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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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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朱霁  陈宇 《时代法学》2011,9(3):60-64
目前理论界关于致体质特异人死亡的轻微暴力行为的定性问题的三种主要观点——意外事件说、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说和过失致人死亡说都有失偏颇。准确给致体质特异人死亡的轻微暴力行为进行法律定性,应从其行为本身是否属轻微暴力,及对不同行为类型的特征具体分析行为的性质。明知他人体质特异致其死亡的轻微暴力行为,应区分情况以故意杀人罪或过失致人死亡罪定性;而不明知他人体质特异致其死亡的轻微暴力行为则应归为意外事件。  相似文献   

2.
论交通肇事后"因逃逸致人死亡"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把交通肇事罪中的“因逃逸致人死亡”理解为“逃逸过程中再生事故致人死亡”,是不正确的。正确的理解应当是“在交通肇事后因不实施救助行为而过失地致人死亡”。对于“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定性与处罚,不能不加区别地一律定交通肇事罪适用刑法第133条第3档法定刑,而应结合行为人的罪过性质和其他有关情节,根据刑法分则的具体规定,分别做出不同的定性和处罚。  相似文献   

3.
上海闵行交警遭拖行致死案发生后,舆论哗然.司法实务和理论界对行为人的行为该如何定性展开激烈讨论,包括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交通肇事罪、故意杀人罪、过失致人死亡罪以及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等.本文从目前得到的案发现场资料和事发后采访视频等资料总结得出,从主客观综合来看,将嫌疑人的行为定性为过失致人死亡更为妥切.  相似文献   

4.
最高法院在2000年3月公布的《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5条规定:"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肇事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解释》第五条对构成"因逃逸致人死亡"情况的认定实质上包括了两个行为:交通肇事行为和事后逃逸致人死亡行为,故可将肇事人"逃逸致人死亡"行为与交通肇事行为割裂开来分别定性,单独设立"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罪",而不再作为交通肇事罪的结果加重犯。本文拟将重新分析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行为的性质,对该行为的犯罪化作出充分的论证。  相似文献   

5.
1案例资料 简要案情王某,男,37岁。某日早6时被人发现死于某工地地下一层的楼梯旁。经现场勘查、调查访问、尸表检验及头颅CT检验后,最终定性为意外事件,死亡原因为高坠致颅脑损伤死亡。  相似文献   

6.
"交通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造成重要大事故以后,为了逃避法律追究,不对被害人实施积极救助反而逃跑置被害人于不顾的行为,把交通肇事罪中的"因逃逸致人死亡"理解为"逃逸过程中再生事故致人死亡"是不正确的,正确的理解应当是"在交通肇事后因不实施救助行为而过失地致人死亡"。"因逃逸致人死亡"在司法实践中表现得十分复杂,如果在加上行为人主观上对待死亡结果的态度,就更为复杂。因此,司法实践中,不能不加区别地一律定交通肇事罪适用第133条第二档法定刑,而应结合行为人的罪过、性质和其他有关情节,根据刑法分则的具体规定,分别做出不同的定性和处罚。  相似文献   

7.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与过失致人死亡罪在一般情况下是不难区分的,但会在很多情况下会产生很多疑点,区分的关键是对打击行为的定性。  相似文献   

8.
致害人不明数人环境侵权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环境侵害行为中的全部或者部分导致了一个完整不可分的损害,但无法查明实际致害人的侵权行为形态。就其责任承担和分担而言,司法实践中,若案件中数环境危害行为人间存在意思联络、共同过失或者故意与过失结合的情形,则应将之定性为共同侵权行为。反之,则可应用"无过错联系之数人环境侵权行为划分理论",即可再根据其中"单个行为是否均能够造成环境侵权损害"和"最终所表现的同一不可分的环境侵权损害是否能够由导致损害的某单个行为独自造成"两个因素,将涉案行为分为四类,其中环境聚合危害行为应定性为多数人无过错联系但承担连带责任的分别侵权行为;环境加算危害行为和环境叠加危害行为应定性为多数人无过错联系承担按份责任的分别侵权行为;环境择一危害行为则应推定为共同危险行为。进而分别适用《侵权责任法》相关责任条款。  相似文献   

9.
高坠致人死亡案件与交通肇事致人死亡逃逸案件的尸体损伤特征具有众多相似之处,一旦有尸体出现在城市高架桥下道路时,公安刑事侦查部门与交通管理部门对案件定性常常会出现分歧,"推诿扯皮"、延误侦破时机、造成不可挽回损失的情况偶有发生,也易给死者家属造成公安机关办案不利的不良社会印象,亦有发展成上访案件的风险。  相似文献   

10.
《刑法》第133条规定的“囚逃逸致人死亡”的含义既包括交通肇事的结果加重犯,也包括交通肇事中同罪数罚的情况,客观表现为消极地不履行救助义务的不作为,其罪过形式在《刑法》现有规定的前提下,过失是因逃逸致人死亡的主要罪过形式,但也不能完全排除故意亦属此情形下的罪过形式之一,至于定罪问题,主要涉及罪名的确定与犯罪的定性。  相似文献   

11.
有必要增设危险驾驶致人死伤罪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最近,新闻媒体连续报道,全国各地不断发生醉酒驾车(以下简称为醉驾)和严重超速行驶(以下简称为飙车)致人死伤的恶性道路交通事故案件,引起民众的公愤,要求严惩肇事者。但是,如果对这类案件按交通肇事罪定性,在不具有因逃逸致人死亡情节的条件下,最高只能处7年有期徒刑。特别是对造成多人死亡的案件,处这么轻的刑罚,显然是罪刑不相适应,不能为被害人亲属和普通民众所接受。正是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刑事法学界有不少学者提出,对这类案件应当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来定罪处罚,许多司法机关也接受了这种观点,采取这种办法来加大打击力度,平息民愤。然而,笔者认为,这不是解决问题的良方,最好的办法是在我国刑法中增设危险驾驶致人死伤罪。  相似文献   

