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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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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私法的划分对冲突法的影响主要表现为:外国公法是否可以作为准据法?对于这一问题在国际私法学界是有争论的。本文在分析了公私法的划分在实体法和冲突法上的不同表现后,重点论述了外国公法作为准据法的可行性,和实现外国公法成为准据法的条件。  相似文献   

2.
论侵犯外国知识产权的管辖与准据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侵犯外国知识产权指侵权行为地或结果发生地位于外国领域的一种涉外侵权行为,其所涉及的管辖与准据法问题是处理此类案件的重要前提,而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不能很好地解决相关问题。就此类案件的管辖而言,应当区分被告是本国居民还是外国居民两种情况,并考虑该案件中是否涉及外国知识产权的有效性、是否有禁令性请求等情况,综合确定管辖原则。对外国居民侵犯外国知识产权案件的管辖宜引入合理关联原则;就准据法的确定而言,在以侵权行为地法为主导原则的前提下,对在多国侵权的行为可通过适用共同本国法或通过灵活解释侵权行为地的方法,解决适用该原则时的不足。  相似文献   

3.
本文阐述了准据法这一国际私法特有概念和专门用语的内涵,强调它是确定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实体法规范所属国家的法律体系,是冲突规范所指定的、最终适用于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的法律体系.本文还就现有的国际私法著述对英文the proper law的译法进行了评析,并指出:准据法这一国际私法术语本身就含有"适当的所适用的法律体系"的意义,故不宜夸大"适当准据法"的作用,也不宜照搬于中国国际私法.  相似文献   

4.
各国法律对涉外离婚问题的法律规定有许多不同,涉及到的法律适用问题非常复杂,在适用法律时需要解决的是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婚姻家庭法(或亲属法)的冲突问题。涉外离婚的法律适用问题只有在确定了管辖法院之后才能解决,为此,各国采用了不同的立法方式来解决管辖权问题。但是,单一适用法院地法或属人法,既会造成"跛脚婚姻"的现象,损害当事人的利益,又会阻碍各法域法律选择规则的协调,而选择或重叠适用当事人属人法和法院地法,会牺牲当事人的利益,给当事人的离婚带来重重困难。于是产生了有利于实现离婚的法律说,采用意思自治的方式来解决离婚问题。  相似文献   

5.
本文揭示了合同准据法的几种不同含义 ,并探讨了合同准据法的立法和学说史。  相似文献   

6.
《现代法学》2015,(3):57-67
行政法上的公法权利是行政法的关键性概念与法学工具。行政法学目前仍没有对这一关键性问题予以充分的回应,造成了行政法理论与实践的上残缺与紧张。这种张力使概念与体系上把握公法权利成为必要。行政法上的公法权利,是公民面对行政机关时享有作为或不作为的自由,或者对行政机关拥有相应的请求权。可以从分析性与功能性的角度对其加以体系化。一旦完成理论的上建构,实践中如何运用就成为另一个关键。围绕着法律条文,借助法解释学,结合中国行政法实践,并通过比较法的观察,就可以初步形成关于行政法上公法权利适用的教义学命题。  相似文献   

7.
夏泽祥 《法学》2012,(2):121-129
公法与私法的划分是具有普适意义的学术分析方法。尽管两者的界限具有模糊性,但两者的划分对于当下的中国仍具有重要的法治意义。从宪法的公法属性出发,否定宪法对于私法的基础作用是错误的。为了说明宪法对于私法的基础作用而怀疑宪法的公法属性也是不正确的。具有公法属性的宪法,不仅可以充当公法的立法依据,而且能够成为私法的立法基础。宪法的根本法地位是独一无二的。  相似文献   

8.
冯德恒 《北方法学》2017,11(6):85-92
确定准据法是解决海外投资争议的基础。中国海外投资法律适用制度存在量质失衡、重内轻外、立场保守等问题,滞后于海外利益拓展和国家角色转变。明晰投资法律适用制度的完善路径,一是需要以实证性的研究进路厘清中国法制的特点与趋向,明晰利益定位与制度短板;二是按照比较法的理论视角考查国际投资准据法的更替和演进,洞穿经济全球化与法律趋同化之逻辑。基于国际投资准据法在法律渊源、适用路径、程序规则等方面平衡互补的新趋势,中国宜着眼于自身利益需求和制度性权力,统筹好前瞻性与舒适度、国际化与本土化的关系,在海外投资法律适用方面进行升级与重塑。  相似文献   

9.
目前,统一实体国际条约可以成为涉外民事关系准据法的观点在国际私法学界盛行,但统一实体国际条约并不满足准据法的两大构成要件,它的适用既无须冲突规范的指引,也不能无须缔约国的转化或纳入行为而直接赋予涉外民事主体以权利和义务。统一实体国际条约在仲裁实践中的适用只是作为裁决所需的实体规则,不能作为构成准据法的证据。诸如《销售合同公约》之类的统一实体国际条约的适用具有自身的条件和步骤,不宜作为准据法。  相似文献   

10.
在传统国际私法中,法律选择只涉及到私法领域,法官并无适用外国法规范的义务和可能性。本文以欧洲大陆法的“直接适用的法”理论为背景,以公私法的划分为切入点,讨论外国公法规范的可适用性。对相关理论和立法例作了深刻检讨和评判,并结合“直接适用的法”理论,讨论了外国公法规范适用的客观具体样式  相似文献   

