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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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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国家赔偿”一旦滥用,将直接损害政府在人民心目中的形象。 躲在国家赔偿的大树下,少数执法违法着有恃无恐:办错案又能怎么样?反正有国家赔偿给兜着,自己又不用掏钱。 对冤假错案进行国家赔偿是必要的,但国家赔偿不应当对执法者免除相应政治责任和经济处罚  相似文献   

2.
委员长、各位副委员长、各位委员: 我受委员长会议的委托,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草案)》的说明。 国家赔偿法是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的一部重要的法律。宪法规定:“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行政诉讼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作出  相似文献   

3.
《人民公安》2015,(Z1):20-25
针对于润龙案黄金赔偿争议,本刊记者专访了北京大学法学院宪法与行政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沈岿,就该案涉及到的国家赔偿的法理问题进行问答。如何理解“变卖的价款明显低于财产价值”?记者:这起黄金纠纷案,吉林市公安局认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以下简称《国家赔偿法》)第36条第5项来赔偿,您怎么看他们这个观点?沈岿:我觉得他们的观点是符合现行《国家赔偿法》的规定的。因为,根据这条的规定,如果财产已经拍卖或者变卖,国家赔偿就是给付拍卖或者变卖的价款。在这个案件中,吉林市公安局已经把46千克黄金都交售给人民银行。他们将变卖所得  相似文献   

4.
国家赔偿法从1995年1月1日起就要实施了。今天召开这个座谈会,很有必要。刚才几位同志的发言,我觉得都很好,对我很有启发。国家赔偿法的制定和实施,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它与1989年七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行政诉讼法相配套,确立了我国国家赔偿的法律制度,在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促进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职权方面迈出了重要步伐,是我国建设社会主义现代法制国家的重要标志。  相似文献   

5.
一本关于禅学的书上讲了这样一个故 事:有一个人死后,在去阎罗殿的路上,遇见 了一座金碧辉煌的宫殿。宫殿的主人请求他 留下来。这个人说:"留下来可以,但我在人 世间辛辛苦苦地忙碌了一辈子,我现在只想 吃,只想睡,我讨厌工作。"宫殿主人答道: "好极了,我这里有山珍海味,你想吃什么就 吃什么,不会有人来打扰你;我这里有舒适 的床铺,你想睡多久就睡多久,不会有人来 阻止你;而且,我保证没有任何事情需要你 做。"于是这个人就住了下来。  相似文献   

6.
传统的国家赔偿责任及其责任原则存在不足,表现在对有瑕疵的行政行为、行政不作为、立法不作为通常不承担赔偿责任,对在公共事件中遭受损失的公民、法人和其他非法人组织也不承担赔偿责任。造成上述结果的原因在于传统的国家赔偿责任是以国家为视角的,借鉴新公共管理理论来分析国家赔偿责任则需要我们转变传统国家赔偿法的理念,以公民、法人和其他非法人组织为视角,以国家赔偿责任为理念,从而实现国家赔偿责任理念的转型。  相似文献   

7.
国家侵权赔偿与民事侵权赔偿都属侵权损害赔偿。国家赔偿责任在民事侵权赔偿的基础上发展而来,有相似之处,也有许多差异,表现在:侵权赔偿责任主体上,民事侵权主体的范围没有限制,而国家侵权赔偿主体只能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归责原则上,民事赔偿实行过错原则,国家赔偿采取违法原则;在赔偿范围和标准上,民事赔偿没有赔偿范围的和最高限额的限制,而国家赔偿仅限于行政和刑事赔偿并有最高限额的限制;在赔偿程序方面,民事赔偿当事人可直接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而国家赔偿中国家赔偿义务机关应主动赔偿。另外,民事赔偿与国家赔偿在责任形式、费用来源、时效方面都有不同。  相似文献   

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规定了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获得国家赔偿的权利。该法结束了国家侵权完全免责的历史,成为我国国家赔偿制度上的一座丰碑。但十年来的国家赔偿实践,使我们对国家赔偿有了一个全新审视的基础,其中关于国家赔偿的范围是讨论最多的问题之一。笔者认为国家应该将间接损害纳入赔偿范围。并从立法目的、赔偿性质和主权在民三个方面进行分析。以期推动我国国家赔偿范围的完善。  相似文献   

9.
近年来,国家赔偿法逐渐成为我国法学界研讨的“热点”,且其立法工作正在进行之中。笔者认为,当前国家赔偿的理论研究和实际立法所面临的、亟待解决的主要问题之一是如何确定国家赔偿范围,对之进行认真的分析和探究关系到国家赔偿法基本框架的构筑。传统的观点认为,国家赔偿范围指的是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损害范围。实际上,国家赔偿范围的指向性并非是单一的,而是一个包容性强的笼统性概念,它包括三方面的内容:即引起国家赔偿责任发生的行为范围;承担国家赔偿责任的损害范围;国家赔偿责任适用范围。承担国家赔偿责任的  相似文献   

10.
新政     
《创造》2010,(6):10-10
国家赔偿法修改明确精神损害赔偿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国家赔偿法的决定》。修订后的《国家赔偿法》第2条第1款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专家称,此次修改呈现五大亮点:承认国家赔偿归责原则多元化,拓宽了国家赔偿的范围,完善了国家赔偿程序,提高赔偿标准,明确精神损害赔偿。  相似文献   

