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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指出:“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的形成、巩固和发展,要靠教育,也要靠法制。”这是一个很重要的论断,本文就此谈以下看法。道德和法律的关系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这两者的联系在于:法律是文明的产物,是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法律又是维护文明的工具,是促进文明的重要手段。社会主义的道德和法律由于有着共同的经济基础、政治基础和思想基础,都是为调整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秩序服务的,因此,这两者在本质上是一致的。一般说来,凡是法律所禁止的行为,都是社会主义道德所谴责的行为,违反了社会主义法律也就违反了社会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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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使用武器的原则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明确规定了人民警察使用武器的原则:一是依法使用武器的原则,人民警察不得违反《条例》的规定使用武器。二是人民警察使用武器,应当以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尽量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为原则。人民警察使用武器的根本出发点是为了及时有效地制止违法犯罪活动,而不是以伤害或者剥夺违法犯罪人员的生命健康为目的,因此,即使是依法使用武器,也要注意尽可能减少人员伤亡和对公私财产的损坏。应当说,上述规定对人民警察使用武器的原则作了比较明确和严格的限制,是不难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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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规范性质角度来讲,新律师法关于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被监听的规定属于禁止性法律规范,而刑事诉讼法关于侦查机关可以派员在场的规定则属于选择性、授权性法律规范;据此可以判断。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时,侦查机关遵守律师法禁止监听的规定并不违反刑事诉讼法,而如果选择行使派员在场的权力则违反律师法禁止性规范,构成一种严重违反法治原则的行为。虽然律师法与刑事诉讼法在律师会见问题上的规定没有发生实质性冲突,但该项权利的切实保障仍有待于解决诸如权利救济程序等更为实质性的制度问题,有待于刑事诉讼制度的综合性改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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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检察制度是指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关于人民检察院的设置、性质、任务、职权、人员任免、组织与活动原则以及法定工作程序的总称,是国家和法律监督制度,也是国家整个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即社会主义法制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时代的前进,社会的进步,检察制度在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将愈来愈重要。一、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是检察制度的基础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法制的前提和基础。不建立社会主义国家,没有人民在事实上掌握了国家政权这个社会主义民主的现实,就不可能产生社会主义法制。如果人民还没有在事实上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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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辽宁拉票贿选案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查处的第一起发生在省级层面、严重违反党纪国法、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重违反组织纪律和换届纪律、严重破坏人大选举制度的重大案件,是对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挑战,是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挑战,是对国家法律和党的纪律的挑战,触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底线和中国共产党执政底线。其涉案人数之多、性质之恶劣、情节之严重,触目惊心、发人深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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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平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2000,14(6):88-94
市场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属性 ,市场竞争的公平诚实原则要求加强道德和法制建设。而现实经济生活中存在着市场主体不平等、行政垄断严重、法律不健全、执法不严等问题。因此 ,进一步完善法制 ,加强立法 ,严格执法 ,加强道德建设 ,重建道德规范体系 ,保障市场竞争的公平性 ,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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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改革已进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阶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必须有完备的法制来规范和保障。因此,加强法律制度建设特别是加快经济立法,已成为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一、立法工作中须解决的问题首先,不少领域还有法律空白,急需立法。特别是要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法律体系,还需要制定很多的法律。但在市场经济立法中,国家与地方的立法权限如何划分,除了不得抵触的原则外,目前尚无更明确的规定。其次,国内的法律、行政法规与地方性法规、规章的冲突或抵触的现象,在近几年来也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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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民法中的安全保障义务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场所管理者对进入场所者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安全保障义务乃基于诚实信用原则而发展起来的一般安全注意义务。安全保障义务不同于警察义务,管理者违反法律所规定的安全保障义务符合侵权责任的“四要件”。我国司法解释中规定的安全保障义务应予以进一步细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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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玉红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8,7(1):78-80
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逐步建立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又是道德经济。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全过程中,坚持法德并举,努力确立和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市场法律体系和道德体系,做到法治德治相互结合、相互补充,共同保障和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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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项战略任务,而法制建设对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具有重要作用.一、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对精神文明建设具有保障作用在现代社会,一个国家法制建设状况直接体现和代表着这一国家的文明程度.因此,法制建设与精神文明建设是密不可分的.社会主义法制是以法律手段规范和协调全体社会成员的行为,通过法律所规定的若干人们在政治生活、经济生活、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关系中必须遵守的最基本的行为规范、若干追究措施、若干惩罚措施和若于救济措施等,以国家的强制力为后盾,来保障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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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地方立法实践中,如何准确地理解和贯彻“地方性法规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不相抵触”的原则,对于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充分发挥地方性法规的社会作用,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不抵触原则是地方立法的一项基本原则 宪法规定:“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对于地方立法,宪法和法律规定:省、直辖市、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不得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省、自治区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大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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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树彪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2003,(3):67-70
市场经济既是法治经济又是道德经济,要求德法合治。法律是道德精神的基本体现,道德建设需要法制的引导和支撑,只有加强道德建设与制度建构,完善以制度为核心的道德建构,才能给社会主义道德的有效建设提供重要保障。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