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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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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近年来,我国的离婚率呈逐年上升趋势。在离婚纠纷审判实践中,法官首先考虑的是夫妻双方离婚的权利和财产分配问题,未成年子女的保护往往被置于次要地位。同时,由于目前我国离婚纠纷审判中适用的法律规范尚未明确规定“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致使某种程度上,未成年人在监护、抚养费、探视等方面的权益受到漠视和侵犯。因此在相关立法与司法中把儿童的利益宣布为权利,并且从人权的角度加以保护,已成为燃眉之急,同时这也是现代国际国内法律发展的一个大的趋势。 文章首先从实体和程序两方面分析了我国离婚纠纷审判中对未成年人权益的漠视和侵犯,同时对国际公约和相关国家立法确立的旨在增进儿童保护的两项重要原则——“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和“儿童优先保护原则”进行比较,指出我国离婚纠纷审判中对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不应仅停留在“儿童优先保护”的层面上,确认和贯彻“儿童最大利益原则”对我国离婚纠纷审判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最后,文章通过比较研究的方法,在借鉴其他国家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特殊制度——监护监督人制度和诉讼代表人制度的基础上,对完善我国未成年人的监护、抚养、探视等制度提出了具体的修改、补充建议,以期对我国离婚纠纷审判的改革和完善有一定的借鉴作用。  相似文献   

2.
我国未成年人监护的立法受传统的亲权本位思想影响,"国家监护"在理念和制度层面均起步较晚。现实中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案件时有发生,凸显出了我国监护监督考察制度的缺位。探索检察机关参与的未成年人监护考察制度,应当切实发挥检察机关的监督职能,保障未成年人人身、财产权益不受侵犯。明确检察机关的参与地位、建立和加强协作配合机制、细化监护考察职责范围和分工,进而加强监护监督考察制度的刚性和可操作性,切实推进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开展。  相似文献   

3.
刘佳彤  臧红 《法制博览》2022,(4):112-114
我国未成年人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时有发生,这与未成年人的监护制度关系密切.监护人在实施监护行为的过程中也呈现出不同类型的问题,国家对于此等方面的立法尚需更加具体和明确.为了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更好地保障未成年人的权益,亟待完善监护制度和规制监护人监护职责方面的立法,以期形成健全的保障体系.  相似文献   

4.
李婧 《法制博览》2023,(33):109-111
监护制度是未成年人权益保障的重要制度之一,当涉罪监护人严重侵害其监护的未成年被害人时,为了保护未成年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应当及时撤销该监护人的监护权,重新确定符合条件的新监护人。在司法实践中,检察机关参与支持撤销监护权之诉时常面临众多困境,如撤销之诉启动难、监护侵害犯罪之诉与撤销监护权之诉衔接不当以及撤销后监护效果不明显等问题。构建监护侵害犯罪与监护权撤销的刑民程序合一机制,可以提供合一的程序平台,同时解决监护侵害的犯罪认定与监护人监护权撤销两种诉讼的接替问题。通过增设诉前监护状况评估程序、规范撤销监护权之诉的启动程序、完善监护侵害犯罪刑事与撤销监护权民事程序的衔接程序以及细化监护权撤销后的跟踪、回访程序,构建刑民程序合一机制;同时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专业优势及法律监督职能,推动国家责任理念在刑事、民事司法层面的落实,在尊重诉讼基本规律的基础上更好地体现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  相似文献   

5.
留守儿童犯罪预防对策初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目前留守儿童犯罪的高发态势,主要呈现出低龄化、低学历、团伙化,以实施侵财类行为为主,极端恶性暴力案件增多等特征。这主要是由家庭监护和家庭教育全面失守,农村教育资源匮乏、学校教育功能不强,儿童利益最大化理念缺乏刚性和操作性国家监护理念和制度尚未形成等原因所致。目前,我国留守儿童犯罪预防存在诸多难点,主要体现在一般预防层面的留守儿童犯罪预防的家庭责任与政府责任确定问题、临界预防层面的缺少"一放了之"到"一关了之"之间保护处分的问题、再犯预防层面的司法专业化和帮教社会化衔接的问题等。因此,留守儿童的犯罪预防需要通过树立国家监护和儿童利益最大化理念,完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体系,让家庭、学校、社会各司其职,共同致力于留守儿童健康成长,从而最大限度地预防留守儿童犯罪。  相似文献   

