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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59 毫秒
1.
P2P网络借贷平台是近年来新兴的民间融资中介服务机构,具有信息透明、跨地域优势、准入门槛相对较低等特点。然而P2P网络借贷目前在我国的发展尚处于初始阶段,其行业机制本身仍存在诸多不足,加之我国相关法律制度不健全,缺乏有效的法律监管机制,容易导致一系列风险。立足我国P2P网络借贷行业实践,借鉴域外相关立法经验,从监管机制、个人征信体系、平台准入退出以及行业自律等方面完善P2P网络借贷法律监管,有助于推动我国P2P网络借贷健康、良性发展。  相似文献   

2.
孙成昊 《工会论坛》2014,(3):110-112
公益理财结合P2P小额信贷成为近年来解决农村贫困问题的重点。将公益理念和助农惠农相结合的美国的KIVA公司和国内的宜农贷P2P模式运作较为成功,但也存在着信用风险、法律监管缺失等问题。要推进公益理财助农工作的推进,还需要加强P2P平台的公益理财产品的推广、风险控制以及加强对信息纰漏和公益理财产品的监管。  相似文献   

3.
小额信贷是指一定区域内,面向融资弱势群体的小额贷款形式。文中介绍了农村小额信贷的发展状况,并针对我国目前小额信贷存在的问题:小额信贷面临的风险、资金来源的持续性无法保证、小额信贷利率上限的存在、小额信贷可持续发展能力不强、小额信贷组织的法律框架与有效监管缺失等问题,认为应该从加强对小额信贷的风险防范,稳步推进小额信贷利率市场化,创新小额信贷模式,多渠道筹措资金,促进小额信贷组织创新等方面推进商业化可持续小额信贷发展,以服务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  相似文献   

4.
P2P网络借贷平台,是传统借贷与网络服务相结合的金融服务网站,其随着互联网的高速普及和民间借贷的不断升温而快速发展。我国于2007年正式引进该融资模式,但因其无准入门槛、无行业标准、无机构监管使得该行业在野蛮发展的同时鱼龙混杂和良莠不齐,一些运营模式因"过度创新"而触碰到非法集资犯罪的红线,其中甚至存在着借P2P平台进行集资诈骗的犯罪团伙。准确界定P2P网络借贷平台所面临的刑事法律风险,合理划定罪与非罪的边界,是解决上述问题的可行性路径。  相似文献   

5.
监管缺位是网贷平台跑路事件频发的主要原因。P2P网贷包括借款人、出借人及具有中介地位的平台三方,网贷平台自融行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擅自从事金融活动涉嫌非法专营类犯罪;借款人与出借人利用平台掩饰隐瞒毒品等犯罪所得及收益的行为涉嫌洗钱犯罪。为更有效地规制P2P网贷,必须明确网贷平台性质、建立行业准入制度、确立银监会的监管主体身份、加快行业自律组织的建设步伐。  相似文献   

6.
管窥农村小额信贷法律困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小额信贷是一种以城乡低收入阶层为服务对象的小规模金融服务方式。小额信贷既是金融服务的创新,又是扶贫的重要方式。随着农村小额信贷的广泛开展,其对法律制度完善需求日益迫切,因此探讨我国农村小额信贷所面临的法律困境和对策,对完善相应法律制度,促进农村小额信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7.
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水平的高低直接决定行政审批效能的好坏。目前我国的中介服务机构虽然种类繁多、涉及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广泛,但也存在着从业人员专业素质普遍偏低、中介服务机构市场化运作不够、中介服务机构行业自律有待加强、政府部门监管合力尚未形成等问题,使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成为简政放权的"中梗阻","拦截"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红利。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机构的发展,需从清理和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建立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平台、建立完善相关服务制度、加强对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等方面着手。  相似文献   

8.
P2P网络借贷平台起源于英美国家,属于民间金融的一种创新模式,它的兴起为民间资金的流动提供了更加便捷的途径。但作为一种融资方式,P2P网络借贷平台在运行中同样会引发风险,通过对传统金融理论和现实经验的探究,得出了对P2P网络借贷平台进行监管的必要性,应当主要从市场准入、运作和退出三个角度对其进行相应的完善,使我国P2P网络借贷平台能够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9.
农村金融体系创新的国际经验与启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全球范围内农村金融体系成功的共性在于:从整体上形成了多层次、全方位的金融体系,通过政府补贴、发展农村金融市场、增加农业贷款和农业生产社会化等渠道,发挥政府的监管和参与职能,同时保持着金融机构间的严格分工.借鉴相关国家农村金融体系的建设经验,我国的农村金融创新应该从重构分工明确的金融体系和产权清晰的金融机构、重视小额信贷和非正式金融组织的发育、创新农村金融服务品种等方面重点解决.  相似文献   

10.
P2P网络借贷平台是最早于2005年出现在英国伦敦的Zopa,2007年我国也出现了首家P2P平台.随后,我国的P2P网络借贷行业不断发展壮大,使得其成为当前最新最热的借贷方式.与此同时,由P2P平台引发的法律风险也不断发生,例如借款人违约风险、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风险、集资诈骗风险、个人信息泄露风险等.为了更好地规制互联网金融,有关部门也相继出台法律法规,但是都较为概括笼统,对于防范P2P平台风险还有待进一步的完善.在防范P2P平台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上,还有几个方面需要改善:一是如何降低借款人违约风险;二是P2P平台自身需要强化风险控制的一些制度;三是完善P2P平台的法律监管;四是要加强P2P平台的信息保护.  相似文献   

