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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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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崔军 《中国公证》2011,(10):38-39
第一部分 错误公证书的概念及认定标准 一、错误公证书的概念 目前,错误公证书在学理上没有明确的概念.笔者按照2006年3月1日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69条、2006年7月司法部出台的《公证程序规则》的相关规定总结归纳,错误公证书的概念应为:由于公证员的故意或过失.导致公证事项全部或部分不真实、不合法,或者公证书的证词、格式不当的公证书。  相似文献   

2.
正公证是一项智慧活动,公证书是这一智慧活动的最终产品,但由于种种原因,公证书的同质化问题日趋严重,难以完整反映公证的智慧活动过程,这造成公证书的社会评价不高,进而影响到公证公信力的增强及公证价值的实现。必须承认的是,公证书首先是一份严谨的法律文书,这样的法律文书有着自身的一些规则要求,如果把这些规则要求作为底线要求的话,在满足底线要求的基础上,公证书还可以或应该是什么样子的?  相似文献   

3.
肖锦 《中国公证》2011,(12):37-40
司法部制定的定式公证书格式和要素式公证书格式规范了全国公证书的内容格式.明确了内容构成要素和要素之间的基本位置和顺序关系。但是,全国公证书格式还存着这样一个亟待规范的现象——同一份公证书。即使文字、标点等内容都一模一样,但不同公证机构制作出来的纸质公证书排版效果不同.甚至同一公证机构不同公证员制作出来的排版效果也不同。纸质公证书是公证工作的产品.其排版效果是公证书形式格式的集中反映。  相似文献   

4.
一、概述原定式公证书格式是1992年颁布的.其后,司法部于2000年颁发了三类要素式公证书格式.即合同协议类、现场监督类、证据保全类。2009年,司法部又颁发了三类要素式公证书格式.分别为继承类、强制执行类和法律意见书。这样。目前已有六大类公证书采用了要素式公证书格式。此次。司法部对定式公证书格式又进行了重大修改,对此,笔者认为,我们应主要把握两点:一是2011年10月1日之后,两种公证书格式并列使用.即一种是新的定式.另一种是要素式。  相似文献   

5.
《公证法》第39条设立了公证复查制度,而《公证程序规则》第十章又对公证复查程序作了较为具体的规定。公证复查是指在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并提出复查申请时,公证机构通过对公证书的内容、办证程序等进行再次审查.以确定公证书是否有错误,如发现问题及时解决。①该项制度是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与公证机构发生公证争议时的一项主要救济途径,旨在保障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证书的法律效力,提高公证的社会公信力。  相似文献   

6.
公证书被当事人顺利使用了吗?公证书没有被有效使用的原因是什么?公证书使用部门对公证书有何建议或要求?长期以来,公证行业一直致力于公证质量的提升,而对公证书在使用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却有所忽视.造成了公证办证与使用相脱节、公证质量标准与公证书的使用要求不一致的现象。本文试从两份最常见的公证书案例人手.简析公证书使用中存在的通病及问题。  相似文献   

7.
为进一步完善公证文书制度,司法部根据《公证法》及《公证程序规则》的规定,对现行定式公证书格式进行了全面清理和修订.形成新的定式公证书格式,并于2011年10月1日起在全国推行。黑龙江省公证协会于2011年10月22日召开了电视电话会议。由哈尔滨市北方公证处副主任吴逶进行讲解。通过学习和一段时间的实践.笔者感触颇深.  相似文献   

8.
公证文书的格式与内容   总被引:2,自引:2,他引:0  
薛凡 《中国公证》2006,(6):19-23
一、中国公证文书的格式 按照中国现行公证制度,公证文书实行法定格式,《公证法》第32条规定:“公证书应当按照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规定的格式制作……”《公证程序规则》第42条规定:“公证书应当按照司法部规定的格式制作.”如果具体加以区分,中国公证书的格式包括两大类别,即定式公证书格式和要素式公证书格式.  相似文献   

9.
公证书是公证机构按照法定程序和格式制作的具有特殊法律效力的法律证明文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明确规定:“公证书应当按照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规定的格式制作……公证书应当使用全国通用的文字”。数字是文字的组成部分.公证书中数字的用法当然也应当符合全国通用的文字规范要求。长期以来.公证书中的数字用法一直是按照《司法部公证律师司关于公证书中数字用法的复函》([87]司公字第125号)(以下简称《复函》)关于“公证书编号使用阿拉伯数字.其他数字均使用汉字”的规定执行。笔者认为,这样的规定与书面汉语的规范已经存在着不协调的问题.应当引起我们的重视。  相似文献   

10.
公证书是公证机构按照法定程序和格式制作的具有特殊法律效力的法律证明文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明确规定:“公证书应当按照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规定的格式制作……公证书应当使用全国通用的文字”。数字是文字的组成部分.公证书中数字的用法当然也应当符合全国通用的文字规范要求。长期以来.公证书中的数字用法一直是按照《司法部公证律师司关于公证书中数字用法的复函》([87]司公字第125号)(以下简称《复函》)关于“公证书编号使用阿拉伯数字.其他数字均使用汉字”的规定执行。笔者认为,这样的规定与书面汉语的规范已经存在着不协调的问题.应当引起我们的重视。  相似文献   