12.
伤害致人死亡犯罪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法界对伤害致人死亡的犯罪,研究已经比较深入。虽然理论争议问题不多,但是司法实践中有待研究和解决的问题却不少,尤其是在出现被害人死亡时,定性更难。本文主要结合案例就伤害致人死亡犯罪的认定及处罚进行研究。一、正确认定伤害犯罪行为(一)问题的提出行为人的行为导致被害人死亡后,如何定罪及伤害致人死亡犯罪与其它犯罪如何区别,司法实践中往往发生争议,有时还影响事实的认定,长期不能定案处理。以下案例就是在争执、鉴  相似文献   

13.
在飞车抢夺行为致人重伤、死亡如何定性的问题上,刑法学界提出了许多富有建设性的意见和观点,但对于行为人的主观心理意图却鲜有不同的见解和分析。在此,本文从行为人的犯罪心理、过失与间接故意犯罪心理的区别以及现行立法的局限与演进剖析了飞车抢夺致人重伤、死亡案件中行为人的主观故意,希望有助于进一步完善今后的立法和司法解释,更好地贴近于社会而指导司法实践。  相似文献   

14.
张莉 《政法学刊》2004,21(4):33-35
交通肇事案件中“因逃逸致人死亡”的情形复杂,应该具体案件具体分析认定,如果将此类案件按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的规定,仅作为交通肇事罪的结果加重犯定性处罚,不仅会放纵一些罪过深重的罪犯,而且是有违刑法基本原理的。  相似文献   

15.
有关交通肇事罪的几个疑难问题   总被引:10,自引:0,他引:10  
侯国云 《中国法学》2003,(1):180-182
1997年刑法公布之后 ,围绕交通肇事罪的定性与处罚 ,有几个疑难问题一直困扰着理论界和司法实际部门。本文试就这几个疑难问题略述管见。一、何为“因逃逸致人死亡”如何界定交通肇事中的“因逃逸致人死亡” ,是一个困扰司法实践的疑难问题。就此问题 ,最高法院在 2 0 0 0年 3月公布的《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认为 ,“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 ,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另一种观点认为 ,“是指逃逸过程中再生事故致人死亡”①。笔者认为 ,这两种见解都…  相似文献   

16.
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问题研究   总被引:17,自引:0,他引:17  
●交通肇事犯罪中,“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受害者的死亡与肇事者的逃逸之间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以他罪或以交通肇事罪和故意杀人罪数罪定性的,不构成“因逃逸致人死亡”。●交通肇事后逃逸致人死亡构成不作为故意杀人罪,其前提是交通肇事的先行行为引起行为人救护伤者的作为义务,但这并不意味着违反这一作为义务就都构成不作为犯罪。●由先行行为引起作为义务而构成不真正不作为犯,在主观上要求行为人具有间接故意甚至是直接故意的心理,在客观上要具有作为义务、防止后果可能性。关键是看其不作为中是否包含着剥夺受害者生命的现…  相似文献   

17.
李开国  张铣 《现代法学》2012,34(1):65-78
依据《侵权责任法》颁布前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高压输电线路产权归属一直被各地法院作为确认高压触电损害赔偿责任主体的依据。其实质是将此类损害赔偿责任视为物件致害责任。《侵权责任法》第73条虽然作出了与以前的法律法规不一样的规定,将此类责任定性为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责任,但是其颁布后,该法规定的意旨和精神却没有得到很好的贯彻和落实。其原因在于,不论是实务界还是理论界,均没有真正明确触电赔偿责任的性质,也没有弄清这两种责任定性的本质区别所在。基于此,实有必要对触电赔偿责任的性质进行细致研究并予以明确,对这两种责任定性孰优孰劣进行权衡比较,以真正落实《侵权责任法》第73条之立法意旨及精神。  相似文献   

18.
刘军 《法制与社会》2011,(35):114-114
死亡赔偿金是指非法行为致人死亡而产生的经济赔偿。我国当前对死亡赔偿金的立法及赔偿制度存在一定的缺陷,引起了人们对生命价值的讨论以及对司法公正和法律平等的质疑。本文从死亡赔偿金的法律意义出发,深入探讨其定性定量的标准,进而对现有模式进行分析,提出改善建议。  相似文献   

19.
猪甲状腺俗称“洋子”肉,位于猪气管上端,接近喉头甲状软骨腹侧。通常体积为4-5cm×2~2.5cm×1~1.5cm,呈暗红色。它所分泌的甲状腺素与人甲状腺素活性相似(在670℃才能被灭活,一般烹饪处理,不能使其丧失生物活性),人误食后容易导致急性中毒,其中毒的临床表现与某些农药、鼠药中毒的表现相同,在实际案例中容易混淆,影响案件的准确定性。本文对1起因食用猪甲状腺致20余人中毒,2人死亡案例的有关临床学资料进行分析,与同行们探讨。  相似文献   

20.
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是交通肇事罪中的一个从重处罚的情节,对逃逸和致人死亡的正确理解关系到对被告人的重大量刑问题,立法规定的模糊性及司法解释的不确定性致使理论及司法实践认识不统一。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致人重伤后,不履行救助义务致使伤者因得不到治疗而死亡的情形。"因逃逸致人死亡"中的"人"的范围应仅限于原来的被撞伤者,其主观罪过应仅限于过失。"因逃逸致人死亡"不仅要以主观上进行评价,还要从客观上进行评价,因此,是一种综合指标的评价。"因逃逸致人死亡"的死亡结果可以理解为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逃逸行为必须与死亡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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