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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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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基于种种目的。一些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往往又用各种借口将合同加以扣押。那么,遭遇此类情形,劳动者该怎样维权呢?  相似文献   

2.
《半月谈》2004,(7):70-71
你们反映的情况,带有普遍性。有些单位的领导,利用职工害怕下岗的心理,不顾职工利益,随便加时加班,不付加班费.公然违反国家的有关规定,是非常错误的。  相似文献   

3.
据报载,"马鞍山500民工劳务费拖欠案"全部执行完毕。在接过100万元支票的时候,百余名民工眼含热泪他们敲锣打鼓对法院的判决表示感谢。讨回了欠薪,本来是件好事,但是看到这则新闻,却怎么也让人高兴不起来。想一想,现在还有哪个群体像民工这样生活如此之艰辛?民工辛苦工作一年半载,拿不到分文工资,流血流泪的事,我们不少见,而如今,拿回了欠薪,却仍要"敲锣打鼓","眼含热泪"。  相似文献   

4.
史珉杰 《民主与法制》2013,(7):64-65,27
一名已过退休年龄的农民女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从事厂区的清洁工作,工作中不幸发生交通事故受伤,谁知在申报工伤时却因为签订劳动合同时已经过了法定退休年龄,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无法明确而处处碰壁,女工无奈之下将“东家”告上了法庭。2012年12月26日。江苏省吴江市人民法院对一起因录用超龄劳动者引发的劳动争议,从司法层面给出了答案。  相似文献   

5.
甲于2002年8月12日与乙公司签订了2002年8月12日起至2004年8月12日止贰年期劳动合同,合同第二十一条约定:"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产生的后果和责任大小,负责经济赔偿。具体赔偿标准按有关规定  相似文献   

6.
《就业与保障》2005,(5):25-27
为提醒广大劳动者加强自我保护意识,维护自身权益,现选登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法制组编写的有关签订劳动合同的內容,以飨读者。.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  相似文献   

7.
苏杰 《半月谈》2003,(12):50-51
今春以来,福建泉州部分企业连连遭遇“招工难”,当地的技术工人甚至被外省整厂、整车拉走,出现了前所未有的“缺工”20万人现象。  相似文献   

8.
我在一家公司做人力资源工作.专门负责劳动合同的相关工作。在工作中,我碰到了一些疑惑,以前都是单位不跟劳动者签劳动合同,但最近我们公司却总发生一些劳动者不愿意跟单位签合同的事。如果不签合同.劳动者就有权主张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相似文献   

9.
苏北 《半月谈》2004,(16):4-5
中国的城市化特快列车乘风沐雨,汽笛长鸣,正一路呼啸而行。车轮碾过.也留下了我们的思索:是什么支撑了它如此强劲的突然提速?它又将把我们带向远方的哪一处站点?  相似文献   

10.
《就业与保障》2013,(12):4-4
小保: 何某是一公司半年前招用的工人,公司最近上了一条新的生产线,决定将半年前招用的包括何某在内的那批工人辞退。发放经济补偿时,何某以用人单位没和他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为由,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相似文献   

11.
12.
建瓯县地处闽北山区,近年来,在构建和谐的保障型建瓯过程中,建瓯市注重在增加就业总量的同时提高就业质量;在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的同时完善制度体系;在全面维护劳动者权益的同时协调平衡各类社会群体的利益关系;在缓解当前突出矛盾的同时研究建立长效机制,使广大人民群众在逐渐形成的劳动保障体系中得到了真真切切的实惠。一张强大的劳动保障"安全网"为建设和谐的保障型建瓯提供了有力的保证。  相似文献   

13.
《政策》2005,(4):62-63
《湖北省劳动合同规定》于今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必须实行劳动合同管理的范围为:全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以及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  相似文献   

14.
光阴荏苒,转眼间我到妇联工作已有13个年头了。13年来风风雨雨,酸甜苦辣,如磐的岁月,磨砺了我,塑造了我,让我与妇联结下一段不尽的情缘。  相似文献   

15.
王瑛 《传承》2008,(10)
用人单位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恐惧"完全是对<劳动合同法>的误解,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不是让员工端上"铁饭碗".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雇"的框架下还是拥有广泛解雇劳动者的自由.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弥补了我国劳动合同短期化的缺陷,为劳动者的职业生涯提供牢固的保证,推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长期和谐平等的劳动关系,实现劳动关系双方的和谐共赢,有利于用人单位增强自己核心竞争力.  相似文献   

16.
王瑛 《传承》2008,(20):104-105
用人单位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恐惧"完全是对《劳动合同法》的误解,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不是让员工端上"铁饭碗",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雇"的框架下还是拥有广泛解雇劳动者的自由。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弥补了我国劳动合同短期化的缺陷,为劳动者的职业生涯提供牢固的保证,推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长期和谐平等的劳动关系,实现劳动关系双方的和谐共赢,有利于用人单位增强自己核心竞争力。  相似文献   

17.
为避免介入持续上升的劳资矛盾,许多劳动者纷纷将目光投向了集体劳动合同。基于及时引导,国家也对此进行了专题调研,如中华全国总工会于2010年将投入1000万元在10省市试点"专职协商"。  相似文献   

18.
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劳动合同终止时,是否续订完全决定于用人单位,劳动者毫无稳定感可言。尤其对于劳动合同终止时年龄已经超过四十岁的劳动者来说,黄金年龄段已经过去,再就业难度很大。部分用人单位利用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即终止的特征,肆意利用劳动者的黄金年龄段,侵害了劳动者的权益。从就业保障的角度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更有利于保护劳动者的权益。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就业更稳定,可以在用人单位作长期个人规划,发展自己,增长才干。用人单位拥有了一支稳定的技术熟练的职工队伍,对于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企业生产经营有积极的作用。因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但有利于劳动者的发展,也有利于用人单位发展,《劳动合同法》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做了比较详尽的规定。  相似文献   

19.
外出求职务工须年满16周岁,有劳动能力,具有独立的承担民事能力,且不因外出而影响其应尽的法律责任和义务;从事国家规定的就业准人工种,须接受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具有一定的劳动技能;相应文化程度的毕业证书;身份证、婚育证等相关证件。符合以上条件的人员方可外出务工就业。  相似文献   

20.
作为一部规范劳动关系的法律,《劳动合同法》的立法目的是进一步明确劳资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单保护)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但是,实践发现,劳动争议案中劳动者并非具有绝对优势,存在许多认识误区或错误做法。只有提高劳动者的法律意识,才能引导劳动者走出维权误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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