11.
章晶 《南大法学》2023,(3):133-152
公法域外适用历来是美国扩张内国法秩序适用范围,实施对外政策的重要途径。在美国法语境下,公法域外适用隶属立法管辖,与长臂管辖虽有关联但并无隶属关系,深受单边主义冲突法理论的影响,与公法域内适用的界限日益模糊。司法路径曾在扩张美国公法域外适用范围以及协调内外国公法适用冲突两方面皆扮演关键角色,却也饱受争议。反域外适用推定复兴后,司法能动性显著下降。美国立法机关在界定公法域外适用范围过程中发挥的作用日益显著,但并不能完全排除司法的作用。协调内外国规制权力冲突不应也不能排除司法利益衡量机制,应划定司法裁量的内外边界,并恰当处理司法对行政的遵从关系。当下,我国正在加速推进公法域外适用机制的构建,应重视司法路径的培育和保障。  相似文献   

12.
在国际商事仲裁应适用的准据法方面,非国内规则的适用呈逐渐增多的趋势。国际统一私法协会编纂的《国际商事合同通则》,为非国内规则的适用指出了一条新的模式,可能对国际商事仲裁的合同准据法理论产生重大影响。  相似文献   

13.
公法上不当得利是指在公法范围内,欠缺法律上的原因而发生的财产变动,致一方受有利益,他方受有损害,受损的一方有请求返还所受利益的权利,其判别标准为公法关系、财产变动与欠缺法律上原因。在我国,宪法上的财产权、行政法上的依法行政原理与财产法上的衡平原理均为公法上不当得利存在的法学基础。公法上不当得利按不同地标准可分为多类,但按请求权分类已成为习惯,可将其分为相对人向国家或其他行政主体请求、国家或其他行政主体向相对人请求与机关间相互请求等,这些在我国现存的公法规范中均有所体现。  相似文献   

14.
公法上不当得利是指在公法范围内,欠缺法律上的原因而发生的财产变动,致一方受有利益,他方受有损害,受损的一方有请求返还所受利益的权利,其判别标准为:公法关系、财产变动与欠缺法律上原因。在我国,宪法上的财产权、行政法上的依法行政原理与财产法上的衡平原理均为公法上不当得利存在的法学基础。公法上不当得利按不同标准可分为多类,但按请求权分类已成为习惯,可将其分为相对人向国家或其他行政主体请求、国家或其他行政主体向相对人请求与机关间相互请求等,这些在我国现存的公法规范中均有所体现。  相似文献   

15.
公司准据法确定的根本思路在于,将公司内部事务主义作为其基本规范立场以实现公司自治和投资自由化,通过非结论式正面清单合理界定内部事务主义的规范范围,同时在特定的条件下保留对内部事务主义的规范例外,形成对公司自治的限制和维护投资安全和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相关规定的设计和表达未能完整体现这一思路,当文本表现出规范立场的摇摆不定和规范范围的模糊不清时,司法实践呈现出的就是裁判的乱象丛生。这也难以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公正高效权威的法律保障。解决上述问题的具体路径是,提炼公司准据法规范范围中所列举事项的内在关联性和分类标准,将现有的客观标准主观化,合理设定公司准据法的规范范围;在坚持将内部事务主义作为公司准据法确定的基本规范立场的同时,为防止法律的滥用和应对虚假外国公司,应明确针对内部事务主义的适用作出旨在保护第三方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限制性规定。  相似文献   

16.
意思自治原则作为确定合同准据法的首要原则,已为绝大多数国家的立法及有关国际合同法律适用公约所确认。意思自治原则的内容已相当丰富,涉及的问题众多。目前我国立法过于简单粗疏,应结合各国立法及国际公约的规定进行分析和比较研究,以完善我国相关立法。  相似文献   

17.
试论社会主义公法体系的建立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郑贤君 《法学杂志》2003,24(2):15-17
依法治国 ,厉行宪政是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崇高目标 ,其目的在于规范国家权力运行 ,保障公民的权利与尊严 ,实现政治的法律化。法治国家建设目标的确立需要建立具有较强理论与实践包容能力的社会主义公法体系 ,为我国宪政建设提供更为坚实与深厚的法律规范与理论支持。  相似文献   

18.
法划分这一理论起源于罗马,并于17、18世纪最终确立。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当代公法与私法互相渗透,相互溶合,出现了公法私法化和私法公法化并存的局面,导致理论界对这一理论产生了质疑并进行了激烈的存废博弈,本文拟对此质疑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关见解。  相似文献   

19.
20.
公法传统的历史演进经历了以公法观念为主要载体和以公法理论为主要载体两个阶段,并将进入以“总体的公法理论”或“整体的公法学科”为主要载体的第三个阶段。公法理论的变迁中包含解构和建构二元变量,两者互动形成一种渐进的、局部演进的发展结构,但已经陷入难以为继的境地,需要重大突破和全面创新。在一定意义上,统一公法学的提出担当了传承公法传统、创新公法理论的学术使命,展现出传承与嬗变的双重面相,体现了开放与内化的双向态势,符合现代公法理论发展与创新的基本规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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