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纵观各国法律制度的发展历史,任何一个国家在不同历史发展时期都在运用最为恰当的手段调整现实,但发展着的现实与立法初衷总有一段距离,为了缩短这个距离,英、美等国便形成了更为简捷、明了,更适宜法官操作的判例法制度,这就是“维持前例”的原则。判例法最早形成于十三世纪的英国,在英美法系国家里,判例法是重要的法律表现形式。判例法,即法官立法,它是法官依据成文立法、判例以及法学名著中的基本原则裁判具  相似文献   

2.
试论在我国建立判例制度欧阳春判例法产生于英国,产生于封建中央集权形成的历史过程中。判例法的形成和发展,是出于削弱封建领主贵族的法律特权的需要。在英美法系国家里,判例是法的渊源之一,法院可以援引,井作为审理同类案件的法律依据的先前判决和裁定。它具有约束...  相似文献   

3.
中国古代判例制度经历萌生、发展嬗变、成熟、完善四个阶段。重视判例的整理与汇编,但与英美法系上的判例法有显著区别,是中国古代判例制度在长期的历史变迁中形成的特色。立足于传统判例的本土资源,坚持以成文法为主,判例为辅的发展路径,完善现行的判例制度是我们可以从传统判例制度历史演变中获得的启示。  相似文献   

4.
阮防  邵培樟  李唐 《法学评论》2005,23(4):84-89
在我国,判例并不是一种正式法律渊源,更谈不上判例法制度。然而,不承认判例的法律效力和判例法制度的缺位却使我国的法律制度及其适用深陷于诸多困境之中。本文从理论层面和实证角度对建立我国判例法制度的客观诉求进行分析,指出应当适时地建立我国的判例法制度,即在以制定法为主要法律渊源的前提下,由最高法院形成作为正式法律渊源的判例,最高法院和其他法院根据“同案同判”的原则,受这些判例的约束并且在判决书中加以引用,最终形成以制定法为主要法律渊源,以判例法补充制定法、解释制定法的中国特色的法律体系。同时,进一步对建立我国判例法制度的可行性进行了论证,并对如何建立我国的判例法制度提出了具体的设想。  相似文献   

5.
司法判例制度论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何然 《中外法学》2014,(1):259-279
司法判例制度是一个国家或地区中涉及司法判例的选编、发布、内容、效力、引用、推翻之规则的总和。承认判例法的国家有司法判例制度,不承认判例法的国家也有司法判例制度。司法判例制度起源于自然法的发现和习惯法的传承,而且在神明裁判中留下沿革的痕迹。司法判例制度的变化受到制定法发展的影响。制定法强则判例弱;制定法弱则判例强。于是,英美法系国家和大陆法系国家的司法判例制度走上不同的发展道路。近代以来,两大法系的司法判例制度又呈现出融合的趋势。当下中国的"案例指导制度"需要改进和完善。  相似文献   

6.
判例法与成文法是两个不同法系国家的两种不同形式的法律,它们各有悠久的历史、广阔的地域、丰富的理论和实践,究竟孰更优越难见高低,但可肯定它们各有优劣。在中国,多年来对能否引入判例制度和如何引入问题的讨论形成一个热点。继续对判例与成文法进行研究对完善和发展我国的司法解释制度具有积极的意义。  相似文献   

7.
建构我国的刑事判例制度必须严格遵守罪刑法定原则,反对法官造法;两大法系在司法制度、人文背景、价值观念上的差异决定了我国不能实行本源意义上的判例法制度。司法解释本身存在的弊端以及刑法理论对司法实践良性发展的需求,客观上要求刑事判例制度不宜再走司法解释之路,应当将刑事判例制度定位在司法审判的参考和理论研究的载体之上。  相似文献   

8.
张远和 《法制与经济》2009,(20):81-82,84
我国当前的历史背景及行政法自身特点决定了建立行政判例制度是发展我国行政法的必要途径,法国行政法两百多年来的历史实际上也是行政判例制度的发展史,因此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本文参照法国行政判例制度。对建立我国行政判例制度提出了初步设想。  相似文献   

9.
判例法与法解释--创建我国判例制度的探讨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刘士国 《法学论坛》2001,16(2):40-50
本文阐述了判例的概念,论证了判例法是大陆法系的第二法源,是成文法必要的解释与补充,分析了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公布案例形成了中国判例的雏形,有些案例已具判例性质,但并未形成真正的判例制度.本文认为,判例法产生的原因是由法官法解释的必要性决定的,而法官法解释的必要性又是由概念法学的衰落与自由法学的兴起、法解释目标的客观性、法解释自身的性质、现代市民社会的存在与发展、诉讼类型的变化等原因所决定.本文提出了进行审判制度改革、在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判例委员会、编篡判例法律汇编等建议.  相似文献   

10.
司法公信力的判例法立场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武建敏 《河北法学》2011,29(3):42-48
司法公信力的匮乏是当下中国不容忽略的事实,而建立和完善判例制度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升司法公信力。判例制度通过满足人们的司法期待,在一定程度和范围内解决司法不公、裁判不一和司法无权威等问题,促进司法公信力的形成。但是,在判例制度与司法公信力的生成之间并没有一种逻辑的必然性,而只是人们在司法运行中所形成的一种习惯性认识。当下中国所倡导的案例指导制度有益于司法公信力的提升,但它并不必然地促进司法公信力的改观。案例指导制度的发展方向应该是弥漫性的判例法。  相似文献   

