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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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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模拟法庭     
这是一件看似简单,却引起较多争议的案例。 1992年10月至1993年6月,某市机械厂工人季某,先后以金钱引诱从未卖淫的蒋某等五名妇女,在本厂工人宿舍内等处与自己发生性关系,并以50元至70元不等数额的人民币付给以上妇女。其后,季提供场所,介绍蒋某等数名妇女与他人进行卖淫活动。1993年6月底,季在嫖娼时被联防队员抓获。 对季某介绍有关妇女与他人进行卖淫行为,构成介绍他人卖淫罪,这无疑议,但对季某以金钱引诱蒋某等五名妇女与自己发生性关系、给付钱款行为的定性,则出现了三种不同意见。  相似文献   

2.
模拟法庭     
在本案中,季某先后以金钱为诱饵,引诱蒋某等五名妇女与自己发生性关系,其后,季某又提供场所,介绍蒋某等数名妇女与他人进行卖淫活动。本合议庭认为,季某的行为构不成引诱、容留妇女卖淫罪,也不能以嫖娼定性,按照我国刑法有关规定,应以流氓罪论处。  相似文献   

3.
一、基本案情2018年5月份被告人张某、蒋某通过于某介绍从发包方陈某处承揽了A县万豪庄园小区1#、2#楼的工程。之后,张某、蒋某雇用魏某等民工进场施工。施工期间至2019年12月20日前,张某、蒋某先后收到全部工程款900万元。2019年12月份,魏某等30余名民工向A县劳动监察大队反映被蒋某、张某拖欠工资100万元。2020年1月20日至1月22日,经A县劳动监察大队协调,由陈某代张某、蒋某垫付了民工工资100万元。  相似文献   

4.
司法信箱     
蒋某在缓刑考验期满后犯罪是否构成累犯?编辑同志:被告人蒋某在1999年11月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1500元。2002年5月,被告人蒋某因盗窃电脑被公诉机关起诉至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蒋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但是在认定蒋某是否构成累犯时,产生了分歧意见。一种意见认为,按照刑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缓刑是有条件地暂缓执行原判的刑罚,缓刑考验期满犯罪分子没有再犯新罪,就不用执行原判刑罚,因他没有被执行过刑罚,缺少一个构成累犯的必要条件,不构成累犯。…  相似文献   

5.
案情:2005年8月12日晚,吸毒人员李某电话请求犯罪嫌疑人蒋某帮忙代买200元的海洛因,蒋某答应后在贩毒人员陈某手中购买了200元的海洛因。由于毒瘾发作,蒋某回到家中分出约50元的海洛因自己吸食后将剩余的海洛因交给吸毒人员李某,李某付了200元现金给蒋某。  相似文献   

6.
2005年11月至2006年2月,钟某先后4次在夜间盗窃某镇蒋某、胡某、徐某的副食品门市及曹某的文化用品门市里的现金和财物共计价值1416元。其中一次盗窃蒋某门市现金330元:另一次在胡某门市未窃得钱物又到曹某门市盗窃现金40余元;最后一次盗窃徐某门市现金924元和7包龙凤呈祥香烟,  相似文献   

7.
[案情]2010年9月12日凌晨,蒋某在街上发现一辆白色的小轿车停在路边未关好车窗,遂从车内盗窃了一个手提包.后搭三轮车到莫某的住处。莫某与蒋某一起打开手提包,发现包内装有现金13600元、三星手机一部、太阳眼镜一副。蒋某将盗窃所得的现金分了4100给莫某,莫某帮蒋某把手提包拿到河边丢弃,并将4100元挥霍光。  相似文献   

8.
拨开迷雾     
张士怀 《中国监察》2010,(20):63-63
某科技公司经理季某到省纪委上访,举报省科协主席郑某借审核科技项目之机,向其索贿5万元。季某同时还提供了郑某索要5万元的录音、银行取款单、公司有关5万元的记账单,以及随同送钱的财会人员的证明材料等。  相似文献   

9.
案名:施某、蒋某盗窃案[基本案情]2009年10月16日、11月3日、11月8日,施某、蒋某三次伙同盗窃价值6460元、5638元、3465元的摩托车共3辆;此外,同年10月20日左右,施某单独盗窃价值4712元的摩托车1辆。  相似文献   

10.
《法学》1989,(5)
〔案情简介〕去年2月8日上午,工人蒋某在市区骑绑载着电视机的长征牌自行车去医院治病。在医院门口,经自行车寄存处(系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集体组织)工作人员景某同意,蒋某将绑载于后车架上的电视机连同自行车一起交付保管。按照当地习惯,为方便群众,凡绑载于自行车上的不便随身携带的物品,可以与自行车一起寄存,并加收相应的保管费。景某便向蒋某收取保管费0.18元(按规定一辆自行车的保管费为0.03元)。同时交给蒋某收据6张(代取车凭证)。蒋某在匆忙中忘了将自行车上锁,即进  相似文献   

11.
对一起国家赔偿案的评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案情季某原系中国外运某分公司的业务员。1993年2月,季受贸源工贸发展公司的委托到湖南省为其组织货源。从1993年8月起至1994年1月,季先后从贸源工贸发展公司的预付货款中擅自提取现金818万元,用作个人开办公司、家庭开支和借给他人购房。1995...  相似文献   

