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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问责去职官员复出的判断标准和条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正>官员问责是建立责任政府的重要举措,是当前社会高度关注的热点问题。近年来,我国制定出台了一系列的相关法律法规:2002年7月颁布《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2004年中央办公厅颁布《党政领导干部辞职暂行规定》、2005年4月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以下简称《公务员法》)、2009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公务员法》用法律形式规范引咎辞职制度(官员问责的一种)以后,官员问责的力度越来越大,被问责去职官员的数量越来越多。在此背景下,规范被问责去职官员复出的标准和条件尤为必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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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授党校.学习特刊》2009,(2)
最近,中央纪委副书记干以胜在新闻发布会上透露,中纪委监察部正在研究起草《党政领导问责暂行规定》,以推进在重大公共事件发生时对官员的问责力度。干以胜介绍,今后对于官员的问责将分为行政问责和党政问责两种,"目前主要进行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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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晖 《四川党的建设(城市版)》2009,(9):29-31
重大安全事故连续发生,问责风暴相继刮起;辞职,引咎辞职,责令舌靼只、免职,面对问责风暴,问责的标准究竟是什么?免职之后的官员究竟该何去何从?面对免了领导。却免不了的事故,行政问责怎样取得更好的效果?颁布实施的((暂行规定》正在显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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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铁志 《刊授党校.学习特刊》2009,(9)
有权必有责,失职必问责,这是干部监督管理的起码规矩和基本道理。不如此,就无法取信于民,就无法号令天下。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的《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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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国务院正式颁布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提出经过十年左右坚持不懈的努力,基本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接着,著名行政法专家杜钢建撰文指出,《纲要》亦强调依法行政最后要落实到责任追究上,建设责任政府亦是行政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目标。继中央批准实施《党政领导干部辞职暂行规定》后,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度的具体内容和标准还将于今年推出。此外,与问责制度紧密相关的《国家监督法》、《公务员法》也将出台。因此,敏锐的观察家们发现,党中央、国务院处理在重大事故中负有领导责任的一批官员绝非偶然。“官员问责”的背后,有着发展的历史背景、系统的政治逻辑、深刻的执政理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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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泰峰 《共产党员(沈阳)》2009,(15)
中央发布《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针对以下七种情形对党政领导干部实行问责。第一,决策严重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第二,因工作失职,致使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或者本单位发生特别重大事故、事件、案件,或者在较短时间内连续发生重大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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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规定》的颁行,对问责主体、对象、范围、方式、情节及救济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为"依法有序"问责奠定了制度基础。但问责制度建设仍需完善和落实,以进一步提升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法治化水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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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已于去年底修订后颁布施行。请问该规定中的责任追究与《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中的问责有什么不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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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青萍 《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学报》2008,31(2):42-45
官员问责制是对没有用好人民赋予的权力的官员进行追究的一项制度。自2003年我国发生“非典”以来,官员问责制一直为社会各界所关注,中央及相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制度条例,使官员问责逐渐由权力问责向制度问责转变。《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实施,标志着我国官员问责走上了法制化道路。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官员问责”需进一步明确问责事由,增加问责对象,细化程序规定,加强群众和舆论监督,使官员问责制度日益健全和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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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暂行规定>的出台,使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工作向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迈出了重要步伐,再次发出中央加强反腐倡廉、整顿吏治的强烈信号.可以说,<暂行规定>是给党政领导干部头上又戴上了一道"紧箍咒".为增强党政官员的责任感而设置的这一道"紧箍咒",将使这些人民公仆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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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前,江西、湖南两地发生的问责官员“复出闹剧”引发公众对官员问责复出制度的质疑。日前,在《法制日报》视点版与搜狐网联合开展的调查中.对“如何看待问责官员复出”进行了深入讨论。回答“你对目前问题官员的问责怎么看”这一问题时。有97.98%被调查者认为,“不满意,很多问责流于形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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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北 《党的生活(青海)》2009,(12):13-13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决定》明确指出:“推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廉政承诺制、行政执法责任制。”这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方面作出的重大部署,此前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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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产党员(沈阳)》2016,(18)
正《问责条例》以党章为根本遵循,突出问题导向,坚持纪法分开,彰显党纪特色,为开展党的问责工作提供根本遵循,其呈现出七大亮点:体现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如果说党内巡视是政治巡视,那么《问责条例》就是政治问责,而不是行政问责。2009年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规定》部分应归于行政问责范畴。坚决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就急需建立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担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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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暂行规定>的出台,使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工作向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迈出了重要步伐,再次发出中央加强反腐倡廉、整顿吏治的强烈信号.可以说,<暂行规定>是给党政领导干部头上又戴上了一道"紧箍咒".为增强党政官员的责任感而设置的这一道"紧箍咒",将使这些人民公仆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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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纪亮 《党的生活(青海)》2013,(1):25-25
2009年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暂行规定》的颁布实施,对于提升各级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对于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对于营造“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的依法行政、依法履职的氛围,具有积极的推进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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