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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本文着重讨论网络游戏(以下简称“网游”)开发商与外挂开发商之间、网游运营商与外挂开发商之间、网游运营商与玩家之间、国家与外挂开发商之间这四个方面的法律关系。由于外挂开发商与外挂经销商往往是同一个主体,所以对外挂经销商传播外挂的行为不单独进行讨论。  相似文献   

2.
为人制作外挂公开销售或者行为人从外挂制作者处购买外挂并公开销售的,以非法经营罪论处并无太大的争议。本案被告人并未向用户提供外挂程序,而是雇佣他人利用外挂程序为购买了外挂点卡的用户进行代练升级。争议焦点在于,无经营主体资质并利用外挂软件代练升级的行为能否认定为对外挂软件的发行、传播行为,进而认定为非法互联网出版活动。  相似文献   

3.
本文着重讨论网络游戏(以下简称“网游”)开发商与外挂开发商之间、网游运营商与外挂开发商之间、网游运营商与玩家之间、国家与外挂开发商之间这四个方面的法律关系。由于外挂开发商与外挂经销商往往是同一个主体,所以对外挂经销商传播外挂的行为不单独进行讨论。  相似文献   

4.
王燕玲 《法律适用》2013,(8):57-61,91
在网络游戏中,"外挂"是一个极具争议的问题,"外挂"牟利威胁着网络游戏中的著作权。已受刑事裁判并见诸报端的"传奇3G"系列外挂案和"QQ幻想"助理外挂案,就是网络游戏外挂犯罪的典型案件。鉴于此,网络游戏中"外挂"的刑法介入,便是不容回避、值得研究的问题。一、网络游戏中"外挂"之观点辨析(一)网络游戏中"外挂"之界定关于外挂的概念,理论界和实务界存在着多种观点,以下列举并分别  相似文献   

5.
随着网络游戏产业的迅猛发展及其巨大的吸引力,参与网络游戏的玩家数量不断飓升,网络游戏中的外挂行为也呈愈演愈烈之势,由“外挂”而引起的法律问题亦成为时下法律界积极关注的前沿性问题。本刊素来关注业界前沿和热点问题。自本期起,本刊将连续两期刊登由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寿步教授等学者倾心写成的“网络游戏外挂程序法律政策问题研究系列”文章。本期刊登的两篇文章为: 《外挂程序的起源和机理》、《外挂程序的定义特征和分类》,下期将推出《外挂程序相关法律关系分析》、《外挂程序的解决方案》两篇文章。该系列文章分别从以下四个层次来展开:首先对外挂进行技术和基础分析,介绍了网络游戏的运行原理和外挂产业的形成,讨论了外挂程序的机理、流行原因、传播途径等;其次,分析了外挂的若干定义,提出了作者的观点,阐述了外挂的特征和分类;再次, 探讨了外挂涉及的各种法律关系;最后给出了解决外挂程序所引起的法律问题的方案。该系列文章体现了“基础问题基础研究,技术问题技术分析,法律问题法律解决”的原则,对网络游戏外挂问题进行了透彻的技术及法律分析,并为其解决提供了切实可行的方案,希望能给读者以启示和思考。  相似文献   

6.
李燕  韦茂运 《科技与法律》2007,(1):I0011-I0017
随着我国网络经济的迅速发展,以网络游戏为代表的数字互动娱乐业在我国呈迅猛发展之势,然而"外挂"逐渐成为危害网络游戏行业的一大毒瘤,外挂行为也成为了司法活动的一个新焦点.本文对外挂的民事违法性和刑事违法性做出比较详细的探讨.从民事违法性层面上看,"外挂"行为侵犯了游戏开发商的著作权.这一说法已经得到大部分法律工作者的认可.随着在北京市和深圳市检察机关先后对网游外挂进行刑事立案,更反映了"外挂"的危害性有日益扩大之势.因此,本文结合两宗外挂案件着重论述外挂的刑事违法性,以及外挂与侵犯著作权罪和非法经营罪的关系.  相似文献   

7.
网络游戏外挂通过使用特定的人工智能技术来代替人工操作发出指令。当前网络游戏外挂由单一技术型升级为复合技术型,自动操作性大幅增强,并主要分为辅助操作类游戏外挂和数据修改类游戏外挂。司法实践中对于网络游戏外挂的刑法规制,存在对网络游戏外挂行为入罪标准的理解不一、个人责任和平台责任归责错位的问题。制作、销售、使用辅助操作类和数据修改类游戏外挂不构成犯罪,只有制作、销售超出正常运行机理的“超规格数据修改类外挂”构成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个人只有以营利为目的,深度介入超规格数据修改类游戏外挂的制作、销售过程,和平台达成长期稳固的合作关系,才和平台成立共犯,否则仅是帮助行为,主要追究平台的刑事责任,将追责重心由个人转向平台。  相似文献   

8.
“私服”、“外挂”同时侵害了网络游戏的开发商和运营商的合法权益.为此,开发商与运营商应当合作联手打击“私服”、“外挂”行为以维护自己以及游戏玩家的合法权益,而不应互相推诿,更不应将此作为侵害网络游戏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借口.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对于“私服”、“外挂”形成的技术原理及打击手段、行业通常做法等进行了深入的了解,明确了在合同约定不明的情况下开发商与运营商在打击“外挂”方面责任分配的一般思路.  相似文献   

