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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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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李婧 《法制博览》2023,(33):109-111
监护制度是未成年人权益保障的重要制度之一,当涉罪监护人严重侵害其监护的未成年被害人时,为了保护未成年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应当及时撤销该监护人的监护权,重新确定符合条件的新监护人。在司法实践中,检察机关参与支持撤销监护权之诉时常面临众多困境,如撤销之诉启动难、监护侵害犯罪之诉与撤销监护权之诉衔接不当以及撤销后监护效果不明显等问题。构建监护侵害犯罪与监护权撤销的刑民程序合一机制,可以提供合一的程序平台,同时解决监护侵害的犯罪认定与监护人监护权撤销两种诉讼的接替问题。通过增设诉前监护状况评估程序、规范撤销监护权之诉的启动程序、完善监护侵害犯罪刑事与撤销监护权民事程序的衔接程序以及细化监护权撤销后的跟踪、回访程序,构建刑民程序合一机制;同时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专业优势及法律监督职能,推动国家责任理念在刑事、民事司法层面的落实,在尊重诉讼基本规律的基础上更好地体现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  相似文献   

2.
《民法总则》对未成年人的监护制度及其监护权的撤销进行了较为细致的规定,但仍存在些许问题。未成年人监护权的撤销是亲权、监护权及国家亲权相互博弈的结果,其应当符合儿童最佳利益原则。在研析相关概念、制度体系及借鉴不同法系国家与地区的先进经验的基础之上,从完善监护内容、监护权的分类别撤销与细化撤销之法定事由、落实监护评估机制及建立诉讼监护人制度等角度提出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3.
未成年人检察公益诉讼的案件范围已经突破了普通公益诉讼的四大领域,各地检察机关开展了很多新领域的探索。未成年人检察公益诉讼范围的正当性与未成年人公共利益的界定标准密切相关。明晰未成年人公共利益的界定标准,不但可以为检察机关提起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提供指引,而且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消除检察机关在探索未成年人公益诉讼过程中的顾虑。未成年人身、心、情、意、志的全面良好发展是界定未成年人公共利益的实质标准。对未成年人侵害的不特定性、持续性和代际传递性是判断侵害未成年人公共利益程度的标准。检察机关启动未成年人公益诉讼的宜采用“二元标准”,在未成年人公共利益已经受到侵害的基础上,将未成年人公共利益有被侵害的风险也作为综合考虑的要素。  相似文献   

4.
聂然 《法制博览》2023,(5):124-126
《民法典》虽然明确了未成年人的监护制度和监护权撤销制度,并做出了细致规定,但是在执行过程当中难免会遇到一些问题。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针对未成年人监护权的撤销问题不仅仅是法律层面上的问题,更多情况下是亲权、监护权和相关法律法规三者之间相互权衡之后的结果,法律条款必须能够实现未成年人利益的最大化。本文主要研究了未成年人监护权撤销制度概念、相关法律对未成年人监护权撤销的规定等,发现了其中的问题并提出了针对性的意见,希望在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各项合法权益的同时为相关研究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5.
正【主题导引】2017年通过的《民法总则》是制定民法典的重要举措。其中,对于未成年人监护权撤销制度也作了规定。设定撤销监护人资格制度,有利于更好地保护监护人的利益,惩罚失职监护人,世界上其他国家和地区也有规定。未成年人监护权涉及监护权的撤销和恢复两个重要方面。在《民法通则》第18条也有关于撤销监护权的规定,但是在实践中的适用效果不佳,一度成为"睡美人"条款。本次《民法总则》的制定,让监护人资格撤销和恢复更具可操作性。我们专门规划了未成年人监护权撤销  相似文献   

6.
我国未成年人监护的立法受传统的亲权本位思想影响,"国家监护"在理念和制度层面均起步较晚。现实中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案件时有发生,凸显出了我国监护监督考察制度的缺位。探索检察机关参与的未成年人监护考察制度,应当切实发挥检察机关的监督职能,保障未成年人人身、财产权益不受侵犯。明确检察机关的参与地位、建立和加强协作配合机制、细化监护考察职责范围和分工,进而加强监护监督考察制度的刚性和可操作性,切实推进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开展。  相似文献   

7.
新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其中尤为重要的是刑事和解制度,专门增加了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一章。检察机关立足职能不断创新法律监督举措、拓展法律监督渠道、增强法律监督效果。但在实践中,检察机关在开展刑事和解中也面临着困境,本文讨论在刑事和解中引入检调对接机制的模式,以期妥当规范两者的关系,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  相似文献   

8.
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第270条明确规定了我国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成年人到场制度.成年人到场参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办理,旨在让第三方介入诉讼监督司法程序,是一项切实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特殊诉讼制度。为了解决司法实践中的相关问题,规范和完善这一制度,需要对到场人员进行限定,在通知到场中关注相应的程序注意事项,对于到场的成年人明确其到场的具体作用以及行使何种权利,作为检察机关还应在成年人到场制度中关注权力与权利的双向监督。  相似文献   

