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沈国琴 《理论探索》2007,(4):158-160
从司法过程和司法过程所追求的目的来分析中国传统司法,我们可以发现,中国传统司法中司法官与纠纷当事人之间是一种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司法过程的制度设计强调司法慎重、追求司法公正,司法所追求的是一种实体正义。中国传统司法的这些特点植根于中国传统文化,其中民本主义思想和传统的法律观对这些特点的形成具有决定性作用。理解中国传统文化下的司法制度及其运作过程,对于当代中国司法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2.
能动司法本质上是司法机关对立法机关立法权的侵蚀。宪法作为法律体系中位阶最高的法,体现了法律的终极目标和价值,应作为能动司法的边界。依据宪法,只有全国人大常委会才有权解释宪法,司法机关没有宪法解释权。但通过人大常委会"督宪权"与司法机关"司宪权"之不同层级的分工,司法机关应享有默示的授权以对普通法律做合宪性解释。而最高人民法院新近建立的案例指导制度即在能动司法与宪法司法化之间构筑了联动关系。  相似文献   

3.
司法政策源于我国宪法法律构成的规范性体系,是司法体制运行中政治与法律相互作用的结果.司法机关通过制定司法政策措施来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规范法律适用和司法行为、调整司法系统内部结构关系等.随着司法政策功能的拓展,人民法院正在从"克制司法"走向"能动司法",从关注"校正正义"走向关注"分配正义",从"司法权地方化"走向"司法权国家化".基于这一司法政策功能的认知,有必要在司法改革中突出司法政策的制度设计,完善司法政策决策程序,更好地履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职责使命.  相似文献   

4.
李奕霏 《学理论》2015,(8):61-62,67
司法为民是指坚持有利于人民的司法制度,使司法工作能够真正地为人民群众解决纠纷。陕甘宁边区司法为民的基本理念主要体现在一切为了人民、一切方便人民的指导思想,保障人权的基本做法,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基本原则和依靠群众的实现途径这几个方面的内容。陕甘宁边区司法为民的制度和实践活动有着不可磨灭的历史功绩,其蕴含着延安精神的优秀传统,是应该一直被继承下去的。  相似文献   

5.
张燕  罗云 《理论导刊》2006,(6):62-63
现代司法理念是现代社会法律思想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的核心内容不仅应当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现代法治的特点,而且还应当体现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要做到司法为民。以司法为民理念为指导,才能更好地对传统进行批判的继承、对中外法律文化进行选择与嫁接,才能走出司法改革的误区与困境,构建符合本土特点的能真正担负起中国社会现代化进程中维护公平与正义的独立的司法体系。  相似文献   

6.
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司法所作为全国普法的一线单位既是我国基层司法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预防犯罪、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它担负着落实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工作,向广大群众提供法律服务、法律保障和法制宣传教育等重要职能。将司法社工引入到我国司法所的建设中,不仅有利于破解基层司法所人少任务重的尖锐矛盾,更为司法社工这一新兴行业健康发展开辟了道路。  相似文献   

7.
董邦俊 《学理论》2009,(30):169-170
少年司法是严峻司法制度中显现“人性之光”的绿洲,是以少年违法犯罪处理为中心的法律制度总称。其根据少年身心特点,以保护为出发点,采取刑事与行政相结合的方式建立的处理少年违法犯罪行为的现代法律制度。随着我国少年司法工作的深入开展,应不断推进理念制度创新,以更好地保护少年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  相似文献   

8.
《求知》2011,(9):3-I0001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在全面履行法律职责、妥善化解矛盾纠纷、高标准完成各项审判工作的同时,不断拓展审判职能,创新司法为民新思路,发挥能动司法新功能。  相似文献   

9.
正一、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是司法体制改革的重大突破首先,在思想观念上,突破了传统的思维定势。长期以来,司法人员一直是作为普通的"国家干部"来管理的。即使是《公务员法》颁布以后,司法人员也还是被作为公务员来管理的。尽管《公务员法》把司法人员列为公务员的一个专门序列,且不论这种规定是否合理,单就如何体现这个序列的特点,采取特殊的  相似文献   

10.
对司法助理员的角色定位缺乏客观、清晰的认识与分析是造成司法所地位不显、功能不彰的根本原因.立足于复杂多样的基层司法实践,司法助理员注定要担负着多重角色,既是政治人,又是法律人,既是政府管理者,又是权益保障者.这些角色之间彼此互相联系又互相对立,一旦处理不当,则产生剧烈的冲突,从而陷入角色困境之中.加强司法助理员的角色建设,一方面依赖于制度层面的完善,另一方面则依赖于司法助理员个体人格的健全、素质的提升.  相似文献   

11.
强制侦查是打击犯罪的有力手段,但实施不当会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因此有必要建立司法审查制度以有效减少这种可能的侵害。司法审查制度的构建必须考虑其可行性,既要从审查方式来考虑,又要从司法救济来着眼,以确立强制侦查措施实施中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之间的合理界限。  相似文献   

