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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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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举行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的工作报告和重大事项,是地方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权的基本形式和主要途径。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发言的质量如何,不仅直接反映出其自身的素质能力,而且直接影响到常委会工作的整体水平。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发言的质量和水平,是基层人大常委会加强履职能力建设的一项重要环节。根据近年来基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实践经验,结合个人的一些粗浅思考,笔者认为,提高基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发言的质量和水平,关键是要注意“四忌”。  相似文献   

2.
千阳县人大常委会在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中,坚持"四项制度",着力提高常委会会议审议发言质量。一是坚持学习法律制度。在每次召开常委会会议之前,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针对审议议题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理论知识,掌握法律要点和审议重点,确  相似文献   

3.
舒城县经济开发区经四路和纬二路交口东北角,施工场地围起来了,建筑材料和设备陆续运进来了,施工大幕已经拉开。这里正在建设的是舒城第二小学分校区,按照规划,将于2023年竣工并交付使用。这个项目的由来,缘于县人大常委会推行的“审议意见卡”制度。为提高常委会会议的审议质量,舒城县人大常委会在监督法施行后不久即摸索建立了“审议意见卡”制度。  相似文献   

4.
乡镇人大主席团作出审议意见不妥,对听取和讨论政府工作报告结果当以代表建议方式表达. 依据《监督法》相关规定,审议意见是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通过“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的专项工作报告后由“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意见,且审议意见本身具有法定效力,本级“一府两院”要以书面报告的形式,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研究处理情况并接受其监督.  相似文献   

5.
审议意见是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一府两院”有关工作报告和执法检查报告形成的权威性、综合性意见,它直接关乎人大监督的成效.监督实践中,如何正确认识、规范审议意见并充分发挥其应有的功效,始终是一个值得思考和探索的问题. 审议意见的提出主体 关于审议意见的提出主体到底是常委会还是常委会组成人员一直是有争论的话题,以至于对审议意见的法律定位也存在差异.笔者认为审议意见的提出主体应为人大常委会.一方面,审议意见的法律属性表明应由常委会提出.  相似文献   

6.
监督法规定,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专项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交由本级“一府两院”研究处理,“一府两院”应当将研究处理情况向常委会书面报告。如果审议意见办理效果不佳,怎么办?南陵县人大常委会用实际行动作出回答:退回重办。两次退回重办,在社会上产生了积极的反响。  相似文献   

7.
县级人大常委会每年都要多次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的工作报告和开展执法检查。会前,要对审议的内容开展调研、调查及考察,为常委会议审议作准备。会中,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对报告提出审议意见。会后,有些审议意见还以常委会文件的形式交有关部门研究办理,要求抓好整改和落实。同时要求人大常委会有关部门进行跟踪检查,督促抓好落实。但仍有许多审议意见得不到很好落实。  相似文献   

8.
审议意见具有法定效力 “一府两院”必须执行 文/崔厚元 审议意见是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后形成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是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形成的审查评议结果,一定程度上表达了人大常委会的整体意见,是监督“一府两院”改进工作的法律性文书,“一府两院”有义务予以遵从和履行.在各地人大常委会工作实践中,审议意见大都由相关工作机构整理,经主任会议审议后,以常委会文件形式印发给“一府两院”办理,形成了一套严格有序的办理程序,实际上与决议决定具有相同的法律地位和效力.  相似文献   

9.
凤金定 《江淮法治》2013,(23):25-26
监督法规定,各级人大常委会在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时,常委会组成人员依法提出审议意见.为切实增强监督实效,泾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不断创新,采取4项新举措,一方面让审议意见提得更准确,另一方面督促“一府两院”把审议意见办得更扎实,取得较好效果.  相似文献   

10.
听取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是地方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权的常规动作,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发言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常委会会议质量.因此,审议过程的微创新成为地方人大常委会实现渐进改革的重要一环.  相似文献   

11.
《公民与法治》2012,(11):40-41
审议意见是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时所发表意见、建议的高度概括,是常委会集体意志的一种表现形式,是“一府两院”在抓落实整改工作中的文字依据,它是常委会会议成果的载体,具有代表性、权威性和一定的约束力  相似文献   

12.
2007年施行的监督法首次将“审议意见”写入法律,至此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听取相关专项报告的审议意见,“一府两院”必须依法予以回应.将“审议意见”写入法律,赋予了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发言应有的法律效力,实践中也给“审议意见”的文本规范、交办回应提出了新课题.  相似文献   

13.
答卷一:代表议案建议的办理。代表在人代会上提出的议案建议是民意、民智的集中反映和具体体现,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得到位与否,关系到人大代表作用的发挥,更关系到人民意愿的实现。答卷二:常委会审议意见的落实。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是人大常委会行使职权的基本形式之一,是人大常委会监督一府两院的重要方式,常委会提出的审议意见落实得如何,直接关系到人大常委会权力行使的实效,关系到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新年伊始,本刊特别推出一组报道,回顾过去一年人大代表所提议案建议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精彩片段,展现这些议案建议和审议意见的办理答案,从而反映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在过去一年中履行职权的情况,以及他们一样的为民情怀。  相似文献   

14.
笔者认为,人大常委会对审议意见的办理情况报告,再次形成审议意见是不可取的,有悖于审议意见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审议意见是常委会工作机构就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常委会议上审议“一府两院”某方面工作的发言,综合整理形成的一种规范性公文,是人大常委会的主要监督手段之一.  相似文献   

15.
武春 《江淮法治》2011,(3):55-56
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后,都要形成对专项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不少地方的人大常委会形成的审议意见中,标题或内容都有类似“人大常委会对某项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的提法,笔者认为这种提法欠妥。正确的提法应加上“组成人员”四个字.类似“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某项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  相似文献   

16.
听取“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是人大常委会工作监督的主要形式。近年来。长武县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实施监督法,围绕如何提高常委会审议质量作了积极的探索和实践.奏响审议“四部曲”。既收到了良好的监督效果,也达到了支持、促进“一府两院”工作的目的。  相似文献   

17.
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报告.是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两院”工作实施监督的重要形式。提高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不但可以有力地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和改进工作,而且对于树立人大常委会权威也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8.
据报道,部分地方人大常委会尝试开展“无主题发言”制度,即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常委会会议上可以就既定议题外的问题,对“一府两院”及其他国家机关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  相似文献   

19.
笔者认为,人大常委会授权主任会议审定评议意见在法理之中,当然合适. “审议意见”有法可循.“审议意见”作为法律用语首次被写进监督法,具有特定内涵.即“审议意见”是各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听取“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审议发言所提出的意见,也是各级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权的一种法定文书.至于向“一府两院”提交的“审议意见”如何形成,法律没有规定.纵观全国人大常委会到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实践,“审议意见”是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发言所汇总整理的主流意见,一般不需要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充其量由主任会议来把关.  相似文献   

20.
笔者认为对“审议意见”形成审议意见是合适的,但表决审议意见并未有法律依据.因为,目前地方人大常委会表决的并非是“审议意见”,而是“一府两院”落实地方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相关情况报告.而且,地方人大常委会表决“一府两院”落实常委会审议意见的相关情况报告亦并非是法定的,而是为了切实增强法定审议意见的办理落实“刚性”,并在地方人大常委会制定相应“表决”制度的基础上,对“一府两院”办理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进行的满意度表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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