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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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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年底,全国多地出现了不同程度的“血荒”,意味着公众的健康甚至生命将有可能受到成胁,这种大面积凸显的用血告急,引发了社会的强烈关注,也引发了对于当前无偿献血的深入思考。本文通过对无偿献血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提出了合理的解决对策,旨在真正发挥无偿献血的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2.
近日,江苏省召开治理“三乱”。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会议,会上透露,一些公路收费部门普通收费员的月薪竞然高达8000元,多的甚至超过1万元。公路收费属于简单劳动,收费员月薪能拿到8000元,不但荒唐。简直是对那些作出突出贡献的国家紧缺人才和科技精英的嘲弄,是对社会公平的讥讽和挑衅。  相似文献   

3.
昆明“血荒”,青岛“血荒”,南京“血荒”……北京前不久也出现了用血紧张的状况。全国大面积用血告急,让“血荒”这个长久存在、近期凸显的现象,再次引发公众天注。  相似文献   

4.
血荒频频发生,严重影响了我国无偿献血制度的可持续发展,其关键原因是我国无偿献血制度运行中献血者权益保护不力.为保障无偿献血者权益,应建立献血条件审查岗位责任制、献血反应应对制度、大剂量采血限制制度、医院对免费用血报销机构直接结算制度.  相似文献   

5.
吴腾 《法制与社会》2011,(18):62+70-62,70
本文将根据我国法律制度下存在的制度性侵权问题,结合笔者近几年高校管理工作之经验,分析这种现象深层次原因以及具体表现形式,提出一些有益的建议,以期对社会和法制建设作一些有益的探讨。  相似文献   

6.
WTO的制度性影响及其法律分析   总被引:23,自引:0,他引:23  
WTO规则体系不仅构成了当代国际贸易领域一种最有效的法律制度 ,而且进一步加强了多边贸易体制。同时 ,WTO多边贸易体制内的成员不仅在对外贸易政策的制定方面受到WTO各项规则的拘束 ,在其他国内政策和法律的制定方面也受到WTO制度的影响。本文从探求WTO规则体系的产生背景及其特点入手 ,考查了WTO对各成员制度性影响的主要表现及其内容 ,分析了WTO规则效力问题 ,论述了我国加入WTO所面临的主要制度性挑战。  相似文献   

7.
清末民初大理院判例是成文法缺失时期的特殊法律现象,当下的案例指导制度则是一种制度折中与调试.从大理院判例到案例指导制度,可视为判例传统的延续,虽然二者所处的历史情势和面临的具体问题并不相同,但二者的历史使命是同一的,都是传统法律资源的制度性转化的努力与尝试.以案例指导制度为例,可以看出法律传统的制度性转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无可替代的意义.  相似文献   

8.
《宪法》第9条第1款规定自然资源属于国家所有。该条款的规范特性决定了它属于不完全法条。结合其他宪法条款可知,此条款的价值目标在于作为主权代理人的国家负有保障自然资源得到公平分配和有效利用,防范对自然资源的破坏性采掘,并治理由不当利用所造成的生态失衡和环境污染。因而,对该条款应当作制度性保障解释。自然资源国家所有的制度性保障不但要求立法者对自然资源建构多层级的法律制度体系,而且该制度体系的结构及内容必须符合基本权利保障的现代宪法要求,以使国民能够公平地获取自然资源物,并对之切实享有所有权、用益物权等权益。  相似文献   

9.
民事制裁制度性缺陷评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魏盛礼 《河北法学》2005,23(5):40-44
民事制裁是特殊时期的立法产物,也是法学理论不成熟的体现。这一制度表面上维护了法律的权威,但实际却与司法权的被动性、中立性相违背,以司法权威的丧失为代价。在民事制裁中,法院行使了行政权和个案中的立法权,违反分权制衡的法治原则。同时,民事制裁制度也不符合正当法律程序的要求,应在未来的民事立法中取消民事制裁。在被取消前,应以司法解释的方式限制民事制裁的适用。  相似文献   

10.
我认为现在最危险的还不仅仅是贪钱的腐败,我更担心的是官员的特权。因为一旦承认特权,就意味着它是合法的,由特权导致的腐败是不被追究责任的,特权是一种制度性的腐败。比如,官员在住房、医疗、退休方面的过分福利,单位集体公款支付的礼券礼品,数额巨大的‘三公’消费,干部转任国企高管后的巨额收入等等。治理危机不同于执政危机。我倒不认为我们党现在有执政危机,但我们存在高度的治理风险,在一些局部甚  相似文献   

11.
刑事裁量权的制度性缺陷及其矫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刑事裁量权的制度性缺陷主要表现在:权力配置结构失衡;运作广泛但不规范;裁量的恣意化与救济的薄弱化;扩权性改革趋势与滞障性外部环境.就原则层面而言,对刑事裁量权的制度性缺陷应从以下三方面予以矫治:刑事裁量权的设定原则、刑事裁量权的行使原则以及与刑事裁量权的行使相伴随的责任原则.  相似文献   

