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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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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黄志福 《法制与社会》2012,(33):188-189
伴随着信用卡功能的不断拓展以及广泛的普及,信用卡改变了传统的消费、交易方式,方便了人们的日常生活,逐渐成为重要的金融工具。特别是在当今的信息化时代,信用卡数量激增,但是在信用卡业务迅猛扩张的同时,由于相应的法制、信用体系还不完善,导致信用卡诈骗犯罪呈现出高发态势。据估计,信用卡每年给国家造成的损失达上亿元。而信用卡诈骗犯罪又有其自身的一些特点,存在多种诱因,很大程度上难以有效地遏制信用卡诈骗犯罪的发生,因此研究和制定相应的防范对策与措施有其现实作用。  相似文献   

2.
随着我国互联网、通信业及金融业的迅速发展,各种类型的电信诈骗犯罪案件日益高发,严重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由于电信诈骗多为异地犯罪,且手段隐蔽,技术性强,打击难度较大。鉴于电信诈骗犯罪始终不能离开银行卡,文章立足基层工作实际,以打击电信诈骗犯罪中收售银行卡环节为突破口,严打电信诈骗下游犯罪,为打击防范电信诈骗犯罪提供一种新思路。  相似文献   

3.
张霞 《法制与社会》2013,(12):123+131
本文参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对于具有透支功能的银行卡如何认定受贿数额的问题进行了分类讨论,对不同情况下具有透支功能银行卡的受贿数额认定提出了不同的标准,以期使得认定具有透支功能的银行卡的受贿数额上更加的合法、合理。  相似文献   

4.
近年来,诈骗犯罪呈现出新的特点。本文笔者结合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诈骗犯罪案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诈骗犯罪的类型及被害人的特点,并提出相应对策。  相似文献   

5.
刑法上的信用卡其实与金融法上的银行卡成为了同义语。银行卡作为一种智能卡片,其具有高科技性和智能性。当前我国银行卡犯罪具有犯罪普及化,犯罪全球化,犯罪组织更加严密,分工明确的趋势。任何的技术从理论上来讲都是可被识别和破解的,这是现代科技的致命缺陷所在。作为银行卡保护的最后一道防线,卡片的持有人应该多学习和了解银行卡保管以及使用的知识,从而大大降低自己的银行卡片被作为犯罪客体的几率。要解决以上问题则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加强保密防护,提高银行卡技术等级,加强国际合作,共同打击国际犯罪,加强侦查力度,努力破获犯罪集团核心组织。  相似文献   

6.
李灿 《犯罪研究》2016,(6):20-26
学术腐败犯罪是在学术活动领域中,拥有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的个人或集体为谋取个人私利或小集体利益,违反学术道德,违背学术良知,实施权力交易或者权力滥用,严重侵犯国家、集体利益和公民权利与自由的行为。学术腐败犯罪的本质属性是学术权力物化。高校学术权力行政化、高校学术权力交易性、高校学术权力庸俗化以及高校学术权力垄断性等四个方面是高校学术腐败犯罪频发的深层次原因。通过建立学术与行政相分离制度,完善学术信用体系,建立法律惩戒机制等措施,能够对高校学术腐败犯罪的预防与控制发挥积极作用。  相似文献   

7.
随着信用卡产业的高速发展,信用卡诈骗犯罪也日趋增多,而我国现行刑法及修正案中有关信用卡诈骗罪的规定比较原则抽象.在司法实践适用中,出现了一些疑难问题,本文通过调研数据分析司法实践申信用卡诈骗案件的现状特征、多发原因、各主休责任的承担问题,以力求对控制,打击信用卡诈骗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8.
孔令驹 《河北法学》2002,20(5):99-102
犯罪防控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管理体制,其功效不仅仅体现在预防与减少犯罪数量的获取,更为重要的是犯罪防控介入社会生活后,必须注重优化配置各种法律资源,发挥调节法律资源的杠杆作用,促使社会“效益”总量增加,以获取犯罪防控的宏观“经济”效应。具体讲,就是犯罪防控必须在立法层面上体现效率优先的原则,在价值层面上实现法律文化权利与义务的统一,在制度层面上实现自由刑与财产刑的统一,在行为层面上降低犯罪防控的社会成本。  相似文献   

9.
本文以青少年网络犯罪为主题,结合犯罪学和法学相关的专业知识,在界定青少年网络犯罪定义的基础上,从青少年的自身、家庭、学校以及社会各个因素来分析青少年网络犯罪的成因,并针对这几方面的原因,有的放矢地提出相应的防控对策,科学系统地剖析青少年网络犯罪现象。  相似文献   

10.
城市犯罪在时间和空间上的分布具有一定的规律,这为寻找犯罪防控对策提供了切入点.当前,国外城市犯罪时空分布研究的理论体系正不断完善,方法技术正日益成熟,学科融合的趋势十分明显.本文梳理了国外城市犯罪时空分布研究的渊源与历程,并从理论、方法和对策三个层面,介绍了国外城市犯罪时空分布研究的进展,并总结了国外该领域的研究趋势与实践反思,以期为我国城市犯罪时空分布的理论研究与警务实践提供有益参考.  相似文献   

11.

Research Summary

Focused deterrence strategies are increasingly being applied to prevent and control gang and group‐involved violence, overt drug markets, and individual repeat offenders. Our updated examination of the effects of focused deterrence strategies on crime followed the systematic review protocols and conventions of the Campbell Collaboration. Twenty‐four quasi‐experimental evaluations were identified in this systematic review. The results of our meta‐analysis demonstrate that focused deterrence strategies are associated with an overall statistically significant, moderate crime reduction effect. Nevertheless, program effect sizes varied by program type and were smaller for evaluations with more rigorous research designs.

