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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开拓因关注与实施的元素不同而形象地分为“秃鹫型、爬山虎型、结网型”(文见《中国律师》2004年1期《青年律师成长进程初探》),得出结论是“以结网型的思想指导运用爬山虎型的手法,人脉先行,业务随人脉而动”。那么,爬山虎到底该怎么爬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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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个问题,权利是一种信息。我想权利作为一种信息是大家越来越注意了。我们现在所谓的诚信的办法就是要把信用作为一种信息形态来出现,为人们所能够了解,为人们所能够掌握,为人们所能够取得的一种东西。这个在我们国家长期是一个问题。我到一个企业去投资,我要跟这个企业订合同,我怎么知道这个企业的信用状况啊?它究竟在银行里面还有多少欠的钱没还啊?它是不是现在还有一个担保需要他来承担义务啊?它是不是现在还有法院一个判决马上需要执行啊?它是不是欠了税务局还有钱没还啊?我无从知道。所以现在信用变成了一个盲区。如何解决信用盲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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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关键词之一:司法行政官员退出律协据已闭幕的第六次全国律师代表大会披露,截至目前,我国由执业律师担任会长的省级律协已有22个,与司法行政机关分开办公的省级律协已有24个。这意味着作为律师自治组织的律协,正逐步实现与司法行政机关工作职能分开。笔者认为,司法行政官员不断退出律协,省级律师协会正逐步还给律师,这是我国律师行业自律的一个重要标志,也是律师制度改革的一次重大突破,完全符合律师行业的国际惯例和发展趋势。长期以来,律师协会的主要负责人由司法行政机关的有关官员兼任一直是律师业的惯例和“潜规则”。司法行政机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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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认为,从根本上解决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建设方面的问题,其关键是解决管理体制的问题。(一)对现行《律师法》进行相应修改,从立法上确认律师业的两结合管理体制,强化律师自律管理机制。首先,参照国际通行作法,确认律师自律原则。规定律师协会对律师业实施行业自律管理,行政机关对律师业实施宏观管理。要明确行业自律管理的权限、责任,又要明确行政机关宏观管理的权限范围、方式。规定“指导、监督”的范围是行业管理组织执行法律、执行行业章程的情况和履行职责的情况;“指导、监督”的方式是为律师业的发展提出意见和建议,为制定律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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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以下简称《律师法》)已于2007年10月28日经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将自2008年6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律师法》的颁布实施,对于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制度,保障律师依法执业,规范律师执业行为,发挥律师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中的作用,推动律师事业顺利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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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律师界存在的“十化”问题(一)律师心理危机应引起重视我国律师体制改革已有十年了。当初大家以为,由国有所走向合伙所、律师由国家工作人员走向社会法律服务者,就能彻底改变国有所特有的毛病,让中国的律师以全新的精神风貌走向世界,实现自身的政治价值。但十年过去了,我国律师状况怎么样呢?据统计,全国共有律师事务所10000多家,从业律师有110000多人,其他数字也表明,律师硬件上强多了,政治地位高多了,学历水平大大提高了,从业律师人数大幅增长,办理的各种案件创历史新高,统一司法考试成为热门了……总的来看,好像我们律师事业红得很,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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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值观
从价值观的角度来看,我们要抛弃那种一成为律师就迫不及待地考虑如何去赚大钱的短视思维方式。对于刚人行的律师来说,首先要迫切解决的问题是其如何生存,而不是如何发展。只有在生存的基础上,才能去寻求一个令人满意的、长期良好的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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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编者眼里,顾培东的确是一个“非典型”的人:“非典型”的官员、“非典型”的学者,“非典型”的律师。他的“非典型”不在于他的行为,而在于他的思想、他的学问、他的才能。“中国律师2000年大会”召开前夕,组委会准备推出一份《中国律师业发展报告》,编者提出建议,执笔人非顾莫属。结果之好,反响之妙,超出预料,纷纷感其执笔之辛劳,叹其水平之高超。据编者所知,他是我国律师界目前惟一获得过国务院津贴的人,他自谦为“歪打正着”。这正说明了他的“非典型”表现,以致于编者见到他时更多的是在学术研讨会上。应该说,“言人所不愿”是他的责任,“言人所不能”是他的水平,“言人所不敢”则是他的胆识。无法想像,如果没有深厚的理论基础、深重的社会责任感和知识分子“匹夫有责”的社会良心及其对中国法制建设的深刻把握,断不会有如此境界和追求。或许,他的想法、他的言行、他的思考有些“另类”,有些“非典型”,那是因为他对这片土地爱得更深沉(诚如艾青诗句所言: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着泪水,因为我对这片土地爱得深沉)……(本文标题均为编者所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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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广告问题是律师制度中一个非常有争议的问题,事实上在我国,律师广告在《律师法》和《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中都没有明确的规定,这就直接导致了律师广告行为中缺少必要的规范和指导,在实践中呈现出混乱的局面。2004年3月20日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制定试行的《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虽然对律师广告问题怍了某些方面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