11.
文化产业已经成为我国的“朝阳产业”。然而,资金不足抑制了我国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合理利用外资不仅是入世承诺的要求,而且还可以弥补资金短缺的缺憾。由于文化产业特殊的文化属性,国家在引入外资方面予以投资形式、领域、比例等的限制。我国目前有关文化产业利用外资的法律、政策仍有不少缺漏,应当及时地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12.
伴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的快递产业突飞猛进。快递服务给生产、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成为了毒品犯罪分子贩运毒品的新渠道。快递产业目前存在着行业监管不力、禁毒宣传工作基础薄弱、追责机制缺位等实际情况,应建立与完善快递查毒奖惩机制,推进物流寄递实名制登记,强化市场准入与行业监管,提高主动发现和打击能力。  相似文献   

13.
从烟草行业的性质我们看出,中国的烟草行业规制有经济性规制,但是更重要的是社会性规制。目前我国烟草行业政府规制体制方面存在一些问题,我们可以提出如下的改革思路建议:政企分开,对规制者进行规制;建立公平、公正、有序竞争的统一烟草市场;赋予企业直销权,通过竞争建立烟草集团。  相似文献   

14.
TR IPS协议以及《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均规定了驰名商标(well-known trademark),并给以特殊法律保护。可以说对驰名商标提供特殊的法律保护已是国际惯例。新修订的《商标法》以及2002年9月15日实施的《商标法实施条例》对驰名商标保护作了规定。2003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颁布了《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对驰名商标认定采取了“被动认定,个案保护”的国际通行做法,从而使得我国驰名商标保护体系接近于完善。但是,中国加入WTO之后还应当按照国际标准进一步改革和完善现有驰名商标法律保护制度。  相似文献   

15.
中国产品出口与美国制造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周林 《外交评论》2003,(4):65-69
本文针对近一个时期以来国外出现的中国大量对美出口产品是“人民币汇率过低”,进而“造成美国制造业下降、工人失业”的说法进行了分析和批驳。文章认为美国制造业下降主要是由美国经济发展的内部因素造成的;是产业结构调整的结果;中美贸易主要是按比较利益原则进行,对各方都是有利的;把美国经济出现的困境归咎于中国是在转移视线,美国应更多地从自身寻找原因,不要扣动保护主义扳机。否则,受伤害的将首先是其自己。  相似文献   

16.
近年来,我国工业尤其是制造业比重逐步下降,而服务业比重逐步上升,业已成为我国第一大产业。但这并不意味着服务业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引擎,更不意味着我国已经进入服务经济时代。在现阶段制造业仍然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引擎,是国民经济的主体,是国家竞争力的核心。大力发展制造业,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对我国经济持续稳定高质量发展至关重要。目前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制造业大而不强的现状亟待改变。亟须深化改革,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和转型升级,以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制造业,助力我国经济中高速增长和高质量发展。  相似文献   

17.
卫灵 《外交评论》2001,(4):31-38
中美关系是一对重要的大国关系,但是中美关系的发展一直跌宕起伏,不太顺利.究其原因,美国国会在对华政策方面的作用是重要的,在阻碍中美关系发展的诸多问题上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其间,两党间的斗争、国会与总统的权力较量、利益集团的活动,以及意识形态上的分歧,都是影响国会立场的重要因素.布什政府的对华政策尚处在调整阶段,除不可避免地继续受到来自国会方面的牵制外,还有其他多种因素的制约.因此虽然总体表现较为强硬,但不会与克林顿政府的对华政策轨迹有质的偏离.  相似文献   

18.
P2P网贷与债权众筹等同论将其所谓的债权众筹与《JOBS法案》中的债权众筹相等同的做法,犯了混淆了其所谓的债权众筹与《JOBS法案》中债权众筹的概念的逻辑错误,误导了我国监管者介入P2P网贷的时机和策略,扭曲了P2P网贷风控制度供给与风险防范需求,引发了被监管者在《证券法》中的身份界定难题。《JOBS法案》中关于债权众筹的监管规则对我国P2P网贷来说不具有可移植性,证券监管体制也不适合我国P2P网贷的监管。为了避免等同论继续起不良作用,应抛弃该理论。  相似文献   

19.
The equivalence theory between P2P lending and debt-based crowd-funding mistakenly equates the debt-based crowd-funding that recognized by itself and that in the JOBS Act, which has misled the Chinese regulators in terms of regulatory timing and strategy, distorted the credit risk control system in relation to risk prevention, and kicked off many regulatory conundrums concerned with the P2P lending participants’ role in the context of securities regulation. The rules and regulations concerning debt-based crowd-funding in the JOBS Act are not transplantable for P2P lending regulation in China,nor is the securities regulatory regime. In order to avoid the negative effects caused by the equivalence theory, we should abandon it.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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