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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商法协会于1992年11月26、27日在京举办了为期两天的海商法研讨会。出席协会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部分外地会员和在京会员约240人参加了研讨会。本次研讨会正值《中国海商法》刚刚被通过之际,是自我国海商法通过后举办的第一个全国性的海商法研讨活动。与会者普遍认为研讨会开得很及时,为广大海商法界人士提供了一次极好的学习和理解我国海商法的机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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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1月8日,中国海商法协会海运法规委员会在广州召开了港口法律责任研讨会。研讨会主要对在港口作业中造成货物灭失或损坏,港口经营人能否享受责任限制,在最高赔偿额范围内赔偿货方损失的问题进行讨论。省、港两地会员40多人参加了研讨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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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3日-15日,由中国海商法协会主办、上海海事法院和上海海事大学承办的第七届海商法国际研讨会在上海举行。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万鄂湘发来书面贺信。万鄂湘指出,中国航运业迅猛发展所取得的成就,与中国海商法制度逐步完善密不可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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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商法年刊》2005,16(1)
2005年3月15日海事法律专业委员会邀请英国南安普顿大学法学院Nick Gaskell教授作了“英国提单法的最新发展”的学术报告会。2005年3月21日海事法律专业委员会邀请世界海事大学P.K.Mukherjee教授作了“船舶优先权”的学术讲座。2005年3月22日和2005年8月4日协会分别召开九届一次和九届二次常务理事会议,对2005年协会的工作、第六届海商法国际研讨会的召开、协会主席变更的议案、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作为主席单位加入协会事宜、《中国海商法年刊》改为季刊、协会网站的改版工作、加强协会专业委员会工作以及修订协会章程等各项工作进行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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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6月,国际海事委员会联合挪威海商法协会和斯堪地那维亚海商法协会在奥斯陆组织召开了一个探讨海上保险的研讨会。这是继1999年12月在安特卫普召开的会议之后举行的又一次会议。这次会议有260多名代表参加,主要讨论海上保险法的统一,并且成立了一个国际工作组来研究形成海上保险统一规则或条件的可行性。海上保险法的统一已被提到国际议事日程上。澳大利亚联邦司法部长(attomey general)最近向澳大利亚法律改革委员会提出了对澳大利亚海上保险法予以修改的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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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1月24日,中国海商法协会在京召开第七次正副理事长、正副秘书长联席会议,会议就是否成立咨询、货运代理等专门委员会和对修改协会章程等问题进行了研究。1992年4月2日.海事法律专业委员会邀请香港仲裁协会仲裁员波茨(chrisPotts)先生和王贵居先生在大连举办有关航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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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商法协会于1998年12月8日在北京召开了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暨第六届理事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选出大会主席团,执行主席尹东年主持会议。中国贸促会副会长刘文杰代协会主席俞晓松致开幕词。他概括地回顾了协会两年来所取得的成绩,高度赞扬了本届理事会在全体理事的努力下所做的大量工作,特别提到协会在北京成功举办的第三届海商法国际研讨会,在国内外引起较好的反响,他还代表协会向包括承办单位在内的为此次国际会议付出努力的有关单位和人士表示感谢。协会秘书长受第五届常务理事会的委托,在会上做工作报告。接着,由各专业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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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国企事业单位在国际贸易中的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识别海运诈骗行为的能力,避免在涉外运输、经贸、保险和国际金融工作中上当受骗,掌握反欺诈对策及补救措施,中国国际商会、中国海商法协会,特邀请国际商会于1993年16日至18日在北京联合举办了“93’防止海运欺诈和中国海商法研讨会”。来自全国各地的外贸专业公司、工贸公司、航运公司、三资企业以及银行、保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