确实知道,也包括推定知道。对于缺乏犯意联络且独立化程度较高的帮助行为,应单独评价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对于行为人与被帮助者相互串通、分工协作,共同参与网络犯罪的,应评价为相应的共同犯罪。  相似文献   

8.
编辑同志:王某与某银行工作人员李某串通,冒用某单位的名义,在汇票上盖用了该单位公章,并冒充单位法人代表盖上自己的私章,于1996年12月23日办理银行承兑汇票20万元,王某用该汇票购白酒销售后,归还银行10万元,其余10万元王某未归还。1997年5月6日,王某在同一银行用同样的方法办理承兑汇票30万元。至1999年10月案发仍有40万元王某未归还银行。请问,王某、李某的行为是伪造票据罪还是票据诈骗罪?山东孙启方孙启方同志:从来信的情况看,王某与银行工作人员李某串通,冒用某单位名义,并在汇票上冒充单位法定代表人…  相似文献   

9.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理论研究重心已逐渐从早期的罪性之争转移至探究本罪的解释与适用,主要是"明知""情节严重"与"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解释与适用。本罪的"明知",仅指明确知道,在行为人否认"确知"或辩解仅"疑知"时,应结合相关认定标准,通过司法推定方式证明其"确知"。对"情节严重"的认定,应从非法获利状况、帮助行为情况、帮助下游犯罪造成的损害以及再犯罪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关于"同时构成其他犯罪",不应对此处"犯罪"进行限制解释;本罪可以适用从旧兼从轻原则,但最终仍应根据本罪第3款规定择重罪处罚。  相似文献   

10.
备受关注的许霆一案,使人们开始关注刑法中有关信用卡的犯罪。冒用他人信用卡是信用卡诈骗罪的客观行为表现之一,也是认定犯罪的难点之一。刑法仅规定盗窃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以盗窃罪论处,而没有规定对其他非法获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行为如何认定。应考虑到行为人实行前一非法行为的方式,及与后一冒用行为的关系,来确定行为的性质与罪数。  相似文献   

11.
妨害司法罪     
妨害司法罪是指故意妨害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破坏司法秩序的一类行为。这一类罪的主体有些是一般主体(如打击报复证人罪,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扰乱法庭秩序罪等),有些是特殊主体(如脱逃罪的主体为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破坏监管秩序罪的主体为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这一类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即行为人明知其行为会妨害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破坏司法秩序,而故意实施。此外,有些犯罪还要求对某些要素有特定的明知(如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需要行为人对赃物性质有特定明知)。这一类罪侵犯…  相似文献   

12.
故意损毁文物罪的既遂形态是结果犯,即行为人不但要实施了故意损毁文物的行为,而且要造成文物损毁的结果,否则,不能构成本罪的既遂。行为人为了故意损毁文物,准备犯罪工具,制造犯罪条件,但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没能着手实施的,构成故意损毁文物罪的犯罪预备形态。行为人已经着手实施故意损毁文物的行为,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没有得逞的,构成故意损毁文物罪的犯罪未遂形态。故意损毁文物罪的犯罪中止形态是指行为人在故意损毁文物罪的犯罪过程中,自动停止犯罪行为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文物损毁结果的发生。对于共同犯罪停止形态的认定要注意三个原则:一是"一人着手全体着手";二是"一人既遂全体既遂";三是"部分实行全部责任"。行为人先实施其他文物犯罪行为,后又对相关文物故意损毁的,如果不存在牵连犯和吸收犯的情形,一般应当以数罪论处。  相似文献   

13.
非法拘禁罪     
非法拘禁罪,是指故意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其主观表现为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剥夺他人身体自由权利的危害结果,而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但不以出卖、勒索财物为目的。本罪的行为特征概括起来分为两类:一类是直接拘束人的身体,剥夺其身体活动自由,如捆绑;另一类是间接拘束人的身体,剥夺其身体活动自由,即将他人监禁于一定场所,使其不能或明显难以离开、逃跑。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应依本罪的有关规定处罚。对于正在实施犯罪或犯罪后及时被发现的、通缉在案的、越…  相似文献   

14.
一、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罪数概念及划分标准罪数,是指行为人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构成犯罪的单复。危害社会的行为,构成单一犯罪的,是一罪,构成两个以上复数罪的是数罪。同样,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罪数,是指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实施的职务犯罪的单复。通常,行为人之行为构成一个职务犯罪构成的是一罪,构成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职务犯罪构成的是数罪。由于职务犯罪的本质特征是渎职性,即职务犯罪一般表现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进行犯罪活动,或是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而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所以笔者认为职务犯罪的数罪较一般普遍犯  相似文献   

15.
非法持有毒品罪是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中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一种,指非法持有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胶等毒品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即明知是毒品而非法持有。本罪中的持有指不具有走私、贩卖、运输、窝藏毒品的目的的占有、携有、藏有等。本罪犯罪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持有一定数量毒品的行为。《刑法》第348条规定:“非法持有鸦片1000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按50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持有鸦片2…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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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色个案     
为探狱伪造公文痴情女进监狱因为自己“女友”的身份不符合监狱会见规定,女青年马某为了探望狱中男友,伪制派出所公章伪造会见函。其行为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马某被顺义检察院批准逮捕。马某今年27岁,因犯有敲诈勒索罪,曾被判处2年有期徒刑,2002年底被释放。出狱后,马某很想探望在天津一所监狱服刑的男友焦某,但因监狱“亲属关系可以会见,女友身份不符合会见条件”的有关规定,马某的愿望一直未能实现。2004年12月19日,马某病急乱投医,在北京东直门车站附近,她找到一个造假证分子,委托其刻制了一枚派出所的公章。凭借盖有假公章的“马某系焦某表妹”的“证明信”,马某在监狱见到了焦某。事后,因为另一案件牵涉到马某,警方对其进行询问时,马某主动交待了自己炮制假证明信的过程。  相似文献   

17.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是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一种,指明知校舍或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或不及时报告,致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对明知校舍或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或不及时报告,致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即学校的领导人员和教育主管部门的负责人员。本罪的主观方面是过于自信的过失。行为人对校舍或教育教学设施所存在的危险是明知的,只是对因此而会引起重大伤亡事故的后果因过于自信而估计不足,即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具体指校舍、教育教学设施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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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失致人死亡罪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指过失致人死亡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其主观方面是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疏忽大意的过失措行为人主观上对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他人死亡的结果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严重危害结果。过于自信的过失指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可能造威被害人死亡的结果已经预见但却轻信能够避免这种结果的发生,以致发生了严重的危害后果。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利。人自从脱离母体,能够独立呼吸,有了独立的生命,就具有生命的权利,任何人不得非法剥夺。本罪的…  相似文献   

19.
刑法理论对正确处理刑事案件的重要性不证自明.刑法规范是具体的,刑事案件是复杂的,刑法理论是抽象的.本文运用刑法理论分析了一起刑事案件,认为被告人行为应当定伪造印章罪,而非伪造金融票证罪或者其他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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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177条变造金融票证罪是行为犯,客观方面表现为伪造、变造,只要实施了这些行为,即构成犯罪。所谓变造,是指行为人在真实票证的基础上,或以真实票证为基本材料,通过剪接、挖补、覆盖、涂改等方法,对票证的主要内容,如票证的名称、持有人的名称、金额、有效期等非法加以改变的行为。从实质上看,“变造”的本质特征,表现为“以真造假”,即以真实的票证为基本材料造假。因此,变造所涉及的金融票证具有虚假性;案例中“脱机打印”这一手段,从表面上看,不具备变造金融票证罪和非法出具金融票证罪所列举的手法,法律对此似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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