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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75 毫秒
1.
工伤保险先行支付制度落实困难,直接原因在于其威胁损害基金安全,无法应对重大事故,并且会造成资本流失。其不符合权利义务相对应原则,难以确定政府责任。工伤保险基金应属于参保劳动者所共有,由政府托管,专款专用。工伤保险先行支付的情形不具有社会保险的互助互济风险共担的特征,不属于社会保险的范畴,违背专款专用原则。  相似文献   

2.
《社会保险法》是保障和改善民生领域的又一部支架性法律,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社会保险制度的综合性法律。工伤保险待遇先行支付制度是《社会保险法》创设的重要制度,并于2011年7月1日生效实施。《社会保险法》第41条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相似文献   

3.
【要点】1.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制度的核心价值是为了充分保障工伤职工及时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故先行支付请求权的权利主体只能是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用人单位作为义务主体无权要求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2.在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以及虽已参加  相似文献   

4.
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是社会保障制度得以建立并正常运行的前提和物质基础,而建立符合市场经济体制总体要求的社会保障基金筹集渠道也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首要环节和核心问题。本文分析了我国养老保险基金、医疗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的筹集制度安排现状,指出了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筹集方式及来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措施。  相似文献   

5.
先行给付与代位求偿是保险法上的通例,《社会保险法》第41条、第42条涉及该通例并规定为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制度。先行支付制度包括垫付性先行支付和保险性先行支付,也称为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型先行支付和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型先行支付。  相似文献   

6.
先行给付与代位求偿是保险法上的通例,《社会保险法》第41条、第42条涉及该通例并规定为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制度。先行支付制度包括垫付性先行支付和保险性先行支付,也称为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型先行支付和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型先行支付。在社保强制性不足的背景下,  相似文献   

7.
李海明 《现代法学》2011,33(2):48-54
先行给付与代位求偿是保险法上的通例,《社会保险法》第41、42条涉及该通例并规定为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制度。先行支付制度包括垫付性先行支付和保险性先行支付,也称为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型先行支付和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型先行支付。在社保强制性不足的背景下,该制度设计有着明显的缺陷,鉴于其积极的人本价值和宽容的制度理性,不宜弱化先行支付制度之实施,应当通过完善社保强制性、加大违法成本、强化惩戒措施来保证该制度的有效实施。  相似文献   

8.
今年是工伤先行支付制度在我国司法实践的第三个年头。2011年7月1日,《社会保险法》生效,其中第四十一条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6月30日,北京义联劳动法援助与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北京义联”)第三次为工伤先行支付制度“落地”呼吁并举行专家研讨会,该中心同时对外发布《工伤保险先行支付制度实施三周年调研报告》。  相似文献   

9.
作为我国社会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工伤保险制度的法律基础释义通常是指劳动者就职的用人单位,因与劳动者劳动关系的存续而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如此期间劳动者因工作原因或某些特殊情况下遭遇意外事故或染患职业病等情形,导致劳动能力受限、丧失劳动能力,甚至死亡的,劳动者本人或其法定继承人可依法获得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相关工伤保险待遇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本文简要概述了我国工伤保险制度的建立始末,对推行工伤保险政策后的制度发展现状进行了扼要分析,并结合笔者多年实践工作经验,对工伤保险制度相关问题困境、完善对策等作出了深层次的探讨,试图找出制定和推行工伤保险政策的客观规律与实现持续发展的若干建议,以期对我国社会保障服务体系构建提供有益参考.  相似文献   

10.
广东省惠州市纪委、监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托科技手段联合开发了"惠州市社保基金电子监察系统",将全市386万医保参保人员的120多亿元社保基金全部纳入监控系统,对基金收缴、管理、支付进行全程监控,为社保基金安装了"监控雷达",保障了全市社保基金安全运行。监控功能"齐"。社保基金电子监察系统拥有基金监督、业务监管、监察督办、综合查询、政策法规库、基础设置等六大功能。基金监督功能主要对基金总量、收支情况、银行账户信息进行  相似文献   

11.
《社会保险法》扩大了社会保险的适用范围,确立城乡统筹的社会保险法律体系,明确了社会保险的国家责任(义务),提高社会保险基金的统筹层次,明确了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制度,完善了基本养老保险的领取条件并建立了不同养老保险制度的对接,规定了医疗保险基金和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和追偿权制度,规定了社会保险监督制度。  相似文献   

12.
社会保险基金的法律监管是个全球性的课题,已引起了世界各国的普遍重视.我国的社会保险基金正面临着严峻的安全问题和保值升值问题,探讨社会保险基金的法律监管问题具有现实的社会意义.在研究这一问题时,我们必须放眼全球,时刻关注国外社会保险基金法律监管的发展动态.通过比较研究,提出言之有据且切实可行的观点和看法,以求这些观点和看法能对我国社会保险基金的法律监管制度设计具有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13.
1.2011年6月29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5号公布2.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第一条为了维护公民的社会保险合法权益,规范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下简称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或者居民(以下简称个人)由于第三人的侵权行为造成伤病的,其医疗费用应当由第三人按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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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用与规制:我国社保基金的监管缺失及其补救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社保基金是社会保障制度的物质基础,其安全与完整关系到广大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2006年发生的上海社保基金案,暴露出我国的社保基金存在严重的安全保障问题。本文以上海社保基金案为观察视角,检讨了我国现行的社保基金监管体制存在的问题,并在考察了其他国家的相关立法及其实践之后,对完善我国社保基金监管体制提出了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15.
社保基金安全性的法律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从社保基金各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入手,分析了我国社保基金监管现状,揭示了造成社保基金不安全的深层原因,并尝试性的提出了完善我国社保基金监管制度的建议。  相似文献   

16.
对私募基金进行准确的法律定位,需辨析下列几组关系.   私募基金不是"私人的基金"或是"私有的基金",私募基金只是按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特定投资对象募集资金而设立的投资基金,它与财产所有权制度或私有制并无直接的紧密联系.将私募基金看做是"私人的基金",或者认为它是"私有的基金"、"私营企业"的观点都是对私募基金的误解.……  相似文献   

17.
流动性风险是世界各国开放式基金面临的共同挑战,而我国与海外成熟的开放式基金相比,尚处于发展阶段,所面临的流动性风险具有某种特殊性。基于此,本文分析了开放式基金流动性风险的形成机制,提出了我国开放式基金流动性风险的一些特征,并就如何减少流动性风险提出了防范措施。  相似文献   

18.
主权财富基金投资对国家安全的影响已引起许多投资东道国关注.美国对此尤为敏感,并强调用国家安全审查制度监管主权基金.其2007<外国投资与国家安全法>对主权基金施加了相对更严格的特别监管.我国主权基金受到美国国会格外警惕,国会的政治化倾向将使我国主权基金对外投资面临更多阻力.我国应注意自己受到的影响及因应对策.  相似文献   

19.
完善农民工工伤保险制度的法律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与社会的稳定有着密切的联系,实践中,工伤维权已成为中国农民工面临的不容忽视的难题。由于制度和相关配套设施不完善,使得农民工工伤保险制度的实施步履维艰。本文分析了我国农民工工伤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解决这些问题的建议。  相似文献   

20.
姚靖 《法制与经济》2008,(20):90-91
流动性风险是世界各国开放式基金面临的共同挑战,而我国与海外成熟的开放式基金相比,尚处于发展阶段,所面临的流动性风险具有某种特殊性。基于此,本文分析了开放式基金流动性风险的形成机制,提出了我国开放式基金流动性风险的一些特征,并就如何减少流动性风险提出了防范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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