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2 毫秒
1.
正从表面看,法院的司法解释对公证工作并无直接的法律约束力。特别是刑事审判方面的司法解释,与以证明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真实性合法性为己任的公证看似毫无瓜葛。正因为如此,实践中,公证工作者常常忽视或不关注司法解释(各级法院特别是省级法院具有指导意义的审判意见和建议也属于广义的司法解释,文中有些司法解释即指广义的司法解释)。笔者以为,公证员与法官同为法律职业共同体,公证员不应该仅仅局限 相似文献
2.
处理离婚纠纷时,作为婚姻住所的夫妻共有房屋的分割一直是司法实践中的难题之一。本文探讨了离婚时夫妻共有房屋的分割原则,提出了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基本原则,并指出应在夫妻共有房屋分割上确立针对夫妻共有房屋分割的专门原则。 相似文献
3.
继承是公证中相当重要的一个公证事项,而房屋继承公证更是重中之重,如何完善房屋房屋继承的询问笔录,对于提升公证服务质量,提高公证的公信力,减少及预防纠纷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本文结合本人的工作经验,浅谈一下这方面的心得,与大家共勉。 相似文献
4.
本文就离婚后共有房屋的分割做了简要的分析,文中指出离婚后房屋分割原则上是按双方协商来解决,协商不成的以平等分割为基础兼顾未成年子女利益和追究有过错方的责任来分割房屋。 相似文献
5.
论公证与房屋登记的异同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房屋登记办法》已于2008年7月1日施行。该办法除了规定境外登记申请人委托他人代为申请时的委托书需要公证和认证外,在登记过程中没有关于公证的规定。这个事实在公证界引起了一定的担忧。研究和解决这个问题,要从公证的独特作用谈起。就房地产领域而言,要从公证与房屋登记的功能异同对比中寻求答案。 相似文献
6.
7.
8.
当下中国,商事财产的继承已经成为公证机构的现实课题,并将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更多的成为公证人的案头工作。即便是主张“民商合一”的观点,也承认商事财产与民事财产在权利属性、权利表征等方面存在显著的差别,而商事主体结构形式的多样性又导致商事财产在种类和形态上复杂多样,因此,处置商事财产的继承,固然要遵循《继承法》及一般民事财产继承的一般规则,但更重要的是要根据不同的继承标的物适用其特别法及商事财产传承特有的规则。 相似文献
9.
随着旧城改造工作的不断深入,房屋拆迁证据保全公证业务也不断增加。这对公证行业来讲既是机遇也是挑战。房屋拆迁保全证据公证相对于其他公证事项而言,具有更强的政策性、时限性、复杂性,对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的影响较大。要办理好此类公证,需要我们在实践中不断学习和总结经验。公证员在办理房屋拆迁证据保全公证过程中面临诸多风险。 相似文献
10.
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公证中,经常会遇到出租人由于各种原因在尚未办理或取得房屋产权证的情况下与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申办公证的情形,这类租赁合同在实践中被称为"非规范性的房屋租赁合同".在房屋租赁市场中,这类房屋租赁活动并非少见,但是由于房管部门对这类房屋持有者的产权没有登记备案,同时也缺乏规范这类房屋租赁活动的法律规范,因此,公证处对这类房屋租赁合同可否公证也各执一词、莫衷一是. 相似文献
11.
在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确定外墙、屋顶平台、停车位、停车库、地下室等,是属于共有部分还是专有部分,抑或单独所有权的客体,需要综合考虑以下因素:(1)它是否被单独登记为一个独立之物。如果尚未被单独登记为一个独立之物,则应为共有部分;反之,可以成为专有部分或单独所有权的客体。(2)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本质属性。我们确定外墙等部分的性质和所属,不得违背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本质属性。(3)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如果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就此作了专门规定,该规定应为我们确定其性质和所属的依据。当然,此类强制性规定不应违反前述原理。(4)有关当事人的约定。如果有关当事人在不违反前述(1)(2)的前提下,就此作了约定,应依其约定。 相似文献
12.
一、世界公证制度的分类近现代西方各国的公证制度,由于法律体系和历史渊源的不同,可分为英美公证制度和拉丁公证制度。前者的公证制度采取形式审查,公证人不对证明内容负责。英美法系以判例为主,公证采取自愿原则。此公证制度为英国、美国及英属殖民地所采用,英国更多地保留了 相似文献
13.
14.
15.
16.
17.
一、现行的公证强制执行程序
<民事诉讼法>第218条规定:"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该执行."新<公证法>的颁布,进一步明确了公证文书的强制执行效力.公证文书的强制执行效力表明公证是一种法定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强制执行是公证推动社会诚信体制建立的司法保障,是公证作为国家证明活动的权威性的集中体现. 相似文献
18.
公证制度是一种预防性的司法证明制度,是保障实体法正确实施的程序性法律制度,是国家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据我国《公证法》第二条的规定:“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可见,公证是提供真实、合法性证明的一种法定的非诉讼程序。公证的主要作用并不在于解决纠纷,而是预防纠纷的发生。公证要发挥预防纠纷的作用, 相似文献
19.
进入21世纪以来,人类正走进以信息技术为核心的知识经济时代,信息化已成为推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助力器,信息化水平则成为衡量一个地区或行业现代化水平和综合实力的重要指标。2003年以来,安徽省司法厅开启了公证工作信息化建设的进程。几年来,在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的积极推动下,经过各公证处和全体公证人员的不懈努力,全省公证行业信息化建设进程不断加快,司法行政专网和公证机构应用信息系统已经相继建成或正在加紧建设之中,有力地改善了公证管理手段、提高了工作效率和质量,对全省公证工作实现良性循环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和保障作…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