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建筑物区分所有的相邻关系在现代社会中日益突出。建筑物区分所有的相邻权也越来越受到重视。本文通过分析建筑物区分所有相邻关系的法律特征,探讨了此类相邻权的基本内容和种类并提出了相应的法律保护方法。  相似文献   

2.
随着我国住房改革的不断深入,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之间因相邻关系而发生的纠纷、冲突与日俱增。但遗憾的是,我国《民法通则》、《物权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有关司法解释对新型的建筑物区分所有相邻关系纠纷处理的规定过于简单。应该在分析相邻关系的主体范围和规范性质的基础上,总结建筑物区分所有相邻关系的新类型,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经验,完善我国相关立法。  相似文献   

3.
区分所有权相邻关系与传统相邻关系相比,有其特殊性:其实现了公法、私法与自律法之融合保护;从请求权基础来看,其可以通过物权请求权、债权请求权和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进行救济;其不仅调整相邻关系主体间的财产利益,还保护人格利益。从世界的立法潮流来看,独立于传统相邻关系制度进行单独立法是许多国家立法机关的选择。赋予区分相邻关系独立地位,可以对相邻关系人提供充分保护,维护民法体系的和谐。  相似文献   

4.
区分所有权相邻关系与传统相邻关系相比,有其特殊性:其实现了公法、私法与自律法之融合保护;从请求权基础来看,其可以通过物权请求权、债权请求权和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进行救济;其不仅调整相邻关系主体间的财产利益,还保护人格利益.从世界的立法潮流来看,独立于传统相邻关系制度进行单独立法是许多国家立法机关的选择.赋予区分相邻关系独立地位,可以对相邻关系人提供充分保护,维护民法体系的和谐.  相似文献   

5.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作为当代民法一项重要的不动产所有权形式,自十九世纪初叶迄至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已为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各国民事立法所普遍确立,①并由此成为各国和地区法制上的一项重要制度.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在调整建筑物区分所有关系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物权法关于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规定,尚未达到十分完善的地步.有鉴于此,本文就对该领域中若干问题作一浅析.  相似文献   

6.
建筑物区分所有制度逐渐在城市中得到广泛适用 ,但却基本被认为不适用于农村。本文试从法律的回应性特征 ,克服成文法的局限性 ,法律一个重要的功能 ,突破概念法学的束缚和适应中国特殊现实的需要等方面论述在村居结构中适用建筑物区分所有制度的必要性 ;从建筑区分所有 (权 )的特征、性质、构成建筑物区分所有必须具备的条件、及区分所有情况下 ,单独部分经分割后要成为区分所有权的客体必须具备的条件和区分共有权与一般共有权的比较来看建筑物区分所有制度可在典型的村居结构中适用的可能性 ,并且简要分析在村居结构中各区分所有人对专有部分、共有部分的使用及对此问题研究的意义。  相似文献   

7.
区分所有建筑物包括专有部分和共有部分。专有部分由区分所有权人单独专用自无疑义。由于共有部分涉及众多当事人间多重的权利义务关系,因而针对该部分的权益争议大量发生。同时,对共有部分的利用由于学术研究和立法方面的滞后而显得不够充分。本文试图阐明区分所有建筑物共有部分的意义和法律性质,明确了区分所有人对共有部分的使用收益权利、使用方式和费用负担原则,从多方面讨论对共有部分加以适当充分利用的可能。  相似文献   

8.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一项重要的不动产所有权,对社会经济、人民生活方式具有重大深远的影响,成为物权法的一项重要内容。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由三个基本要素构成:专有所有权、共有所有权和成员权,三者密不可分,共同构成现代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完整内容。  相似文献   

9.
通过考察相邻关系制度的历史发展,对相邻关系制度进行比较,得出这样的结论:相邻关系制度的发展体现了物权法法律本位的社会化的现代化发展趋势;在我国未来的物权立法模式上,应严格区分相邻关系和地役权,对相邻关系的规定进一步细化。  相似文献   

10.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的共有权属于特殊的按份所有,其内容包括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对共有部分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我国相关立法应采用列举加排除的方法来界定共有部分的范围,楼顶、楼梯、建筑物基地等在没有另外明确约定的情况下则属于共有部分,并在此基础上确定共有部分的管理问题.  相似文献   

11.
四、《物权法》规定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综上所述,《物权法》第六章“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规定,内容很粗糙、很简陋、很原则,显不足以因应实践之需要,并且还遗漏了一些应当规定的重要内容,仅有管理权的内容较为具体。而建筑物区分所有制度作为物权法上的一项制度,主要是为了确认区分所有权人对同一建筑物所享有的各种财产权利。且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乃立体物权,与传统所有权平面物权者,本未尽相同,民法典之物权法既为物权之基本法,对此自应设有若干规定,以作为此种所有权体系建构之基础。  相似文献   

