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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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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经济法作为以社会为本位的部门法,其首要目标是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本文从社会公共性的内涵、社会公共性是经济法的本质特征以及社会公共性在经济法价值属性中的体现等几方面阐述了社会公共性对于实现经济法宗旨和发挥经济法作用的重要性,并以反垄断法为例进行了说明。  相似文献   

2.
经济法以维护社会的公共经济利益为其目的、并对社会的经济生活进行协调与管制,作为社会本位法,经济法具社会公共性。其社会公共性主要体现在其调整机制、调整对象及法益目标之上,其实现方式为建立公平竞争及宏观经济管理规则。  相似文献   

3.
本文在论述现代经济法的社会公共性特征的基础上,分析了现代经济法的政治价值、经济价值和文化价值,并探讨如何在实践中充分实现这些价值。  相似文献   

4.
邓纲 《现代法学》2001,(1):80-82
外部性是造成市场失灵的重要原因。法律制度首先确定权利 ,然后采取提起侵权之诉 (民法方法 )或者政府直接干预 (经济法方法 )来矫正外部性。选择哪种方法 ,由交易费用的大小决定。影响交易费用大小的重要因素是权利和权利主体具有私人性还是社会公共性特征 ,经济法则适用于交易费用过高导致民法失灵的情形。从影响交易费用的因素可以推论 ,经济法以调整对象的社会公共性为本质特征 ,与民法相互配合 ,共同调整现代社会中日趋复杂的经济关系。  相似文献   

5.
所谓经济法,就是在现代经济社会化条件下,国家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而制定的、调整需要由国家干预的具有全局性和社会公共性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经济法的兴起不过百来年,但却改变了有数千年悠久历史的法体系格局,亦改变了数百年来形成的世界政治经济格局。对于这样一个新生事物,人们的认识还很不够,尤其是对经济法价值理论的研究,目前尚处于起步阶段。  相似文献   

6.
甄会敏 《法制与社会》2012,(25):118-119
经济法是国家从整体经济发展的角度,对具有社会公共性的经济活动进行干预,管理和调控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主要目的就是保障行为人的各种经济权力。在具体法律实践中,经济法是否能够切实保障经济法权力并有效实施,主要问题还是实现经济法的可诉性。目前我国在法律体系和法律诉讼机制方面还存在着一些问题,这就需要研究我国经济法可诉性立法的实现。本文在主要论述了经济法可诉性的概念和理论,总结出我国经济法可诉性立法存在的问题,并根据这些问题提出几点有效措施。  相似文献   

7.
现代经济法具有社会公共性特征 ,是社会法。在政府通过经济法控制经济活动的领域中 ,经济法主要以实体法规范 (授予行政权力 )的方式实现政府控制经济生活的目标 ,行政法则主要以程序法规范 (设定行政行为的程序 )的方式实现政府控制经济生活的目标。经济领域的广泛控制与救济方式便是行政 ,经济法的实施大部分属于行政权实施的过程。而对于行政行为的控制的责任就落在行政法上 ,因此在这意义上说 ,行政法对经济法的控制与救济是终极的。在经济领域中的行政法治是经济法良性运作的前提和保障  相似文献   

8.
刘水林 《现代法学》2006,28(1):43-51
作为经济法的重要学说之一的“需要国家干预论”,因其影响大,而争论和分歧也多,分歧的焦点在于对“谁之‘需要’”与“‘干预’什么”存在不同理解。对此问题,按整体主义理解,国家干预是社会基于整体经济发展的“需要”,这意味着“需要”的主体是社会,干预的内容是具有全局性和社会公共性经济关系。正因“需要”的主体是社会,就防止了国家干预的恣意性,同时,社会整体利益因有国家代表而得以保障,从而彰显了经济法的社会本位属性。另外,社会的“需要”决定了经济法的目的,目的作为指针指出了经济主体的行为准则,同时,整体构造的复杂性预示了经济法技术规范的复杂性与多样性。  相似文献   

9.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经济法理论研究亦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各种学说、观点进行了不同程度的调整和修正,并有走向统一的趋向。至少,在经济法是国家干预经济之法这一基本命题上,分歧很多的学界达成了大体统一的认识。一般认为“经济法最本质的属性是国家对有关全局性的、社会公共性经济关系的干预”①,“它的任务是通过确认和规范国家对经济的适度干预,建立社会主义的自由、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构造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的客观经济环境”③。虽然,有的学者没有用“干预”一词,认为经济法是国…  相似文献   

10.
经济法视阈中的利益观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翟相娟 《河北法学》2011,29(7):133-139
经济法是以追求社会利益为本位的现代法。对社会利益的诠释、追求和维护形成了社会利益观,这种社会利益观对经济法的理念和制度均产生深远影响。在价值和理念层面,社会利益观不仅要求经济法对传统法律价值进行整合,而且还催生了经济法的可持续发展理念;在制度层面,社会利益观对经济法实体制度的要求主要体现在市场规制法和宏观调控法中,对经济法诉讼制度的挑战主要体现为经济公益诉讼的勃兴和经济审判庭的重建。  相似文献   

