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96 毫秒
1.
2.
3.
也许有人会为考试差一分而懊恼.也相信有人为刚刚过线而庆幸。虽然是小小的一分,可决定了这场考试成败.甚至会改变一个人的命运!作为一个执业18年的“老”律师。深深体会到一个案件的胜负往往取决于对案件细节的把握。此所谓细节决定成败!要成为一名优秀律师,必须关注细节。 相似文献
4.
律师当为良知与公正的化身自执业以来,马军律师始终将法律和正义放在首位,是一名真正的法律卫士。他所承办的每一个案件。从过程到结果,无不体现出他的胸怀、胆识、雄辩和热忱,无不体现出他作为律师对正义的不懈追求和对法律的捍卫。 相似文献
5.
6.
7.
8.
作为一位执业数年的律师。终日忙于案件与当事人的应对当中,常有一种说不出的无力感,总觉得难以将案件处理到满意的境界,此种执业中的惶恐心情,直到读了台湾张冀明律师的大作《诉讼律师的25大心法》时,心中的惶恐与疑惑一下豁然开朗。这本书详尽地分析了一个律师所应具备的基本工作技巧与方法,在注重法律条文分析理解的法学书籍中可谓独树一帜。本书透过许多案例,说明如何开展律师业务并且与当事人互动,寓法理与原则于案例之中, 相似文献
9.
(三)律师执业面临困惑记得在两年前,就在这里讲座的时候,同学们问我,做律师的感受是什么?我的回答是两个字,“难受”。做律师确实很难受。律师办理刑事案件,上有尖刀,下有陷阶,防不胜防。律师因办案被追究“责任”的人数,全国恐怕已经过百了。我下周要去吉林白山市出庭,去为吉林大学的一位刑法博士、副教授作辩护,这是第二次开庭。这个案件很典型!此人是兼职律师,他在办理一个二审死刑案件中,在被告哥哥的请求下,给被告传递了一个揭发犯罪线索的条子,被告就按他哥哥写的这个条子写了揭发检举材料,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破… 相似文献
10.
11.
律师承办律师业务,由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处)统一接办案件,统一收费,这已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明文规定。律师不得私自接受当事人的委托,承办法律事务,这作为律师的执业纪律,在《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中亦有规定。那么,律师、律师有务所以及当事人三者之间的根互关系如何?律师是受聘或者服务于律师事务所,律帅事务所与当事人之问是委托与被委托的关系,而律师与与事人之间是授权与被授权的关系。也就是说,介同案件中存在着两种委托关系,具体是:1、当事入与律师事务所间的委托代理合同关系;2、当克人与律… 相似文献
12.
律师的作用,不单单在于为其当事人就特定案件提供法律服务,而在于通过运用其法律知识,能促进社会的普遍正义。《律师法》的第1条、第2条明确指出。律师是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律师应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制定的《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第4条第2款也指出:“律师应当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维护国家法律与社会正义。”可见,律师应是正义、法治、公德的侍者.而不能因为金钱等原因而蜕变为当事人的“服务生”。 相似文献
13.
14.
张成茂律师是上世纪90年代初开始执业的资深律师。他没有科班学历,没有显赫的社会头衔,却以佘祥林案、赵忠祥案、刘志义案、辽宁的疑似“佘祥林案”——张福忠案等一系列具有重大社会影响力的案件成就了一个“英雄不问出处”的传奇,显示了自己的后发功力和社会责任感。 相似文献
15.
16.
“大腕”律师在江苏讲授反倾销实务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江苏是我国的外贸大省,省政府很重视律师在涉外经济中的作用。为了尽快提高律师从事国际业务的水平,江苏省律师协会针对我国加入WTO以后,反倾销案件迅速增加的实际,6月1-2日在南京举办了WTO法律实务培训班。主办者江苏省律协国际业务委员会认为,这几年,江苏从事国际业务的律师学历越来越高,留学归国的执业律师也不乏其人,但他们普遍缺少代理反倾销这类案件的经验,而北京的律师从事这项业务较早,请律师中的专家讲授法律实务,更对同行口味,更能突出实际效果。我国的WTO专家,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第三届会长任继圣律师、我国… 相似文献
17.
“律师在执业活动中往往要时一些法律现象进行观察和思索,这是一个感受和认知的过程,并且时常还产生情绪体验,这是一个引起法律情感的过程,同时,在此基础上对其进行排列和选择,其实这又是一个法律评价的过程。如果说法律文化给予了律师以理念,执业规范和职业修养为内容的实质性影响的话,那么,法律文化的要素就是通过结构,手段以方法论的形式对之筛选和组合,这样便使法律文化的要素涵盖了律师执业的全部过程,无疑这样使律师职业的个性得到了充分的彰显。” 相似文献
18.
作为强制清算管理人,是当前律师业务拓展的新方向。在该业务中,接管被清算企业是第一个重要的步骤,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此次强制清算能否顺利进行或者被认定为无法清算或无法完全清算。律师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应当注意执业风险.并依法履行作为管理人的相应职权。 相似文献
19.
20.
某位律师刚刚打赢了一场重大官司,便兴高采烈地给他的委托人拍电报:“正义已经取胜。”委托人随即十万火急地回电:“立即上诉。”这是西方一个有关律师的故事。尽管有点冷幽默的味道,但身为律师,恐怕不得不相信这是真实的。现实告诉我们每一个为案件而绞尽脑汁的律师,委托人真正想要的不是正义,唯一想要的只是胜诉。而我们却总是一厢情愿地认为,律师替当事人打赢了官司,就是替当事人找回了公道。因为律师向来自认为是以维护正义为天职的。不是有人说律师是戴着正义的王冠而来的吗?其实,在很多人看来,我们律师是缺乏信仰的,律师为当事人辩护,不管是原告还是被告,目的就是打赢官司,甚至不论对错。也许,凭我们律师的才智和经验,可以轻易地说服人们改变对律师的偏见,甚至有能力让人们深信不疑律师追求的惟有正义,但面对当事人对胜诉的诉求,我们律师该如何在胜诉与正义之间抉择呢?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