9.
对于制作网游外挂并出售牟利的行为,予以刑事规制的正当性根据在于外挂修改了网络游戏系统的数据进而侵犯了网游运营商的利益。对于这种行为不应认定为侵犯著作权罪,最符合外挂行为特征的应当是破坏计算机系统罪,要破除对本罪侵犯的客体认识上的陈旧观念,并明确“后果严重”的标准。  相似文献   

10.
一、若干外挂定义的分析现在对外挂的定义种类繁多。一些似是而非的定义误导了舆论,不利于制定合理的法律和政策。因此有必要先对常见的几种外挂定义进行分析。定义1:“外挂是一种为达到某种目的,修改游戏系统,欺骗服务器的作弊程序。外挂,指位于网络游戏主程序以外,直接作用于网络游戏主程序,而达到加速、看血、封包、增加游戏原本没有的功能的小程序。打个通俗一点的比喻,就是通过修改工具,直接去修改游戏内容, 其原理跟单机游戏的FPE金山游侠等游戏修改工具一样。  相似文献   

11.
网络游戏外挂,是一种可以与合法出版的网络游戏程序挂接的辅助程序软件,往往被用做网络作弊工具。“游戏外挂”行为严重侵害了著作权人、出版机构等的合法权益,扰乱了互联网游戏出版经营的正常秩序,给国家、企业和消费者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但是,在遏制这一侵权行为过程中,对于游戏外挂是二次开发还是复制发行,该用民事手段还是刑事手段调整;游戏外挂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何罪,理论界与实践部门分歧很大。日前,本刊结合典型案例,特邀专家和实务界人士对此问题展开讨论。  相似文献   

12.
在刑法学界内,网络游戏外挂引发的定罪问题主要集中于侵犯著作权罪、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与非法经营罪之间。本文从对比网络游戏与单机游戏的经营模式出发,阐明外挂行为侵害的法益是网络游戏运营商的经济利益,并在网络背景下解释刑法第276条中的“破坏”,和“生产经营”的涵义,结合刑法的谦抑性,最终以破坏生产经营罪作为严重侵害运营商经济利益的部分外挂行为的定性选择。  相似文献   

13.
机器人外挂现象严重困扰着网游产业发展,在司法实践中引发了关于版权问题的诸多纷争。美国“魔兽世界”案是关于当前国际上最为流行一款网游上的机器人的讼争,受到了网游业界和版权业界的高度关注。第9巡回上诉法院日前在审理该案时,对机器人外挂软件涉及的版权问题进行了详细分析,其中一些观点对于我国发展网游产业时处理机器人外挂问题具有一定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14.
在刑法学界内,网络游戏外挂引发的定罪问题主要集中于侵犯著作权罪、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与非法经营罪之间.本文从对比网络游戏与单机游戏的经营模式出发,阐明外挂行为侵害的法益是网络游戏运营商的经济利益,并在网络背景下解释刑法第276条中的"破坏"和"生产经营"的涵义,结合刑法的谦抑性,最终以破坏生产经营罪作为严重侵害运营商经济利益的部分外挂行为的定性选择.  相似文献   

15.
网络游戏“外挂”的认定与处罚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擅自运营的“外挂”软件没有经过国家有关部门的审批,涉及程序违法;同时,“外挂”软件的运行会侵犯著作权人、出版机构以及游戏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涉及内容违法。所以,擅自使用“外挂”软件挂接运营他人网络游戏,属于非法互联网出版活动,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的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相似文献   

16.
景程 《法治纵横》2011,(2):53-54
家住南京的董杰、陈珠夫妇不会想到,两人近一年的“外挂代练”业务,竟换来总计九年的有期徒刑,以及300万元罚金。这或许是我国首例仅因使用外挂在网络游戏中代人练级而获刑的案件,其判决之重亦属罕见。  相似文献   

17.
随着网络和计算机的快速发展,网络游戏也开始走进千家万户。根据中国游戏市场调研报告中显示,在2012年中国网络游戏市场财产已经达到了601.2亿元,相比于网络游戏刚刚起步的2002年同比增长了6800%,网络游戏产业已经成为中国经济增长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在网络游戏市场欣欣向荣发展的同时,"外挂"作为一个新的网络问题也开始产生了,本文首先介绍外挂的相关概念,形成原因,然后对其中关于侵犯著作权的问题进行一些探讨,最后列出我国对于"外挂"的相关法律法规,并提出几点建议。  相似文献   

18.
《电子知识产权》2004,(8):64-64
海南省版权局: 琼权发[2004]2号文收悉,经研究,意见如下: 2003年12月18日,新闻出版总署、信息产业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版权局和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对“私服”“外挂”专项治理的通知》(新出联[2003]19号),明令禁止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开发和传播其网络游戏的“外挂”程  相似文献   

19.
在刑法学界内,网络游戏外挂引发的定罪问题主要集中于侵犯著作权罪、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与非法经营罪之间.本文从对比网络游戏与单机游戏的经营模式出发,阐明外挂行为侵害的法益是网络游戏运营商的经济利益,并在网络背景下解释刑法第276条中的"破坏"和"生产经营"的涵义,结合刑法的谦抑性,最终以破坏生产经营罪作为严重侵害运营商经...  相似文献   

20.
随着北京市首例进入刑事领域的网络游戏外挂案尘埃落定,两位毕业于北京大学的青年才俊的命运发生了惊天逆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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