11.
法的主体性是指法体现的各主体的利益和意志的不平衡程度,法的公共性是指法体现全社会公共利益的程度,法的主体性与公共性是法的双重属性,它们既是分立的,又是契合的。追求利益秩序的和谐是法治的基本目标,欲实现这一目标,正确处理法的主体性与公共性的关系是其关键。  相似文献   

12.
经济法与社会法关系考辨——兼与董保华先生商榷   总被引:9,自引:1,他引:8  
经济法与社会法关系的研究是一个重大的理论课题,当下学界对二者的关系也存在不同的看法。但有的社会法学者对已有的经济法理论成果存在着重大的误读,本文对此作出了必要的回应,并指出经济法与社会法是有殊别的,二者在发展中不会达到归并与融合,社会法不是经济法发展的终极进路。  相似文献   

13.
谭志哲 《行政与法》2010,(7):106-110
为了弥补传统部门法解决社会问题的无力,作为经济法逻辑内容的经济法责任的独立是必不可少的。法学界对于经济法责任的独立并没有达成共识,但历史的选择和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证成了经济法责任的独立。现行经济法规范中散落有许多不同于传统民法、行政法、刑法等法律责任的责任形式,对认识经济法责任的独立造成了纷扰。对经济法责任进行狭义界定,限定确立原则,同时严格的限制经济法责任是一种法定责任,无疑是解决目前经济法责任天马行空而又根基不牢问题,确立其独立性的尝试性路径。  相似文献   

14.
黄茂钦 《现代法学》2007,29(1):31-37
从本源上看,经济法的道德性来自对企业的社会责任伦理、公平交易伦理、经济行政责任伦理、可持续发展伦理以及公平分配伦理等社会经济伦理的法律提升。而一旦现实的经济伦理道德进入经济法领域,就使得经济法表现出独特的、鲜明的道德性特征。具体而言,经济法的道德性表现在经济法律规范的价值内涵、经济法对社会中各种利益的价值判断标准、经济法的非强制性和经济法对社会生活发挥能动作用的形式等方面。  相似文献   

15.
反垄断法再分配功能初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法律是社会利益资源和权利的分配书。经济法是利益资源和权利的一种再分配法,是在民商法等法律所作的权利分配的基础上,对原有权利安排作出适当调整和再分配。反垄断法同样具有再分配功能,通过对美国反托拉斯法的产生历史的考察可以证明这一点。我国的社会现实也需要反垄断法再分配功能的发挥。  相似文献   

16.
包容性发展与排徐性发展或歧视性发展相对,它的本质就是指全体社会成员都能平等地参与社会发展的过程,公平地共享社会发展的权利、机会和成果的一种发展.包容性发展包括社会包容、经济包容、政治包容、文化包容等多个方面.包容性发展与经济法的本质、理念和价值有着密切的联系,是天然耦合的,包容性发展是经济法本质的核心要求,与经济法理念内在统一,是经济法价值的重要体现.实现包容性发展,离不开经济法治保障,因为建立健康有序的市场秩序是包容性发展的基础,而法治的宏观调控是包容性发展的保障.  相似文献   

17.
论社会法的价值及其取向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社会法的存在具有什么样的价值,答案首先可以追考于"价值"之源,从中悟出"法的价值"不等同于"法的价值取向"的道理,以及社会法的价值是社会体制的运行效率的初步论断;其次,追考于社会法的价值取向与社会体制的运行效率科学化的关系,从中得出结论:解决社会问题是社会法的阶段价值取向,构建和谐社会是社会法的目标价值取向。  相似文献   

18.
董保华 《法律科学》2003,1(2):56-64
经济法学者认为,经济法最基本的属性就是它体现了国家运用法律对社会经济生活的干预.经济法的国家观虽有适应当代经济发展的一面;但从理论渊源、现实基础和本位思想上看,有极其陈旧的一面.经济法的国家观应从法域观、利益观、权力观三方面进行更新.  相似文献   

19.
经济法与社会法关系考察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杨旭 《河北法学》2004,22(9):53-56
社会法与经济法的关系是一个具有相当理论与现实意义的问题。社会法是指国家为了救助弱者、反对歧视而制定的调整具有普遍社会意义的关系的法律规则的总称。社会法的调整领域主要包括四方面 ,社会正义理论等构成了其产生基础。经济法和社会法是第三法域下两个并行的部门法 ,两者在产生时间、目标、调整对象、公平观、调整方式等多方面存在不同。经济法和社会法应当协调发展、相互配合  相似文献   

20.
本文从法和法律的本源和本体上论述法(社会自在的法权关系)与法律(制定法)的区别,指出由经济关系所派生和决定的法权关系(实际的权利义务关系),是自然形成的客观社会存在。法权关系(客观法)是经济基础与其上层建筑中的法律(主观法)之间的中介。经济关系、法(法权关系)与法律这三者之间,是本质内容、本质形式和外在形式的关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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