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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李荣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17,(5):92-101
金融信托的交易模式包括债权融资、股权融资、资产收益权融资、信托受益权融资等,其演进的背景与路径成为整个中国式信托生态演化的一个缩影。金融信托创设了不同类型的交易模式,其法律结构与交易实质以及金融创新的法律边界,引发诸多争议,亦体现了金融与法律的不同视角。梳理金融信托交易结构的演进,回应真实、复杂、多样态的金融现实,从立法规制、司法介入与市场博弈的视角,探究金融交易的秩序生成,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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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产品的日益抽象化、复杂化和金融交易模式的日益综合化、专业化,导致金融市场投资者群体的身份转化与角色嬗变。非专业投资者或者大众投资者逐渐与消费者融合,成为一类新的市场主体即金融消费者。金融消费者是为满足非营业性的个体金融需要而购买或使用金融商品或者享受金融服务的自然人。对于金融消费者存在其中的法律关系,需要建构体现特殊宗旨或调整方法的法律规范。我国可以在保留现有证券、银行、保险、信托分业监管和分业立法的格局下,建构以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为核心的金融服务法或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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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规则关于金融服务业开放的基本要求 ,对中国的信托业是一个严峻挑战 ,现行信托业存在的众多问题 ,无疑更使中国信托业难以应对入世后的激烈竞争。按照WTO规则和我国承诺 ,我国应尽快制定与完善信托法律 ,保障金融信托业的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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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贷款资产证券化是高度金融衍生技术的新产物,司法实践中抵押贷款资产症券化纠纷是目前金融审判工作新难问题。在资产证券化纠纷中应如何界定委托人、信托人和借款人之间的法律地位和相互之间的法律关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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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淳 《南京大学法律评论》2014,(2):139-159
应当将关于讨债信托与诉讼信托无效的规定从我国《信托法》中删除。基本理由:该法关于讨债信托无效的规定的适用将致使已成为政策工具的公司债信托与金融不良债权信托成为无效信托,故该规定在目前已成为“推动公司债券发行”与“刊离国有商业银行金融不良债权”这两项我国现阶段的重要金融改革政策所要达到的目标的法律障碍,甚至关于该规定已成为后面一项政策目标实现的法律障碍已有司法判例佐证;该法关于诉讼信托无效的规定完全没有必要存在于其中,因为在我国并不存在从国家有效规制金钱债权代替行使行为角度看需要该规定的法律背景与社会背景,况且将该规定保留在该法中对债权人明显不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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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托业务作为我国律师业与信托业“交叉点”的业务创新.需要延着“大胆假设.小心求证”的理论和实务探索路径,在厘清概念、明确方向、估计困难的基础上,在广大民众的理解、相关主管部门的支持和引导以及所有律师怀抱创造性和进取心的条件下积极开拓、锐意进取。将来对律师信托法律服务的强烈需求,应该是可以预期的。这将是一个我国律师开拓业务大有可为的新方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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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国金融立法的历史回顾及现状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在推进金融体制改革、加强金融监管的同时,也十分重视金融法制建设,现已逐步建立和完善了中国金融法律体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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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金融市场从“机构监管”到“功能监管”的法律路径——以金融理财产品监管规则的改进为中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金融理财产品市场上出现的种种法律纷争在事实上说明了以机构监管为基础的监管法律体系已经不能适应现实金融市场的发展需要,因此需要引入功能监管理念来重构我国金融监管法律体系。为此,在金融法律制度变革方面需要扩大对证券法律概念的界定,厘清公募与私募的法律界限以及重新理解信托的法律属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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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信托"刚性兑付"是信托机构采用隐性担保的方式对投资人承诺到期兑付的经济现象,它是受托人信义义务缺失、立法体系不健全导致的市场行为。它不但打破了风险与收益的平衡理论,与信托财产独立性与合同公平原则相背离,还大大阻碍了信托业的整体运行,应当予以规制。剖析目前我国信托业面临的兑付困境,必须要从完善现有法律规定和积极制定新法入手,规范信托公示登记制度,加快受托人责任体系,建立完备的信托业监管体系,从而达到防范我国信托业法律风险的目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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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涉外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85年,现有24名注册律师2名会计师,7名税务师。部分律师可以熟练地运用英语、德语、@语。该所是较早参与处理合资主纷与海事纠纷的律师事务所,有2名律师曾在英国进修过律师业务,l名律师是武汉仲裁委员会以仲裁员,4名律师是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促进委员会武汉经济调解中心的高级顾问或调解员。