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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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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阐述了我国制定《精神障碍者刑事责任能力评定大纲》必要性、可行性和历史意义,对如何统一精神疾病刑事责任能力鉴定的评定标准,如何有利于同行专家和司法机关对司法精神病学鉴定结论可采信性的审查提出见解。  相似文献   

2.
刑事责任能力鉴定的资料来源及其影响因素分析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为明确刑事责任能力鉴定中的举证责任和影响刑事责任能力的因素,采用分层抽样和SPSS软件包对281例刑事责任能力鉴定的资料进行统计分析。鉴定依据的资料主要来自公安局(82.2%),被鉴定人(98.22%)和亲属、同事、邻居(98.58%)。多元回归分析显示标准回归系数为:精神病性症状0.2878,操作智商0.2149,诱发事件0.2026,作案动机0.1873,言语智商0.1540。分权证明:我省刑事责任能力鉴定的举证责任是由多方共同承担。对刑事责任能力鉴定影响最大的是精神病性症状,其次是操作智商、诱发事件,再次是作案动机和言语智商。  相似文献   

3.
黄乐萍  谢斌 《法医学杂志》2008,24(2):158-159
1案例1.1简要案情何某,女,34岁,法律专业本科毕业。2007年2月8日,其两次在河南省郑州市某公用电话亭用当地的"201"长话卡匿名向上海市110报警台和虹桥机场打举报电话,  相似文献   

4.
论精神病人刑事责任能力评定标准的制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刑事责任能力评定的法律依据是刑法第十八条。包含医学和法学两个要件,即必须是“精神病人”。且辩论能力或控制能力必须受到损害。鉴定工作中。刑事责任能力的评定常出现意见分歧.根本原因在于缺乏全国统一的评定标准,必须制订相关评定标准来改变这种无序状况。但近十余年来相关评标准草案未能取得一致意见.主要是对评定标准拟订策略存在分歧。通过比较目前的两个主要草案。并结合国外拟订该类标准的策略。作者认为“精神障碍者刑事责任能力评定标准(草案)”破除了临床思维的框架.在确定医学要件的基础上。紧密联系刑法条款。以简驭繁。便于操作。避免了“以病定责”。值得肯定。但该草案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建议将“草案”中使用的精神病学诊断标准改为“现行的国内或国际精神障碍诊断标准”:另外。标准化评定工具评分标准可放在附录中。但不要列入评定标准正文内:对自愿摄入毒品所致的精神障碍者应从严评定其责任能力。  相似文献   

5.
本《标准(草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卫生部《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暂行规定》及司法部《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运用精神病学及法学的理论和技术,结合司法精神病学鉴定的实践经验而制定,为刑事责任能力鉴定提供科学依据和统一标准。  相似文献   

6.
吕颖  韩臣柏  李元  张诚 《法医学杂志》2009,25(6):480-480
1 案例 余某,男,33岁,硕士,大学教师.2004年就读研究生期间,感到学习压力大,且与舍友关系不融洽,感孤独,兴趣下降,做事提不起精神,不想学习,怕见人,失眠.于当地医院住院1月,服帕岁西汀、氯硝西泮治疗,疗效不明显.出院后又至北京就诊,服中药治疗(具体不详),约7个月后情绪好转,能正常工作、生活.  相似文献   

7.
<正> 对于精神病人的刑事责任的制定,既涉及司法精神病学,又涉及刑法学,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在精神病人的刑事责任能力问题上,目前仍然存在着若干理论和实践的争论。争论的结果,必然引起司法精神病学理论与刑法学理论,刑法学理论与现行刑事立法以及刑事立法与司法实践之间的一系列冲突。 冲突之一:现代司法精神病学的理论与实践一致认为,对于精神病人的疾病状态和确定鉴定结论这一中间过程,是一个最难处置和掌握的阶段,也是医和法相结合的关键阶段,应该持科学和慎重的态度,从而使以医学诊断(对精神病人患病的严重程度的判断)为依据来判定责任能力,同时又以辨认或控制能力作为具体判定准则,即两个标准相互结合的理论与实践发展更加趋于合理和符合实际。站在刑法学研究的角度,  相似文献   