11.
张影 《行政与法》2006,(7):112-114
刑事判例是指最高审判机关或者上级审判机关对同级或者下级审判机关在对刑事案件适用刑法过程中所形成的有效判决进行识别、整理、汇编而形成的对同级或者下级审判机关在办理同类案件时具有事实上、业务上、制度上普遍约束力的指导、借鉴、援用和解释法律作用的范例。刑事判例的产生、运用过程中所形成的系统就是刑事判例制度,包括判例的识别、适用判例的原则、规则和方法、判例集的汇编、公布以及援用等。该制度对刑法和司法解释的不足起弥补作用并且是实现罪刑法定原则的重要途径。它依托制定法,除没有法源外具有判例法的其他特点。  相似文献   

12.
法治国家建设包括立法和施法两个环节。当下中国法治建设的重心应该从立法转向施法,因而要提升司法裁判的水平。世界各国司法判例制度的起始状况大同小异,英美法系国家所走的是从判例法到判例法与制定法相结合的道路,而大陆法系国家所走的是从制定法到制定法与判例相结合的道路。二者的路径不同,但都在一定程度上达致了制定法与判例制度的平衡。中国现行的指导性案例制度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司法判例制度的雏形,但还存在若干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司法判例制度的完善程度体现了法治国家建设的发展水平。  相似文献   

13.
判例在联邦德国法律制度中的作用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判例在联邦德国法律制度中的作用□王王允与英美法国家不同,大陆法国家实行成文法制度,而不采用判例法制度。联邦德国是典型的大陆法国家,自然奉行成文法制度。那么这是否意味着判例在德国的法律制度中毫无作用呢?本文将对这一问题进行详细的讨论。德国的判例概念及判...  相似文献   

14.
改革开放给一个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带来了无限生机,人们在新旧体制的交替时期,价值观念、生活方式以及其他社会关系都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表现在经济领域内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新秩序的建立,为民主与法制的建设和发展提供了广阔的领地。法的创制,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立法体系,时代需要改革,改革呼唤法制,依法治国的历史潮势不可阻挡。为此,时代将判例推向了市场经济的前沿阵地,它以全新的机制置于法的微观领域。其作用不可低估,其意义尤为深长,笔者就中国判例制度的确立与实施等问题,抒以管见。一、当今成文法与判例法的发展趋…  相似文献   

15.
创制中国“判例法”的途径──兼谈中国立法建设面临的主要任务卫星,晏筠采用英美法系的判例法制度以完善当代中国法律制度的呼声,在80年代中后期曾在学术界响成一片,以后便渐渐只剩得余音绕梁。今日旧话重提,就判例法制度及其如何在中国生成等问题略陈思考所得。一...  相似文献   

16.
<正>主持人语提起“判例”一词,人们自然就会将它与英美法系的“判例法”挂钩。如果我们从更广泛的意义上使用判例概念,那么任何国家都有判例。判例概念架起了不同法系之间的桥梁,是不同法系比较的共同语言基础。判例,可以理解为“判决的先例”,是法院对具体案件的判决统称。虽然判例在不同的法系具有不同的表现方式以及不同的地位和意义,但具有共通性。在英美法系国家,对判例的运用构成了一种判例法制度。在大陆法系国家,虽然不存在英美法系的判例法制度,但这并不影响既有判例对于待决案件产生作用。  相似文献   

17.
论英国判例法对浮动担保发展的贡献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浮动担保是判例法所创设的担保物权制度。在英国 ,法官在法律原则和制度的形成和发展中起着重要的作用。英国法官所享有的法律解释权 ,为浮动担保在英国发展奠定了法律基础 ,法官以衡平准则和衡平权使浮动担保制度在英国法上得以确立 ,并以进化论法律观对判例进行巧妙解释 ,推动了浮动担保法律制度系统化。在这个过程中 ,法官运用归纳方法让浮动担保的概念轮廓逐渐清晰 ,使浮动担保的法律制度、规则和理论逐渐形成和完善。  相似文献   

18.
我国案例指导制度的发展和完善——基于判例概念的启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张炜达  李瑰华 《河北法学》2011,29(6):135-141
判例以造法为实体属性,以可以被援用作为其形式要件,判例创制在判例形成中有着重要的作用。与判例相比较,我国案例指导制度存在着两个问题:一是名称混乱、范围不清导致案例创制标准模糊;二是案例效力不明致使案例指导的功能难以有效发挥。一方面将名称统一为指导性案例,澄清指导性案例与一般案例、判例的区别,另一方面,实现从案例指导制度到案例指导制度与判例援用制度并行的转变,分别明确各自的效力和创制标准。  相似文献   

19.
我国刑事判例制度初论笔者认为,应当积极主动地对刑事判例在我国司法实践中的作用重新进行一番审思、评价,这对确立判例在整个中国法制建设中的应有地位,并进而建立起科学的、符合我国实际的刑事判例制度,都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我国目前采用的是划一的制定法模式,在经...  相似文献   

20.
判例法制度是法律实践的重要的制度之一,判例法是联结立法与司法的枢纽,是沟通法律条文规范和现实生活的桥梁。我国古代亦有判例法,并且其是中华法系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法律并不能包罗社会万象,不能囊括所有的社会关系。判例法仍有其存在的社会基础和必然性,因此判例法在我国的发展与完善是我国法制建设的当务之急。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