9.
杨文平 《法制博览》2013,(9):126-127
犯罪成因的认定、刑罚的适用、诉讼的方式等方面未成年人犯罪与成年人犯罪都具有不同的特点。检察机关以教育感化挽救为核心,以文明公正执法为载体,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公诉、诉讼监督和犯罪预防等案件办理的每一个环节,不断进行实践和探索,逐步建立并完善未成年人捕诉监访一体化工作机制,可以有力地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0.
罗忻昕  郭祺 《法制博览》2024,(4):138-140
未成年人行政公益诉讼作为一项新的研究领域,相关受案范围、审理程序规定均不明确,以至于未成年人保护行政公益诉讼相关的诉讼和审理均缺乏系统的理论指引,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开展不利。本文拟从建立未成年人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必要性出发,结合该制度目前面临的困扰,探索该项制度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探索从加强立法、受案范围、原告主体资格、前置程序等方面对该制度进行构建,最终实现司法与执法之间的监督和配合,合力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努力实现各方权益的共赢。  相似文献   

11.
司法实践中刑事抗诉案件办案期限制度存在着繁简不分、适用容混乱、分歧重重、司法解释突破法律规定的种种弊端。改进刑事抗诉案件办理期限制度,应当进一步完善立法,根据发现判决裁定错误的不同途径,合理设置按刑事抗诉案件程序和办理期限;加强检察机关内部协调配合和外部沟通衔接,解决争议和分歧,促进案件流转;加强对刑事抗诉案件办理期限的诉讼监督,提高诉讼效率。  相似文献   

12.
熊德禄 《法制博览》2013,(11):245-246
检察机关支持起诉在理论和实践上都存在一些盲区,但是不能因此而摈弃支持起诉制度。以司法实践为基础,不断完善检察机关支持起诉制度,成立专门的不享有监督审判权力的支持起诉部门,负责支持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益的民事诉讼活动,避免公权干涉私权。重新设计检察机关参与支持诉讼的方式,对于国家利益或社会公益遭受重大损害的案件,在诉讼主体缺位时,检察机关可以直接提起民事诉讼。  相似文献   

13.
姜静静  曹旋 《法制博览》2014,(1):241-242
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新刑事诉讼法)专章规定"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对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法定代理人或其他有关人员到场制度(以下简称合适成年人到场制度)予以确定,但规定的较为原则,对合适成年人到场制度的一些细节问题未予明确。本文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司法实践,分析了合适成年人到场制度的意义,理清了合适成年人到场制度的选择和选任标准,呼吁对合适成年人进行专业化培训,阐述了检察机关对合适成年人到场制度的法律监督职能。  相似文献   

14.
未成年人案件公诉制度是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研究重点是:检察机关在现有刑事法律框架内,如何在审查起诉、提起公诉、出庭支持公诉和履行刑事审判监督职能时充分体现未成年人案件审理的特殊内容、特殊方式和特殊要求,  相似文献   

15.
新实施的《民法总则》没有出现未成年人国家监护,具体表现在国家监护基本原则缺失、监护事务国家决定权法律规范不足、监护权强行撤销程序法律规范不力、监护监督法律规范空缺、国家替代监护法律规范不充分等。相较德、美两国都规定了国家监护基本原则、国家监护辅助措施、监护监督法律规范,我国未来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以及其他法律规范中也应该确立未成年人国家监护的基本原则、建立未成年人监护的专门机关、补充未成年人国家监护支持制度以及构建未成年人监护监督制度。  相似文献   

16.
2017年,我国正式确立行政公益诉讼制度,2019年经过为期两年的试点实践,确立了诉前程序制度.设置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可以让行政机关有效改进工作问题,履行法定职责.公益诉讼实践证明,诉前程序可以解决大多数案件问题,节约司法资源,实现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价值.当前《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比较笼统,各地检察机关办案中存在...  相似文献   

17.
2012年3月1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对我国刑事诉讼法典做了第二次重大修改。在本次刑诉法修改中,增设了刑事特别程序,这被学界认为是此次诉讼法修改中最具特色与前瞻性的制度构建。其中,在特别程序第五篇中,专门设置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篇章。如何理解刑事诉讼法关于未成年人案件诉讼程序的内容规定和基本精神,明确司法机关职能部门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工作变化,是职能部门面临的重要任务。为此,在上海市法学会的指导下,  相似文献   

18.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年进行的第二次修订,为未成年人茁壮成长创造了有利的条件,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未成年人利益保护需求。但在司法实践中各个地区对相关政策的理解不尽相同,导致实施效果不尽如人意。为更有效保护未成年人合法利益,做好未成年人公益诉讼制度优化工作意义重大。本文首先概述了未成年人公益诉讼制度的价值;其次分析了未成年人公益诉讼制度的实践困境;最后探讨了未成年人公益诉讼制度的优化路径。  相似文献   

19.
附条件不起诉制度作为一项新的诉讼制度,对于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和丰富检察机关的不起诉裁量权,具有重要意义。但是,由于《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较为原则及相关司法经验不足,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落实仍存在诸多实务问题,亟待研究和解决。为正确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制度,我们需要紧密结合司法实践,从附条件不起诉的条件及期限、程序适用、监督考察、救济与撤销等多方面综合把握,如此才能将法典上的原则性规定正确适用于司法实践。  相似文献   

20.
方培栋 《法制博览》2013,(10):57-58
检察机关是公共利益的代表和维护者,由其介入民事公益诉讼对于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是必要的。但检察机关介入民事公益诉讼也应当从我国检察机关的定位、检察权的属性出发,寻求最符合其身份与地位和最有利于实际操作的介入方式。督促起诉方式是检察实践中正在探索的一种新的检察监督方式,其有效地维护了公益。督促起诉比起检察机关直接起诉、支持起诉等其他介入民事公益诉讼方式,具有快捷、经济、理论争议少等优势,但也存在着督促效力软弱、督促效果不佳的短板。需要对此进行完善,建立与完善相应的保障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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