该所增长于处理房地产、海商、金融、证券、保险、期货、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业务。近几年来,法律服务领域竞争日趋激烈,律师制度改革步伐较大,法律服务机构人员变动较大,湖北省涉外律师事务所也同其他律师机构一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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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是互联网金融在中国蓬勃发展的一年。互联网金融从思维方式、商业形态到经营模式和技术手段,与传统金融有显着的不同。互联网金融的迅猛发展,不仅对传统金融提出了挑战,也向现行制度开出了问卷。今年以来,中国监管部门、司法部门和法学界的人士,就互联网金融有关法律问题展开了研究和讨论。如果说2013年是中国互联网金融的元年,那么,2014年就是中国互联网金融法治的元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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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相比传统意义上的贷款融资和股票融资,资产证券化在中国推行将是一项全新的金融创新。本文从法律角度探讨了资产证券化的实现方式,提出了在信托方式下我国实施资产证券化的法律框架和步骤,具有很强创造性和前瞻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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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李荣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08,10(2):11-16
金融综合化经营深刻改变着金融业的生态环境,亦由此滋生新的金融风险,使得金融生态的动态平衡系统失序。金融综合化经营和谐生态环境的基础与核心是法律机制的构建,以及构建后的法律对金融综合化经营生态环境的有效性及适应性。中国金融综合化经营和谐生态环境法治框架的构建,涵括具体金融法律制度的构建,金融法律制度变迁背后的路径依赖与约束条件,以及中国的正式金融法律、可选择的制度安排与非正式规则的兼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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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金融法律体系如何适应WTO规则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中国金融法律体系与WTO规则存在着诸多脱节 ,中国金融立法任务更加艰巨、繁重。建立和完善现代金融法律体系是中国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中国金融业在融入国际金融主流中能否经得起考验 ,关键要看中国金融法治化的实现程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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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金融法制的横向规制趋势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21世纪以来,英德日韩等国金融法制出现了从纵向金融行业规制到横向金融商品规制的发展趋势。2006年日本将《证券交易法》改组为《金融商品交易法》,把证券、信托、金融期货、金融衍生品等大部分金融商品进行一揽子、统合性的规范,构建了一个横向化、整体覆盖金融服务的法律体系。金融危机爆发后,美国也深刻认识到其纵向监管机构对不断创新的金融商品缺乏横向统一规制的问题。本文考察国际金融法制的横向规制趋势,从金融商品和金融业的横向规制两个角度,对日本《金融商品交易法》的适用范围、行业规制、行为规制、投资者种类、自律规制机关等内容进行全面分析,进而探讨我国应对金融横向规制趋势的法律对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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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世界2001年第8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五条“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的第六款规定:“接受非诉讼法律事务当事人的委托,提供法律服务。”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是律师业务中一个内涵宽广的领域。近年来,律师在这个方面的业务活动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而有所发展,虽然尚不突出,但我们有理由相信这项业务最终将能成为繁荣的事业。一、非诉讼法律事务就是不通过诉讼方式,但需要运用法律手段加以处理的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务。非诉讼法律事务分为无争议性和有争议性两种。无争议性的如执行遗嘱,办理信托、商业登记等,是为了确立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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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银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4年,是由几个志同道合的法律人创办的小所,同其他的律所一样,经历了初创的艰辛、业务的空白、竞争的无序、发展的迷茫。京银所在不放弃传统律师业务的同时,按照公司化管理奋力转型,瞄准主要从事并购重组、私募基金与股权投资、金融与金融衍生品、交易所等领域法律服务。坚持"前瞻、高效、源头、全程"的法律服务理念和合作文化,汇集招募人才,组建顾问团和合作律师团队,努力践行法律人的崇高法律道德。经过几年的努力,在非诉讼领域取得了迅猛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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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由著名律师孙彬彬女士主编的法律类专业书《金融案件司法观点集成》成为业界关注的焦点.该书以审判实践中最为常见的金融纠纷案例作为整理、研究对象,对金融领域易引发争议的案件进行了比较系统的梳理,全面反映了金融纠纷司法实践的全貌.该书包括“裁判规则”、“案情简介”、“各方观点”、“法院观点”及“律师点评”部分.通览全书后,读者可以更全面、更深入地了解相关司法裁判的思路与规则.《金融案件司法观点集成》出版后,不仅受到法律同行的认可,也得到了广大法律爱好者的一致好评.最近,笔者走进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就《金融案件司法观点集成》一书的出版对孙彬彬律师进行专访.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