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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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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国司法》2012,(7):100-100
为了保证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正确施行,近日,司法部下发《关于印发和使用(社区矫正执法文书格式)的通知》,统一全国社区矫正执法文书格式,规范社区矫正执法工作。  相似文献   

2.
司绍寒 《中国司法》2013,(11):68-73
社区矫正是刑事执行的一种方式,执行的实现最重要是依靠程序法予以保障。社区矫正执行的法律规范本身本质上属于执行程序法。社区矫正执行程序应与诉讼阶段(决定阶段)的社区矫正审前调查程序相区别,审前调查程序是诉讼程序(或决定程序)之一部分,而执行程序始于罪犯被移交至司法行政机关,终于执行完毕,其核心内容就是执行法院判决(或决定)。  相似文献   

3.
《中国司法》2012,(9):88-88
8月28日,司法部在辽宁省沈阳市召开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座谈会。司法部副部长郝赤勇出席会议并讲话。郝赤勇指出,司法部高度重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贯彻执行工作。今年以来,以《实施办法》的颁布施行为契机,制订印发配套的《社区矫正执法文书格式》,统一规范社区矫正执法环节和执法内容;举办全国社区矫正工作培训班,对坚持、发展和完善中国特色社区矫正制度提出明确要求;  相似文献   

4.
《人民调解》2006,(8):6-8
6月22日,司法部在北京召开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座谈会。14个社区矫正试点省(区、市)司法厅(局)的部分厅(局)领导和社区矫正业务处(室)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基层工作指导司司长王珏主持。司法部副部长郝赤勇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相似文献   

5.
为依法规范实施社区矫正,将社区矫正人员改造成为守法公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以下简称“两院两部”)按照司法体制机制改革的部署,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要求,联合制定了《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自2012年3月1日起施行。为帮助广大执法人员和社会公众全面准确理解《实施办法》的精神和内容,司法部副部长郝赤勇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相似文献   

6.
为依法规范实施社区矫正,将社区矫正人员改造成为守法公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以下简称“两院两部”)按照司法体制机制改革的部署,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要求,联合制定了《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自2012年3月1日起施行。为帮助广大执法人员和社会公众全面准确理解《实施办法》的精神和内容,司法部副部长郝赤勇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相似文献   

7.
执行案件恢复执行程序因缺乏具体细化的流程规定,导致实践中各地操作不统一,影响了司法的权威性。应针对实践中的不足,有针对性地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8.
《人民调解》2012,(6):8
日前,司法部社区矫正管理局局长姜爱东一行到天津市社区矫正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就社区矫正工作进行调研。姜爱东局长对中心在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方面做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绩予以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  相似文献   

9.
《人民调解》2007,(8):21-22
2007年5月28日,司法部在和平宾馆召开了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专家小组会议。司法部副部长郝赤勇出席会议并讲话。司法部社区矫正工作特  相似文献   

10.
《人民调解》2012,(3):4-8
为依法规范实施社区矫正,将社区矫正人员改造成为守法公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以下简称“两院两部”)按照司法体制机制改革的部署,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要求,联合制定了《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自2012年3月1日起施行。为帮助广大执法人员和社会公众全面准确理解实施办法的精神和内容,司法部副...  相似文献   

11.
《中国司法》2009,(11):1-1
最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在北京联合召开全国社区矫正工作会议,总结6年来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经验,部署在全国试行社区矫正工作。司法部部长吴爱英发表了重要讲话。同时,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全国试行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对全面试行社区矫正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适用范围以及主要任务作出了全面部署。  相似文献   

12.
《人民调解》2013,(1):10-10
1月5日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复司法部单独设立社区矫正管理局。 1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印发《社区矫正实施办法》。  相似文献   

13.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制定了《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自2012年3月1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14.
《司法业务文选》2012,(13):37-45
1.2012年1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公布2.司发通〔2012〕12号3.自2012年3月1日起施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司法厅(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监狱管理局:为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工作,加强和创新特殊人群管理,根据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总体部署,在深入调研论证和广泛  相似文献   

15.
《人民调解》2006,(12):23-24
今年初,根据司法部政治部统一安排,以安徽省司法厅副厅长兼政治部主任沈基明同志为团长的司法部社区矫正培训团一行21人,在美国马里兰大学进行了为期21天的培训交流。在此期间,培训团完成了课程培训和学习,先后到美国联邦监狱、美国联邦监狱管理局、马里兰州政府、马里兰州监狱、蒙哥马利郡社区矫正中心和提前释放中心、华盛顿地区缓刑办公室、美国联邦调查局培训基地(FBI学院)重点对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了学习考察。回国后该培训团完成的报告受到部领导肯定,现将该报告主要内容摘编如下,供各地参阅。  相似文献   

16.
《人民调解》2007,(1):21-22
(接上期)2、关于美国的假释制度。假释是对在监狱或看守所服刑的罪犯给以有条件释放的一种刑罚适用方法。通常,罪犯必须在监狱服刑一段时间,然后在有一定监督的条件下转到社区。缓刑和假释的主要区别是:假释人员需要在监狱服刑一定的时间,而缓刑人员则一般未进入监狱。缓刑和假释人员的共同特点是:(1)他们都实施了犯罪;(2)他们的犯罪都得到了证实;  相似文献   

17.
18.
本文所讲的"剥权犯",是指被人民法院判处剥夺政治权利刑并在社会上服刑的罪犯①。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和司法部2003年7月10日联合发布《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两院两部  相似文献   

19.
李秋霞 《法制与社会》2012,(12):35-36,38
社区矫正是刑罚制度改革中的相对于监禁刑的新型刑罚执行模式,其具有刑事制裁性、非监禁性、社区参与性等特点.2011年2月25日颁布的《刑法修正案(八)》正式也是首次将社区矫正这一概念纳入刑法之中,使得社区矫正在我国有了明确的法律地位.但我国社区矫正仍存在专业社区矫正人员和机构专业性不强、社区矫正审前调查力度不大,立法保障还不完善等不足之处.因此,社区矫正制度应从培养专业社区矫正人员、加大审前调查力度、完善立法、加强社区矫正的宣传等方面进行完善,从而推动我国社区矫正制度更好更快的发展.  相似文献   

20.
李建 《法制与社会》2013,(1):186-187
国外的社区矫正从1899年美国伊利诺斯州少年法庭的建立算起已有一个多世纪的历史,其理论和实践较为成熟。我国的社区矫正起步较晚。认真研究国外的社区矫正并与我国的情况作比较分析,是推动我国社区发展的良好途径。由于社区矫正内容丰富,本文选取社区矫正的概念、形式和立法模式这三个较为重要的方面进行比较分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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