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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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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戴锐 《证据科学》2010,18(6):671-677
证据排除程序的结构,是指排除程序中各方主体之间的法律地位和法律关系。本文以证据排除程序是否独立于证明力评价程序及本案诉讼程序为线索,对两大法系证据排除程序的具体阶段构造进行了考察。按照当事人权利与法院权力的关系,可以将证据排除程序的横向结构分为行政程序结构、非讼结构与诉讼结构。这三种结构的正当性依次增强而效率性依次减弱,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设置。  相似文献   

2.
毕玉谦 《证据科学》2013,(4):389-407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与证据适格性之间的关系,是一种相辅相成的关系。从本质意义上讲,凡是在法律上被认为丧失或者欠缺证据适格性的证据.都应当在诉讼中受到排除而不得使用。诉讼的最终裁判结果所体现的公正性应当以程序正义为基础.而程序正义则包括诉讼过程的正当性.即为法律所允许的证据表现形式或者证据方法、取得有关证据资料或者信息来源的手段、方法以及法院在庭审中所采取的证据调查方式的合法性与有效性.这些均为程序正义所能够延及的空间与领域。反映在三大诉讼证据制度上.证据适格性与证据排除既有共性又有差异.并且差异往往要大于共性。  相似文献   

3.
《政法学刊》2017,(6):113-121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作为证据法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已被许多国家的立法、司法所采纳,成为尊重和保障人权的一种"底限正义"。然而,不同国家在法律传统、司法体制、诉讼理论等方面存在差异性,导致其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的设置上也形成各自的排除模式。在对域外国家非法证据排除程序考察的基础上,进行比较研究、法律移植,可对我国非法证据排除程序的完善提供有益借鉴和参考。  相似文献   

4.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及程序构建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张弘 《法治研究》2008,(1):57-62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现代法治国家一项重要的证据法原则,这一法则体现了诉讼文明,程序公正等若干法律价值。但由于该规则排除了有证明价值的相关证据,因此伴随着高昂的成本。排除非法证据需要对国家利益与个人利益进行必要的权衡。我国应建立绝对排除非法供述证据与权衡排除其他非法证据的原则。在设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同时。必须设立切实可行的排除程序来解决有关排除中的各种问题。同时设立如庭前证据展示制度等若干配套程序。  相似文献   

5.
倪代建 《法制与社会》2013,(18):123+127
新刑诉法明确规定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审判时非法证据排除程序主要体现在两个阶段,即庭前会议阶段和法庭审理阶段。从诉讼公正和效率两个方面看,非法证据排除在法庭审理之前完成为宜,但我国目前一元式的诉讼结构要求非法证据排除的程序性裁判应当在法庭审理阶段完成。为此庭前会议阶段和法庭审理阶段的非法证据排除应完成不同的功能,既达到在庭前会议程序中完成非法证据排除的效果,又不失在法庭审理阶段应有的非法证据排除制度安排,同时也应具有对非法证据排除后果的救济制度。  相似文献   

6.
证据的合法性是证据的基本特征之一,证据必须符合有关法律规定,这是对证据来说转化为证据的人为条件限制,也是人们认识和掌握诉讼规律的反映。证据的合法性才能保证诉讼的程序公正,并有效地树立司法权威。为此,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对取证主体、取证的方法、手段、证据的形式等方面作了较明确的规定,凡符合规定得到的证据就具有合法性,否则就为非法证据。对于非法证据是否需要一律排除,如何进行排除,这就是证据排除规则所要解决的问题,本文试就对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基本涵义、意义谈一些粗浅看法。  相似文献   

7.
目前我国尚未形成健全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导致在何时提请排除非法证据等具体问题上缺乏保障。事实上应该将我国非法证据排除的提请时间前置于庭前,改革庭前审查程序,由独立受案庭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排除,以此推动证据开示制度的发展,提高诉讼效率,保障诉讼公正。  相似文献   

8.
对民事非法证据的排除 ,反映了民事诉讼对程序权利和宪法权利问题的关注正日益上升。而民事非法证据排除的具体内容 ,则与一国的诉讼体制和诉讼传统密切相关。作者认为 ,首先 ,为了实现程序公正 ,就要对非法证据予以排除 ;同时 ,为了保证民事诉讼目的的全面实现 ,就应在刚性规定之外 ,给法官提供一定的自由裁量的空间 ;此外 ,为了避免审理法官受非法证据的不当影响 ,应将非法证据排除在庭审之外 ,并对非法证据的证明标准进行明确  相似文献   

9.
刑事诉讼中的非法证据排除是一项规范证据证明力、确定非法证据的效力的证据规则。该规则自20世纪在美国诞生以来,一直备受诉讼理论界及司法实务界的关注。实践中经常出现合法的证据不一定是真实的,不合法的证据不一定就是伪造的这种情况,由此诉讼理论界与司法实务界对于非法证据存在价值的取舍,在法律适用上与法律禁止违法的精神产生了不可调和的矛盾。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这一旨在保障人权、强化程序公正、抑制违法侦查的证据规则表现了顽强的生命力,得到了世界上多数国家立法和国际条约的认可,成为一项普适性的刑事诉讼国际准则。  相似文献   