12.
一、案清简介1995年4月15日,20岁的蒋某在赌博中输掉了刚发的工资500元。蒋某害怕回家无法交待,便向赢者王某索要此款。王某不给,蒋某即打王某右眼部一拳,从王某衣袋内抢回自己赌输的500元而离开。后王某经法医鉴定为:右眼视网膜撕裂伤,属轻伤,系外力所致。二、分歧意见及分析第一种意见认为蒋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蒋某偶尔赌博,其行为不构成赌博罪。蒋某也没有占有他人财产和伤害他人身体的故意,仅是为抢回自己所输的赌资,致人轻伤是蒋某没有预料到的,是过失。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过失伤害他人致人轻伤的,不构成犯罪。所以蒋某…  相似文献   

13.
《江淮法治》2014,(20):56-56
编辑同志:季某原是某建筑公司的职工,2010年他在工地施工时不慎受伤,后被认定为工伤,并继续留在建筑公司工作,一直享受工伤待遇。2013年9月,季某因犯盗窃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建筑公司于法院判决生效后解除了与季某的劳动关系。季某在服刑期间工伤复发,经批准保外就医并住院治疗。请问,季某服刑期间还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吗?  相似文献   

14.
抗诉之后     
也许是生活的馈赠吧,一次偶然的机会,竟透透彻彻地改变了我的人生。那是1989年1月,我从县委政策研究室调入县检察院,成了一名人民检察官。没料想,这一“跳”就整整10年。期间,我先后从事过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工作,曾办理了不少形形色色的案件,但大多随着岁月的流逝,成了过眼烟云,能引起思绪沸腾的,惟有办理抗诉蒋某奸淫幼女一案。因为,在办理此案过程中,曾使我生出了许多的困惑和惋惜,也使我得到充实和愉悦。犯罪嫌疑人蒋某,男,16岁,在校学生。1995年7月14日晚10时,蒋某利用花言巧语和金钱引诱的手段,…  相似文献   

15.
况成能  康玉 《人民调解》2008,(11):36-36
今年3月18日.湖南省邵阳县黄塘乡石梅村邓某等三人与蒋某夫妻因山林砍伐发生纠纷.邓某等三人将蒋某夫妻打伤。蒋某夫妻要求赔偿医药费、误工费等共计6800元.邓某等三人不但不给予赔偿.反而多次对蒋某夫妻进行口头威胁。蒋某在部队服役的儿子和在读大学的女儿听说这件事后决定回家替父母出口气。  相似文献   

16.
近日,上海市某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刑事案件,曝光了几乎与上海“拍牌”制度相伴始终的内外勾结、违法发放车牌的黑幕。2005年1月至2014年3月间,原上海市某国税局科员傅某、蒋某与黄牛陈某等人,通过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上偷盖真章或涂改、拼接等多种手段,骗取私车额度,致使5000张“内鬼车牌”汽车上街,非法获取利益高达2.2亿元。  相似文献   

17.
江南 《律师世界》2002,(8):47-47
季某系一家公司的业务部主任,其个人拥有一辆小轿车。2002年5月份,该轿车因达到国家报废标准而作为报废汽车。季某的一个朋友朱某认为该轿车的发动机性能良好,还能继续使用,如果作为废旧金属卖给报废汽车回收公司实在可惜。季某于是请人将轿车的发动机拆下,赠送给朋友朱某。此后,朱某将此发动机以1200元的价格销售给一个体工商户,被当地公安机关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联合查获。公安机关依照《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第22条的规定,对季某自行拆解报废汽车、赠予发动机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00元;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照…  相似文献   

18.
在2015年9月的国家“一级建造师”考试(以下简称“一建考试”)中,一“作弊助考”犯罪团伙被警方当场抓获.此案中,参与作弊的考生有上百名. 日前,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何强(化名)、王栋(化名)等27人犯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分别被判处3年6个月至9个月缓刑1年不等有期徒刑,同时禁止被告人季某、李某等6人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教育培训相关活动.  相似文献   

19.
江苏丹阳市韦正夫问:蒋某是某厂的供销员,双方签订协议一份,约定:由蒋某经办联系的应收款2.9万元,应由蒋某在当年9月前追回。若如期追回,给予蒋某索款补贴和奖励,若不能如期追回,厂方有权向蒋某追回这些应收款。请问:这属于劳动合同吗?如蒋某未能如期追回应收款,厂方向蒋某追偿是劳动争议还是欠款纠纷?这种约定是否合法有效。本刊法律部答:这种协议不属劳动合同。因为,蒋某已经是某厂的职工,双方已存在有劳动法律关系。我国劳动法第16条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  相似文献   

20.
李勇 《四川审判》2002,(2):21-22
1982年6月,农民蒋某(男,生于1942年10月)开始在某县农业银行当临时工,从事炊事工作。1986年12月8日,蒋某与农业银行签订了《临时工合同》,约定合同期限为1986年11月1日至1988年11月1日止,同时约定了工资和福利待遇。该份合同期满后,双方未续订书面合同,蒋某仍继续当炊事员,领取工资。1994年1月1日,双方第二次签订了《临时工合同》,合同时间从1994年1月1日至1995年1月1日,合同期满后,双方仍未续订劳动合同,但继续保持着劳动关系。1996年1月1日。双方第三次签订了为期1年的《临时工合同》,期满后双方没有续订劳动合同,仍继续保持了劳动关系。1998年该县农业银行实行下岗分流。8月26日,农业银行通知蒋某从9月1日起不得再上班,并停发工资,蒋某对此不服,引发劳动争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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