12.
法院司法政务管理工作与审判工作相比,具有行政和司法双重特征,这就决定了司法政务工作必须遵循司法及行政管理学的规律.在政务管理活动中,不断强化服务意识,为审判工作当好帮手、参谋.以服务职能定位的法院司法政务部门必须适应新时期的要求,提升司法为民能力.  相似文献   

13.
狄瑛 《学理论》2012,(19):125-126
司法能动和司法克制在法律人的法律活动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在案件处理过程中,无论是适用法律种类的选择还是量刑的轻重,往往都和司法者的主观能动性有着密切的关系,与此同时司法克制又像法制潜规则一样约束着司法能动性的过度发挥,司法能动性也辨析着克制的弊端,共同在司法活动中发挥作用。但是,司法能动与司法克制毕竟还未发展到轻车熟路的程度,都具有一定的局限性。法律人需要适度把持二者,提高法律的实效质量。  相似文献   

14.
完善我国反腐败国际司法合作机制具有必要性与现实性。建议制定我国《反腐败法》法典,在国内法的宏观层面规定反腐败国际司法合作机制,并在宏观层面完善我国反腐败的其他机制;建议完善反腐败犯罪的实体规范,严密法网,具体包括扩大腐败犯罪的主体范围、完善贿赂犯罪的法律规定、进一步扩大洗钱罪上游犯罪的范围、设置更为严格的死刑量刑标准,时机成熟的情况下在法律上废除对腐败行为适用死刑;建议在程序法方面完善反腐败国际司法合作的程序机制,具体包括建立刑事缺席审判机制、完善我国的引渡制度、完善腐败所得追回与赃款的分割制度、确立资产追回程序中的推定制度、建立我国反腐败的民事诉讼机制。  相似文献   

15.
能动司法理念作为舶来品之引入,反映了当前法治建设重心由法律制定转移到法律实施的形势下,提升我国司法机关公信力和权威性的迫切需求。在合同自由的司法限制上,强调人民法院实施能动司法,主要包含两个层面:一方面,自由之于合同,犹如灵魂之于生命,因此对其限制须严守立法规定,谨记"法内能动";另一方面,合同立法从形式正义到实质正义之价值嬗变,表明法无具体规定时须发挥自由裁量,以法之基本原则来矫正合同自由之不当使用所导致的非正义。  相似文献   

16.
刘小珍 《学理论》2015,(2):84-85
司法救助制度的建立,在一定意义上体现着一个国家和地区司法水平的高低。顺德司法救助工作在涉法涉诉救助、刑事被害人救助、执行救助领域顺利开展,司法救助体系初步形成。未来顺德还应该扩大司法救助对象和范围;充盈司法救助基金;延伸司法救助的具体内涵;完善司法救助工作机制,最终形成有顺德特色的司法救助体系。  相似文献   

17.
从人民调解协议的效力方面看,我国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的源流体现在主要依靠当事人自觉履行的人民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性质的人民调解协议、部分人民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探索、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的立法确立等。我国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的现行规定及其适用存在不少问题,需要从增加申请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的主体、理顺关于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管辖法院的规定、确定人民调解协议的司法审查方式、明确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后的法律后果等方面继续完善我国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  相似文献   

18.
随着经济体制的转型,政治民主的发展以及人民权利意识的增强,在农村,涉及村民自治的各种纠纷不断增加。这些纠纷的出现不仅对涉案当事人的个人合法权益造成巨大的影响,更影响到地方基层政权的稳定和治理秩序。但是,在目前的制度框架内,村民自治纠纷的解决遭遇了不少难题。这些难题的出现,不仅给现行司法体制提出了新课题,也必将推动村民自治制度走向进一步完善。针对目前村民自治缺乏司法救济的现状,我认为,应该尽快探求村民自治权司法救济的路径,使村民自治权的司法救济途径,最终能够获得法律制度的保障。  相似文献   

19.
行政强制征收与公民权利保护密切相关,但在我国却缺乏有效的法律控制规则。应当嵌入司法审查制度,从征收行为前置、公共利益确定、私人利益补偿、程序正当、依据合法等五个方面进行审查,并设定司法授权程序,最大限度的保证强制征收行为公平公正,维护公民合法权利。  相似文献   

20.
《学理论》2016,(6)
中国共产党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提出,建设法治中国,必须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新一轮司法改革拉开帷幕。2014年6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了《关于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若干问题的框架意见》,将"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作为本轮司法改革的首要内容。根据改革方案要求,上海等试点地区实行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辅助人员占法院总人数50%左右。本文立足司法辅助人员改革在本轮司改中的定位及前景,研究分析司法辅助人员分类管理的技术保障、现实目标和细节把握,以期提高审执事务性工作效率,促进司法质量提升。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