Policy Implications

The available empirical evidence suggests these strategies generate noteworthy crime reduction impacts and should be part of a broader portfolio of crime reduction strategies available to policy makers and practitioners. Investments still need to be made, however, to strengthen the overall rigor of program evaluations and improve our understanding of key program activities associated with observed crime reduction impacts.  相似文献   

12.
从信用卡犯罪看身份信息犯罪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刑法修正案(五)》有关信用卡信息犯罪链的规定具有重大的立法价值。从身份信息犯罪链考察,可以将身份信息犯罪分为广义和狭义的两个概念。广义而言,就是指"与身份信息有关的犯罪",包括身份盗窃、身份伪造和身份欺诈。狭义而言,就是指身份盗窃和身份伪造,不包括身份欺诈。狭义的身份信息犯罪不以欺诈目的为要件。独立规制身份信息犯罪有利于从犯罪预备行为阶段遏制严重犯罪的发展,有利于构建单位和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制体系,独立规制身份信息犯罪也是打击网络犯罪的需要。  相似文献   

13.
樊辅东 《河北法学》2012,(3):186-190
根据目前的法律及司法解释,“经二次催收不还”是构成恶意透支的一个必要条件,发卡银行必须实施“催收”行为。由于法律及司法解释并未对催收的含义、催收方式、催收效力认定作出明确规定,导致实践中产生很多争议问题,给认定恶意透支带来困难。结合工作实践,通过对立法本意的阐释,对“催收”的本质特征进行分析,提出“催收”是发卡银行向持卡人主张信用卡债权的一种民事行为,“催收”属于犯罪构成的实体要件,“催收”的效力不以对方是否收到催收信息为必要条件。之后对各种催收方式进行归纳分析,并对如何认定催收效力进行论证,最后对立法提出相应建议。  相似文献   

14.
根据目前的法律及司法解释,“经二次催收不还”是构成恶意透支的一个必要条件,发卡银行必须实施“催收”行为.由于法律及司法解释并未对催收的含义、催收方式、催收效力认定作出明确规定,导致实践中产生很多争议问题,给认定恶意透支带来困难.结合工作实践,通过对立法本意的阐释,对“催收”的本质特征进行分析,提出“催收”是发卡银行向持卡人主张信用卡债权的一种民事行为,“催收”属于犯罪构成的实体要件,“催收”的效力不以对方是否收到催收信息为必要条件.之后对各种催收方式进行归纳分析,并对如何认定催收效力进行论证,最后对立法提出相应建议.  相似文献   

15.
消费卡产生于民事领域,其实质是一种反映民事法律关系的权利凭证.消费卡是商家与客户之间商品买卖契约的(或接受服务)凭证,客户预交款后换取的一种通用提货(或享受服务)证明.消费卡具有经济价值性和可支配性,是刑法上的财产.消费卡是合法有效的债权凭证,不属于刑法中的违禁品.实物卡被抛弃仍应按实际数额计算,而服务卡被抛弃则不计算数额,可以作为量刑的情节.  相似文献   

16.
论信用卡诈骗罪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信用卡诈骗罪是指具有法定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行为。本罪主体只能是自然人,主观方面为直接故意,客观方面表现为《刑法》第196条规定的四种情形。其侵犯的客体是信用卡管理制度和公私财产所有权。认定本罪数额较大的标准,应以超过透支限额一定倍数为宜,对恶意透支、盗窃信用卡、使用变造的信用卡、使用涂改的信用卡等行为,应区别不同情况分别定性,并作立法完善。  相似文献   

17.
章藝霞  林妙 《中国法律》2013,(5):45-47,103-106
近年來,隨著銀行卡業務的迅速發展,圍繞銀行自動櫃員機出現的不法分子「克隆」銀行卡竊取儲戶資金的案件頻頻發生。不法分子多通過在銀行的自動取款機上加裝盜竊裝置,竊取儲戶的銀行卡卡號及密碼並偽造卡片,通過取現、轉賬或消費等行為竊取卡內資金。由於在實務中被「克隆」的銀行卡主要是借記卡,因此本文試圖就借記卡被克隆情形下,相關各方的法律責任做一具體分析,並進一步探討銀行應該如何防範此類風險的產生。  相似文献   

18.
肖乾利 《法学杂志》2006,27(3):40-42
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刑法〉有关信用卡规定的解释》和《中国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五)》,明确了刑法中“信用卡”的含义,统一了司法实践中对涉信用卡犯罪的认定和惩处标准,加大了对信用卡犯罪的打击力度,但仍存在不少问题,需要立法的完善。  相似文献   

19.
对信用卡诈骗罪的再认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信用卡诈骗罪是97刑法为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而新设立的罪名。是参照港、澳地区的滥用担保卡或信用卡罪而制订的。由于我国在经济犯罪领域的立法技术还不十分成熟,故信用卡诈骗设立的意义何在,其条款术语是否科学、合理都需要进一步研究。笔者拟从立法、司法等多个方面对信用卡诈骗罪作一番粗浅的探讨。  相似文献   

20.
社会转型,会给整个社会发展和进步带来极大的机遇。同时,也会给社会稳定带来诸多的矛盾。社会转型时期,除了一系列正面效应外,还有许多因素将面临严峻的考验:如经济增长的稳定性,区域发展的平衡性,就业形势的严峻性,利益格局的大调整,违法违规的低成本,文化意识的多元化,人口流动的影响,腐败问题的后果,弱势群体的困境,环境污染的代价,公共管理的削弱,民众心态的矛盾,政府工作的认同,外来压力和各种风险因素等。这些问题,对整个社会、特别是社区的影响,包括社区犯罪预防工作的影响是不言而喻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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