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8 毫秒
1.
羁押期限制度的反思与重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中国刑事诉讼法中,羁押期限没有独立和正式的规定,完全依附于拘留和逮捕期限。目前,我国超期羁押现象严重,羁押期限违背比例原则。为了在控制犯罪与保障人权之间保持平衡,我国应逐步完善羁押期限制度。为此,我国羁押期限制度应确定羁押期限的最高限度、贯彻羁押期限的比例原则、推进羁押期限的相对独立、控制羁押期限的例外规定。  相似文献   

2.
基于无罪推定原则,国家不应该在宣布公民有罪之前羁押公民,但是,由于国家理性的限制,公民对于刑事纠纷的解决具有配合义务。这一义务的承担不是针对任意一个公民。追诉事实的可能性条件的功能就在于将负有特定配合义务的公民与其他一般公民区别开来。同时,诉讼风险决定了国家不能不惜一切代价追诉轻重不同的犯罪,追诉犯罪的严重性条件的功能就是在成本代价和惩罚犯罪的功利追求之间予以平衡。逮捕措施是程序性而非惩罚性措施,诉讼保障的必要性条件就在于准确体现逮捕措施的性质,从而具体实现逮捕措施的节约化。新一轮的立法修改,应该从上述三方面科学设计逮捕制度的实质条件,以实现羁押状态下等候审判是例外的通行原则。  相似文献   

3.
逮捕条件的再修改,应当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区别逮捕和羁押,适当放宽逮捕的证据条件,严格控制羁押时限,建立健全轻微犯罪的审判前非羁押机制,建立健全被羁押人权利保障制度,抑制逮捕需求,同时与其他强制措施的修改整体协调,通盘谋划,保障逮捕三个条件的内在关联性,发挥逮捕其他两个限定条件区别不同性质犯罪、分流不同人身危险性程度的犯罪嫌疑人的功能,集中有限的司法资源打击严重犯罪,提高司法效率和司法公正,以实现社会安全状态下的低羁押率,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相似文献   

4.
当前我国司法实践中,导致外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逮捕率和羁押率始终居高不下。如何在审查批准逮捕工作中做到对城市未成年人和外来未成年人平等保护,一直是未成年人犯罪检察工作中的难题。笔者认为,应当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强取保候审制度的可操作性,同时建立调查前置程序以及审查逮捕阶段“适当成年人”参与制度,从而最大限度地降低外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批捕率和羁押率,平等保护外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5.
羁押关涉公民的人身自由权,世界各国都对逮捕之后的审前羁押予以严格规制,主要体现为设置了对审前羁押的司法审查制度。独立、公正的审前羁押主体、司法审查的正当程序性、犯罪嫌疑人享有基本的诉讼权利等是该制度的主要内涵。我国的审前羁押司法审查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6.
我国刑事诉讼法对逮捕规定了相对严格的条件和程序,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权力制衡原理的要求,但是对逮捕的救济制度却处于缺失状态,通过对西方主要法治国家刑事诉讼审前羁押的司法救济制度的比较,对建立和完善符合我国国情的逮捕救济制度提出自己的意见。  相似文献   

7.
未决羁押,一般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法院作出生效裁判之前被剥夺人身自由的状态。中外未决羁押决定与变更主体不同,国外羁押决定主体相对独立且单一,我国羁押决定主体检察机关相对独立但变更主体多元;中外逮捕和羁押定义不同,国外实行逮捕与羁押分离,我国逮捕与羁押还未实现完全分离;中外羁押审查方式不同,国外以当事人参与为原则,我国羁押决定程序由书面审查为主转向当事人参与为主;中外羁押救济程序不同,英美法系主要是保释,大陆法系主要是司法复查,我国新增的继续羁押必要性审查系本土原创,兼具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和当事人间接救济手段特征。中外未决羁押制度结构、模式及背景各有特点,因而在发展完善我国司法制度中不能简单套用、模仿和移植国外制度模式。  相似文献   

8.
当前,在我国经济相对较发达地区,流动人口犯罪达到城市犯罪总量的50%以上。由于其流动性.司法机关在适用强制措施时不得不以逮捕为主,造成部分涉嫌轻微犯罪的流动人口无法适用取保候审等非羁押措施.造成本地、流动人口轻微犯罪适用强制措施的不平等。为解决这一问题,可以借鉴欧美国家保释制度的成功经验。在近期内,司法机关可以对流动人员有条件地适用取保候审措施。从长远看,应当更新观念,重构非羁押措施的执行机构,建立风险评估和异地保障制度,加强社会控制配套措施建设,加强弃保脱逃的刑事责任追究。  相似文献   

