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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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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日本医疗诉讼改革及对鉴定结论的评价   总被引:7,自引:1,他引:6  
夏芸 《证据科学》2009,17(3):261-287
自2002年以来,日本针对医疗诉讼中鉴定人选任困难、鉴定结论提出期间长、证据价值不高、法院对鉴定结论等医学证据难以作出评价等长期存在的问题,对医疗诉讼体制作出了重大改革。鉴于我国医疗诉讼中也存在类似问题,本文对日本法的改革措施以及效果展开详细考察,以供我国参考借鉴。  相似文献   

2.
自2002年以来,日本针对医疗诉讼中鉴定人选任困难、鉴定结论提出期间长、证据价值不高、法院对鉴定结论等医学证据难以作出评价等长期存在的问题,对医疗诉讼体制作出了重大改革。鉴于我国医疗诉讼中也存在类似问题,本文对日本法的改革措施以及效果展开详细考察,以供我国参考借鉴。  相似文献   

3.
朱秀恩 《证据科学》2003,10(4):195-197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在具有进步意义的同时,还有需要明确和完善的地方,本文围绕"医疗过失"与"医疗过错"、医疗机构的责任承担问题及医疗事故的抗辩事由展开了分析,并提出了相应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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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在具有进步意义的同时 ,还有需要明确和完善的地方 ,本文围绕“医疗过失”与“医疗过错”、医疗机构的责任承担问题及医疗事故的抗辩事由展开了分析 ,并提出了相应建议  相似文献   

6.
本文以司法实践中的实际案例为依据,比较分析了医疗事故行政处理与医疗纠纷案件诉讼处理之异同,并对两种处理程序上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的不同要求进行了论述.围绕现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只针对行政处理程序意义上的结论表述这一特征,结合医疗纠纷案件的诉讼处理特点及法律适用,进一步阐述了进入诉讼环节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是司法鉴定的理由和依据;同时对涉诉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结构之重构提出了符合司法鉴定书的合理建议,以达到规范各级医学会对涉诉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样式的统一和提高鉴定结论的质量,充分体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在诉讼中的证据效力.实现<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及与民事诉讼接轨的立法目的.  相似文献   

7.
界定医疗纠纷民事诉讼中医疗行为过失的概念,并探讨判定医疗行为过失诸多因素。是否构成医疗过失是司法部门处理医疗纠纷的重要依据,认定医疗行为过失的主要途经是通过医疗纠纷技术鉴定,当前对医疗行为过失的认定尚需进一步的完善,以适应目前对医疗过失的判定。  相似文献   

8.
现代科技的发展带动了司法鉴定在刑事诉讼中的运用和扩大,鉴定结论的危险性与重要性的并存促使人们探寻对鉴定结论证据能力的规范。英美法系对专家证据的可采性强调对其依据方法的考察,大陆法系强调诉讼程序对鉴定结论的制度。在对两大法系鉴定结论证据能力进行详尽分析的基础上,笔者从鉴定人的适格性、鉴定的关联性、鉴定结论的可靠性、鉴定材料的合法性和鉴定的程序性要件上完善我国鉴定结论的证据能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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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侵权责任法》中关于医疗损害侵权责任的规定,明确了过错责任原则。过错判断标准,强调了“说明义务”和“知情同意”,提出有限度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对规范医疗损害赔偿具有积极意义。同时对司法鉴定工作也提出了新的要求。需要司法鉴定行业积极应对。  相似文献   

11.
作为我国知识产权体系化理论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知识产权请求权理论被我国司法和立法所接受.然而,严重偏离知识产权立法目的之知识产权要挟策略出现了,要挟策略采纳者借助于知识产权请求权制度向无过错侵权人收取高额许可使用费,或者排斥正当竞争,从而对后续创新产生损害.我国现有的立法和司法实践不仅不能制约反而鼓励这种行为.这表明,为实现知识产权的立法目的必须建立知识产权请求权限制制度.  相似文献   

12.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法治意识不断的增强,医疗纠纷已成为当今世界一个无法忽视的问题之一。在医疗纠纷的解纷活动中,我们通常采用的鉴定分为由医学会组织进行鉴定活动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以及由专门鉴定机构组织以法医学专家为鉴定人的法医学鉴定。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为医疗纠纷,特别是大型的医疗纠纷事实定性的首选程序,具有重要的影响作用。  相似文献   

