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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付信用证有关法律问题研究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信用证的议付问题虽然在《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500)中有所规 定,但是并不全面和具体,实践中往往存在对诸如议付的构成、议付行与受益人、议付行 与开证行之间的关系等产生误解。本文结合UCP500的规定对议付信用证的意义与法律 特点、主要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议付与出口押汇的异同、议付信用证的主要风险及其防范 等作了系统研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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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付信用证下,议付行在向受益人给付了信用证金额后,有权向开证行追偿。如果开证行以单证不符为由拒付,议付行可以向受益人追索,追索权分为信用证下的追索权和票据下的追索权,两者相互独立、互不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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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信用证出口押汇”是指议付行或称押汇行接受出口商交来的单据、汇票,经与信用证核对相符后,即将汇票金额,扣除议付日至估计收到票款日的利息和手续费,付给出口商作为在途资金融通,即“叙做出口押汇”,’或称做“议付”(Negotiaion)。目前,对“信用证出口押汇”纠纷的处理缺乏统一的标准,尤其在界定各方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及其责任方面,律往出现认定上的差异,当事人也往往不服处理结果。因此,研药分析“信用证出口押汇”的法律关系及其法律责任是十分必要的,笔者结合最近办理的一起倩用证出口押汇纠纷,对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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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单信用证交易所涉法律关系探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本文认为跟单信用证交易涉及四种性质不同的法律关系即保证合同关系、委托合同关系、意定代理关系和票据法律关系。这四种法律关系由于跟单信用证所具有的国际法上的属性而相应地表现出不同于国内法上一般规定的特质。本文着重阐述了信用证保证的特点即直接的银行信用、完全的独立性和绝对的付款义务,并分析了信用证保证与一般保证和凭要求即付保证的区别,以及跟单信用证交易项下意定代理关系和票据法律关系的一些独特之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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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欺诈情况下法院发布止付令的合法性问题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一般情况下,基于信用证支付方式的特性,法院是不宜以发布止付令的方式阻止开证行或付款行履行其义务的。原因在于信用证的基本法律性质。信用证的基本法律性质。根据UCP500的规定,信用证泛指一项约定,由银行(开证行)根据该约定主动或应客户(开证申请人)邀请并循其指示承诺,在完全符合L/C条款的条件下凭规定的单据,向第三者(受益人)或其他被指定方(如付款行、保兑行或议付行等)付款、兑付或议付。L/C独立抽象性原则是L/C法律关系中最基本的法律原则,它包括两方面内容,并贯穿L/C法律关系的始末,对各L/C当事人的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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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押汇与议付是信用证项下的两种融资方式,在实践中,出口商与其所在地银行经常因为对融资行为法律性质的认识模糊而发生纠纷.本文从二者的内涵、法律性质等方面进行比较分析,以期正确区分二者的不同性质,有效避免和正确处理纠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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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信用证下寄单行是纯粹承担寄单义务的银行,其不是信用证的议付行或兑付行,不承担议付行或兑付行的责任,因而其承担的义务要较议付行为轻,但是寄单行同样应当尽到合理的审核义务以保障受益人的权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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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是银行根据进口方(付款人)的请求,开给出口方(收款人)保证承担付款责任的凭证,是银行凭自身信誉保证付款的一种结算方式。一、前言在信用证结算的过程中,提单是不可缺少的单据之一,只有递交有效的单据,银行才能凭单付款,卖方才可以顺利结汇。信用证关系中,一般涉及四方当事人:买卖合同的买方与卖方,开证银行与付款银行。买方向开证行申请开立信用证,以卖方为受益人,将信用证由开证行及通知行转交给卖方;卖方装货上船,取得已装船提单,将提单交给议付行,议付行审核单证,单证相符即可放款,卖方结汇;议付行将信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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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示催告程序的审判实践中,所涉及的主要问题有:一、确认票据行为效力及法律适用票据行为是指行为人为实现票据目的而必须依照法定条件进行的行为。狭义的票据行为是指以成立票据上一定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而作的必要形式的出票、背书、承兑、参加承兑和保证五种票据行为。广义的票据行为指票据权利义务关系的发生、变更或消灭所必要的法律行为,即除上述五种票据行为外,还包括付款、贴现、本票见票、支票保付、票据代理行为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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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信用证交易中议付行的法律地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信用证是国际贸易中最重要的结算方式之一,有学者称其为"国际商业的血液"。但是信用证交易中却存在着诸多尚有争议的问题,其中一个重要问题就是议付行的法律地位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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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与汇票法律关系比较研究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信用证和票据都是银行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 ,信用证下也经常使用汇票。但是信用证与汇票有何相通性和差异性、各类信用证如何使用汇票、信用证与信用证下作为一种单据的汇票关系如何、信用证下汇票的基础关系与一般汇票的基础关系有何区别都是值得研究的问题。本文基于信用证规则和票据法原理对这些问题提出见解 ,并对一般汇票下付款人付款必须无条件而信用证下汇票付款人必须仍凭合格单据付款这一疑难问题提出了探索性分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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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所提信用证仅指不可撤的跟单银行信用证。通知行与开证行,通知行与受益人之间的关系,基本没有争议。开证申请人与开证行、受益人与开证行、受益人与议付行、议付行与开证行之间的关系较为复杂,且争议也较大,文中做了简要的分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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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我国涉外票据关系的法律适用王瑞洲票据关系是基于票据行为而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涉外票据关系,是含有涉外因素的票据关系。由于涉外票据关系涉及不同国家的法律,容易产生法律冲突,因而需要确定涉外票据关系的法律适用。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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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行为是一种法律行为,其成立须具备法律规定的要件。一般认为,票据行为的成立,至少应具备3个形式要件,即票据记载、票据签章、票据交付,〔1〕而票据签章则为各种票据行为之共同方式,且属绝对不可欠缺之形式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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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单信用证在实践中,存在一种为保护本地或本国当事人利益,动辄止付信用证的做法。这极大地损害了信用证的运作机制,增大了社会成本。因此,要尊重信用证的独立性原则,只有在欺诈而且信用证没有承兑或议付时才能采取保全措施。同时,也要注意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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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跟单信用证欺诈中开证行的权利和义务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跟单信用证是当今国际贸易结算中最常见、最重要的一种支付方式,但涉讼纠纷也为数不少。本文从跟单信用证的诱因及表现形式入手,在对《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的性质进行分析的基础上,着重探讨了跟单信用证欺诈中开证行行使拒付权的理论依据和行使条件,并分析了开证行对议付行或善意第三人的补偿义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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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质押既是一种权利质押形式,也是一种具体票据行为,《担保法》和《票据法》都对其进行了调整和规范。但立场不同,侧重各异。本文通过对票据质押行为的法律性质、法律效力和票据质押权利实现等方面问题的具体分析,统一协调两部法律的协同作用,促进票据质押担保方式的进一步完善和发展。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