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迄今为止,在中国证券界没有任何一个案件能够像杨彦明贪污案这样历经4次审判才最终作出判决,持续5年的审判,让杨彦明在鬼门关前来回走了几遭,才最终站到了地狱的入口处。即便如此,杨彦明依然给世间留下一个谜  相似文献   

2.
迄今为止,在中国证券界没有任何-个案件能够像杨彦明贪污案这样历经4次审判才最终作出判决,持续5年的审判,让杨彦明在鬼门关前来回走了几遭,才最终站到了地狱的入口处.  相似文献   

3.
杨彦明迷局     
判处死刑,等待最高法院复核 迄今为止,在中国证券界没有一个案件能够像杨彦明贪污案这样历经四次审判才最终作出判决,持续5年的审判,让杨彦明在鬼门关前来回走了几遭,虽然曾经有过活下来的曙光,但最终他还是站到了地狱的人口处,等待着最高人民法院的死刑复核.  相似文献   

4.
4月21日,北京市高院终审认定杨彦明构成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判处其死刑立即执行,同时申报最高院复核. 历经4次审判,杨彦明依然没说出6500多万元贪污款的去处,被媒体称为铁齿铜牙.  相似文献   

5.
作为中国证券业界被判处死刑的第一人,中国银河证券北京望京西园营业部原总经理杨彦明于2007年3月13日在北京市高级法院出庭接受二审。此前,杨彦明被一审法院认定贪污6840多万元拒不交待赃款去向而获极刑。面对死刑.杨彦明在最后的审判中依然表现出一种令人吃惊的麻木和“糊涂”,实在令人匪夷所思!  相似文献   

6.
3月25日.“证券界死刑第一人”杨彦明接受了他自2005年以来的第四次审判。此前,他因贪污6800余万元被一审判处死刑.上诉后.该案被北京市高级法院以贪污金额认定不清为由发回重审。  相似文献   

7.
李佳 《法庭内外》2010,(2):61-61
利用职务之便大肆贪污、挪用公款的原中国银河证券有限公司北京营业部总经理杨彦明终究难逃法律最严厉的惩罚。2009年12月8日,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遵照最高法院院长下达的执行死刑的命令.将杨彦明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相似文献   

8.
在经历4次庭审后,2009年4月21日,杨彦明被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认定构成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判处其死刑立即执行,同时报最高人民法院复核。 在杨彦明担任中国银河证券有限公司营业部经理的5年间,一共有9000多万的资金在他手中消失。检察机关调查了5年时间,只查出了被他挪用的2500多万公款的去向,而另外的6900万的去向其始终不肯透露。  相似文献   

9.
中国银河证券北京望京西区营业部原总经理杨彦明贪污6840万元,拒不交待赃款去向,成为中国证券业界被判处死刑的第一人  相似文献   

10.
"证券界死刑第一人"还是没躲过死刑终审判决.4月21日上午,还是在上次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开庭的那个审判室内,杨彦明面带微笑,平静地听取审判长念完整个判决书内容.今年3月25日,杨彦明接受了他自2005年以来的第四次庭审,他突然曝出自己贪污的部分款项已用来行贿,但是拒绝透露受贿者身份.(<广州日报>4月22日)  相似文献   

11.
中国银河证券北京望京西园营业部原总经理杨彦明,因贪污、挪用公款近1亿元,在2005年12月13日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杨不服,提起上诉(本刊曾有报道) 2007年3月13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开庭二审.  相似文献   

12.
在今年3月25日的庭审上,当法官和检察官问到6000万余元款的去向时,杨彦明首度承认部分资金用于行贿。但接下来,具体给了哪些部门和个人,杨彦明就不再往下说了. 既没往家里拿,更没有因为赌博或者包养情人之类的开销,据司法机关调查,杨彦明也从来没有把任何资金转移到境外。那么,杨彦明的这笔巨款究竟到哪里去了呢?  相似文献   

