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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04年4月1日上午,王鸿举市长主持召开了市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一、审议了《重庆市人民政府2004年立法计划(草案)》会议通过了这个《立法计划(草案)》。要求:(一)立法必须有利于依法行政,出于公心,出于为民,服从全局。(二)今后对地方性法规的起草,要探索将目前主要由相关部门起草,逐步改为由市政府法制办及组织社会专业单位、人员起草,以避免局限性,更好地体现公正性。《立法计划(草案)》经修改后,地方性法规部分报市人大审议,政府规章部分以市政府文件印发。二、审议《重庆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审查登记办法(草案)》会议原则通过了这个《办法(草案)》。决定:(一)市政府法制办对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内容,主要是其合法性,文件的可行性和适当性由相关部门负责;但  相似文献   

2.
《吉林政报》2012,(15):39-40
吉政办发[2012]33号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省政府2012年度制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计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地方立法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对列入计划完成部分的立法项目,要高度重视,组织专人负责,确保按计划完成;对列人调研论证部分的立法项目,要组织力量做好起草、调研、论证等前期工作;对有意见分歧的立法项目,省政府法制办要积极沟通协调,争取达成一致;对未列入本计划的立法项目,原则上不予办理。  相似文献   

3.
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吉林省人民政府2006年度制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计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为保证立法质量,确保立法计划的贯彻落实,做好2006年度的立法工作,省政府就该计划执行中的有关问题提出以下要求:  相似文献   

4.
《江西政报》2013,(2):33-34
鹿心社主持会议12月31日下午,省长鹿心社主持召开第74次省政府常务会议。会议通过了《江西省人民政府2013年立法工作计划》。会议指出,政府立法是一项重要的行政决策活动,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基础。科学编制政府立法计划,对统筹协调政府立法工作、优先配置立法资源、合理安排立法项目,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会议要求,一要落实责任。加强对立法工作的总体督促指导,合理安排进度,严格按照时间节点,高质量完成法规规章起草工作。二要创新机制。坚持依法立法、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加强立法调研,完善和健全立法草案公开征求  相似文献   

5.
<正>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吉林省人民政府2010年度制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计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认真执行。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做好立法项目的起草、调研论证等工作。凡是列入计划完成部分的项目,要高度重视,组织专人负责,保证在本年度内出台。对有意见分歧的项目,省政府法制办要积极组织协调,争取达成一致。对列入调研论证部分的项目,也要组织力量做好调研论证和起草等前期工作。对未列入本计划中的项目,原则上不予办理。  相似文献   

6.
《江西政报》2015,(3):41-43
赣府厅字[2015]5号2015年1月14日各市、县(区)政府,省政府各部门:《江西省人民政府2015年立法工作计划》已经2015年1月7日第36次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政府立法是一项重要的行政决策活动,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基础。有立法任务的地方和部门,要严格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拟订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规章程序规定》,  相似文献   

7.
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经省政府同意,现将《辽宁省人民政府2003年立法计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年度立法计划。因特殊情况,不能完成起草任务的,必须向省政府提交书面报告,并抄送省政府法制办公室。追加立法项目,必须进行可行性论证,并报省政府批准。有关立法计划执行中的具体问题,请与省政府法制办公室联系。  相似文献   

8.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为了维护法制统一,确保政令畅通,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法规规章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7〕12号)要求,省政府决定对我省现行规章进行全面清理。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清理范围包括省政府、长春市政府和吉林市政府制定的现行规章。省政府规章清理工作由省政府法制办负责承办,长春、吉林两市由长春、吉林两市政府自行组织清理,清理工作结果和总结于10月31日前报省政府法制办。二、清理原则(一)规章主要内容与法律…  相似文献   

9.
《江西政报》2013,(3):36-40
赣府厅字[2013]4号2013年1月10日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江西省人民政府2013年立法工作计划》已经2012年12月31日第74次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政府立法是一项重要的行政决策活动,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基础。有立法任务的地方和部门,要严格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拟订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规章程序规定》,扎实做好相关立法工作。一要落实责任。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向省政府报送送审稿。二  相似文献   