8.
目前,我国刑事责任能力采用三分法,分为完全责任能力、限定责任能力和元责任能力.但在司法精神病鉴定工作中,由于缺乏客观标准,三者的区分尚带有较大主观性,常导致不同鉴定人对同一案例的责任能力判定存在分歧.因此,刑事责任能力的评定一直是司法精神病鉴定亟待解决的难题.本文综述了在司法精神病鉴定中使用的几种责任能力评定量表及其应用情况,认为虽然目前这类量表的信度和效度存在争议,但其对提高鉴定结果的科学性、客观性提供了一种良好思路.  相似文献   

9.
目的:了解毒品所致精神障碍者刑事责任能力评定现状及鉴定人对此类案件的观点。方法自编《毒品所致精神障碍者责任能力评定调查表》,选择上海市法医精神病鉴定机构的鉴定人为调查对象,通过信访方式收集调查表。结果大部分鉴定人知晓《精神障碍者刑事责任能力评定指南》(简称《指南》)对毒品所致精神障碍者刑事责任能力评定做出了“不宜评定”的特别规定。《指南》颁布前后,所有的鉴定人均未做出过无刑事责任能力的评定;《指南》颁布后,部分鉴定人仍做出完全或限定刑事责任能力的评定。对作案与症状无关、明知吸毒可致精神错乱却放纵吸毒的案例,鉴定人分歧较小。对作案与症状相关、辨控能力丧失的案例,鉴定人分歧较明显。为消除此类案件刑事责任能力评定的分歧,完善立法认同率最高。结论目前在此类案件鉴定实践中,大部分鉴定人并未严格按照《指南》规定执行,刑事责任能力评定仍存在明显分歧。  相似文献   

10.
精神病人凶杀案的作案特征与刑事责任能力问题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探讨精神病人杀人的作案特征与刑事责任能力问题。以精神病人 ( 74例 )与非精神病人 ( 77例 )的案例资料进行对照研究。精神病人杀人具有突发性、公开性、残忍性 ;妄想 ( 4 7 2 % )、幻听 ( 31 3 % )是其促发杀人的主要危险因素 ;犯案以精神分裂症居首位 ( 4 0 5 % ) ,其次是躁狂抑郁症 ( 14 8% )。作案特征与作案动机是精神病人凶杀案刑事责任能力鉴定的重要依据  相似文献   

11.
12.
精神病人刑事责任能力评定标准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事责任能力直接关系着刑事案件的定性与处理,其评定要件目前倾向认为有医学要件(标准)与法学要件(标准),但对法学要件一直缺乏明确的规定和统一认识,严重影响鉴定结论的一致性与科学性,因此亟待制订刑事责任能力评定的相关行业标准。长期以来,责任能力的评定大多是经验式判断,缺乏客观的评定工具,虽然也强调应该根据法学要件即辨认与控制能力具体分析其责任能力大小,但实践中评定模式仍多是重点考察作案当时行为人的精神状态。我们认为,精神障碍只是责任能力评定的基础,而不是其决定因素,决定责任能力大小的只能是作案时其辨认或控制能力的程度。评定刑事责任能力,首先应考察其精神状态,如果精神状态正常,即可认定为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如果患有某种精神障碍,就应该去重点考察其辨认或控制能力受损的程度,再根据这种受损程度的大小相应评定,因为所有的精神障碍的落脚点都是其辨认或控制能力的受损情况。同时,为避免过去经验式判断的主观性,在相关评定标准中应该要求辅以标准化评定工具,以提高评定结果的科学性与客观性。  相似文献   