9.
随着媒体对赵作海、佘祥林等冤假错案的曝光,引起社会各界对我国现行的逮捕制度是否合法合理以及能否真正尊重并保障人权等方面的高度关注。逮捕是我国刑事强制措施中最为严厉的一种,是保障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的最有力保证。我国现阶段的逮捕权呈现出较浓的行政色彩,存在一些缺陷诸如滥用逮捕、长期羁押、超期羁押等。本文从《刑事诉讼法》、司法制度以及国外的刑事诉讼法的角度,对逮捕制度进行分析和论证,并提出一些促进我国逮捕制度完善的对策。  相似文献   

10.
附条件逮捕制度的确立加强了逮捕程序的案件分流功能。通过对"基本构成犯罪"和"重大案件"的界定,可以明确逮捕各分流程序的案件范围和适用前提。该制度的案件分流功能具有减少审前羁押、加强对严重犯罪的有效控制和提高审查逮捕效率的作用。一般案件和附条件逮捕案件,适用不同的程序。  相似文献   

11.
依我国刑诉法规定,羁押并不是严格的法律概念,而是拘留与逮捕的必然性和附带性后果,这造成司法实践中未决羁押率较高的现象。新刑诉法第九十三条构建的"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体现了保障人权的中国特色,强化了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但是,由于立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未能细化羁押必要性审查的程序,导致现阶段此制度仍然存在一定疏漏,易造成实践中可操作性的降低,因此应当进一步探究立法旨意,细化审查程序,全面构建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  相似文献   

12.
逮捕必要性条件在司法实践中未得到充分适用,导致逮捕率居高不下。未明确逮捕权的司法权属性和不捕后的配套保障措施不足,导致逮捕必要性条件适用率低。确立逮捕权的司法权属性,可以促进对逮捕必要性条件审查方式的改革;对监视居住和取保候审制度进行适当的改革并合理的增加其他保障措施,可完善不捕后的配套机制。  相似文献   

13.
英国逮捕制度的新发展   总被引:12,自引:0,他引:12  
逮捕制度,作为刑事侦查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变化既构成了美国刑事侦查制度变革的重要内容,同时,也鲜明地体现着英国刑事侦查制度的改革方向和变革幅度.以英国逮捕制度为焦点,围绕英国<1984年警察与刑事证据法>关于警察逮捕权规定,近年来英国逮捕制度的新发展可归纳为以下三个方面警察无证逮捕权的一般化;为了询问而(无证)逮捕的合法化;警察无证逮捕权司法控制机制的弱化.  相似文献   

14.
逮捕必要性条件在司法实践中未得到充分适用,导致逮捕率居高不下。未明确逮捕权的司法权属性和不捕后的配套保障措施不足,导致逮捕必要性条件适用率低。确立逮捕权的司法权属性,可以促进对逮捕必要性条件审查方式的改革;对监视居住和取保候审制度进行适当的改革并合理的增加其他保障措施,可完善不捕后的配套机制。  相似文献   

15.
逮捕权是一种程序性权利。逮捕决定需要由中立的机关或人员来做出。我国现行的司法体制并没有给公检法机关在各自履行基本职能的前提下再以完全中立的身份行使该权力的空间。检察权的行政性仅仅表现在运作上。以宪法规定为依据,以强化监督为目标,改良检察机关的权力运行模式,可以营造出具有中立性要求的组织形态。法院对自诉案件的逮捕决定权具有“捕审合一”的弊端,应当取消。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侦查案件和自行侦查案件的分层监督,是逮捕权本土选择的最佳方案。  相似文献   

16.
逮捕是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最严厉的强制措施.长期以来,由于逮捕制度不够完善以及"重打击、轻保护"的传统司法观念影响等原因,造成了在司法实践中适用逮捕措施过多、过滥等不良后果.因此,改革和完善现有的逮捕审查制度,建立被捕人权利保障机制,已成为当前司法改革和即将再次修改的《刑事诉讼法》亟需解决的重要问题.  相似文献   

17.
完善我国逮捕制度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基于对发现犯罪真实的片面追求,我国逮捕制度在逮捕条件、逮捕审查程序和逮捕救济制度等方面都存在明显缺陷。应当借鉴国外先进诉讼理念及制度设计,以无罪推定和程序正义原则为指导,通过一系列的改革完善我国逮捕制度。  相似文献   

18.
批捕权配置是司法改革争议的焦点问题,主要表现在批捕权与检察权关系的分歧、批捕权配置的科学性之间的冲突、批捕权配置的科学性与现实性的冲突等方面。影响批捕权配置包括多方面的因素,不仅要考虑科学性问题,还要考虑司法改革的社会历史因素(非理性);同时司法改革不能仅从一个局部去修修补补,而要从整体上进行革命性的改革。  相似文献   

19.
新刑诉法对逮捕制度做了较大幅度修改:一是细化了逮捕条件,二是改革了审查逮捕程序,三是延长了检察机关自侦案件审查逮捕的时间,四是提出了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要求,五是明确了捕后将嫌疑人、被告人送看守所羁押应及时通知家属。正确理解、适用这些规定,对于贯彻新刑诉法关于逮捕强制措施的司法改革,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为此,检察机关应积极应对,构建相关的工作机制。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