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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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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各种形式的娱乐节目便应运而生。然而,在电视节目繁荣的背后,抄袭、侵权纠纷之硝烟也此起彼伏,节目形式同质化、缺乏原创的问题已经凸现。电视节目模板的保护问题也不容忽视。本文试从其定义开始,结合电视节目模板包括多种要素的特点,分析对电视节目模板可能采取的分别针对要素部分和整体的保护模式以及每种可能的保护模式下应考虑的问题点。  相似文献   

2.
李响 《法制与社会》2013,(28):283-283,291
作为一个成文法国家,我国的法律建制不可避免地存在着滞后性,不少对电视节目模板的法律建制较为发达的国家已为我们提供了值得借鉴的经验,具有非常重要的参考价值。在我国当前法律体系下,除建立以著作权法保护为主导以外,充分发挥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的辅助作用是相对合理和可行的。同时应加快电视传媒法律的立法进程,时电视行业的法律问题进行专门解决。  相似文献   

3.
电视节目模板的法律保护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罗莉 《法律科学》2006,24(4):132-137
电视节目模板已经在国际上形成了一个巨大的产业,但人们对它本身的认识及其法律保护问题仍存在着巨大的分歧。在各国现行的法律框架下,虽然电视节目模板的某些元素分别受到不同法律的保护,但电视节目模板作为一个整体往往不符合版权法的保护标准,也很难受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  相似文献   

4.
电视节目模板的法律保护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归功于网络以及信息技术的发展,现代社会的娱乐产业也呈飞速发展的趋势,作为传统的信息传播形式,电视仍然是百姓娱乐生活的首选。如今的电视节目无论是在节目编排、内容形式方面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例如我们熟悉的"超级女生"、"非常6加1"、"开心辞典"等等,都给了我们耳目一新的感觉。这些节目的成功秘诀都在于引入了成功的电视节目模板。那么,到底什么是电视节目模板-它有何重要的作用?对于它的出现又该如何在立法上加以体现和保护?本文将就这几个方面展开讨论。  相似文献   

5.
李响 《法制与社会》2013,(35):71-72
电视节目模板是以某种特定形式固定下来的由一系列节目元素所组成的特定节目框架,这里的电视节目专指系列型的电视综艺节目,这是由其自身特点决定的。伴随着世界综艺电视节目版权贸易的兴盛,世界各国之间以及一国之中相关权益纠纷不断,电视节目模板的法律保护问题日益凸显。本文主要研究国内发生在电视节目模板领域的典型案例,并对国内外的相关立法、司法保护情况进行分析。  相似文献   

6.
《政法学刊》2017,(3):24-31
电视节目模板是系列电视节目制作的固定模式,其构成要素包括节目宗旨、节目形式、节目风格三部分。电视节目模板具有框架性、重复性、相似性、变动性的特点。电视节目模板的开发融入了工作人员的创造性劳动,应对其进行法律保护。但由于电视节目模板的价值源于创意,电视节目模板不能提供电视节目的具体内容,且电视节目模板的各构成要素变动不居,权利客体不明,因此电视节目模板不构成作品,不能获得著作权的保护。实践中买卖电视节目模板版权的行为实质上是对创新的电视节目模板所含创意的许可使用行为。电视节目模板虽不能达到著作权所要求的独创性条件,但创新的电视节目模板在构成要素上必具有独特性,应获得《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我国的各地方电视台是具有直接竞争关系的经营者,可以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一般条款规制对电视节目模板的不当模仿。如果其他电视台对电视节目模板权利人的模板进行无创新地简单复制且复制的要素过多,即构成不正当竞争。但在保护电视节目模板权利人利益的同时,要考虑电视节目模板的投入成本、回收周期、消费者混淆可能性等具体因素,对电视节目模板的不当模仿作出正确判断,以保护竞争自由,促进电视行业的繁荣发展。  相似文献   

7.
李响 《法制与社会》2013,(30):273-274
本文主要分析了当前著作权法对电视节目模板的保护机制,并结合各种机制,就如何进一步强化保护效果提出有关建议。  相似文献   

8.
电视节目的知识产权保护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当创意产业在经济增长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时,电视节目作为电视传媒业的主要部分,必然要受到知识产权法的保护,而如何运用法律对电视节目进行保护,仍是一个未决的问题。本文认为在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下,电视节目虽难以获得专利法的保护,却可以纳入到著作权法,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体系之中。  相似文献   

9.
柳雅琪 《法制与社会》2014,(22):263-264
在当今社会,创意在经济价值的产生之中起到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电视节目作为电视传媒业的主要部分,其创意自然具有较高的经济价值,理应受到法律的保护。然而现实中电视节目创意保护的现状却不尽人意,山寨节目层出不穷,电视节目创意市场缺乏活力。本文认为电视节目创意具备通过著作权法进行保护的正当性与可行性,从而使得电视节目创意的保护具有了法律上的依据。  相似文献   

10.
李响 《法制与社会》2013,(29):7-7,9
本文结合发生的典型案例,介绍和分析了当前国外在保护电视节目模板方面的法制现状、特点和成因。  相似文献   