13.
论我国医疗损害技术鉴定制度构建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刘鑫  梁俊超 《证据科学》2011,19(3):261-274
《侵权责任法》仍未解决我国医疗鉴定体制的二元化问题。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和法医医疗损害司法鉴定两种模式各有利弊,法医鉴定模式并不比医学会鉴定模式优越。在专业技术问题的判断上,日本、德国、荷兰、美国的医疗损害鉴定模式都采同行评价的原则。构建我国医疗损害技术鉴定制度应坚持充分利用现有鉴定资源、尽可能融合当前两种鉴定的优点、法律问题与技术问题分离的宏观理念,并坚持公开、救济、辩论、鉴定专家半职业化、鉴定方法科学和法律指导的基本原则。在制度的具体构建上,鉴定名称应选择医疗损害鉴定或医疗损害技术鉴定;新的鉴定机构应在现有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机构的基础上组建,并要求法医专家参与。调整鉴定专家来源、专家鉴定组和鉴定专家库组成,完善鉴定程序,确定鉴定理论、鉴定方法.明确鉴定原则,扩充医疗:愤害技术鉴定的内容;也可以借鉴日本的鉴定模式,由医学会建立专家库,由法院启动、组织鉴定。  相似文献   

14.
《侵权责任法》仍未解决我国医疗鉴定体制的二元化问题。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和法医医疗损害司法鉴定两种模式各有利弊,法医鉴定模式并不比医学会鉴定模式优越。在专业技术问题的判断上,日本、德国、荷兰、美国的医疗损害鉴定模式都采同行评价的原则。构建我国医疗损害技术鉴定制度应坚持充分利用现有鉴定资源、尽可能融合当前两种鉴定的优点、法律问题与技术问题分离的宏观理念,并坚持公开、救济、辩论、鉴定专家半职业化、鉴定方法科学和法律指导的基本原则。在制度的具体构建上,鉴定名称应选择医疗损害鉴定或医疗损害技术鉴定;新的鉴定机构应在现有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机构的基础上组建,并要求法医专家参与,调整鉴定专家来源、专家鉴定组和鉴定专家库组成,完善鉴定程序,确定鉴定理论、鉴定方法,明确鉴定原则,扩充医疗损害技术鉴定的内容;也可以借鉴日本的鉴定模式,由医学会建立专家库,由法院启动、组织鉴定。  相似文献   

15.
肖柳珍 《河北法学》2011,29(5):39-45
医疗过失诉讼不同于一般的过失诉讼。它的基本特征有医疗过失认定的专业性、医疗损害事实认定的复杂性以及医疗损害因果关系判断的多元性。在司法实践中,存在证明责任的医患两难性、过失认定的不确定性以及审判中的医疗技术制约性。医疗过失诉讼导致的防御性医疗非常普遍、并给患者与社会带来了诸多负面影响。医疗过失诉讼机制的运用需要慎重。  相似文献   

16.
本文从医务人员的注意义务、注意能力以及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的冲突三个角度论述了医疗事故罪的主观方面。对医务人员诊疗中注意义务及其程度的制定标准应当综合考量多种因素 ;在认定医务人员的注意能力时 ,应采用客观说 ;并建议在医疗事故罪的主观定性方面 ,应以危害结果的发生不违背行为人的本意作为区分故意与过失的界限  相似文献   

17.
张爱艳 《证据科学》2003,10(4):210-214
本文从医务人员的注意义务、注意能力以及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的冲突三个角度论述了医疗事故罪的主观方面.对医务人员诊疗中注意义务及其程度的制定标准应当综合考量多种因素;在认定医务人员的注意能力时,应采用客观说;并建议在医疗事故罪的主观定性方面,应以危害结果的发生不违背行为人的本意作为区分故意与过失的界限.  相似文献   

18.
杜文曌 《政法学刊》2004,21(4):46-47
医疗事故罪的主体除卫生技术人员外,还包括医疗机构中其他负有保障就诊人生命健康权而实施某种特定行为义务的人 员。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不包括间接故意。侵犯的主要客体是就诊人的生命健康权。客观方面实施了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并造成了 二级以上医疗事故或导致3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  相似文献   

19.
提出并阐述在医疗纠纷司法鉴定中,技术鉴定必须遵循医事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以审查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法定义务为路径,判断是否存在医疗过错行为的法律思维。  相似文献   

20.
诉讼的关键在于证据本身及其规则。一般来说,解决医疗诉讼的方式是:通过对各种医疗诉讼证据的运用来认知医疗争议事实,从而认定争议事实的客观真相,以此分辨出这争议事实中的是与非,从而顺利解决该纠纷;当出现证据不足或者证据灭失而导致无法认识医疗争议的客观真相时,就只能依靠医疗诉讼中证明规则来解决纠纷。病历真实、客观的疑问以及鉴定结论对因果关系认定的困难,使案件事实真相的认定出现障碍。应该改革病历的制作与管理,实行专家证人制度。我国现行的医疗诉讼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的证据规则,使医疗诉讼迅速增加,致使医院因赔偿导致的费用支出也大幅上涨。从而导致医疗费用的上涨以及医方为了减少医疗诉讼而采取防御性医疗措施,进一步加深了医患双方之间的矛盾。应该对举证责任倒置规则有所限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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