12.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下形成的城市居民小区是现代城市的基本社区单元,也是每一个社区民警的工作重心之所在。了解区分所有这一重要的物权法制度以及该制度下形成的现代城市社区的特点,是做好社区警务工作的重要前提条件之一;区分所有这一现代物权法制度使城市居民小区具有了很多新特点,给社区警务工作带来了多方面的影响与冲击。社区民警应该顺应社会发展潮流,转变思想观念,改进工作方法,锐意进取、大胆创新,才能打开社区警务工作的新局面。  相似文献   

13.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下形成的城市居民小区是现代城市的基本社区单元,也是每一个社区民警的工作重心之所在。了解区分所有这一重要的物权法制度以及该制度下形成的现代城市社区的特点,是做好社区警务工作的重要前提条件之一;区分所有这一现代物权法制度使城市居民小区具有了很多新特点,给社区警务工作带来了多方面的影响与冲击。社区民警应该顺应社会发展潮流,转变思想观念,改进工作方法,锐意进取、大胆创新,才能打开社区警务工作的新局面。  相似文献   

14.
建筑物区分所有人组织是对区分所有建筑进行管理的组织,依照社团组织理论,意思机构和执行机构组成一个社团的内部核心机构。这一组织若要发挥作用,必须对内部各种机构的权力以及义务加以正确设定。针对目前某些相关法律制度的缺失以及一些内部机关的错位,有必要首先弄清各个机构的地位以及义务的内容。由于区分所有建筑物管理组织的执行机构担负着组织的重要职责,在没有现成理论的时候,可以参考公司治理的理论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15.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在我国物权法中处于空白,本文介绍的这起房屋纠纷案件,反映了在我国建立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紧迫性以及时效制度在不动产权利保护中的适用问题。  相似文献   

16.
试论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住宅的商品化和高层建筑物的大量出现,多个所有人共同拥有一栋高层建筑物已成为普遍现象,基于建筑物区分专有权、共有权、成员权而发生的纠纷大量出现。建筑物所有权区分已经成为不动产物权中的重要问题。因此,明确区分建筑物所有权的构成,及与有关专有权人、共有权人、成员权人权利、义务关系,可以减少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有关的“住宅纠纷”的发生。  相似文献   

17.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几乎是每一个生活在城市中的人都要面临的物权法上的问题。刚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以下简称《物权法》)第一次规定了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文章围绕建筑物区分所有权,谈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概念、建筑区划内的财产归属问题以及业主自治的问题。  相似文献   

18.
我国的物业管理业发展迅速,然而目前我国有关的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却难以满足物业管理发展的需要,特别是我国((物权法》确立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没有与基本法衔接统一。西方发达国家的物业管理法律体系健全,我国应当借鉴发达国家在物业管理立法方面的先进经验,制定一部具有中国特色的以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法律制度为基本理论的现代化物业管理法,以帮助人们树立物业管理领域是私权领域的概念,从而有助于政府主管部门及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公司在物业管理法律关系中的角色定位,保护好公民的私有权利。  相似文献   

19.
建筑物依土地之承载得其成就,人类因建筑物之依归而创建文明。因此,建筑物之于人类发展,占非常重要地位。建筑物之所有权及利用权,更是物权法规则的核心之一。而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之渊源,由来久远,于古老之埃及、巴比伦及希腊之律法即有迹可寻。19世纪初,区分所有权的形式即已为各国地区之民事立法所采用,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更发展为各国地区不动产所有权法律上之重要制度。我国为因应城市公有化、福利型住房制度转入商品化住房制度的社会客观性需求,暨顺应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并为取得多层或高层住宅之城市居民提供立体物权的规范依据,于《物权法》第六章专章规定了“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但检视《物权法》关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的规定,仍存有不足以规范区分所有权法律关系之处。为此,本文试图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理论分析角度入手,检视《物权法》第六章的立法取向及其基本内容,并提出其存在的相关问题与解决对策,俾作为日后最高人民法院为司法解释或法院判决之参考依据。  相似文献   

20.
住宅小区这一居住方式的产生与发展,突破了传统相邻关系理论的相关内容。本文通过论证住宅小区相邻关系的新特征,提出应以业主公约对此新型的相邻关系进行法律规制,以期解决实践中频繁出现的业主的相邻关系纠纷。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