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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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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律师异地执业,也叫律师跨地区执业,是指律师离开注册地到注册地以外的地区从事律师业务。由于我国律师注册机关是省(直辖市、自治区)级司法行政机关,因而律师异地执业主要是指离开注册地省区到他省区执律师业务。依此理解,律师在注册地省区内的各市各区内执业,不宜看作是律师异地或跨地区执业。由于我国经济发展的地区差别以及律师业地区发展的不平衡,也由于律师业务市场化竞争以及律师业务发展的多元化和律师业务协作的加强,律师异地执业已成为十分普遍的现象。不论哪里注册的律师,不跨过省界执律师业务的恐怕少之又少。特别是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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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律师执业条件第三章律师事务所第四章执业律师的业务和权利、义务第五章律师协会第六章法律援助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完善律师制度,保障律师依法执行业务,规范律师的行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发挥律师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制定本法。第二条本法所称的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第三条律师执业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律师执业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律师执业应当接受国家、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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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律师事务所和资深律师承担青年律师培养责任的必要性 青年律师是指执业经历尚浅,缺乏业务经验,业务素质和执业水平都有待提高,并且尚未形成稳定的职业道德素养的实习律师和新执业律师。青年律师虽然已经普遍接受过高等法学教育,但要成长为一个合格的律师仍然需要继续接受法律职业教育,才能获得执业所必须具备的基本技能和职业素养方面的知识,并在此过程中逐渐形成较为稳定的职业道德素养。  相似文献   

4.
一、律师执业行为与律师执业行为规范律师执业行为是指律师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从事与律师职务相关的活动。律师执业行为规范是指律师在职务活动中应当遵守法定的或者约定的行为规则。律师执业行为规范是律师执业行为的保障和约束,而律师执业行为是律师执业规范的具体反映。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律师执业活动范围和空间的不断扩大,律师执业行为由单一的参与法院审理案件的诉讼活动,逐步延伸到涉及国企改制、公司上市、房地产按揭等各种经济活动中。律师执业行为过程中应当包含律师执业行为的权利规范和律师执业行为的义务规范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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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律师执业条件 第三章 律师事务所 第四章 执业律师的业务和权利、义务 第五章 律师协会 第六章 法律援助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律师制度,保障律师依法执行业务,规范律师的行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发挥律师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的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  相似文献   

6.
律师收费一般由律师业务收费和律师服务开支及异地办案的食宿交通费构成。律师收费对于当事人来讲就是其支出的诉讼成本。从程序效益角度来讲当事人希望投人较少的律师费用获得既定水平的经济收益或者既定的律师费用的投人达到较高的经济收益。而对于律师来讲,作为“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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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永华 《法制与社会》2014,(10):161-162
律师核心价值观,是指律师在执业过程中拓展业务和追求科学发展的体现在外在方面以及内心坚定的价值取向,是律师在进行诉讼业务和为企业法人、自然人提供法律服务中所奉行的终极目标以及所坚守的基本信念。本文从新时期律师核心价值观的发展要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执业宗旨、新时期律师核心价值观的发展要坚持全面提高执业律师的思想政治水平、新时期律师核心价值观的发展要坚持执业律师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等方面对律师核心价值观的发展进行了粗浅的阐述。  相似文献   

8.
律师执业技巧的概念和特征律师执业技巧是律师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开展各项具体业务的一般熟练技能。它属于律师法学的分支学科──律师实务学的范畴。律师实务学以律师各项业务活动的基本原理、工作实践、方法、规则、技巧等为研究对象。而律师执业技巧这一专门课题,则仅仅是以律师各项业务实践的熟练技能为研究对象,旨在发现和总结巧妙地解决律师实务疑难的技能,使其推而广之能为众多律师掌握和应用。律师执业技巧具有以下特征:1.实际运用的可操作性。律师执业技巧既然是律师实务学这门应用性学科中的一个课…  相似文献   