13.
海剑 《检察风云》2010,(1):18-21
2009年12月8日,遵照最高人民法院对杨彦明所做出的死刑核定,北京市一中院对杨彦明执行了死刑。在刑场上,身着灰色上衣、蓝色裤子,赤脚穿着一双布鞋的杨彦明,始终面带微笑,表情平静。  相似文献   

14.
因贪污、挪用公款近1亿元。原中国银河证券北京望京西园营业部总经理杨彦明受到了法律最严厉的惩罚。2005年12月13日。杨彦明被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一审以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判处死刑。杨彦明成为目前中国证券业界被一审判处死刑的第一人。但是,由于杨彦明拒不交待赃款去向,致使7216万元赃款至今下落不明。  相似文献   

15.
公众参与案件的审判有着一定的合理性,但这要辅以相应的配套措施才能得以完善。我国无论是从基本制度、国民素质还是从司法实践来看,都不适合陪审制的发展。公众参与到死刑案件的审判中则打破了司法的公正和理性。精英审判,由专业的法官对死刑案件进行审判,是对当事人的负责,也是对法律公正和理性的尊重。  相似文献   

16.
死刑300天     
一桩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被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案件,在法官和律师的共同努力下,最终摆脱了外界干扰,二审以交通肇事罪判处15年有期徒刑。这一案件从上诉到二审宣判整整用了13个月的时间。据审判的法官说,由省高纫法院审理一起交通肇事案件,在中国司法界这是第一次,而从死刑改为15年有期徒刑,在司法实践中也不多见。株洲出了个“张金柱”据公安部统计,1998年全国共发生交通事故14.9万多起,死亡28052人,受伤89151人,平均每天发生交通事故948起,每7分钟有一人死亡,每10分钟有23人受伤。交通事故已日益成为人们生活中…  相似文献   

17.
在5月23日至25日召开的全国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上,广东等8家高院介绍了各自开展死刑二审案件开庭审理工作的情况和经验,本刊集中摘要刊发。  相似文献   

18.
8时30分,安徽省城人民医院的邵芬医生在儿子阿勇和女儿阿玲的搀扶下走进法庭。和往常不同,今天的开庭时间很短,在履行了前面的法定程序后,法官站起来宣读判决书,当法官读到“李明犯故意杀人罪证据不足,宣告无罪”时,她没有反应,直到丈夫走到面前,紧紧地拉住了她的手,她才如梦初醒,一时间,她的泪水汹涌而出。这一天,是2001年8月8日,至此,陷入一场人命官司的丈夫李明已在“死牢”里煎熬了1800多个日夜,经历了6次审判,而她则和一双儿女在屈辱和艰难的日子里度过了整整5个春秋。  相似文献   

19.
《法学杂志》1990年第二期《起诉前做了人工流产的妇女可以适用死刑》(简称《起》文)中的观点值得探讨。笔者认为起诉前做了人工流产的妇女不应适用死刑。《起》文认为,我国刑法第44条规定“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所以只有在审判时才不适用死刑,起诉前做了人流的妇女不属于审判时怀孕妇女的范畴。在这里,关键问题是怎样理解“审判时”的范围。我国刑事诉讼法从第13条到第22条,对管辖作了明确的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担负案件的立案,侦查和起诉的任务,也划分与人民法院的受理案件的范围。这里所说的“审判时”不应仅指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判决这一阶段,还应包括刑事案件的立案、侦查、起诉、执行阶段。从立案到起诉都是开庭审理前的几个诉讼过程,是实现审判所必需的基础和前提,而判决是审判的结果。对犯罪分子的刑罚处罚就是通  相似文献   

20.
在刑事审判中,特别是在“严打”期间,如何严格把握法定条件,准确裁量死刑,既要从重从快严惩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做到该严惩的坚决严惩,又要坚持少杀,防止滥杀,这是刑事审判工作中的一个头等重要的问题。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