11.
詹爱萍  陈兵 《中国公证》2013,(10):49-53
一、骗取公证书现象概述 《公证法》第44条列举了当事人以及其他个人或者组织在申请、办理、使用公证书过程中弄虚作假需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三种情况:(1)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公证书的:(2)利用虚假公证书从事欺诈活动的;(3)伪造、变造,或者买卖伪造、变造的公证书和公证机构印章的。其中.对于第(3)种情况,因公证书本身乃系伪造、变造。使用部门或相关利害关系人只要稍稍留心并向出具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核实查询即可知悉公证书之真伪.因而相对容易发现问题.且立法对伪造变造公证书行为之惩处已有明确规定,即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相似文献   

12.
王京 《中国公证》2007,(12):24-26
一、要素式公证书使用总结回顾 从2000年到2007年.北京市方圆公证处作为司法部要素式公证书改革的首批试点单位,通过对要素式公证书的实际运用,不仅提高了自身在要素式公证书写作上的水平和技巧.而且促进了公证员严格遵守公证程序.细化办证操作.也有助于我们对公证工作自身特点的认识和总结。同时,我们也一直关注着要素式公证书写作在实践应用中所反映出来的各种问题。  相似文献   

13.
蒋轲 《中国公证》2009,(5):42-45
一、复查处理方式在使用中可能存在的困惑 <公证程序规则>第63条第1款根据不同情况规定了维持、撤销、更正、补正、重新出具公证书等五种复查处理方式,分别适用于不同的情形:当公证书的内容合法、正确,办理程序无误时,公证机构应当决定维持;当公证书的基本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或者在办证过程中有严重违反公证程序的情形时,公证机构应当决定撤销;当公证书的内容合法、正确,仅证词表述或者格式不当,或者公证书的部分内容违法或与事实不符时,公证机构应当区别情况决定更正、补正或者重新出具公证书.  相似文献   

14.
崔军 《中国公证》2011,(11):41-44
第二部分错误公证书法律救济的概念界定、主要途径及意义一、错误公证书法律救济的概念界定救济的概念在经济领域.就是指帮助,使脱离困难或危险的意思。在法学领域.就是指某种权利受到或可能受到某种行为侵害时.如何纠正、矫正或者补救的问题。错误公证书的法律救济.笔者认为是指公证机构在办理公证过程中,  相似文献   

15.
继承类要素式公证书已在全国范围内推行施行。它是深化公证文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对传统定式公证书的全面突破。它不仅能够满足社会对继承公证的要求.而且更加符合公证书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的标准.有利于公证工作更好地取信于社会.取信于百姓。同时,它对公证人员在办理继承公证中的分析判断能力、写作和表述能力,以及办证程序的严谨性等都提出了更高要求。  相似文献   

16.
也许人们会想.任何公证人都会认为可以很容易地描述他沿袭了成千上万次的公证的过程.实际上并非如此。公证人在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公证工作中都在做些什么?他追求的目标是什么?当事人在申请公证时.他所追求的目标又是什么?这两个目标是一致的还是分离的?有人认为。公证过程的结果——公证书.仅仅是一种证据。一种法律效力比较强的证据.公证的过程仅仅是出具这样一份作为证据的公证书。公证人在公证过程中只是一个被动的旁观者、记录者,公证处则仅仅作为一个“公共登记处”。①当事人申请公证的目的似乎只是要得到这样的一份公证书。从表面上看.确是如此。当事人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公证人对公证事项进行审查.真实、合法且符合程序规定便出具公证书。当事人将公证书作为证据或进行诉讼.或办理产权过户.或办理出国手续等。如把公证机构看作一个“工厂”。其所生产的“产品”似乎仅仅是公证书。但是,如果对公证人在公证过程中的思维进行分析,对当事人申请公证的动机进行分析.我们不难看出这种理解的片面性。那么,公证过程还产生了什么呢?  相似文献   

17.
自2008年司法部下发推行继承类要素式公证书格式的通知后,经过两年的研究与实践,目前各公证机构对于如何出具法定继承类要素式公证书及遗嘱继承类要素式公证书已积累了一些经验.但对于如何办理并出具接受遗赠要素式公证书还较为陌生。  相似文献   

18.
要素式公证文书自2001年在全国实行。截至目前.共有六类公证文书采用要素式公证书格式制作。 一、目前要素式公证文书中存在的问题 根据司法部颁发的要素式公证书格式的规定.要素式公证书由首部、证词内容和尾部三部分组成,其中的证词内容就是要素部分.这不仅要求公证员具有丰富的法律知识和熟练的业务操作技能.而且必须具备一定的写作水平。实践中常常出现以下问题:  相似文献   

19.
“我们是公证了.但我没钱还你!”欠朋友50万元的张先生认为.一纸还款协议公证不能把他怎样,一直拖着不还钱。随后。公证处出具强制执行公证书.法院依法强制执行。郭先生终于认识到:公证书不是一纸空文。郭先生与张某是多年的铁杆朋友。  相似文献   

20.
《中国公证》2012,(9):63-63
近日.自贡市龙都公证处为一外出打工身亡人员家属办理了继承权公证书、委托公证书,使其顺利地取出了死者生前存入银行的存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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