6.
未成年人的监护是监护制度的重要内容和核心组成部分,它直接关系到未成年人的权益保障及其健康人格的养成和文化知识的获得,因此,应当重新审视我国未成年人监护制度,深刻检训其固有缺陷.并在此基础上对我国未成年人监护制度的立法完善进行建设性探讨。  相似文献   

7.
我国未成年人监护制度的反思与重构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随着社会的改革与发展,我国未成年人监护制度的一些规定已不适应新情况,在实践中暴露出不少缺陷,也 产生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应当借鉴国外的立法,对我国未成年人监护制度进行重构。建议建立国家监护制度,建立监 护监督、惩戒制度,完善监护的设立、变更、撤消、恢复制度等。  相似文献   

8.
在法政策学的范式下,就我国的未成年人监护立法而言,从政策的角度,法律的工具性和合目的性存在不足;从法律的角度,虽然不存在合法性和民主正当性的问题,但是在可行性上存在不少缺陷。究其原因,在留守儿童日益增加、父母监护力有不逮的社会转型时期,政策和法律出现脱节,国内依然没有建立起剥夺"父母监护权"后有效的、完整的法律制度和配套措施,没有体现国家在未成年人监护中的兜底责任。建议加快构建一体化联动机制,不仅要健全监护监督和监护干预制度,而且要完善对监护失职行为的处罚措施,并积极引导社会关注和支持未成年人监护工作。  相似文献   

9.
性侵害是对儿童健康权的严重侵犯.新《未成年人保护法》从加强学校性教育、实施违法犯罪人员信息查询和从业禁止制度、增设强制报告制度、完善未成年人监护制度、创新强化网络保护制度等诸多方面,为儿童性侵害的防护提供了立法保障.  相似文献   

10.
林飞  王一 《法制博览》2023,(20):109-111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传统的家庭监护较难实现对未成年人的全面监护,因此,设立了国家监护并利用国家监护制度对未成年人进行外部保护。但是,在现实生活中,监护不当等现象依然存在。基于此,本文简单分析了国家监护立法内涵和立法现状,并深入探讨对应完善措施,仅供参考。  相似文献   

11.
从未成年人保护看国家监护制度的构建   总被引:2,自引:1,他引:2  
本文从未成年人保护的立场出发,针对我国未成年人监护制度相对滞后、公力干预消极被动以及目前未成年人家庭私力监护中恶性事件不断发生的现实状况,借鉴西方国家未成年人监护制度的实践经验,引入国家公力机制、加强国家公力干预和监督,对我国未成年人国家监护制度进行了初步设计,以弥补家庭个体监护的不足和缺陷。  相似文献   

12.
在校未成年人人身损害赔偿问题探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学校对未成年学生的监护责任是一种法定的监护义务。其监护的时间和内容是特定的和有限的。学校对被监护人所负监护义务的归责原则是过错责任原则。当在校未成年人的人身权益受到损害,只有在学校有过错的情况下,才应负损害赔偿责任,而未成年人的亲属监护人在大多数场合要负无过错责任。  相似文献   

13.
新实施的《民法总则》没有出现未成年人国家监护,具体表现在国家监护基本原则缺失、监护事务国家决定权法律规范不足、监护权强行撤销程序法律规范不力、监护监督法律规范空缺、国家替代监护法律规范不充分等。相较德、美两国都规定了国家监护基本原则、国家监护辅助措施、监护监督法律规范,我国未来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以及其他法律规范中也应该确立未成年人国家监护的基本原则、建立未成年人监护的专门机关、补充未成年人国家监护支持制度以及构建未成年人监护监督制度。  相似文献   

14.
通过分析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案件的特点可知,未成年人被害预防和被害后保护存在三大难点,即未成年人被害性突出、监护监督缺失、被害赔偿存在法律障碍。解决这些难点的对策是减少可得减少的被害性,完善强制报告制度,建立监护指导制度,增设精神损害赔偿规定和建立强制赔偿制度。  相似文献   