10.
国际刑事司法准则和我国刑事诉讼法律对,刑事诉讼各阶段中刑事司法部门的职责和被追诉人的人权保障都有严格的规定,对于违反规定行为,辩方可以启动程序辩护。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对程序辩护尤其是非法证据排除规定了较为具体的程序,同时规定检察机关对违反程序、侵犯被追诉人权利行为的监督和救济义务。在维护法律统一实施和公平正义方面,程序辩护和检察机关的诉讼监督具有诸多关联性。一、程序辩护与诉讼监督在诉讼活动中具有全程  相似文献   

11.
质证制度是民事诉讼开庭审理阶段的重要组成,对查清案情、认定案件事实是非常重要的,弄清质证的概念、构成要素及通过对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质证的范围和方式比较,提出我国质证程序的模式选择。  相似文献   

12.
与强调“依法裁判”的严格适法模式不同的是,英美法学理论推崇一种强调“后果考量”的实用主义审判哲学,即法官以判决可能导致的结果为依据而非绝时按照制定法规则决定裁判的内容。这种司法哲学由于违背了立法和司法的分权关系等理论而引起了很多严厉的理论批判。但是不容否认的是,实用主义审判哲学在各国司法实践中都实际地存在着,对于过于压制法官裁量权限的大陆法系国家而言,如果控制得当,实用主义司法甚至能起到诸多有益的功能,并可以借其消解严格适法模式带来的某些僵化之处。  相似文献   

13.
论已决事实的预决效力   总被引:5,自引:2,他引:3  
翁晓斌 《中国法学》2006,(4):180-189
大陆法系的主流观点和通行制度不承认判决理由具有既判力,说明已决事实不具有预决效力。我国民诉法未明确已决事实是否具有预决效力,不同的司法解释对此问题虽有规定但存在冲突,且都与民诉法基本原则相悖。当前司法实践中解决这一问题应当坚持现行民诉法奉行的“实事求是”原则,实行“再审前置”,即在后诉当事人提出足以推翻前诉已决事实的证据情况下,中止后诉审理,待通过再审纠正前诉已决事实后,恢复后诉审理。未来修改后的我国民诉法则应当否定已决事实具有预决效力。  相似文献   

14.
论我国民事诉讼法典之纯化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汤维建  刘静 《法学论坛》2005,20(3):11-13
2003年12月民事诉讼法的修改已被列入我国的立法规划。我们认为,民事诉讼法之修改应当首先在体例结构上将其内容分化,然后纯化民事诉讼程序自身内容,使民事诉讼法成为名副其实的“诉讼法”。  相似文献   

15.
诉权理论产生于民事诉讼法学,但从刑事诉讼法与民事诉讼法的内在关联来看,诉权理论也可成为刑事诉讼法学基础理论之一,刑事诉权与刑事审判权仍是构成刑事审判制度的两个基本要素。在刑事诉讼法的再修改提上立法日程之际,运用刑事诉权理论来分析我国现行刑事审判制度中的一些制度,我们不难发现在现行审判制度下,诉权不能主导审判进程,诉权与审判权关系失衡。正视这些问题,运用刑事诉权理论指导刑事审判制度的改革,强调诉权保障理念,才能真正理顺诉权与审判权的关系。  相似文献   

16.
军内行政诉讼研究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李佑标 《现代法学》2004,26(4):157-162
与军内刑事诉讼和军内民事诉讼不同,军内行政诉讼不仅在法律规范中得不到承认,而且在事实上也未曾开展,仍然处在理论上的探索阶段。因此,对于军内行政诉讼的范围、根据和配套制度等问题的理论探讨,便成为军事法学界的重要课题。  相似文献   

17.
赵信会 《河北法学》2005,23(2):56-59
关于民事诉讼法的修改,学者们提出了诸多建议,有主张走英美法系的诉讼模式,有主张采大陆法系的诉讼模式的。我们认为一国诉讼制度的选择必须首先考虑本国的历史、文化,其次还应当考虑一国国民的最基本的价值倾向,并应当兼顾诉讼模式与其他诉讼制度的协调。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认为,我国民事诉讼法的修改原则上应当采取大陆法系国家的立法模式。  相似文献   

18.
民事审前准备程序,是指法院正式开庭审理民事纠纷前,为充分辩论所做的一切准备活动及其过程。我国民事诉讼法虽然规定了开庭前的准备条款,但这些准备活动主要集中于法院(法官)之准备工作,缺乏当事人的参与,忽略了当事人作为诉讼主体的权利保护,建立和完善审前准备程序应是我国民事审判制度改革的关键环节。  相似文献   

19.
审判方式改革必须有一个正确的方向.从英国修改民事诉讼规则和美国面临的困境可以看出,当事人主义在英美国家已走向衰落.其衰落的原因告诉我们,我国民事审判方式不应走向英美彻底的当事人主义,而应注重法官在程序上的管理和参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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