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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2010,(1)
宁政发[2009]303批转市房产局《关于支持自住型和改善型住房消费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的通知宁政发[2009]304关于推进万倾良田建设工程的意见宁政发[2009]309印发《关于做好取得内地(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港澳毕业生在宁就业有关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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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奇帆 《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2009,(9)
(2009年3月25日,根据录音整理)今天召开全市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会议,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一系列重要精神,研究部署促进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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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公报》2013,(16):32-34
甬政办发[2013]19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为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促进我市经济转型升级和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35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3]91号)精神,围绕"升级激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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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政府公报》2010,(13)
<正>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济政办发[2010]6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为进一步促进我市生源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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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2009,(7)
渝办发〔2009〕71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普通高校: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是宝贵的人力资源。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既是稳定当前就业局势的现实需要,也是践行科学发展观、落实"314"总体部署、构建和谐社会、建设人力资源强市的客观要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9〕3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做好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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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工作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今日浙江》2006,(14):39-39
为了推动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为我省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根据中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最近印发了《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主要内容如下。今明两年试点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工作实施步骤是,今、明两年试点,然后扩大试点,力争5年左右时间,做到全省基本实现一村、一社区至少一名高校毕业生的目标。实行公开招聘意见提出,各地一般应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招聘全日制大专学历以上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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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2018,(16)
正渝人社发[2018]96号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财政局,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财政局,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财政局,各有关企事业单位、就业见习基地:《重庆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实施办法》(渝人社发[2016]230号)实施以来,对帮助我市高校毕业生积累工作经验、强化技能培训和提升就业能力发挥了积极作用。为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7]41号)精神,进一步做好就业见习工作,现就调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政策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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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2002,(16)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县级以上企事业单位,各大中专院校:为全面做好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落实十五届五中全会提出的"把培养、吸引和用好人才作为一项重大的战略任务切实抓好"的要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有关问题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1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做好全市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以下简称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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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公报》2003,(15)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有关问题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1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03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3]49号)精神,切实做好我省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现就促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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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公报》2018,(7)
正甬政发[2018]17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7]28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7]41号)精神,充分应对就业形势的新变化和新挑战,继续保持我市就业形势总体平稳,现就做好我市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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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2014,(10)
正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渝府办发[2014]53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有关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集中力量开展扶贫攻坚的意见》(渝委发[2014]9号)中"切实加强就业创业指导,强化贫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引导贫困家庭毕业生以创业带动就业"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我市高校贫困毕业生(具体指重庆户籍的零就业家庭、农村建卡贫困户家庭、城乡低保家庭和本人残疾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以及市政府确定的其他高等学校贫困毕业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切实做好我市高校贫困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经市政府同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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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2003,(14)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03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3]49号)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市2003年普通高校中专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鼓励毕业生到基层、边远、艰苦地区或艰苦行业工作。主要充实到城市社区和农村乡镇基层单位,从事教育、卫生、公安、农技、扶贫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各区县(自治县、市)应根据实际需求和现有编制数,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毕业生,进一步充实基层队伍、提高人员素质。对在我市主城九区(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以外地区就业的毕业生,凡工作2年或2年以上者,报考研究生、国家公务员或应聘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推荐和录取(或录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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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起,天津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按照劳动保障部新的《台湾和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办理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当地的就业手续。经许可取得就业证的台、港、澳人员在当地就业将受到法律保护。同时,天津市劳动保障部门将要制定台、港、澳居民在津就业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等相关细则。天津市劳动保障部门提醒,凡原《就业证》有效期在今年10月1日届满的,需继续延长聘雇就业期的,用人单位或从事个体经营的香港、澳门居民应及时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就业证》备案登记手续。台港澳居民在大陆就业更便利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对台…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