15.
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引发了社会公众的广泛关注。未成年人最大利益原则是处理监护侵害行为的基本原则。刑事司法与《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衔接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保护犯罪被害人"的刑事政策与未成年人最大利益原则相契合;二是监护侵害行为报告主体的开放性便于有效打击刑事犯罪;三是检察院代表未成年人以虐待罪向法院起诉并未突破现有刑法框架。刑罚处罚措施与非刑罚处罚措施是承担刑事责任的两种形式,对于监护侵害行为刑罚处罚方式的完善,应从确立剥夺监护权的资格刑与增设亲职教育两个层面展开。  相似文献   

16.
我国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机制存在缺乏专门机构、注重事中事后预防和社会力量参与不足等问题,制约了罪错行为未成年人的预防保护。"枫桥经验""群众说事、法官说法"是社会综合治理的先进经验,其中依靠人民群众化解矛盾纠纷、坚持以人为本真情挽救原则、建立纵横相连的网格管理系统、完善矛盾纠纷的预测预防机制等经验值得在未成年人罪错预防领域借鉴。通过树立儿童利益最大化理念,建立五位一体保护预防网格,试点推行强制亲职教育制度,不断净化未成年人的社会环境,建立不良行为社区矫治制度等举措,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培养未成年人良好品行,有效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相似文献   

17.
南京饿死女童事件引爆了社会对父母监护缺失的反思。父母监护缺失既是一个法律难题也是一个社会难题。社会变迁造就了越来越严重的父母监护缺失现象,并带来很多的不利社会后果,而现有的制度却又在此显得力不从心。从儿童利益最大化为出发,监护制度的完善应当逐渐强化国家亲权主义的立法理念,面对家庭亲权监护缺失时,国家应提供积极的干预措施和建立国家监护制度。  相似文献   

18.
在当前涉少家事案件中,未成年人不直接参与诉讼成为普遍现象,涉少家事案件蜕变为成年人之间的普通诉讼。法院在案件审判中也未体现对未成年人利益的特殊、优先考虑,未成年人案件的"成人化色彩"不利对于未成年人民事权益的保护。我国应借鉴域外立法,适当扩张未成年人在家事案件中的诉讼行为能力;构建庭外对话机制,畅通未成年人的表达渠道;建立法官依职权适度司法干预的审判方式;坚持未成年人利益优先保护原则,从而弱化当前涉少家事案件的"成人化色彩",实现未成年人利益的最大化。  相似文献   

19.
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城市化程度逐渐加深,陌生人社会模式已经慢慢形成,中国社会长期以来形成的根深蒂固的家族观念开始淡化。以前人们往往将家庭视为隐私的领域,在家庭成员之间存在着很多没有被纳入法律领域的道德权利义务。现在随着整体社会道德失范现象愈演愈烈,当事人不履行家庭道德义务的案例也越来越多,有的家长拒绝抚养亲生子女,有的拒绝给付抚养费,有的甚至将未成年子女抛弃。虽然我国设立了较为系统和严格的未成年人监护制度,但是由于学界和司法实务界一直将监护制度视为家事法律的范畴,因此在有关监护的监督方面并没有较为细致和严格的规定,造成事实上对于监护的监督形同虚设。 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缺陷更重要地体现在民事诉讼法领域,我国民事诉讼法中没有关于未成年人民事诉讼主体资格的系统规定,导致现实中出现未成年人权益被侵害后却没有提起民事诉讼的自主权利的现象,这无疑是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严重缺失。针对上述问题本丈分为三个部分详细论述了我国未成年人民事诉讼主体资格之立法现状,改革未成年人民事诉讼主体地位之必要性与可能性以及我国未成年人民事诉讼主体资格之建构。笔者希望通过本文的论述和探讨,提供一种较为清晰的思路和解决现实法律问题的可能性进路,为以后的相关研究提供素材。  相似文献   

20.
为有效应对社会转型带来的"失序"状态,未成年人保护刑事立法应当跳出积极主义刑法观、消极主义刑法观和折衷主义刑法观的观念聚讼,恪守法益保护的根本立场,依循积极主义刑法观的具体要求,推进涉未成年人不法行为的预防性刑事立法进程。提高未成年人刑法保护的制度效能,应以立法方法的"客体相应性"为导向,根据规制对象的类型学区分:在立法原则上,"未成年人实施的不法行为"的刑事立法应秉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侵害未成年人的不法行为"的刑事立法应秉持"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未成年人侵害未成年人的不法行为"的刑事立法应秉持"双向保护原则"。在立法手段上,应结合规制对象的具体特征,融贯犯罪圈的设定与刑事制裁处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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