9.
政府律师的性质及职责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一、政府律师的概念政府律师就是指在政府机关工作的公职律师。即政府律师既有各级政府机关公职人员的身份,又是一名合格的律师。这就是说,一方面政府律师占有国家各级政府机关的行政编制,有固定的岗位,享受国家公职人员待遇,其工作方式同其他政府公职人员一样,以自己的专业知识为所在的政府机关提供无偿的法律服务,不能面向社会执行律师业务,更不能实行执业收费;另一方面,政府律师应是一名符合法定条件的律师,具有法律所规定的律师资格,依法持有律师执业许可证,享有《律师法》规定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是享受政府公务员待遇的律师。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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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讼律师是指主要从事诉讼代理业务,尤其是作为当事人的代表律师出庭辩护的律师。  普通律师是指主要处理一般的法律业务即从事非诉讼代理业务以及在地方法院代表当事人进行诉讼的律师。  主讼律师又称讼务律师、出庭律师,在英国、香港等地被称为大律师。  普通律师又称事务律师、非出庭律师,在英国、香港等地与大律师相对被称为律师。  一、主讼律师与普通律师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六点。  1.主讼律师与普通律师的资格取得和执业要求不同。在香港,首先必须是在香港居住年满7年以上的永久性居民,取得法学学士学位,并经过一定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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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职律师在我国还是个新兴事物,正处于不断发展的阶段,它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在国家机关或公共事业单位中任职,由国家支付薪酬的执业律师。公职律师的业务并不局限于为本机关或单位提供法律服务,还包括为社会提供具有公益性质的法律援助等方面的服务。他们的收入来自于政府的薪酬,在对外提供法律服务时,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也不得参与任何有偿服务。公职律师按服务对象可分为:政府律师:主要为政府部门提供法律服务;公益律师:主要为社会上需要法律帮助的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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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从业资格准入制,是指律师从事某种法律服务行为资格上的要求,它是具体执业行为的前提条件。我国律师业实行这一制度,最早是1993年司法部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关于从事证券法律业务律师及律师事务所资格确认的暂行规定》,该文件规定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从事证券法律业务须获得主管部门颁发的证券从业资格。此后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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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强化对实习律师的规范化管理,保证律师队伍和律师执业机构的健康发展,濮阳市于近日出台了《实习律师管理办法》,该《办法》共分4章19条,对实习律师的资格、程序和职责等都做了严格的规定。按照该《办法》的要求,实习律师必须首先取得律师资格,并向所在地的司法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由司法行政机关根据本地区的律师执业机构发展情况,将其统一调配到各律师事务所实习。濮阳市实习律师管理纳入规范@祁安民@郭建京@郭艳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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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森 《中国律师》2009,(10):61-63
2008年5月.根据合肥市政府的安排和合肥市司法局、合肥市律师协会的推荐。孙森律师作为第一位去市政府法制办挂职的执业律师。在合肥市政府行政复议应诉办公室挂职担任副主任,历时半年。其间,孙森利用自身的专业及法律实践优势,为市政府的部分重点投资项目和重要法律事务提供了及时有效的法律服务.获得了市政府有关领导和市政府法制办的好评。这种“执业律师挂职行政机关”的创新机制,在安徽省乃至全国尚属首例。通过挂职的经历,孙森更加深刻地体会到执业律师这样一支专业的法律人队伍在各级政府,特别是市、县两级政府的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中,有责任也有能力发挥更加积极的推动作用:同时.他也自认为挂职经历为中国执业律师参政议政的实践做了一次有益的探索。基于对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的深化理解,孙森撰写了本文,较为系统地探讨了执业律师挂职行政机关制度的可行性与现实性,并对完善律师挂职行政机关制度提出了相关的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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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玉 《中国司法》2011,(10):53-57
诚信是对律师基本的道德和法律要求,是律师执业活动的生命线。加强律师诚信建设,必须依靠健全的规章制度规范律师执业活动中的信用行为,把加强律师、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协会的行业自律与完善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以及全社会对律师执业活动的监管、监督、保障相结合,有针对性地、全方位地加强律师诚信制度建设,用制度来保证守信者得益、失信者受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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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行业是一个高风险的行业,在律师从事法律服务过程中,由于其知识结构、操作技巧、责任心等缘故,稍有不慎,就可能使自己处于风险当中。当前,由于律师业务领域不断增加,新知识不断出现,律师的执业风险有增无减。国际通行做法,是将律师的执业风险转由保险公司承担,这样,既可降低律师执业的风险,又可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根据司法部、全国律协关于在全国律师行业推行律师执业责任保险制度的有关要求,北京、上海、广州等地律师协会已经为本地区的律师投了“律师执业责任保险”,解决了律师执业中的后顾之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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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忆 《中国律师》2013,(11):27-27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业务指导目录》是首部以业务目录的形式展示律师法律服务范围的指导用书。是全国律协加强业务指导,完善律师执业规范体系的创新之举。对律师行业制定律师业务完善,规范律师执业体系有重要指导意义,对掌握律师业务主要内容和法律依据,把握律师业务的发展趋势具有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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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从业资格准入制,是指律师从事某种法律服务领域的资格要求,它是具体执业行为的前提条件。我国《律师法》第25条确立的律师业务主要有以下七项:(一)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聘请担任法律顾问;(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  相似文献   

19.
《江西律师》2001,(6):33-35,19
一、审核事项名称:申请律师执业证,审核机关:江西省司法厅(律师工作处),审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收费标准:1、颁发、更换、补办律师执业证时,收取工本费。  相似文献   

20.
钱斌 《中国律师》2006,(4):87-88
法律服务业是一个竞争激烈的行业。想要成为一名合格的律师,必须在律师执业技能、职业声誉、客户关系这三个方面进行不断地修炼。幸运的是,在提高律师执业技能方面,上海市律师协会给了我们青年律师很大的帮助。比如,对于新律师,上海市律师协会每年会安排为期近一个月的全日制集中培训,邀请沪浙两地的优秀律师每日给青年律师讲解基础律师执业技能;对于其他律师,上海市律师协会定期安排了市区律师业务讲座,邀请上海市各级法院、政府机关和高等院校的专家们来为律师讲解最新法律实务。这些培训无疑对我们青年律师的成长起着很大的帮助作用。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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