12.
从“血荒”现象看《献血法》在实施中的问题与完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献血法》在实施中存在一些问题:“血荒”现象在很多地方存在;目前的还血政策不能很好地激励公民献血的积极性;法律对医疗机构紧急用血规定不完善,“见死不救”,“救人违法”的矛盾在现实中还存在;部分临床用血的血液来源存在安全隐患。应当教育、动员、招募一支固定无偿献血者队伍,适当放宽献血的条件。提高血站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加强无偿献血及免费用血系统的网络化建设、适当扩大医疗机构在紧急用血时的权限。  相似文献   

13.
制度性歧视是由于国家正式规则的认可或者公权力主体的推行,使一定社会群体持续遭受普遍的、规范化的不合理对待。制度性歧视包含三个构成要素:公权力主体实施的歧视、以制度形态存在的歧视以及不合理的区别对待。与普通的歧视行为相比,制度性歧视具有合法性与正当性、强制性、群体性和稳定性等特点。制度性歧视在性质上属于公法歧视,并且依据存在形态与行为性歧视相区别。它不仅包括多数群体对少数群体的歧视,还包括少数群体对多数群体的歧视。  相似文献   

14.
近年来发生的教授换妻案、东莞职校门不雅视频案引发了社会各界对聚众淫乱罪存废问题的热议。以社会学家李银河为代表的学者认为聚众淫乱罪已经过时,应当予以废除。但是,从宪法的角度而言,废除聚众淫乱罪的观点值得商榷。我国宪法规定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根据制度性保障理论,国家负有宪法义务确保我国现行婚姻家庭制度的核心部分不受侵犯。聚众淫乱严重损害我国婚姻家庭的核心功能,国家唯有通过刑罚手段对之加以制裁,方能切实履行自身的宪法义务。  相似文献   

15.
也许,正是此种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犬牙交错的行业状况.决定了中国图书出版业必然是腐败高发的行业。并决定了中国图书出版业的腐败.必然呈现出“制度性腐败”的特点。  相似文献   

16.
徐兴华  胡志风 《河北法学》2012,(12):112-120
侦查程序制度设计本身未能克服的某些矛盾、冲突和非确定性情势等相对客观的因素被概括为侦查程序制度性偏差,而侦查程序一旦存在制度性偏差就必然要通过侦查程序的实体性规则和实施性规则两个方面表现出来,并最终影响刑事诉讼价值目标的实现。通过对我国侦查程序制度性偏差的样态描述,在对其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修正我国侦查程序制度性偏差的途径与方法。  相似文献   

17.
论"政策性修宪"与"制度性修宪"   总被引:8,自引:1,他引:7  
"政策性修宪"与"制度性修宪"是关于宪法修改的两种基本模式,与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无关;"政策性修宪"与"制度性修宪"各有利弊,要实证分析;"政策性修宪"与"制度性修宪"的分野在于法律价值观的不同;我国应建立"制度性修宪"为主导、"政策性修宪"为补充的修宪体制.  相似文献   

18.
制度性话语权是国际法中国家权力的表现形态,国际金融制度性话语权是国际金融秩序的基本范畴和核心要素.国际金融制度发展历史,是一个在金融强国伺不断展现制度性话语权作用的历史.它的更替交融,建构了不同阶段的国际金融秩序.21世纪国际金融制度性话语权呈现出主体多元、模式多样、机构多边、效力多层次的特点.中国以亚投行、人民币入篮、金砖银行等全球金融治理中的实践,显示了明显的话语权提升,并逐步走向制度性话语权的构建.进一步揭示中国制度性话语权的代表性问题、话语权的参与度与透明度问题,确定制度性话语权建构的逻辑脉络,以新价值观、中国模式、区域合作、软法治理、国际金融标准制定作为中国制度性话语权建构的路径.实现提高我国在全球金融治理中的制度性话语权,构建广泛的利益共同体的目标.  相似文献   

19.
制度性歧视是指由国家的正式规则所形成或被国家的正式规则所接受和保护的歧视。城市化进程中针对农民的歧视性制度安排,主要表现在经济和社会领域。具体可分为如下几类:户籍制度;农地征用制度;社会保障制度;教育制度;就业制度等。上述歧视性的制度安排严重侵犯了农民财产权、劳动权、获得物质帮助权、教育权等基本的宪法权利。通过立法的方式建立专门的以反歧视为目的的平等权利保障机构或职能更宽泛的人权保障机构,既是国际人权法所倡导的,在世界上许多国家以及我国的香港地区已有成功的实践经验。平等权利保障机构就其功能而言,适合于以大多数农民为代表的弱势群体的生存状态和权利诉求。  相似文献   

20.
德国宪法制度性保障的二元结构及其对中国的启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宪法是制度之法,若无相关具体规则的支撑,宪法将会陷入"闲法"的境地。为此,德国理论界与实务界逐渐建构了一套制度性保障的二元结构:消极制度性保障与积极制度性保障。消极制度性保障是指纳入宪法保障范围的法律制度,立法者虽然可以对之加以修改,但不得废弃该法律制度的基本传统与本质内容。积极制度性保障是指为了充分保障基本权利,立法者负有构建相关具体法律制度的宪法性义务。在此,立法者虽然享有较大的形成自由,但必须遵循"核心内容保障原则"。形成于德国的制度性保障对其他国家的宪法理论与实践产生了巨大影响,对中国的宪政建设也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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