11.
问:为什么要制定条例?答:2010年4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决定》,自2010年12月1日起施行。修正后的国家赔偿法规定,国家赔偿费用由赔偿义务机关向财政部门申请支付,财政部门收到支付申请后依法支付;并规定,赔偿费用预算与支付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国务院1995年1月公布的《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办法》规定,国家赔偿费用先由赔偿义务机关支付,再由财政部门拨付给赔偿义务机关,与修正后的国家赔  相似文献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于1995年1月1日开始实施。国家赔偿法的实施,已取得了积极的效果,但还有许多不尽人意之处。本文试就这部法律实施中的几个不明确之处谈点个人浅见。一、关于对"行使职权"的理解我国国家赔偿法第二条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受害人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根据此条文,我国国家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是:(1)侵权主体必须是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客观上是指在行使职权过程中的违法行为;(3)给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4)损害事实与行使职权的行为之间有因果关系。  相似文献   

13.
国家赔偿法规定,构成国家赔偿的要件之一是职权行为违法。在处理公安赔偿案件时,必须正确区分公安职权行为和非公安职权行为。界定公安职权行为的基本要件是:公安职权行为的主体必须是公安机关和公安工作人员;公安机关和公安人员行使的是公安职权行为而不乏非职权行为。界定职权行为时应注意区分公安职权行为与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的行为;职务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无直接因果关系,不能构成国家赔偿的职权要件,公安机关不承担赔偿责任。在公安赔偿中,除了确认属于行使公安职权违法侵权外,还应区分是行政职权侵权还是司法职权侵权,以利于正确实施国家赔偿法。区分赔偿案件性质的原则有:依据职权行为确定赔偿案件性质的原则;在规避法律行为侵权案件中,依据所规避问题的性质,确认赔偿案件性质;自由选择原则。另外,在联合执法中赔偿义务机关应是联合执法检查中的具体职权单位。  相似文献   

14.
《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办法》伴随着我国《国家赔偿法》的出台而发布实施十余年来,其在制度设计上的问题暴露得越来越明显,如一些地方财政尚未将赔偿费用真正列入预算;赔偿义务机关不愿向财政部门申请核拨国家赔偿费用;赔偿费用核拨程序体系与运作机制不完善等。因此,亟待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修改和完善:落实国家赔偿费用的预算,加强预算监督;增加赔偿义务机关受理索赔申请的强有力的约束条款;建立和完善国家赔偿费用核拨的相关制度;完善国家赔偿后的追偿制度。  相似文献   

15.
"国家赔偿是以国家为赔偿主体的侵权损害赔偿。或者说,凡是以国库收入或国家财产所进行的赔偿均称为国家赔偿。"国家赔偿制度是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护诉讼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制度。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又是《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赔偿义务机关,理应有所作为。目前,我国国家赔偿立法还不够完善,检察机关在赔偿理念、工作机制上也有一些不适应的问题,从而制约了国家赔偿制度的落实,亟需改进。  相似文献   

16.
吴琼 《传承》2011,(27):86-87
2010年新修订的《国家赔偿法》的归责原则对旧法中的过错责任原则作了修改,引入了结果责任归责原则,具有多处亮点。但也存在着对(狭义的)刑事赔偿程序的归责原则和追偿程序的归责原则依旧没有作出区分,结果责任归责原则尚缺进一步的可操作性的规定等不足。应当将国家赔偿法中刑事司法赔偿程序分为两个程序:赔偿程序和追偿程序,对赔偿程序适用结果责任原则,对追偿程序适用结果责任原则。  相似文献   

17.
一、国家赔偿和国家赔偿法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国家权力而侵害公民权利时,由国家对受害者予以赔偿。国家赔偿的特征是:(1)赔偿责任的主体是国家,即由国家承担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侵权行为的赔偿责任;(2)赔偿责任只能由行使国家权力的行为引起,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非权力行为侵权,不构成国家赔偿,而购成民事侵权责任;(3)只有违法行使国家权力的行为才可能构成国家赔偿,合法的浸权只引起损害赔偿,违法行为若不造成损害,则不构成国家赔偿责任。由国家向受国家权力侵害的公民提供赔偿是对受害人的一种重要的法律救济手段,请求国家赔偿的权利已被许多国家视为基本人权之一,并为宪法所确认。但这种权利的实现需要健全的法律制度予以保障,国家赔偿法就是调整国家赔偿方面实体上或程序上权利和义务关系的法律,国家赔偿法律制度的基本内容主  相似文献   

18.
1994年5月1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赔偿法》。制定该法的目的就是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享有依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促进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我国国家赔偿的类型有三种,即:行政赔偿、刑事赔偿和民事、行政诉讼中的国家侵权损害赔偿。其中刑事赔偿和民事,行政诉讼中的国家侵权损害赔偿合称为司法赔偿。为了更好的区分行政赔偿和司法赔偿的异同,笔者以比较的方式谈几点认识。行政赔偿和司法赔偿,统属《国家赔偿法》的主要内容,虽有立法目的、赔  相似文献   

19.
赵玫 《公安教育》2002,(4):32-3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以下简称《国家赔偿法》)第一条和第二条规定:“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享有依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促进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这两条规定是《国家赔偿法》的立法依据和立法目的。经过7年多的司法实践,证明当时立法所要达到的目的和当前的司法实践相去甚远,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国家赔偿立法中存在许多问题。本文仅就国家赔偿法中关于刑事…  相似文献   

20.
论国家赔偿法的演变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国家赔偿法的产生、发展与国家责任豁免原则息息相关:在国家责任豁免原则盛行的时代,即使国家侵犯了公民的权利,国家也不会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当时就不可能制定国家赔偿法;随着民主政体建设和人权意识的觉醒,国家责任豁免原则受到限制,国家赔偿制度产生了,但是,与民事赔偿相比,国家承担有限的赔偿责任;随着民主政治与人权事业的进一步发展,国家与公民之间的关系将日趋平等,国家责任豁免原则会被彻底废止,国家赔偿责任也将和民事赔偿责任一样成为完全责任,国家赔偿法将被民法吸收,失去了单独存在的基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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