11.
美国对于思想观念提供权的保护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一般说来 ,知识产权法不保护思想观念。然而 ,在某些特殊的情况下 ,某些思想观念的提供者又可以在特定的条件下享有获得报酬的权利。这就是思想观念提供权 ,或者创意提供权。根据美国的有关判例 ,受思想观念提供权保护的思想观念 ,必须具有对于使用者来说的新颖性和具体性。不具有新颖性和具体性的思想观念不能受到保护。同时 ,思想观念提供权仅仅存在于提供者与接收者之间的合同关系中 ,如明示合同、默示合同或法定合同。合同关系之外的第三人可以自由使用相关的思想观念 ,不受思想观念权的约束。到目前为止 ,中国知识产权法律中还没有思想观念提供权的概念。因而 ,本文对于美国思想观念提供权及其构成要件的探讨 ,将有助于中国读者在了解这种权利的基础上 ,构建有关思想观念提供权的保护制度。  相似文献   

12.
任自力 《法学研究》2009,(4):93-107
创意的法律保护是近年来许多国家创意产业发展中面临的一个基础性命题和共同难题。创意应具有新颖性和具体性。关于创意保护的权利基础,主要有财产权理论、合同理论、不当得利理论和保密关系理论。我国有关创意保护的理论研究与司法实践均处于初创阶段,应从三个方面构建创意保护的法律制度:在性质上,将创意界定为一种独立的知识财产;在保护范围上,坚持创意判断上的相对新颖性和具体性标准;在保护模式上,确立以著作权法为主导、以合同法等法律为补充的系统保护机制。  相似文献   

13.
创意是一种智力成果,应当获得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然而,仅运用知识产权法律制度进行保护,并不能充分保护创意。在现有法律理论和法律制度框架下,探索创意的知识产权保护、契约保护、不当得利保护等全方位、立体的保护体系,方能充分保护创意作者的权利,继而激发全社会更强大更深层次的创新。  相似文献   

14.
娱乐性电视节目的全球化导致电视节目模式的法律保护成为难题。无论是根据美英以及欧洲大陆一些国家的法律规定还是法院判决,电视节目模式几乎都得不到版权法的保护,但其在某种程度上可以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以及商标法获得保护。  相似文献   

15.
2011年,国内电视业界掀起购买国外电视节目模板的热潮,至今已有包括浙江卫视、辽宁卫视在内的9家电视台斥巨资购买了《中国梦想秀》、《激情唱响》等10个节目模板的版权,未来电视节目的竞争就是节目模板的竞争。然而,不少电视台选择直接借鉴、模仿,热门节目《超级女声》、《我爱记歌词》以及《非诚勿扰》均因涉嫌抄袭受到国外节目模板所有人的指控。面对不  相似文献   

16.
在创意经济蓬勃发展的今日,对创意的保护成了影响创意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我国著作权法采用思想与表达两分法原则,导致现实中知识产权法制度对创意的法律保护心有余而力不足。本文从创意的定义和特征出发,界定创意受保护的前提条件,进而根据国内创意保护的现状以及创意的特殊性,从创意在意识中生成、到创意的流转、再到创意具体化成为成品三个环节考虑,设计了一个通过"创意登记制度"、合同保护、商业秘密保护和传统知识产权保护的综合保护方法,以期引起学界对创意保护的更多关注和研究。  相似文献   

17.
试析电视节目形式的法律保护   总被引:10,自引:0,他引:10  
叶姗 《知识产权》2002,12(4):40-43
一、电视节目形式应受何法律保护2001年年中,由北京电视台和北京怡通广告联合制作的大型电视游戏节目《梦想成真》制作方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申请节目形式专利权保护,被拒绝受理。专利局的理由是电视节目形式专利申请尚无先例。这是我国电视节目制作人首次试图申请节目形式专利权。①随后,制作方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关人士的建议向国家版权部门申请版权保护,再次碰壁。  相似文献   

18.
电视模板的市场已经兴起并存在很大潜力,但是人们对于电视节目模板的保护存在着巨大的意见分歧。在各国不同的法律框架下。各国对是否保护电视节目模板和保护方法都有很大不同,并积累了大量的司法实践。本文将在剖析我国电视节目模板保护现状的基础上,结合版权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参照国外司法实践,提出加强和完善我国电视节目模板保护的法律建议以及具体可行的措施。  相似文献   

19.
随着电视产业的发展,因模仿电视节目模式而引发的法律纠纷也越来越多。然而,理论界关于电视节目模式的性质认定和法律保护一直存在着很大的争议,我国法律对此也没有明确的规定,造成了司法实践的困难。本文在分析国外有关判例的基础上,探析我国法律保护电视节目模式的合理性和相关制度设计。  相似文献   

20.
随着人工智能加速进入文化创意产业领域,创意作为彰显人类精神的重要产物,完善其法律保护显得意义重大.基于传统思想与表达两分法的版权法原则,创意应用版权保护存在较大缺失.通过对两分法原则以及创意产业背景下创意概念的解析,理解其在不同领域的内涵及外延,认识人工智能时代创意保护的特殊内涵,可以为创意的法律保护提供新的视角.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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