13.
再议毒品所致精神障碍者的刑事责任能力评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法律并未直接规定毒品所致精神障碍者的刑事责任问题,国内法学界和司法精神病学界对此问题仍分歧众多。争论的焦点主要集中在吸毒者陷于辨认或控制能力丧失状态下实施危害行为时该如何评定其刑事责任能力上。从法律的角度来探讨毒品所致精神障碍者的刑事责任能力评定。主张目前实践中司法鉴定人员结合吸毒者的心理态度来评定其刑事责任能力缺乏法律依据,也不适宜对案件的处理,因此不宜由司法鉴定人员以精神病学的角度来认定毒品所致精神障碍者的刑事责任能力。  相似文献   

14.
毒品所致精神障碍者刑事责任能力评定问题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对毒品所致精神障碍者刑事责任能力评定的争论焦点主要集中在当吸毒后陷于如同“精神病人”一样的辨认或控制能力丧失状态下实施危害行为时该如何评定上。目前存在三种观点,一是从严把握,认为吸毒本就是一种法律禁止的行为,由此而产生的危害行为更应严惩,可参照刑法对醉酒者的规定而评定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有人则认为,由吸毒所致的精神障碍者也属于刑法意义上的精神病人,如果危害行为的发生是处于辨认或控制能力丧失状态时,就应该像精神病人一样评定为无责任能力;另一种是折衷办法,即结合其对毒品的心理态度与辨认和控制能力受损状态来考虑,对自愿吸毒者评定为限定责任能力,对非自愿下吸毒者,则评定为无责任能力。作者倾向同意第二种观点,这种评定意见也与多数西方国家目前通行的做法相接近。  相似文献   

15.
刑事责任能力评定量表在精神发育迟滞违法者中的运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目的 探讨<精神病人刑事责任能力评定量表>在精神发育迟滞者违法案件中的运用.方法 收集精神发育迟滞者刑事责任能力鉴定案例96例,由经过专门培训的人员按量表手册进行评分,并与专家鉴定结论 进行比较.结果 按照量表参考划界分分组,无、限定和完全责任能力评分分别为(12.25±2.06)、(28.62±4.57)、(44.41±5.17)分,三组间及两两间存在显著性差异;量表各条目评分与总量表分间的相关性均具有统计学意义;主成分分析得到5个因子,可解释70.919%的变异;判别函数回代92.7%的样本划分正确. 结论 <精神病人刑事责任能力评定量表>的信效度良好,可作为司法鉴定相对可靠的客观依据进行大力推广.  相似文献   

16.
《证据科学》2008,16(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向司法机关提供科学、客观的司法精神病学鉴定结论,指导和规范我国司法精神病学鉴定工作,使我国司法精神病学鉴定工作规范化和标准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法律规定,特制定本大纲.  相似文献   

17.
“精神病”与刑事责任能力的判断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我国精神医学中,"精神病"与"精神疾病"及"精神障碍"的含义是不同的。从精神障碍的特点以及刑事责任能力的主要内容来看,刑法中的"精神病"应作广义理解。为避免不必要的争议,用"精神障碍"取代刑法中的"精神病"更为合理。无论依据国际标准还是国内标准,人格障碍都属于医学上的精神疾病,可以成为判断刑事责任能力的医学要件,但是这并不必然导致无刑事责任能力的判断结果。"有病无罪论"实际上混淆了精神疾病与刑事责任能力的关系。  相似文献   

18.
为推介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培养成果,搭建论文品评乃至学术评价之平台,《法学家》专辟博文精萃一栏。该栏目由两部分组成:其一是论文要旨,由博文作者对其博士论文进行全面系统而重点突出的介绍,一般宜包括如下要素:论文的体系架构;论文每章节的主要内容;论文的主要特点;论文的主要创新和不足;论文所研究领域的课题展望。其二是论文评议,可以是答辩委员会的论文审查意见,或者评审专家的点评,具体宜包括如下要素:对论文的总体评价;对论文的体系及各章节的评价;对论文创新的评价;指出论文的不足以及进一步完善的方向。敬请关注并提出宝贵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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