10.
甬政发[2016]1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宁波市人民政府2016年规章立法计划》已经市政府第7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承担2016年政府规章制定、修改及论证、调研任务的部门和单位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章制定程序条例》、《宁波市地方立法草案起草工作指引》和《宁波市政府规章立法技术规范》的规定和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制定方案,明确节点,抓好落实。市法制办要制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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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发[2004]10号,以下简称《纲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04]24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2005-2009年)》(辽政发[2005]28号,以下简称《规划》)精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构建和谐辽宁提供良好法制保障,现就省政府各部门和有关单位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的职责分工明确如下。  相似文献   

12.
<正>成办发[2015]17号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成都市人民政府2015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各相关部门要抓紧调研,科学论证,切实提高起草工作质量。市政府法制办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做好地方性法规草案、地方政府规章的协调、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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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辽政办发[2010]6号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经省政府同意,现将《辽宁省人民政府2010年立法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0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谋划"十二五"发展、加速辽宁全面振兴的关键之年。做好今年的政府立法工作,对于实现我省科学发展、创新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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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1997年度立法计划》业经省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各起草单位要紧紧围绕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全面体现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力求适应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和依法治省的要求,按照立法程序和原则,组织专门力量,如期完成起草任务.各有关单位要结合本职工作,积极参与、配合立法计划项目的起草工作.对征求意见的法规、规章草案.要认真研究,及时反馈意见。关于今年地方法规的制定工作,《河南省人大常委会1997年度地方立法计划实施安排意见》(豫人常(199731号)已印发给省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部门一定要按照…  相似文献   

15.
甬政办发[2007]49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宁波市人民政府2007年规章制定和调研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制定规章是地方立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法治宁波”、推进依法行政的基础性工作。2007年规章制定工作必须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突出重点,有效地解决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管理中的一些实际问题,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承担规章起草、调研任务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起草、调研、论证工作的领导,严格按照国务院《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的规定做好各项工作,建立必要的责任制,确保起草、调研、论证工作的进度和质量。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互相支持,妥善协调解决起草、调研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市法制办要加强对规章起草、调研工作的督促、指导,认真做好规章草案的审核、修改工作,对列入规章制定计划的项目,要及时提请市政府审议;对列入规章调研计划的项目,经过调研、论证,如条件比较成熟,确有必要出台的,也可提请市政府审议。对计划外的项目,原则上不予办理。在计划执行中,因情况变化确需对计划内的个别项目进行调整的,可以适当调整;确需临时增加规章制定项目的,由市法制办研究、提出意见,报市政府决定。  相似文献   

16.
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经省政府同意,现将《辽宁省人民政府2011年立法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加快辽宁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实现新跨越的关键之年。做好今年的政府立法工作,对于推进我省科学发展、创新发展、和谐发展,实现"十二五"开局之年的奋斗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7.
立法过程的规范化和程序化,是保证立法质量的关键。我们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制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规章程序规定》的要求,对立法计划的制定,草案的起草、审核,调查研究,征求意见,会议审查,规章的公布、备案、解释、翻译等,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执行,同时还对立法程序进行深层次的研究,以求法规草案和规章制定程序中的实体要件和形式要件的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18.
《人民政坛》2007,(8):4-4
据中国新闻网记者于2007年7月12日从重庆市法制办获悉,该市自2007年起在全国率先试行“政府立法回避制度”,实施立法项目委托招标起草。据重庆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李殿勋介绍,“政府立法回避制度”主要实施起草、评审、审查三个环节的立法回避,与某一立法项目有直接明显利害关系的单位,不得参与法规和规章的起草、审查和评审,亦不得主导立法进程;起草环节立法回避制度主要通过“委托起草”、“招标起草”和“市政府法制办直接起草”三种方式实施。  相似文献   

19.
《协商论坛》2014,(6):62-62
从今年7月1日起,广东明显存在“部门利益”的政府规章立项将被拒收。近日,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广东省人民政府规章立项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法规规章起草工作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法规规章审查工作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立法听取意见工作规定》等4项政府立法工作制度对此进行了规定.  相似文献   

20.
<正>吉政办发[2022]31号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驻吉中直有关部门:《吉林省人民政府2022年立法工作计划》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各有关部门特别是起草责任部门要高度重视立法计划的实施,充分发挥本部门法制机构的统筹协调和审查把关作用,提高法规草案和规章送审稿质量。凡是列入立法完成类的项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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